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1日

隨筆-原始-為何非得論到前世

昨天跟朋友聊到新聞那起重大車禍。

他說:那人平時行善積德,為何遭此橫禍?
我說:我的思維,受佛教的影響,
   所以就以我所學,來說明我的觀點。

   第一,我不否認佛教前世今生的說法,
   但對我而言,不過是可能性之一,不應該著重用此解釋。
   況且,後功抵前過的說法,有不少罪不能適用如此。
   如殺一個人,救十個人,就沒罪了嗎?
   此原因在於對象不同,而不是否認後來救十人無功。
   雖然可以用此說法去圓融,但是我不偏向這般解釋。

   第二,我認為此事件的因果關係,要看法律層面。
   以目前證據指向,肇因於對方駕駛的過失、精神不濟。
   可是這還等真正判決完,
   才算確定真正原因,而暫時就用這個肇因說明。

   再者,試想,我的善心積德,能造就你去避免駕駛疏忽嗎?
   我認為,這件事是很難的。
   佛教的業有新舊之分,在此,我討論的是新業。
   也就說,這可以說明,人類有辦法,利用因緣去創造新局面。
   不說過去世,於現在世,
   壞的遭遇就可以轉成好的,你我都可以去創造。
   間接來說,一個人的疏忽,可以是他的新業,這就非關前世。

   
   再說,如何去避免這種車禍,
   可以去形成共業,如制定法律與宣導,造成共識。
   這還是不違背佛教的道理─因緣法,
   像這一類善心積德的因,才屬直接避免車禍。
   畢竟,種蘋果,不可能得香蕉。

他又說:我又不知道我前世是誰,但我也不在乎來世如何,
    我關心的現在世,為什麼佛教老是把今生所受都講前世。
    為什麼,事事講前世因果?
    像此人那麼好卻發生車禍,看起來不像是今生造成?
    這樣的因果不是很可怕嗎?佛教為何要認同這個?
    我希望,佛菩薩們能調整這件事,
    把過去世對今生的比重,調成20%,
    今生所作,調成80%,
    讓作善事的人,不會有意外或疾病纏身,
    並降難給作惡事的人,直到他們改進為止。
    且隨時都能因他的善惡作福禍更動。

我答:一:
   我剛剛就說了,講前世造成,只是可能性之一,
   我強調有新業這回事,如同佛教三世重今世,三時重現在。
   二:
   你說的調整這一件事,人就可以辦到這一點,
   重視來生的人,可以往生西方,前世讓他的苦報是稀微的。
   重視現生的人,可以創造共業,前面也說過。
   不然,佛教徒就不用提倡人間淨土這一回事。
   就譬如瑞典的社會福利...。這是人可辦到的。
   三:
   我既然說人可以創造新業,就已經認同人有主導因果的能力,
   人的福禍,人主宰。非佛菩薩及神明等...。
   這是一種積極的想法,也符合因果。
   所以對因果定則的觀感好壞,且看你往哪正面還是負面想。
   若覺生死疲勞,想得解脫,
   心力要放在蘊處界觀察...,別老在前世今生想法打轉。

   不要去想像有一個主宰者,掌握人類,賜福降禍。
   這樣是否認人類價值的,人是有主導自己命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