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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

隨筆-其他-安樂死的理由

上週有知名的公眾人物寫公開信跟總統請願,安樂死合法化。
那佛教對於安樂死的看法呢?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會說"不殺生是戒律,肯定不贊成安樂死"。
我無意要提出反駁,也不想去爭辯"安樂死"的對錯,
也不會美化死亡,說什麼死了就解脫了。
我有興趣的是,思考贊成與反對的理由,特別以佛教而立論的。
於下,我提出三種我聽過的說法。


一."不殺生是戒律",不贊成安樂死
這觀點應該等同於"惟允許自然死亡",如此的話,放棄治療算嗎?
有些疾病是因為醫藥(包含麻醉藥),生命得以延續,若不再服藥,算自殺嗎?
還是要等藥吃到身體無法負荷,才不是自殺?
若沒有錢治療,又該怎麼辦?
因此,就算依據"自然死亡"的界定,但應該是見仁見智,
沒統一標準,最終怎麼心安怎麼做。


二."業報未盡不能死",不贊成安樂死
從前我聽一個法師說過他不贊成安樂死,持的原因是:
「今生所受的病苦,是前世的業果。所以今生業報償完,可免來世延續。
 比如說:某個植物人,他本該折磨40年,10年就安樂死完結他性命。
 等於他下輩子仍得還拖欠的30年。」
佛教徒應該很清楚,這說詞是錯的。
因為佛教是"緣起論",
1. 否定任何事都是偶然沒有原因的「無因論」;
2. 否定福與禍都是有一個主宰者(天神)所賜,
得透過祭祀來趨吉避凶的「尊祐論」;
3. 否定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宿命論」。
這帶給人們希望,人只要經由努力(積善修慧)可以創造美好的未來。
所以,縱然從前犯了錯,苦自會減輕,佛教有"重罪輕受"之說;
反之,如果變本加厲,苦難也會加重,總而言之,業報"非決定性",得好自為之。
那麼,上例也就不存在40年之說了。


三.贊成"入滅、完成覺悟"的安樂死
有法師說:「若是覺悟者,隨時可以入滅,這種情況下,可以接受安樂死。」
這裡的覺悟者,我覺得應該指初果以上,最好是四果。
初果、四果是覺悟的階段,可比喻成學位認證。
初果的人,對於三寶有深厚信心,不再起疑惑,也不再犯戒(下三惡道)。
來生有緣接觸佛教,會立即入法。便不用擔憂來世。
四果的聖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皆作,自知不受後有。」
透徹地了脫生死,(沒有願)不再有來生了。
像是佛陀的大弟子-舍利弗,
在佛陀滅度前三個月,也請求佛陀讓他先入滅。
就是生死自在的例子,也能視成"安樂死"。
如《雜阿含經》卷38、1076經(註2),尊者陀驃摩羅子也如此。

另外,《雜阿含經》(註3)卷47、1265經,尊者跋迦梨也因病苦,舉刀自殺。
《雜阿含經》卷47、1266經裡佛陀所說的道理,都可以作為佐證。
然而,必須強調一點,這是對覺悟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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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兩大上首弟子入滅


註2:
1. 獅子吼站
2. 莊春江居士網站


註3:
1. 獅子吼站
2. 莊春江居士網站


參考資料:
http://www.ysbla.org.tw/artist.php?sLv0HtmNm=1028.htm
http://blog.udn.com/acewang3005/1136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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