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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2日

隨筆-戒律-議題:過午不食

持午、持齋、時食(相反詞:非時食),講的全是「過午不食」。
齋,著重於「特定時間才能吃飯」,其餘時間不准,因此被稱為「時食」。
「過午不食」的午,日正當中的意思,大致在中午十二點。
這是說,過日正當中,至隔日的「明相」出現期間(明相:拂曉陽光足以見到手掌掌紋),
不能進食。南傳佛教持守此條比北傳嚴格。

其次談持齋的葷、素問題。佛陀時代,出家眾是吃葷的。
今天漢傳佛教講的持齋,一定是素食,是佛教西來之後的事。
但吃素和持齋與不同,吃素是不拘時段的,夜間也能吃,食材對了便行(同註1)。


是何因緣佛陀制定「過午不食」的戒律的呢?
我讀到的「起源」有五種(註2),其中兩種最廣為人知:
一.迦留陀夷日暮入城乞食事
 迦留陀夷傍晚入城乞食,孕婦拿著食物出來布施,
 天空突下閃電,電光讓孕婦見到迦留陀夷的黑臉,驚喊見鬼,嚇壞流產。
 迦留陀夷:「我是沙門,不是鬼」,
 孕婦咒罵道:「佛教的出家人即使把肚子餓破了,也不應該夜晚出來乞食呀!」
 佛陀知後,便規定比丘們不應再有中後乞食的事情發生。
 此事出自:《四分律》卷14(註3)、《五分律》卷8(註4)。

二.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
 瓶沙王問佛:「為什麼佛陀日中一食(午後就不再進食)?」
 佛說:「早晨是天人進食,日中是佛陀進食,下午是傍生進食,夜晚是餓鬼進食。」
 此段出自《毗羅三昧經》,而此經沒收錄進大藏經,有可能是偽經,
 不過,蓮池大師所著的《沙彌律儀要略增註》(註5)有引用。

聖嚴法師認為第二種說法有問題(同註1),因為「天上時間與人間不同」。
比如:四天王天的一天等於人間五十年,若要講:早起諸神食,感覺牽強。


*****
佛教的在家戒(八關齋戒)和出家戒(比丘、比丘尼戒),
皆有「過午不食」這項,卻不強制日中一食。
「日中一食」是頭陀行(佛教允許的苦行),能做,嘉許;不能做,不勉強。

自不待言,減少餐數,能助成「飲食知節量」之修行。
然而,倘若將一日三餐改成一日兩餐或一餐後,
食欲未變,食量不減反增,那不過是徒具形式罷了。
廣欽老和尚的《廣公上人事蹟續編》(註6)中的一段,傳達的概念便是這樣。
 民國69/06/09
 清早,老和尚在庭前閒坐,香燈師上前請問:
 「師父,您看我試著學美國法師日中一食,可以嗎?」
 老和尚正色說:
 「你三餐吃飽,身體強健,體力充足,好好給我打鐘﹑打鼓﹑做常住的工作,
  為大眾做些功德,才是正事。日食一餐,也要看自己的體能是否可以,
  慢慢試練,自然而然成習慣。若勉強而行,身體無法支撐,疾病就跟著來。
  日食一餐,還是執著一個我相,執著我在怎樣,
  那只是為自己,沒有為他人,我們修苦行的,要利益眾人,不必效仿這一套。」

 民國69/06/10
 傍晚,課誦結束後,傳×師與傳×師,就日中一食這問題,再請示師父。
 老和尚說:
 「修行不是在忍飢渴,一天吃一餐,
  不但體內虛火會上升,身體會虧損,且忍久了,還會淪為餓鬼道的一份子。
  來這裡的美國法師,他們並不是沒有吃,你看他們,中午不是都吃得很多嗎?
  三餐的份量併一餐吃,胃腸不是過飢,就是過脹,反把胃腸撐大,
  不如正正常常的,三餐只為療飢,只要不吃得過多,恰恰飽,不去貪著它就可以。
  現在剛死去的傳能師,本來身體很好,就是勉強忍飢,
  打一個星期的餓七,才把身體弄壞,且難再調復。」

 老和尚接著說:
 「行日中一食,或過午不食,那是順著身體的自然情況,
  在飽足清淨的情況下,自然不需多食,而捨下一些多餘的飲食,並不是勉強去行的。
  像你們現在,還是一身的無明習氣在妄動,所吃的,恐怕都還不夠體內的消耗,
  還談什麼日中一食?不變成餓鬼就好了。」

 傳×師問:「那麼,我們應如何了生死?」
 老和尚說:
 「了生死那有那麼簡單,不吃飯就可以了生死,那大家都不吃好了。
  了生死,必須祛無明習氣,要忍辱,忍辱第一道,這是最重要的
  不是不吃就可以了生死。」

並且,《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29(註7)有云:「若無事斷食者,得越法罪」,
聖嚴法師對其的解釋是:比丘不得以斷食顯異,而來沽名釣譽(同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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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聖嚴法師《律制生活》Page 153~189
1. Page 184~186
持午這個名詞,尚有研討的必要,
以十二時辰推算,午時是日中十一點到下午一點,
如說過午不食,應到下午一點鐘以後才不能進食,
其實持齋的是過日中不食,應當稱為到午不食。
所以持午一詞,頗為含混不清,叫得並不恰當。照本義說,應稱持齋,因為過中不食是齋戒。
但到今天,多半把吃素叫作吃齋,若說持齋,很多人是分不清的。
事實上,吃素就叫吃素,絕對不可稱為吃齋。
過中不食,在比丘戒中,僅是波逸提戒,我們生活之中,比這更大更嚴重的問題,
還有很多,同在波逸提戒中共有九十條,由於環境的限制,我們所能做到的,實在並不理想。

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中,佛制:「無事斷食,得越法罪。」
比丘不得以斷食顯異,而來沽名釣譽。
但是佛制比丘,除了不許非時食,還鼓勵實行頭陀行中的一坐食與節量食。
《涅槃經》中並說,進食時應作如食子肉想。由於須借此色身修道,不得已飲食,
絕非為了貪求自身的肥美好看而求飲食。

2. Page 158
從每天的明相出現──拂曉時分,到每天的日影正中,這階段中,稱為食時,
允許比丘進食,所進之食,就叫時食,這是合法的。
再從每天的日影過中,直到第二天清晨明相出現──拂曉時分,這階段中,稱為非食時,
不允許比丘進食,如果進食,便叫非時食。
如果沒有必須進食的理由,而於非時之中進食,便不合要求。
所謂明相出,即是能夠見到光明相時,在屋外伸手能夠辨別手紋時,
便叫見明相,解釋成拂曉時分,比較切近。

  五、時食與非時食
在家人,不論何時,均可進食,通常人家,總是早中晚一日三餐,
何以佛教的比丘,只許從每天的明相出到每天的日中之間才可進食?這有兩個原因:
(一)依照常情,早晨是天人進食,日中是佛陀進食,下午是傍生進食,夜晚是餓鬼進食。
比丘為斷六道之因,應該效法佛陀,日中一食,所以十二頭陀行中,便是規定日中一食的,
但此乃是精進法門,不是比丘戒律,不持日中一食法,不算犯戒。
小乘三果聖人,多住色界淨居天中,比丘效法天食,尚無不可,
如果與傍生、餓鬼同時進食,就不對了。
尤其是夜晚進食,餓鬼聽了飲食碗盞之聲,咽中火起,又不得飲食,倍增痛苦,
為了慈憫餓鬼,也不應夜晚進食。
(二)印度的習慣,凡是出家僧侶,不論信仰什麼宗教,無一不是托鉢乞食的。
乞食在其他的國家,尤其是近世的社會中,不但不受人的尊重──乞丐誰去尊重他?
甚至還在取締之列。但在印度,所有的乞食者,都被尊為聖人。
但是乞食總以上午為宜,如果竟日在外乞食,那就不能修道了。
所以佛在《舍利弗問經》中說:「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
在佛律中其他的好多制限,也是根據印度當時的風俗而制戒的,
所以佛在《五分律》中曾說:「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
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佛陀是非常開明的,
佛陀絕不希望有人對佛教生起反感,所以允許比丘們可以隨方見機而行。
非時食戒,就是這樣產生的,但這也是對的。

比丘非時食戒的緣起,是由迦留陀夷尊者,夜晚到村中食,當時正在雷電交加,
村婦持食出來,從閃電光中見他臉黑,驚疑是鬼,隨即暈倒地上。
適巧這個村婦在懷孕中,經這一嚇,便小產了。
於是她便咒罵著說:「這個佛教的出家人哪!即使把肚子餓破了,
也不應該夜晚出來乞食呀!」佛陀知道之後,
便規定比丘們不應再有中後乞食的事情發生。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中,另有一個緣起:有十七位少年比丘,進城乞食時,
聽到婦女們互相說著不堪入耳的討厭話,便覺得在家人太討厭了,不想再去乞食。
但到日中以後,肚子餓得難忍,又向一處俗人的園遊會中,飽餐了一頓,
長老鄔波難陀問他們為什麼中後乞食,他們還自以為理直氣壯地說:
「中前不得食,中後又不許食,難道要我們白白地餓死不成?」
佛陀知道了,便制定非時食戒。

這裡的第一段中有些問題:
天人在天上,諸佛在常寂光中,天上的時間不同於人間,
常寂光中更無時間可言,如何去學天學佛呢?
這都是比照天人在人間,佛陀在人間時的法則而定,
實際上無色界只有識食,法身佛根本不需食。


註2:
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條目:非時食
關於制戒的因緣,依《四分律》卷十四、《五分律》卷八等所述,
乃起因於迦留陀夷日暮入羅閱城乞食,使一妊婦受驚而墮娠。
《十誦律》卷十三則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
十七群比丘於節日入諸居士園林酒宴場,受食而醉亂迷悶。
《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諸比丘夜食為世人所譏。
此戒除了出家五眾應遵守之外,受八齋戒的在家眾,在齋戒期間也需遵守。
但《沙彌十戒儀則經》認為病僧應不受此限制,云(大正24‧936b)︰
「如有比丘病,治病救於身,可許中後食。」

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條目:過午不食
○關於此戒之制戒緣起,佛典中常有記載,茲舉數例如次︰
(1)佛一日在王舍城耆闍崛山,爾時城中人民節會,作眾伎樂,
 難陀跋難陀(六群比丘之一)入城觀看,眾人與食,食訖再看,日暮方還,
 諸比丘皆加嫌責,並往白佛,佛遂制此戒。
(2)迦留陀夷(亦六群比丘之一)日暮入城乞食,值天陰闇,雷電交作,
 一孕婦見比丘,疑為鬼,驚嚇而流產。諸比丘聞知乃嫌責迦留陀夷,
 並陳述於佛前,故佛制此戒。
(3)《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載(大正22‧359b)︰「佛住舍衛城,(中略)爾時比丘日暝食,
 為世人所譏︰『云何沙門釋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輩失沙門法,何道之有﹖』
 諸比丘聞已,以是因緣往白世尊。佛告諸比丘︰『汝等夜食,正應為世人所嫌。
 從今日後,前半日聽食,當取時。』」
(4)何以世尊制定弟子「前半日聽食」﹖箇中緣由,《毗羅三昧經》曾有解釋,
 略云︰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
 如來欲斷六趣因令入道中,故制令同三世佛食。

○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出家眾的飲食〉
 (摘錄自《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四章第三節)
 上座部佛教國家,如緬甸、泰國,嚴格禁止午後進食固態食物。

福報禪師答:佛世時,曾因有位弟子傍晚托缽,因天黑看不清,嚇壞一位孕婦導致流產,
又因為一天兩次托缽,減少弟子修道用功的時間,從此戒律規定過午不食。
由此可知過午不食的本意是,印度乞食制度下出家眾為減少對施主的干擾,
並增加學佛修道的時間。

仔細省察過午不食的意義,原本是要佛弟子減少食物的貪求,用心在修行辦道上,
很多人卻為了持午(過午不食),讓別人忙著打果汁、熬米湯等。
古來祖師大德,搬柴運水,願為眾生馬牛,我們何德何能?
又有多少福慧浪擲,讓別人花費心力打點,此種修行心態實不可取。

持午最重要是能了解佛陀本懷,動機在止消貪念,增長慈心悲願,精進修持辦道,成就佛果。
對現今法務或度眾法師而言,若過午不食,易體弱羸虛,無法廣行利他事業,
故權設方便,以藥石療飢;對在家眾而言,平常若無嚴格自我要求,
短暫數日要養成過午不食的習慣也是相當不易。

(三)《四分律行事鈔批》卷 10:「朝為諸天子食。日中為佛食。
晡時為諸畜生食。夜為鬼神食。唯日中與朝食。得福。晡夜二食使人得病也。」,
經云早上吃 飯為「天人食」,中午吃飯是「諸佛食」,下午則是「畜生食」、
晚上則是「餓鬼食」, 若晚上用餐則易得病,且似是與餓鬼爭食,
因此就把晚餐當成是滋養色身的藥品。 不過對於現代人的飲食習慣大師表示: 
佛教的飲食很簡單。有人主張:早晨,天人吃;中午,佛子吃;晚上, 餓鬼吃。
其實也不見得是這樣的,可以吃三餐,因為現代社會工作時間 加長,
早上得要吃得飽,中午吃得好,晚上因為要睡覺了,所以要吃得少。
重視養生保健,「吃」可謂舉足輕重!

佛陀除制定「次第乞食」制之外,也因應當時弟子在乞食過程中與信施者之間所遇因緣,
做出合情合理的決定而制定戒律,如一般人認為佛教徒必要「過午不食 的」就是其一,
佛陀制定過午不食之原由於《增壹阿含經》可見: 
爾時,迦留陀夷向暮日入,著衣持缽,入城乞食。爾時極為闇冥。
時優陀夷漸漸至長者家,又彼長者婦懷妊,聞沙門在外乞食,即自持飯出惠施之。
然優陀夷顏色極黑,又彼時天欲降雨,處處抴電。爾時,長者婦 出門見沙門顏色極黑,
即時驚怖乃呼:「是鬼。」自便稱喚:「咄哉!見鬼。」即時傷胎,兒尋命終。
是時,迦留陀夷尋還精舍,愁憂不歡,坐 自思惟,悔無所及。


註3:T22n1428 《四分律》卷14
於時日暮,迦留陀夷著衣持鉢入羅閱城乞食,天陰闇至,一懷妊婦女家乞食,
此婦女持食出門,值天雷電暫見其面,時婦女怖稱言:「鬼!鬼!」即墮娠。
迦留陀夷語言:「大妹!我非鬼!我是沙門釋子!」
婦女恚言:「沙門釋子寧自破腹不應夜乞食。」
時迦留陀夷聞此語已,還至僧伽藍中,以此因緣向諸比丘說。...
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難陀、跋難陀釋子及迦留陀夷已,
告諸比丘:「自今已去不得觀伎。觀伎者,突吉羅。自今已去與比丘結戒,
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非時受食,食者波逸提。」


註4:T22n1421《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8
時迦留陀夷著雜色衣,面黑、眼赤闇中乞食。有一懷妊婦人電光中見,
便大驚喚言:「毘舍遮!毘舍遮!」迦留陀夷言:「我是沙門乞食,非毘舍遮。」
便苦罵言:
「汝何以不以刀決腹,而於暝夜闇中乞食!餘沙門、婆羅門一食便足,汝今云何食無晝夜?」
諸長老比丘聞,種種呵責,以是白佛。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迦留陀夷:「汝實爾不?」
答言:「實爾。世尊!」佛種種呵責已,告諸比丘:
「今為諸比丘結戒,從今是戒應如是說:「若比丘,非時食,波逸提。」


註5:X1118 《沙彌律儀要略增註》卷1
《毗羅三昧經》:瓶沙王問佛:「何故佛日中食」。
佛言「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



2021年6月10日

隨筆-律部-議題:出家,父母聽許?

少時聽法師言,成年男子出家,不須經父母同意的。
不知法師特別舉「男子」一詞,是不包含「女性」或是「女子一體適用」呢?
出處為何?我那時沒問。
比來,親友與我討論:「佛教出家要父母同意不?」
我說:「應該不需要吧,釋迦摩尼佛是成年娶妻後,未經父親淨飯王允許下而私逃出家。」
可是,這不必然會成為戒律,佛陀亦有六年苦行,但佛教痛斥苦行之無益。

若按聖嚴法師於《叮嚀:聖嚴法師談天下事》(註1)所談,要點有四:
(1)未成年者,出家需徵得監護人同意。
(2)結婚者,出家需徵得配偶同意。
(3)軍、公職人員,出家需先離職。
(4)除以上情況外,戒律上並無說:「成年人出家需徵得家人同意」
 聖嚴法師的看法:雖這麼說,但最好徵得,有困難則以善巧得到允許。
我感覺,聖嚴法師是較鼓勵要家人同意。
戒律乃因緣所顯(註2),我想得回歸教典,了解制戒時空背景如何,我因此搜索這方面的資料。


我所找到的律典,並沒有支持「成年人出家不用父母同意」的戒條或典故(可能我沒找著),
卻有(1)出家要「父母聽許」(聽到父母許可)的儀軌、(2)善巧地讓父母許可的例子、
以及(3)某些條件成立下(佛教講的"開緣"),不須獲得父母許可的情況。
就先從佛陀何以制「父母聽許」這條規範開始吧!

《五分律》卷17(註3)或《四分律》卷34(註4)寫:
釋迦摩尼佛回祖國-迦毗羅衛見到羅睺羅(俗家兒子),並引導他出家,交由舍利弗教導。
淨飯王(佛陀的俗家父親)得聞後,悲泣地來到佛的住所,
向佛陀說:
「世尊阿,當你拋棄王位,我想還有你堂弟難陀可以繼承;
 當你度了難陀後,我想還有你兒子羅睺羅可以繼承,
 現在又把羅睺羅剃度了,我該拿國家大計怎麼辦?」
又說:
「世尊阿,人皆愛子,但諸位比丘,不聞不問地奪人所愛,這樣要如何傳播佛教呢?
 希望世尊能制定戒律,以後出家者,得父母答允才行。」
之後,佛陀為淨飯王開示許多佛法,使其歡喜而歸,並制下戒律:出家要取得父母答應。

《四分律》卷35,受具足戒(出家戒)的儀軌裡,會問十三重難與十六輕遮(註5),
即13條嚴重妨礙出家的大問題,和16條輕微影響出家的小問題。
若13條大問題有1條成立,這輩子不可出家。
若16條小問題有1條或數條成立,在全部排除後,隨時能出家。
父母聽許(聽到父母許可出家),是16條之一。


*****
順利者,自然沒啥好提;不順利者,則要以"善巧"得父母聽許,例子多著是,如:
1. 《賴吒和羅經》(註6,T01n0068)的賴吒和羅,以絕食獲得;
2. 《護國經》(同註6,T01n0069)的護國長者,以絕食獲得;
3.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13(同註6,T23n1442_013)的實力子,以絕食獲得;
4. 《十誦律》卷25(同註6,T23 n1435)的億耳,父母與之商量,兩老百年之後可出家;
5.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32(註7,T24n1451)的法與童女,證阿羅漢果出家。


那些不用父母同意的例子,讀起來像特例,如:
1. 《十誦律》卷54(同註6,T23n1435) :
 問:「養兒欲出家,應問何母?」答:「應問所養母。」
 問:「[19]如佛所[20]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戒。』頗有父母不聽得出家受具戒耶?」
 答:「有!若父母是畜生得。」
意為:如果是養子,則問養(父)母;如果父母是畜生,則不須牠們同意。

2.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13(同註7,T24n1458):
 若父母不聽者不得,若遠方者無犯。
意為:距離父母太遠,則不需要。

3.《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17(同註7,T24n1450):
 佛言:「不然!長者子,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戒。」
 爾時頻毘娑羅王白佛言:
 「我是國主,於彼長者庫藏資產事皆由我,王既聽許,唯願如來令其出家。」
 佛言:「善來苾芻!」
意為:國君可以代替父母行同意權。

4. 《 善見律毘婆沙》卷17(同註6,T24n1462):
 語比丘言:『若不度我者,我當焚燒寺舍。』若有如是難事度出家不犯。
 若有餘方餘國度出家,不須問父母。
意為:如果威脅要燒寺廟,就讓他出家,不用問他父母意見;
   離父母太遠者,也不需要(與2重複)。

5. 大乘經典的《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註8),直接了當,證悟如同出家:
 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
 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
這與前面的法與童女的例子,概念相通。


照目前資料,我的結論是:出家得父母聽許,若不行,就方便善巧獲取~
而那些"不用父母聽許",多數像特殊情境下的開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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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戒律中有這樣的規定:
「未成年出家,必須徵得監護人同意;丈夫或妻子要出家,必須徵得配偶的同意;
軍人和政府官員要出家,必須取得長官許可退役離職的同意,否則的話,就不能出家。」
但是,並未規定「成年人出家,要徵得家人的同意。」這和當年釋迦牟尼佛出家的典故有關。
釋迦牟尼佛在沒有告知父母親的情況下就去出家了,
他的父親派了五個人去追他、陪伴他,他把那些追他回家的人,通通度化出家了。
後來,釋迦牟尼佛回去探望他的父王時,也把釋迦族裡許多的年輕人度化出家,
甚至,連婦女都跟著他出家去了。由戒律和原始佛教的成例來講,
今日的青年不辭父母而去出家,是有例可循的...

我的看法是:成年人為了表示對父母的尊重,向父母說一聲也是應該的,
如果父母不同意,有些父母甚至會對要求出家的子女說:
「你要怎樣都可以,就是不會讓你出家。」
碰到這種情況,就要用智慧、用信心、用耐心來取得家人的支持了。


註2:T27n154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 序言
復次所顯亦有差別。謂素怛纜次第所顯。謂素怛纜中,應求次第
何故世尊此品無間宣說彼品若毘㮈耶,緣起所顯
毘㮈耶中,應求緣起。世尊依何緣起制立彼彼學處。
阿毘達磨,性相所顯。謂阿毘達磨中,應求諸法真實性相。
不應求彼次第緣起,或前或後或無緣起俱無過失。
[序言的意思:修多羅次第所顯,毘奈耶因緣所顯,阿 毘達磨性相所顯]


爾時世尊在釋迦國,諸比丘度父母所不聽人,諸居士譏呵如上。

於後世尊晨朝著衣持鉢到淨飯王宮。時羅睺羅母,將羅睺羅在高樓上,遙見佛來,語言:
「汝見彼沙門不?」答言:「見!」又語言:「彼是汝父,可往索父餘財。」
佛既入宮,於中庭露地坐,羅睺羅馳下趣佛,頭面禮足,立佛影中,白言:
「是影甚樂!願佛與我父餘財!」佛語言:「汝審欲得不?」答言:「欲得!」
佛便將還所住,告舍利弗:「汝可度之。」舍利弗白佛:
「世尊先制不得畜二沙彌,我已有周那,不復得度。」
佛言:「今聽如汝等能教誡者,畜二沙彌。」

應作如是度:先授優婆塞三歸法,教言:「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比丘僧。」
如是三說。復教言:「我某甲,歸依佛已、歸依法已、歸依比丘僧已。」
亦三說。「我是佛婆伽婆優婆塞。」復應教言:
「我某甲,盡壽不殺生、盡壽不盜、盡壽不邪婬、盡壽不妄語、盡壽不飲酒。」

復應教言:「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比丘僧。」如是三說。
「我今於釋迦牟尼如來、應供、等正覺所,出家作沙彌,和尚某甲。」
即應語言:「盡壽不殺生,是沙彌戒;盡壽不盜,是沙彌戒;盡壽不婬,是沙彌戒;
盡壽不妄語,是沙彌戒;盡壽不飲酒,是沙彌戒;
盡壽不歌舞作倡伎樂,不往觀聽,是沙彌戒;盡壽不著華香塗身,是沙彌戒;
盡壽不坐臥高大床上,是沙彌戒;盡壽不受畜金銀及錢,是沙彌戒;
盡壽不過時食,是沙彌戒。」是為沙彌十戒。

時淨飯王聞佛已度羅睺羅,便大懊惱,出詣佛所,白佛言:
「佛昔出家,尚有難陀,不能令我如今懊惱。難陀已復出家,餘情所寄唯在此子。
今復出家,家國大計永為斷絕,未能忘情,何能自忍?」王又推己而白佛言:
「子孫之愛徹過骨髓。如何諸比丘誘竊人子,而度為道?
願佛從今勅諸比丘,父母不聽不得為道!」佛為王說種種妙法,示教利喜已,辭退還宮;
即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諸比丘:「父母不聽,汝等實度與受具足戒不?」
答言:「實爾。世尊!」佛種種訶責已,告諸比丘:「從今父母不聽不得度!」亦如上說。


如《四分律》卷三十四說:「爾時,輸頭檀那王聞佛度羅喉羅出家,
悲泣來僧伽藍中,至世尊所。到已,頭面禮足,在一面坐,一面坐已,白世尊言:
『世尊出家,我有少望心,而難陀童子當為家業,而世尊復度令出家。
難陀既出家已,我復有少望心,羅喉羅當為家業,紹嗣不絕,而今世尊復度出家,
父母於子,多所 饒益;乳巷瞻視,遂其成長,世人所觀;而諸比丘,父母不聽、輒便度之
唯願世尊,自今已去,敕諸比丘,父母不聽,不得度令出家。」爾時,世尊默然受王語。
王見世尊然然受語已,即從坐起,頭面禮足,遶三匝而去。
爾時,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告諸比丘:
『父母於子,多所饒益;養育乳哺,冀其長大,世人所觀;而諸比丘,父母不聽,輒便度之。
自今已去,父母不聽,不得度令出家;若度,當如法治。』」

《增壹阿含經》卷二十四說:「爾時,長者子即以香華散如來上,
復以新白氈奉上如來,頭面禮足,在一面住。是時,世尊漸與說法。
所謂論者,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不淨,漏為是大患,出家為要。
是時,世尊以知小兒心開意解。諸佛世尊常所說法苦、習、盡、道。
是時,世尊盡與彼長者子說;是時,長者子即於坐上,諸塵垢盡,得法眼淨,無復瑕穢。
是時,長者子即從坐起,頭面禮足,白世尊言:『唯願世尊,聽使出家得作沙門。』
世尊告曰:『夫為道者,不辭父母,不得作沙門。』
是時,長者子白世尊言:『要當使父母聽許。』……
爾時,長者子即從坐起,頭面禮足,便退而去;
還至所在,白父母言:『唯願聽許得作沙門。』
父母報言:『我等今日唯有一子,然家中生業,饒財多寶,行沙門法甚為不易。』
長者子報言:如來出世億劫乃有,甚不可遇,時、時乃出耳,亦如優曇缽華,時、時乃有耳;
如來亦復如是,億劫乃出耳。』是時,長者子父母,各共嘆息而作是言:
『今正是時,隨汝所宜。』是時,長者子,頭面禮足,便辭而去;
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立。爾時,彼長者子白世尊言:
『父母見聽,唯願世尊,聽使作道。」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今度此長者子使作沙門。』
舍利弗對曰:『如是世尊。』爾時,舍利弗從佛受教,度作沙彌,日日教誨。」

由此可見,初期佛教在沒有妨礙到氏族制的家庭倫理之理念下,將出家生活正當化,
同時亦闡述假如親族當中有一人出家,且獲得成就,
其所流露出來的氣質、智慧、身教等修道功德,
皆能正面的影響到家族,以及周遭的有緣群眾。
並且激發他們的善心去修學佛法,且從中獲得佛法利益。


註5:
所以,學佛(不即是出家)的條件是來者不拒,
出家的要求則有十三重難與十六輕遮,現在分列如下:
(一)十三重難者:壞內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壞工作來出家者),
破他梵行(與淨戒人行淫者),賊心入道(偷聽說戒),黃門(無性機能的人),
二根(具有男女兩種性器者),畜牲變為人形者,非人變為人形者,
犯邊罪(曾經受戒而犯大戒者),弒父,弒母,弒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二)十六輕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盜賊,不度負債人,
不授年未滿二十歲者具足戒,
不度癩、白癩、癰疸、癲狂等的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整者皆不度),
父母不聽者不度不度軍公現職人員,不得無衣無鉢受大戒,
不得借人衣鉢受大戒,不自稱名不得戒,不肯稱和尚名不得戒,
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著俗服、外道服及裝飾品者不得戒。
如《百一羯磨》中說:「端正者出家,清淨者圓具(受大戒)。」
這便是出家的條件了,所謂重難者,只要任佔一難,今生便不聽在佛法中出家,
至於輕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隨時出家
另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九中說:
「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設師僧強授,亦不得……唯聽為沙彌;
七歲以下,亦不聽度,度受戒俱突吉羅。」太小太老,都不許出家,
《摩訶僧祇律》卷二三中說:
「若減七歲,若滿七歲,不知好惡,皆不應與出家。」
又說:「若減七十,不堪造事,臥起須人,是人不聽出家,
若過七十,能有所作,是亦不聽,年滿七十,康健,能修習諸業,聽與出家。」
可知七歲以下七十歲以上,皆不許度其出家,二十歲以前,六十歲以後,
雖許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彌,老則老沙彌,
小沙彌終將可成大比丘, 老沙彌則永不得受大戒。
這些條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中國的佛教徒,卻只限於紙上談兵,
登壇秉具之時,教授與戒和尚,固然會問遮難,但總未見一個新戒被難住和遮住的。
在大陸上有些戒場,為貪戒子多,明知小沙彌不夠二十歲,竟教他們先打妄語說已滿二十歲;
做得好看一點的戒場,便由戒和尚送幾歲,以便湊滿二十歲,這是笑話了!
還有見到癩頭的、瞎眼的、跛腳的,也都能夠受到具足戒;
至於年過六十歲,當然更在方便之例了!
那些人能不能得戒,自是問題,那些戒場的傳戒師,
應不應該負起一些輕法慢制的責任,又是一個問題了!
正因如此,難怪一般人以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如要求其比較合乎律制的規定,
在現代來說,剃度師們固然應以審慎的尺度,選擇出家的弟子;
在戒場傳戒之時,新戒報名,也必須附繳一份健康檢查表,
然後經過一次當面的口試,最後才可決定應否予以授戒。
否則的話,所說的條件,根本就不是條件,而是虛應的幌子!

(1)即使他的出家經歷是如此,但他可沒鼓勵弟子效仿,
反而在成立僧團後,規定「父母聽許」是受具足戒的必備條件(註 6)。
難道他會是那 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人嗎?當然不是!
他只是很清楚:僧團要存在於世間,就不能太過牴觸世間。
即使是「出家」這樣一件僧團中如此重要的事情,
最好都要在「大家歡喜,各方圓滿」的情形下進行之,以免帶來社會的反撲。
 以今時而言,剃度二十歲以下未成年人,若未得其監護人同意,
監護人已可依法追究其責任,因為那已觸犯法律;即便二十歲已滿,
個人已有行為自主權,但是為了讓各方圓滿,依戒律還是要徵得父母親(及配偶)的同意。
所以面對世間,佛陀對僧眾的規範,不但不觸犯法律,甚且斟酌民情風俗,
使其規範比法律往往更要嚴格,以避世譏嫌,「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長」。

(2)其註解6:如《四分律》卷三五:「佛言:自今已去,聽先問十三難事,然後授具足戒。…
 父母聽否?」(大正二二‧八一四下)

年滿二十不?衣鉢具足不?父母聽汝不?


1. 《四分律》卷三十四 :爾時,輸頭檀那王聞佛度羅喉羅出家...

2. 《四分律》卷38:「佛問守籠那:「汝父母聽汝不?」答言:「世尊!父母未聽。」
佛言:「若父母不聽,如來不聽出家。」答言:「我今當作方便令父母聽。」
佛言:「今正是時。」」(CBETA, T22, no. 1428, pp. 843c25-844a2)
[修行如調弦的典故]

3. 《賴吒和羅經》中說:「賴吒和羅……佛言:「汝報父母未?」
賴吒和羅言:「未報父母也。」佛言:「諸佛法,父母不聽者不得作沙門,亦不得與戒。」
賴吒和羅言:「諾!請歸報父母。父母聽我作沙門者,我當來還。」
佛言:「大善!自思議之。」」(CBETA, T01, no. 68, p. 869a22-29)

4. 《護國經》:「佛言護國長者子:「汝信出家,父母聽不?」
護國答言:「不也。世尊!父母不聽。」
佛言護國:「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護國復白佛言:「世尊!雖父母未聽,我當求請,堅令聽許。」
佛告護國:「如汝所願,今正是時。」」(CBETA, T01, no. 69, p. 872b18-22)

5. 《十誦律》卷25:「億耳……迦旃延言:「沙門億耳,父母聽汝出家不?」
答言:「大德!我父母未聽。」迦旃延言:「我曹法,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億耳言:「大德!我自求是事,若父母聽,當來出家受具足戒。」
迦旃延言:「汝宜知是時。」」(CBETA, T23, no. 1435, p. 180c11-20)

6.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13:
「時實力子……
問馬勝曰:「大德!我今頗得於此善說法律出家圓具成苾芻性,於大德所修梵行不?」
馬勝報曰:「太子!汝之父母見聽許不?」
實力子曰:「大德!未曾聽許。」
馬勝報曰:「若如來及如來弟子與他出家,父母不聽無宜輒度。」
實力子曰:「大德!我以方便必令見許。」馬勝報曰:「斯極善哉!」
(T23, No144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13)

7. (不用聽父母的例子)《十誦律》卷54:「問:「如佛所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戒。』
頗有父母不聽得出家受具戒耶?」答:「有!若父母是畜生得。」」
(CBETA, T23, no. 1435, p. 397b16-20)
此說,若有父母為畜生道眾生,可以不聽父母同意而出家。

8.  (不用聽父母的例子)《善見律毘婆沙》卷17中說:
「……若有餘方、餘國度出家,不須問父母。」(CBETA, T24, no. 1462, p. 792a14-15)


我們知道比丘尼僧團的出現,是淨飯王死後,王妃大愛道等五百女眾追隨佛陀而建立起來的。
在比丘尼的故事中,曾經有這樣一個傳奇,事出於《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二,
故事的主人公叫法與比丘尼。
法與是一位富有的大長者的女兒,從小就被父親許配給了另一位長者的兒子。
但是法與一點也不貪慕世間的富貴,一心都想要出家修行。
她把這個想法告訴了父親,遭到父親的嚴詞拒絕。
法與因此而一直很憂心,直到有一天她見到了蓮花色比丘尼。
法與請求蓮花色,是否能偷偷度她出家。蓮花色在徵得了佛陀的同意之後,
悄然為法與授了沙彌尼十戒和正學女戒,讓她繼續留在家中假扮俗人暗自修行。

兩年過去了,法與到了出嫁的年齡,她的父母開始為她籌辦婚禮。
遍智的佛陀了解到此事,為了救脫法與,便派遣蓮花色比丘尼做使者,
向法與傳達了二部僧團的決議,令她成為了比丘尼。這種做法叫做遣使授戒。
法與在成為比丘尼之後,一夜間證得阿羅漢果,向父母禀白了真相。
父母知道生米早已做成熟飯,也就不能再留難她。
他們在婚禮的當天請來佛陀,供完齋後佛陀攜僧團離開之時,
法與跟在佛陀身後,忽然騰空而起,示現種種阿羅漢的神變。
所有人都驚呆了,在法與比丘尼的開示下全部皈依了三寶甚至有不少人當場證到了聖果。
佛於是誇讚法與比丘尼,說她是說法第一。
那麼法與比丘尼隱身於家中而出家證道,是因為什麼緣起呢?
佛告訴大家說,那是因為往昔在加攝波如來時,
法與比丘尼曾經做過和蓮花色比丘尼一樣的事:
度一父母不同意出家的女子出家而令她依舊潛伏於家中修行,最終證果。
這女子被加攝波如來授記為說法第一。
法與比丘尼的前世看到自己度的這個女子如此優秀,
便也在心中發願,以自己在加攝波如來教下修行的所有善根,
迴向未來世在釋迦佛教下也能成為這樣的一位聖者。

蓮花色度法與出家,這顯然是淨飯王死後很久的事。
法與的父母也是不同意的,而佛觀知法與的根器,知道她道心堅定,絕不會退轉,
便親自同意了她以這種非常罕見的形式而出家。這是一種極大的慈悲和方便。
另外在律典中,還散見著一些其他的開緣。
比如《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三有若離父母很遠,那麼不禀白父母也可出家
或者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一七中有一則被權貴保薦,
父母不聽也照樣出家的故事
甚至《善見律毘婆娑》卷一有如果威脅和尚說“你若不肯度我,我就放火燒廟。”
這也可以成為開緣。
綜合來看,若家中不同意,那麼想要出家的孩子首先應該選擇逃跑,
跑到外省甚至外國,則出家就是如法的。如果實在跑不掉,萬般無奈,
也還可以效法法與比丘尼:由師父悄悄剃度授戒,回家修行,等待機緣。
這不是天方夜譚,其實是非常的可行,在我身邊成功的案例也是有的。
但如果有人想採取這個策略,那麼我要鄭重地提醒你幾個條件,
只有你都能做到,才可以走這條路。否則,不要開這種玩笑,出家絕不是你想的這樣隨便!


《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則說到:
 「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
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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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出家」的意義在哪?
佛教的戒律,當然也富有這樣的性格,
例如《五分律》載有一位迦蘭陀長者的兒子須提那,發心求佛剃度出家,
佛陀問他的第一句話,便是:「已得父母同意否?」答言:「未聽。」
佛言:「一切佛法,父母不聽,不得為道。」

另有一例,亦出於《五分律》,說有許多比丘度沙彌出家,未獲他們父母的同意,
凈飯王即向佛陀建議:「子孫之愛,徹過骨髓,如何諸比丘,誘竊人子而度為道?」
佛陀便集合比丘大眾,種種訶責已,告諸比丘:「從今父母不聽不得度。」

從這兩個例子,可以明白,佛陀時代的印度,不論成年或未成年者,凡欲發心出家為道,
必須取得父母的同意,如果寺院貿然接受未獲父母同意者出家,
整個佛教的僧團都會遭受指責。
雖然釋迦太子喬答摩踰城出家時,也未取得其父母的同意,
但在佛陀成道之後,接受弟子出家時,必須取得其父母的同意。...

若其父母不允,即以三種方式來處理:
(一)例如耶舍欲出家,佛知其父不許,故以佛法感化,使得其父,
見法得果,受了三皈五戒,認同出家的利益,便歡喜地接受了耶捨出家的事實。

(二)例如須提那發心出家時,雖經三請,父母猶不聽,
須提那便以斷食至第六天,父母不忍其子餓死,便噙淚答允:「聽子出家,修於梵行。」

(三)例如天與長者之女──法與童女的出家因緣那樣,
其父自始至終都要逼她嫁人,佛陀知道她於不久即將證得三果不還及四果阿羅漢,
故派尼眾之中神通第一的蓮華色阿羅漢,代表前去為她授戒。
後在大婚之日,供佛齋僧之際,聞佛說法之後,
迎娶之間,法與童女即現神通,變化殊勝,現出家相。

2021年6月1日

隨筆-未入藏-《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可能是偽經

在民間廣泛流傳的鳩摩羅什所譯的《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註1),
我至少二十年前就讀過,且在讀後一兩年,
就聽法師說:只有中國佛教有這部經(印度沒有),它被懷疑是偽經。

我查到的資料都是支持這說法的,以下是維基(註2)對此經真假之概述:
 《父母恩重難報經》歷來被定位為疑經,且其對於中國孝道倫理的含攝,
 使此部經典一直成為「佛教中國化」的最佳事例,
 在《父母恩重難報經》中,可以看到在印度中原本置於次要的「孝道」倫理,
 到了中國為了佛教中國化的關係,而成為佛教中最主要的道德,成為道地的中國化佛教。

 大正藏另外收有一本題為安世高所譯的《父母恩難報經》,
 該經內容與《父母恩重難報經》相異,
 但與《增壹阿含經·善知識品·第十一經》、《增支部·知恩經》相類。
 釋廣興認為《父母恩難報經》是真正從印度翻譯過來的經典
 但由於所講報恩方法,與儒家以「敬」為主的孝道思想衝突,
 因此,漢地僧俗仿照《父母恩難報經》造出《父母恩重難報經》
 然後,又根據相關的大乘經中講孝道思想的經文,為本經增廣刪修許多內容

 釋廣興主張,對於佛教來說,不論是佛所說的真經,
 還是後人託名造經,只要是「善言妙語」都可以認為是佛語。
 加之以本經又切合了儒家的孝道思想,因此,漢地佛教從《父母恩重難報經》中,
 發展出講經文、歌讚、寶卷、大鼓書等多樣化的世俗內容,
 使得本經廣為中國社會所傳誦講習。

大致有兩個重點:
1. 集合印度原有幾部經,再參照漢地的道德、傳統孝道,組合而成(增廣刪修)的經文。
2. 《父母恩重難報經》歷來被定位為疑經。


*****
這是我在某一論壇(註3)看到的論點,亦供參考,作者為巫鵶
 有些在坊間廣為流傳的佛經,在大藏經中是找不到,例如《父母恩重難報經》。
 各版藏經中,只收有《佛說父母恩難報經》與《父母恩重經》,後者亦收在「疑似部」。

 關於《父母恩重難報經》,明代蓮池大師在《竹窗隨筆》中,便提到此書是偽經。
 巫鵶自己的閱讀感想,覺得《父母恩重難報經》是將大藏經中的《佛說父母恩難報經》、
 《父母恩重經》與《父母恩重經變經文偈頌》結合改寫而成
,在部分敘述有雷同處。

 蓮池大師以為,若有意了解佛教的勸孝思想,另有《大方便報恩經》及《盂蘭盆經》,
 而不贊成宣流偽經。不過若讀者想作比較,將三部經書對照閱讀也許可行。

 大藏經所收的《佛說父母恩難報經》,為後漢安世高譯,是相當早的譯經,篇幅也偏短。
 經中提到人子「右肩負父、左肩負母,經歷千年,正使便利背上,然無有怨心於父母,
 此子猶不足報父母恩。」並且對父母不是只有物質奉養,還要「無信,教令信,獲安隱處;
 無戒,與戒教授,獲安隱處」,由心靈層面使父母得安穩,才算盡了子女孝心。

 相較之下,《父母恩重難報經》的篇幅長得多,佛陀先由枯骨談到父母養育子女的辛苦
 接著開示弟子需為父母懺悔罪愆、供養三寶、受持齋戒、布施修福等,以報父母恩典。
 其中經裡敘述十月懷胎的情形,頗有生物學的感覺,有興趣者不妨對照一下。

簡單歸納:
1. 鳩摩羅什所譯的《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未收錄在大藏經。
2. 《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是《佛說父母恩難報經》(註3)、《父母恩重經》(註4)
 與《父母恩重經變經文偈頌》結合,加上改寫。


*****
香光尼眾佛學院(註5)判斷此經真偽,與上二說基本一致,則較為簡潔:
 佛經中宣揚父母恩的主要經文,除鳩摩羅什譯本外,還有二個漢譯本,
 一是《父母恩重經》(入《大正藏》疑偽部),
 二是《佛說父母恩難報經》,安世高譯,
  又稱《父母恩勤報經》、《父母恩難報經》(入《大正藏》經集部)。
 鳩摩羅什譯本雖標明是「佛說」,但在歷史上有諸多懷疑它是偽經,
 唐.智昇編《開元釋教錄》就將此經列為偽經;
 明.袾宏著《竹窗隨筆》亦撰文說明本經非佛說。
 故本經並無入藏,亦即沒有收藏在諸多版本的藏經中,但卻是此三版本經典中流傳最廣的。

三篇的基本論調都是:「歷來多數人認定為是偽經」,而差別在細節陳述之多寡。
除此外,香光尼眾佛學院的經文分析,蠻推薦閱讀的。
但本文針對的是《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的偽經問題,就不引述了(可參考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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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太多次有人找我討論這部經。因此,我寫這文,便於日後的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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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T85n2887_001 父母恩重經 疑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