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

唯識- 妙雲集《唯識學探源》第一章.第二節 原始佛教的根本思想,第二段

文章連結:上編 原始佛教的唯識思想
主題:緣起法是佛教的中心思想,蘊處界觀察皆與其相關

第二段:
釋尊證悟了生命的實相,才從生死大海裡解脫過來。
因內心悲願的激發,想 [P6] 把苦海中的一切眾生,都獲得同樣的解放,才大轉法輪。
我們要正確認識佛法的心要,那可以從釋尊自悟的聖境中去研究。
釋尊常常把自己證悟的經歷,剴切的說給弟子聽,
像『雜阿含經』卷十二‧二八七經──(大正藏編號)說:

「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是念言:
 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
 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
 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
 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名色有。
 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

  香嚴:經文內容,大致與我解釋的第一段相同。
     需要註解的是:
     (1)「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的「無間等」。
     南傳翻譯成:現觀。這比較好理解。
     意思是:覺證,具突破性的洞察力的現前觀察。

     (2)齊識而還,不能過彼:
      齊:到達,如「水齊腰際」。
      整句:到達「識」就該往回,不能超過彼(名色)。
      換言之,從生、老死...往回推,推到「識」與「名色」為限。
      (識與名色輾轉相依)

 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
 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我時作此念:何法無故則老死無?何法滅故老死滅?
 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無故老死無,生滅故老死滅。
 如是生、有 、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廣說。
 我復作是思惟:何法無故行無?何法滅故行滅?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
 無明無故行無,無明滅 [P7] 故行滅。
 行滅則識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

 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道跡。古仙人從此跡去,我今隨去。
 譬如有人行於曠野,披荒覓路,忽遇故道古人行處,彼則隨行。
 漸漸前進,見故城邑,古王宮殿、園觀、浴池、林木清淨。…… 
 我於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
  香嚴:「古仙人」的仙人,不是道教的神仙,而是指覺悟者。
     比對南傳《相應部12相應65經/城市經》則更明確,
     古仙人道指:過去遍正覺者們行走過的古路(覺悟的方法)。

  釋尊自述它發見生死流轉和解脫生死的法則,就是緣起的起滅。
不但釋尊如此,過去諸佛,也沒有不經歷這緣起大道的。
因此,緣起是法爾如是的,本然而必然的法則,不是釋尊創造,
只是釋尊的平等大慧,窺見生命的奧祕而加以說明罷了。
『雜阿含經』(卷十二‧二九九經),正啟示這個思想:

  「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 。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

  香嚴:佛陀是真理的發現者,不是真理的創造者,從此可見。
     『依法不依人』,始終是佛教所秉持的精神。

  釋尊體證了法爾如是的緣起法,又給弟子們解說。所以從緣起中心的見地考察起來,可說整個佛法是緣起法門多方面的善巧說明。佛弟子,也沒有不從這裡 [P8] 得到悟證。或者以為佛說的法門很多,像蘊、處、界、諦……,為什麼偏取緣起作中心呢?要知道,這些都是在說明緣起的某一部分,並不是離開緣起另有建立 。五蘊,就是緣起名色支的詳細解說。眾生於五蘊「不知、不明(無明)、不 斷、不離欲」(愛),才流轉在生死裡。假使能「如實知、心厭、離欲」,便能解脫。這樣去理解,佛說五蘊才有深切的意義。六處,是以六入支為中心來說明緣起『雜阿含經』的「六入誦」,詳細的說明內六入(六入)、外六入(名色 )、六識(識)、六觸(觸)、六受(受)、六愛(愛),它在開示緣起支,是最明白不過的。六入,從認識論的見地,說明緣起的所以生起和還滅。特別注重守護六根在見色、聞聲的時候,不隨外境而起貪、瞋,以達到出離生死的目的 。界有種種的界,主要是六界,側重在種類與原因的分別。他本是緣起法的因緣所攝;後代的阿毘達磨,「六種(界)緣起」,也還是連結著的。此外,像四諦法門的苦、集,即是緣起的流轉;滅與道,即是緣起的還滅。四諦是染淨因果橫 的分類,緣起是從流轉還滅而作豎的說明。這僅是形式的差別,內容還是一致。  [P9]

 香嚴:佛陀的教法,是以「緣起」為中心的!
    他教我們要(在定中)觀察自己的蘊、處、界,其內容皆與緣起法相關。

    (1)五蘊,是「名色」支跟「識」支相關。 
     (為了跟五蘊的「識蘊」區隔,我稱緣起法的「識」為識支。
      其餘支,亦同方法稱之。)
    (2)六處,是緣起法的「六入」支的開展。

    (3)六界,是說明緣起法之大原則:「此故彼」(此有故彼此有)...
        以及做構成元素的分類。

    就連四諦,也表達出緣起法的流轉與還滅的精神,

    因此,緣起法(因緣果),一直都是佛教所著重的。

    另外,裡面說的橫與豎。我認為:
    橫:切割「因」與「果」成不同的個體/階段,就像緣起法切成10支。
    豎:說明「因」與「果」關聯流程,如何流轉、如何還滅。 


  不但『阿含經』如此,大乘經論的精髓,也還是以緣起為宗本的。『法華經 』的「無性,從緣起」,「是法住法位」。『般若經』的「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解深密經』的以緣起因果為依他起,作為染淨迷悟的所依。這些大乘經,都是以緣起為宗要的。大乘論方面,也大抵如此。特別是龍樹菩薩的開示性空的緣起,反覆的讚揚緣起,說它是佛法的究竟心要。『中觀論 』的八不頌是如此,
『六十如理論』也說:
  「為應以何法,能斷諸生滅?敬禮釋迦尊,宣說諸緣起」! 
『七十空論』也說:
  「以諸法性空,故佛說諸法,皆從因緣起,勝義唯如是」。

  從三乘聖者的自證方面看,從佛陀的言教方面看,從大乘論典方面看,處處都足以證實緣起是佛法的心要。所以我說原始佛教的核心,是緣起。

  香嚴:大乘經論,也是同樣重視「緣起」的闡揚。
     法華經(偏 真常唯心系),般若經(性空假名系),
     解深密經(虛妄唯識系),都是一定得闡釋到「緣起」的,
     足能證明,緣起是佛教的心要,原始佛教的核心。

2014年1月12日

瑜伽部論_T30n1579瑜伽師地論卷001-03(意地):意識※

講義出處:法雲資訊網:瑜伽師地論:初發論端-卷一-卷十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100卷講記 電子筆錄
錄音檔:Tape 012a

主旨:
第二.意地。
此篇講意的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



段義及註釋:
*****
妙境長老:
心、意、識,這個心是多數是表示阿賴耶識的,多數是表示這個意思。
阿賴耶識,它是集起一切法的種子,現起一切法的現行,
這是阿賴耶識的一個特別的相貌。
就是表示對於其它的識,不那麼的明顯,不那麼明顯的。
末那識是意(思量)
這個第六意識的這個識,
它對於色、聲、香、味、觸、法的外境,了別性的作用特別強。


云何意地?此亦五相應知:謂自性故、彼所依故、彼所緣故、彼助伴故、彼作業故。
云何意自性?謂心、意、識。


○「心」,集起。

○這個「意」有兩個解釋:一個是依止義,
前一剎那識滅掉了,為後一剎那的識生起的依止處,所以「意」當依止講。
第二個解釋思量義,恒審思量這個我,那就叫做「意」。
所以這個「意」有二個解釋:一個是依止義,一個思量義。


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依附」,
這個無漏種子,在《攝大乘論》上會很明白的說出來,
它是對治阿賴耶識的,它能消滅這個阿賴耶識。
是這麼一種的,和阿賴耶識不是同一種性,不是同一個性格的。
所以它是暫時的依附在阿賴耶識裡面,依附在這個心裡面,是這樣意思。
暫時在這裡住一住,暫時依附在那裏;
「依止性」,還是居住的意思。
這個「依附」,就表示它不是在這裡常住的,表示這個意思。
就是好像是客人,臨時住幾天,沒有地方住,暫時住幾天這個意思。
無漏種子一定是將來要依止無垢識的,依止無垢識。

大意:
心,是指為一切有漏、有煩惱的種子所隨逐、所依止,也為無漏種子所隨逐所依附的處所。它的體性是能夠「執受」根身、器界、種子。它是如何來的?
它是過去生善惡業變異成熟所招感的果報,名阿賴耶識。


意謂恒行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
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這個《大毘婆沙論》上有這麼解釋:
未來的名「心」;現在的名「識」;過去的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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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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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0日

瑜伽部論_T30n1579瑜伽師地論卷001-02(五識身相應地):耳到身識※

講義出處:法雲資訊網:瑜伽師地論:初發論端-卷一-卷十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100卷講記 電子筆錄
錄音檔:Tape 010、Tape 011、Tape 012a

主旨:
進入本文:第一.五識身相應地。
此篇講耳識到身識的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此為別相觀。

接著,講五識的總相觀。
1. 要作意
2. 率爾心(眼識)、尋求心(意識)、決定心(意識)、
 善染心(意識Take眼識)、等流心(意識Take眼識)

最後,以兩個比喻說明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作為結束。


段義及註釋:
*****
云何耳識自性?謂依耳了別聲。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耳。
等無間依,謂意。
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耳謂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複習:
○「俱有依」,又叫「增上緣」,他的意思是,
 它活動的時候,它所依靠的這個東西一定和它同時存在的,
 不然的話它不能活動。

○無見,是因為是淨色根。
○三種有對:
(1)境界有對,是以色法而言,如眼根於色塵,乃至身根於觸塵,
 諸根於各自所取的境界,有所拘礙,稱作境界有對。
(2)障礙有對,指色法之間互為障礙稱作障礙有對。
(3)所緣有對,是以心法而言,
 如眼識乃至身識等心心所法,各於自所緣的色乃至觸等有所拘礙,就稱為所緣有對。


彼所緣者:謂聲;無見有對。
此復多種:如螺貝聲、大小鼓聲、舞聲、歌聲、諸音樂聲、俳戲叫聲、
女聲、男聲、風林等聲,明了聲、不明了聲,有義聲、無義聲,下中上聲,
江河等聲,鬥諍喧雜聲,受持演說聲,論議抉擇聲,如是等類,有眾多聞。

○我認為是:這裡的"有對",是障礙有對。

此略有三種:謂因執受大種聲、因不執受大種聲、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
初唯內緣聲、次唯外緣聲、後內外緣聲。

○大種:地水火風

大意:
第一種是「因執受大種聲」,是指有阿賴耶識執受的聲音,
 也名內聲,即有情發出來的聲音,如人語言談論慶慰等聲。
第二種「因不執受大種聲」,就是無情的聲音,如風鈴地水火風等所發出的聲音。
第三種是「因執受因不執受大種聲」,這是由有情及無情物一起合作發出來的聲音,
如人彈琴唱歌、敲木魚、打引磬唱誦等聲。


此復三種:謂可意聲、不可意聲、俱相違聲。
又復聲者:謂鳴、音、詞、吼、表彰語等差別之名。
是耳所行、耳境界。耳識所行、耳識境界、耳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參考眼識。


助伴,如眼識應知。


*****
云何鼻識自性?謂依鼻了別香。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鼻。
等無間依:謂意。
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鼻:謂四大種所造,鼻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彼所緣者:謂香,無見有對。此復多種。
謂好香、惡香、平等香,鼻所嗅知,根、莖、華、葉、果實之香。
如是等類,有眾多香。
又香者:謂鼻所聞、鼻所取、鼻所嗅等,差別之名。
是鼻所行、鼻境界,鼻識所行、鼻識境界、鼻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助伴,如前應知。


○鼻所聞、鼻所取、鼻所嗅
這是「「釋異名」。三個詞是相同意思,不同名。


云何舌識自性?謂依舌了別味。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舌。
等無間依:謂意。
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舌:謂四大種所造,舌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彼所緣者:謂味,無見有對。
此復多種。
謂苦、酢、辛、甘、鹹、淡,可意、不可意,若捨處所,舌所嘗。
又味者:謂應嘗、應吞、應噉、應飲、應舐、應吮、應受用,如是等差別之名。
是舌所行、舌境界,舌識所行、舌識境界、舌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應嘗、應吞、應噉、應飲、應舐、應吮、應受用
這是「釋異名」,解釋味的不同名字。這幾個詞彙,是以能受用味的相狀而安立。
§我個人理解是,動作不一樣,但目的相同:了知味道§


云何身識自性?謂依身了別觸。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身等。等無間依:謂意。
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身:謂四大種所造,身識所依的淨色,無見有對。
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彼所緣者:謂觸,無見有對。
此復多種:謂地、水、火、風、輕性、重性、滑性、澀性、冷、飢、渴、飽、力、劣、
緩、急、病、老、死、癢、悶、黏、疲、息、軟、怯、勇,如是等類,有眾多觸。
此復三種:謂好觸、惡觸、捨處所觸、身所觸。
又觸者:謂所摩所觸、若硬、若軟、若動、若暖,如是等差別之名。
是身所行、身境界,身識所行、身識境界、身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
五識的總相(前面是個別性,這邊講共通性)
復次,雖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識,必不得生。
要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正復現起;所生眼識,方乃得生。
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要生"作意",眼識才能作用。

第一句大意:
第六意識沒有作意去看去聽,雖然眼耳二根沒有壞,
色聲現前,卻等於不見不聞。
§常柏法師似乎認為,作意是由第六意識發動§



復次,由眼識生,三心可得。
如其次第,謂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
初是眼識。二、在意識。
決定心後,方有染淨。
此後乃有等流眼識,善不善轉。而彼不由自分別力,乃至此意不趣餘境。
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

○率爾心(眼識)、尋求心(意識)、決定心(意識)、
善染心(意識Take眼識)、等流心(意識Take眼識)

"等流心"大意:
第六意識決定心之後,生起染淨二心,若不散亂,或不轉緣餘境,
此染淨心相續等流,眼識也隨意識的染淨等流而轉,相續生善或不善的眼識。
這善或不善的眼識,不是眼識自己分別的力量,而是由於意識善染的力量帶引,
乃至意識不緣慮別的境界之前,經那麼一段時間,
眼、意二識就相續生起善心或不善心,名等流心。


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復次應觀五識所依,如往餘方者所乘。所緣,如所為事。助伴,如同侶。業,如自功能。
比喻1大意:
其次,應觀五識所依,就好像要開車到台北辦事,
必須依止車子,才能到台北,所依止的車子,譬如五識所依。
五識所緣慮的色聲等法,就像所要辦的事情。
助伴心所,就像與同去台北的同伴。業就譬如自己能夠開車、做事等功能。

復有差別,應觀五識所依,如居家者家。所緣,如所受用。助伴,如僕使等。業,如作用。

比喻2大意:
應當觀察五識所依,就像一個人住在家裡,家,就是他依止的地方;
所緣,就是他所受用的色聲香味觸,
例如家裡所享用的電視、冰箱、洗衣機等實物,就是他的所緣;
助伴,就像他請來幫忙家務的僕人差使等;業,好像他自己做的事。



已說五識身相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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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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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8日

瑜伽部論_T30n1579瑜伽師地論卷001-01(五識身相應地):眼識※

講義出處:法雲資訊網:瑜伽師地論:初發論端-卷一-卷十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100卷講記 電子筆錄
錄音檔:Tape 008、Tape 009、Tape 010


主旨:
進入本文:第一.五識身相應地。
此篇講眼識的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


段義及註釋:
*****
云何瑜伽師地?謂十七地。何等十七?嗢柁南曰:五識相應意,有尋伺等三;
三摩地俱非,有心無心地。聞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有依及無依,是名十七地。

妙境長老說:
《瑜伽師地論》一共是分五分,一共有五分。
〈本地分〉、〈攝決擇分〉、〈攝釋分〉、〈攝異門分〉、〈攝事分〉。

第一分叫做〈本地分〉,就是根本的瑜伽師地,所以叫〈本地分〉。
其餘的四分都是屬於〈本地分〉,是解釋〈本地分〉。
以這第一分為根本,所以稱之為〈本地分〉。
而《瑜伽師地》,也以〈本地分〉來立名。
〈本地分〉,它是根本的瑜伽師地,這裡面說了十七地,都是屬於瑜伽師的境界。

第二分叫〈攝決擇分〉,是解釋瑜伽師地的深隱要義。
〈披尋記〉上都是根據《瑜伽師地論釋》,作這樣解釋的。
〈攝決擇分〉,就是解釋〈本地分〉,不容易明白的精要之義,那麼這是第二分大意。

第三分叫做〈攝釋分〉。
〈攝釋分〉是說什麼?通說一切《阿含經》裡面的內容。
《四阿含經》裡面究竟說的什麼呢?它把它分成多少類,統一起來,叫做〈攝釋分〉。

第四分,就是〈攝異門分〉。
〈攝異門分〉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阿含經》裡面用不同的名,表達相同的內容的解說,那叫做〈攝異門分〉。

最後一分叫做〈攝事分〉。
〈攝事分〉裡面說的什麼呢?就是解釋《雜阿含經》。


○「得三摩地」= 欲界定再進一步到了未至定,未到地即是;
「三摩地圓滿」=由未至定再進一大步,到初禪、二禪、三禪、四禪;
「三摩地自在」=得禪定後,破除愛、慢、見、疑,破除這些煩惱。

「三摩地」,從欲界定到四禪,都可以如此稱。
「三摩地俱」=出禪以上,等於「三摩呬多」,它也是初禪以上。
「三摩地俱非」= 非三摩地俱,散漫的境界。

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
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
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
十三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餘依地。十七者無餘依地。
如是略說十七。名為瑜伽師地。



云何五識身相應地。
謂五識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如是總名五識身相應地。


後面會解釋這五個。


何等名為五識耶?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
彼所依者:
俱有依,謂眼。
等無間依,謂意。
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俱有依,謂眼」
「俱有依」,又叫「增上緣」,他的意思是,
 它活動的時候,它所依靠的這個東西一定和它同時存在的,
 不然的話它不能活動。
 這裡要講,眼識,一定要跟眼根,一起活動。

○「等無間依」
前一剎那的眼識滅,是後一剎那念眼識生起的依止,
這已滅的前一剎那眼識,稱為等無間依;也稱為意。
意是依止的意思;也稱為無間緣依。

○謂「意」:依止,不是第六意識。

○「執受所依」,眼、耳、鼻、舌、身是為阿賴耶識所執受。
○「異熟」=變異而熟,異時而熟,異類而熟。
○種子依:
眼識生的種子依是指含藏一切種子、執受根身,異熟所攝的阿賴耶識


如是略說二種所依。謂色、非色。
眼是色、餘非色。


○等無間依和種子依,這兩種依不是色。


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三種有對:
(1)境界有對,是以色法而言,如眼根於色塵,乃至身根於觸塵,
 諸根於各自所取的境界,有所拘礙,稱作境界有對。
(2)障礙有對,指色法之間互為障礙稱作障礙有對。
(3)所緣有對,是以心法而言,
 如眼識乃至身識等心心所法,各於自所緣的色乃至觸等有所拘礙,就稱為所緣有對。


○眼根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種所造;
是眼識所依止的清淨色法,唯清淨的天眼才可以看到,一般的肉眼看不到,
能看的到是扶根塵,只是保護眼根的眼球。
「無見」,就是看不到(淨色根);
「有對」,即是有障礙,或有拘礙的意思。
(包括了障礙有對,且是境界有對,但不是心法,所以不是所緣有對。)


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
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戲論 =能引無義,不能引義。

彼所緣者:謂色,有見有對。此復多種。略說有三:謂顯色、形色、表色。

說完"自性、彼所依",再來是彼所緣。
○彼,在說眼識。
○「有見」,眼識看得到「顯色、形色、表色」等多種。
「有對」,這就是所緣有對


顯色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雲、煙、塵、霧、及空一顯色。
形色者:謂長、短、方、圓、麤、細、正、不正、高、下色。
表色者:謂取、捨、屈、伸、行、住、坐、臥,如是等色。


這「光」和「明」有什麼不同呢?這個太陽發出來的叫做「光」。
月亮、星辰,或者是燈,或者是其他的什麼寶珠,發出來的叫做「明」。



第二輪
又顯色者:謂若色顯了,眼識所行。
形色者:謂若色積集長短等分別相。


○若色顯了:色法很顯著的能令你明瞭(區別)。
○眼識所行:僅眼識可以看到,耳識、鼻識...等,不行。
○積集:組識成就了,它也是眾緣所生,所以叫做「積集」。


表色者: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因,於先生處,不復重生。
轉於異處,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或即於此處異生,是名表色。
 

○舉例:
這個心,譬如說我們這個手要動,手本身是不會動的,
因為心有所求,去指揮這個手去動,所以手才會動。
所以心動是變異的因,變異的一個原因。
「不復重生」,不繼續重復的顯現出來了。
「轉於異處」,就轉到另外一個地方去了。
我現在在這裏,心裡面又有另一個想法,要到別的地方去了。
所以外面的這個色法裡面,也就隨著心的變異就變異了。  


第三輪
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
形色者:謂長短等積集差別。
表色者:謂業用為依,轉動差別。


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
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

○眼所行、眼境界:指眼根
○眼識所行、眼識境界:指眼識
○意識:指第六意識

大意:
對形相有所籌慮稱為所緣,
第六意識的作意心所,推動眼識依止眼根,去緣色境時
同時攝取阿賴耶識中色法種子所現的疏所緣緣之色境,
眼識自體會現出一個與外境相同的親所緣緣之影相,來緣慮它,
第二剎那之後意識就尋求、決定,分別取相,了知所緣是樹、花或是燈等,
故顯形表色也是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又即此色,復有三種:謂若好顯色、若惡顯色、若俱異顯色;似色顯現。

○喜歡、不喜歡、不是喜歡也不是不喜歡

○似色顯現,妙境長老說:
「似色顯現」,這一切的色法都是阿賴耶識的變現。
我們的眼識和意識去緣慮的這個色法,和阿賴耶識所顯現的色法是相似的。
相似而不說就是,只是相似而已。
意思是說阿賴耶識所變現的一切法,都是如化如幻的,
就是依他起,都是如幻如化不真實的。
但是我們的意識要去緣慮,就變成遍計執了,
都認為都是真實的了,這個真實是個錯誤。


彼助伴者:謂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
謂作意、觸、受、想、思,及餘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



○「作意、觸、受、想、思」,這五叫做遍行心所。


又彼諸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俱有相應,一一而轉。
又彼一切各各從自種子而生。

○五遍行都是緣慮阿賴耶識所變的顯、形、表,都是緣這個為色法,「同一所緣」。
○非一行相
=心所各式各樣的心所的相貌還是不一樣的。
作意是一個相貌,觸又是個相貌,受、想、思又是另個相貌。


彼作業者:當知有六種。
謂唯了別自境所緣,是名初業。


這有一個。
○唯了別自境所緣 =只能了別"色"的境

唯了別自相、唯了別現在、唯一剎那了別。

這有三個。
○自相,是對"共相"說的。

大意:
譬如看到花時,只能了別花的青黃赤白、形狀、動態,
不能知道花是無常、空、無我的共相。
只能了別現在色境,過去與未來的色境即不能了別,
但是意識卻可以了別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境。
其他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也是一樣,只能了別現在,
而且只能一剎那了別,不能有二剎那相續、俱生。
第二剎那之後尋求、決定,乃至染淨、等流即是意識的作業。


復有二業。
謂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


大意:
眼識活動時,先由意識作意心所推動眼識去看,
眼識緣境一剎那之後,意識尋求所見色相的種類,接著決定色境的名稱,
並發動善心或煩惱心,此時眼識也跟著意識生起或善或染汙的心所,
接著隨意識決定發動任何善不善業,眼識也配合著意識發業而轉。

又復能取愛非愛果、是第六業。

前面講的是惑(善染)、業(發業),這裡在說果(愛非愛果)。

大意:
眼識又能取得可愛或不可愛的果報。當眼識隨意識力與善心所相應,
而有善業,來生就在人天取得可愛的果報。譬如眼力很好,眼相莊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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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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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妙雲集《唯識學探源》第一章.第二節 原始佛教的根本思想,第一段

文章連結:上編 原始佛教的唯識思想
香嚴:我是加以分段,加上一些附帶說明。
主題:緣起法的流轉與還滅

第一段:
唯識思想的源泉,應從『阿含經』去探索,因為四阿含是大小乘共信的,
公 [P5] 開流行的時期也比較的早(『雜阿含經』是更古典的)。

要從「四阿含」裡,抉出唯識的先驅思想,這對於阿含思想的中心,有先加認識的必要。
「四阿含」所開示的法門,好像是很多,但自有一貫的核心,這便是緣起

緣起的定義,像經上說:「此有則彼有,此生則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
意思說:宇宙 、人生,要皆為關係的存在,無獨立的個體,因關係的演變分離而消失。

佛法雖以「因緣生」總攝一切,說明一切,但主要的是生命緣起
假使離此業果緣起, 泛談因緣所生,還是不能理解佛教真相的。

 香嚴:意思是,「因緣果」是可以解釋一切的,
    例如事情的成敗,植物的成長,物理化學的變化 等等。
    然而最重要的是要拿來解釋"生命的緣起"。
    假使不討論生命的緣起,廣泛的討論因果,
    仍是不理解佛教的真相,生命的本質所在。

整個佛法,可以分為流轉、還滅兩門 ;
還滅、流轉,都建立在業果緣起的基礎上。
「此有則彼有」,開示了生死相續的因果法則,
不息的在三界五趣裡輪轉,這就是雜染的流轉。

「此無則彼無」, 是說截斷了生死相續的連繫,
不再在三界中受生,這就是清淨的還滅。

 香嚴:承上,從生命的緣起,佛陀教導我們認識兩件事(真相)。
    第一個,流轉門。
    是怎樣的因果流動,產生今天的"苦"
    (不是苦受、樂受的苦,是「無常故苦」的苦)。
    為什麼有老死?因為有出生;為什麼會出生?因為"有"從前的業。

    為什麼有從前的業?因為從前有意識地造作了這個業(執取)。

    為什麼要造業?因為有貪愛、或瞋恚(愛的相反)、或無知。
    (另一種說法:無明與愛)

    為什麼要發起貪愛、瞋恚、無知呢,對象是誰?
    因為有感受,包含苦受、樂受、跟不苦不樂受(捨受),
    苦受就不愛、厭惡,想脫離;樂受便捨不得失去,失去會痛苦萬分;
    不苦不樂受,則覺得無聊、空虛,或是放空發呆的感覺很好,又捨不得失掉...
    總歸還是苦(不是苦受、樂受的苦,是「無常故苦」的苦)。

    為什麼會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因為接觸,有接觸就產生感受。

    為什麼有接觸?因為人類具有六入(這裡可以看出,佛法為人所說),
    有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觸覺)、意(思維想像力....等)
    
    為什麼有六入呢? 因為有「識」跟「名色」的輾轉相依。
    名是精神作用,色是物質作用,「名色」是物質與精神的合稱。
    分兩角度來說,
    (1)以胎生學而言,人的「識」注入(識入母胎)受精卵後,
     身心組織(名色)才會漸漸成熟變化,從孩童而青年、壯年、老年,
     而一旦「識」離開身心,即所謂死亡。所以,「識」「名色」不起作用。
     相反的,無「名色」「識」不起作用,無脫離物質外的精神。
     附帶提,「識」有主導意味,佛教稱此為:「意為前導」、「識緣名色」。
     
    (2)以認識學而言,
「識」跟「名色」亦相互依存的,
     此時的「識」當成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觸覺)、意識;
     「名色」要當成六境,物質界的色、聲、香、味、觸;
     跟精神界的夢境(包含白日夢)、定中看到的境界....等等。
     (其實,還應該把前面的六根,眼睛鼻子...加進來,三事合和而生觸)
     少了一個,就不能產生視覺、聽覺、嗅覺、味覺....等認識作用。

     或者,可以把「識」+「名色」看成五蘊,色、受、想、行、識。
     識=識,色=色,名=受、想、行。五蘊的認識作用。
    可參考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的第五章第一節   

    做個順序而下的歸納,人因為有識與名色的因緣,便有了六入,
    有了六入的因緣,才有觸;有了觸的因緣,才有受...
    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此即「此有故彼有」,所謂的流轉門。


    第二個,還滅門。
    那麼,我們要解脫,結束輪迴的痛苦,該怎麼辦呢?
    合理推斷,,取消「生」,才能取消「老死」
    取消「有」,才能取消「生」....最終要取消「識」,那麼癥結點是怎麼取消呢?
    
    佛陀跟我們說,在「觸」與「受」之間,或者「受」與「愛」之間下手。
    (1)觸與受之間(請參考雜阿含經209經),
    斷掉過程中自己產生的貪愛、瞋恚、無知(無明與愛),便不再有後面的業了。
    換言之,當我們接觸到順境,逆境,內心不起執著。
    可參考故事:在黑牛與白牛之間
    
    (2)受與愛之間(請參考雜阿含經213經)
    當產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捨受)之後,
    我們不產生貪愛、瞋恚、無知(無明與愛)便不再有後面的業了。
    可參考故事:就像接連中了兩支毒箭

    "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就像一條頭尾相接的項鍊。
    在「觸」與「受」之間,或者「受」與「愛」斷了,
    整條項鍊上的珠子就跟著散落,輪迴隨之被取消。
    
    而這一種逆向回去找癥結,解決問題的方法,
    即「此無故彼無」,所謂的還滅門。
莊春江《印順導師著作-正聞篇》


    所以,重點在:→觸→受→愛
    我們佛弟子,總是在(1)眼見色、耳聞聲..... 等六項,
    或是(2)這六項接觸完,產生的苦受、或樂受、或不苦不樂受之時候,留意。
    
    我們對於接觸外境並無好惡,而是在乎是否因此有了貪、瞋、痴。
    畢竟有執著之苦,
    不是眼睛、耳朵....等六根的錯,也不是對應的六個,色、聲....六境的錯。
    是居中 有著強大引力/斥力之貪、瞋、痴的錯。
        
不但「阿含」以緣起為中心,
就是後代龍樹、無著諸大論師的教學,也不外此事,
無非解釋發揮這緣起流轉,和怎樣證得這緣起的還滅。

2014年1月6日

瑜伽部論_T30n1579瑜伽師地論卷000-03※

講義出處:法雲資訊網:瑜伽師地論:初發論端-卷一-卷十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100卷講記 電子筆錄
錄音檔:Tape 005、Tape 006、Tape 007


主旨:
繼續說:"第五、解題目"

妙境長老解講這部分,不徵引《瑜伽論記》(因為說得太長、太廣),改以其他大德之說。
來釋名什麼叫做"瑜伽師地論",先說「瑜伽」,有兩種解釋。
第一種,境、行、果、教瑜伽。
境瑜伽,佛法的道理(類似解門)。它有四種道理、四性、四法。
行瑜伽,佛法的如何實踐(類似解門)。它有三十七道品。
果瑜伽,證悟者的果德。它有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和第一義諦。
教瑜伽,佛的教導可以契理(真理)、可以契機(眾生的根器)、完成覺悟。
※境、教、行、果(教、理、行、果)。 
第二種 僅"行瑜伽"的內涵。

復次,講何謂「師」、「瑜伽師」;
復次,講何謂「地」。
傅次,講何謂「論」。
然而「論」字的解釋文長,妙境長老認為解釋正文重要,因而略去。


段義及註釋:
*****
「瑜伽」的第一種解釋。

韓清淨<分別瑜伽品> 
梵音瑜伽,此云相應。然此瑜伽依瑜伽釋,兩釋不同。
一云:通說三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名瑜伽。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故。

大意:
瑜伽有兩種解釋,
第一種是通說,廣說三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稱為瑜伽。
所有說明三乘的境界、修行、果證之聖教,
因為都有修行方便、觀行善巧、能令行者與諸法實相相應的意義,
故三乘境、行、果、教,都名瑜伽。


境瑜伽者:謂一切境,無顛倒性、不相違性、相隨順性、趣究竟性,
與正理教行果相應,故云瑜伽。


瑜伽要分三種,境行果,即境瑜伽、行瑜伽、果瑜伽。

此段大意:
境瑜伽是指面對根身、有情及器世間等一切境界,
內心沒有常樂我淨的顛倒執著,不違背聖言量,隨順修行,趣向究竟涅槃,
與聖教所說的正理、正教、正行、正果相應,故名瑜伽。

妙境長老認為,境瑜伽:
 一切境界都是虛妄的、都是不真實的。
 它本身沒有真實的體性,它是內心分別所現的一切的影像而已。
 如果內心裡無分別的時候,一切境界都是沒有的,
 這虛妄境界也不現了,這心也不可得了。
懂這道理,便能無顛倒、不相違...


此境瑜伽,雖通一切,然諸經論,就相隨機,種種異說。
或說觀待等四種道理,如是乃至說蘊界處緣起諦等,皆名瑜伽。總具四性,順四法故。

大意:
境瑜伽雖然通於一切,諸經諸論就著法相及眾生根器,有種種不同的說法。
或說觀待、作用、證成、法爾等四種道理,
乃至或說五蘊、十八界、十二處、十二緣起、四諦等,
這些境界都具足無顛倒性、不相違性、相隨順性及趣究竟性等四種特性,
隨順理教行果四法,都稱為瑜伽。

§這裡提出了四種道理,四法,和前面說過的四性。
 分別為:
 四種道理:觀待、作用、證成、法爾
 四性:無顛倒性、不相違性、相隨順性、趣究竟性
 四法:理、教、行、果。§



《瑜伽師地論》第二十五卷‧第九頁:
云何以稱量行相,依正道理思惟諸蘊相應言教?謂依四道理無倒觀察。何等為四?
一、觀待道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

大意:
要如何省察內心活動,依據佛所說的道理,思惟觀察色受想行識諸蘊是怎麼一回事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是依據這四種道理,沒有錯誤的觀察。
哪四個呢....一觀待道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


云何名為觀待道理?
謂略說有二種觀待:一、生起觀待;二、施設觀待。
生起觀待者:謂由諸因諸緣勢力生起諸蘊。此蘊生起要當觀待諸因諸緣。

施設觀待者:謂由名身句身文身施設諸蘊。此蘊施設要當觀待名句文身。
是名於蘊生起觀待、施設觀待。即此生起觀待、施設觀待,
生起諸蘊、施設諸蘊,說名道理瑜伽方便。是故說為觀待道理。

觀待的「觀」= 相對觀察,因果相對、心境相對的觀察;
觀待的「待」=憑藉、假藉。
所以,觀察它是憑藉著什麼(因緣)。

大意:
什麼是「觀待道理」?分兩種,生起觀待、施設觀待。
生起觀待:蘊的生起一定要假藉諸因,很多的因、很多的緣的勢力。
施設觀待:
這個生起觀待,生起了一件事,這件事叫什麼名字呢?
叫做「蘊」,名之為蘊。就是施設,用這個蘊來表示這件事。
如果沒有這個蘊的施設,你沒有辦法觀。

生起觀待、施設觀待也就是表達了生起諸蘊、施設諸蘊的事情,
這是修瑜伽的方便,就叫做觀待道理。


云何名為作用道理?
謂諸蘊生已,由自緣故,有自作用,各各差別。
謂眼能見色、耳能聞聲、鼻能嗅香、舌能嘗味、身能覺觸、意能了法。
色為眼境、為眼所行,乃至法為意境、為意所行。
或復所餘如是等類,於彼彼法別別作用,當知亦爾。
即此諸法各別作用,所有道理瑜伽方便,皆說名為作用道理。

大意:
什麼叫作:「作用道理」?
色有色的因緣,受想行識有受想行識的因緣。
這個色呢?包括眼耳鼻舌身,前五根都是色、都是色蘊。
那麼眼有眼的因緣,耳有耳的因緣,乃至身有身的因緣,都有它本身的作用。

乃至十二處、十八界,或者是把第七識、第八識也加在內,
各有各的境界,各有各的作用,也應當知道。
前面說這一切法,十二處、十八界這一切法,都有各別的作用,
這樣的道理也是你修瑜伽的方便,你也須要明白這件事的,皆名為作用道理。


云何名為證成道理?
謂一切蘊皆是無常,眾緣所生,苦空無我。
由三量故如實觀察,謂由至教量故、由現量故、由比量故,由此三量證驗道理。


大意:
什麼叫作:「證成道理」?
色受想行識都是有變化的(無常)、很多的因緣才成就、即蘊無我、離蘊無我。
由三量證實這些。三量是:現量、比量、聖言量。這就叫做「證成道理」。


諸有智者,心正執受,安置成立,
謂一切蘊皆無常性、眾緣生性、苦性、空性,及無我性,如是等名證成道理。

大意:
有智慧的人,他聽至教量、現量、比量,從這三條道路得到的知識是對的,
堅定的信受了這樣的道理,而不會動搖。把這種道理,安置於心(栽培善根)。
說這一切的色受想行識的都沒有不變的體性,都是有變化的,隨著因緣變化的....
其實就是證成這個「觀待道理」、證成這個「作用道理」。


云何名為法爾道理?謂何因緣故,即彼諸蘊,如是種類?諸器世間,如是安布?
何因緣故,地堅為相、水濕為相、火煖為相、風用輕動以為其相?
何因緣故,諸蘊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大意:
法爾道理,是指諸法本來如是的道理。為何諸蘊是不同的種類?諸器世間如是安立分布?
為何地以堅為相,水以濕為相,火以煖為相,風以輕動為相?
又以何因緣五蘊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何因緣故,色變壞相、受領納相、想等了相、行造作相、識了別相?

○等了相,等是"諸等、普遍"的意思,了是"了解"的意思。

其餘好懂,不需要翻成白話。


由彼諸法本性應爾、自性應爾、法性應爾,即此法爾說名道理,瑜伽方便。

○本性應爾 =過去是這樣
○自性應爾 =現在是這樣
○法性應爾 =將來也還是這樣
大意:
如上所說諸法,從過去本性如此,現在自性如此,未來法性也是如此。
這種三世不變,本來如是的道理,名法爾道理。這也是修止觀的善巧方便。


或即如是、或異如是、或非如是,一切皆以法爾為依,一切皆歸法爾道理,
令心安住、令心曉了。如是名為法爾道理。如是名為依四道理,觀察諸蘊相應言教。

大意:
法是這樣,或者不是這樣,或者非是非不是等,一切都以法爾為依,一切都歸法爾道理。
如此令心安住,令心明白,稱為法爾道理。修瑜伽的人、修止觀的人,你要根據這四種道理去觀察色受想行識諸蘊,
和思維佛說的觀察諸蘊之相應言教。


境瑜伽,雖通一切,然諸經論就相隨機,種種異說,或說觀待等四種道理,
如是乃至說蘊界處緣起諦等,皆名瑜伽。總具四性,順四法故。


大意:
以上就是境瑜伽,雖然通於一切,然而諸經論會因材施教,出現種種異說,
像是上述的四道理、五蘊、十八界、六入處、十二緣起法、四諦法等等,
這些都是名為瑜伽(意思:相應),
全具有無顛倒性、不相違性、相隨順性、趣究竟性,四性。
和理、教、行、果,四法。


行瑜伽者:謂一切行,更相順故、稱正理故、順正教故、趣正果故,說名瑜伽。
此行瑜伽,雖通諸行,然諸經論就相隨機,種種異說,或說正修諸行,說名瑜伽;
或說三十七菩提分法,說名瑜伽;或說奢摩他、毗缽舍那平等運道,說名瑜伽。



○境瑜伽,很像是解門;行瑜伽,相對是行門。


果瑜伽者:謂一切果更相順故、合正理故、順正教故、稱正因故,說名瑜伽。
此果瑜伽,雖通諸果,然諸經論就相隨機,種種異說:
或有處說力無畏等不共佛法,說名瑜伽。
果瑜伽,講的是證果、果德的部分。
這裡舉到的例子有佛的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


如是乃至或說有為、無為功德,皆名瑜伽。具上義故。
上說的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是有為的功德,
還有無為的功德,比如第一義諦,這些都可以名(果)瑜伽。


如是聖教,亦名瑜伽,稱正理故、順正行故、引正果故。
○「稱正理」是契理;「順正行」是有契機的意思。


*****
瑜伽的第二種解釋。

一云:正取三乘觀行,說名瑜伽。數數進修、合理、順行、得勝果故。
境、果、聖教,瑜伽境故、瑜伽果故、詮瑜伽故,亦名瑜伽,非正瑜伽。


這在說前面說的境瑜伽、果瑜伽、教瑜伽,雖然也叫瑜伽,但不是正瑜伽。
意思是說:我們主要是講:行瑜伽,不是其他三個。


*****
什麼是「師」、「瑜伽師」。

梵言阿遮羅,此云師。有調化之功,匠物適機,群徒所放之美稱也。

○放,念倣ㄈㄤˇ,仿效的意思。


釋論解云:
三乘行者由聞思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隨分滿足,展轉調化諸有情故,名瑜伽師。

或諸如來證瑜伽滿,隨其所應,持此瑜伽,調化一切聖弟子等,
令其次第修正行,故名瑜伽師。



*****
什麼是「地」?

梵云步彌,此云地者,生成、住持義也。
始自五識終暨無餘,凡聖因果統無不備,皆具能生成住持,有類於地,故云也。

○地,就是成長與維續。

○「始自五識、終暨無餘」,就是《瑜伽師地論》從開始,
<本地分>的五識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
乃至三摩哂多地、非三摩哂多地、有心地、無心地、還有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
乃至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餘依地、最後到「無餘依地」,一共十七地。

大意:
地有成長與維續的意思;《瑜伽師地論》的十七地,都皆具有成長與維續,故名為地。


釋論解云:地謂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攝義,是瑜伽師所行境界,故名為地。
如龍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
○「依」指範圍說;「行」是說在這個範圍內的更不斷的深入的學習,叫做行。

大意:
你所學習的、所接觸的、所包含的一切的境界,都可以名之為境界。
就像龍馬所行之地,只會圈定在一定的範圍內。


或瑜伽師依此處所,增長自法,故名為地,如稼穡地。
或瑜伽師地所攝智,依此現行、依此增長,故名為地,如珍寶地。
或瑜伽師行在此中,受用自法,故名為地,如牛王地。
或諸如來名瑜伽師,平等智等行在一切無戲論界、無住涅槃瑜伽中故,
是彼所,故名為地。或十七地攝屬一切瑜伽師故,如國王地。是故說名瑜伽師地。


○牛王地:
牛群裡面有個王,這個牛王在牛群裡面很自在的,很大自在的境界。
這個牛王能保護牛群,這個眾多的牛也是擁護牠,牠有威力能保護這個牛。
就像佛是一切眾生的大導師,他能保護一切眾生的,
所以一切眾生向他學習,得大自在的境界。

○從這段文看得出,境界一步步提高。


解云:其境及所攝,各唯一解;依行二種,各有二解,合六番釋也。

境 =「如龍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
所攝 =「或十七地攝屬一切瑜伽師故,如國王地」。 

「依」有
1. 瑜伽師此處所,增長自法,故名為地,如稼穡地。
2. 瑜伽師地所攝智,此現行、依此增長,故名為地,如珍寶地。

「行」有
1. 瑜伽師在此中,受用自法,故名為地,如牛王地。
2. 諸如來名瑜伽師,平等智等在一切無戲論界無住涅槃瑜伽中故,是彼所攝,...

所以,境、所攝、依、行,加起來有六個。


*****
什麼是「論」?

梵云舍薩怛羅,此云論。
釋論云: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故名為論。
《俱舍論》云:教誡學徒,故稱為論。然則師有瑜伽,瑜伽之師,依主釋也。
瑜伽師之地,亦依主釋。瑜伽即地,二體無別;
地是所詮,能詮即論,瑜伽師地之論,亦依主釋。合為瑜伽師地論。有三釋。


第一種解釋:「師有瑜伽,瑜伽之師,依主釋也」。
第二種解釋:「瑜伽師之地,亦依主釋」
第三種解釋:「瑜伽即地,二體無別;地是所詮,能詮即論,瑜伽師地之論,亦依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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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5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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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5日

中華人物_《大唐慈恩寺三藏法師傳》:玄奘大師往印度的目的※

玄奘大師去印度的目的是學習《瑜伽師地論》,明瞭到底是「當常」,還是「現常」?
以下是妙境長老引據《大唐慈恩寺三藏法師傳》作講解,
節省時間、篇幅的緣故,僅翻譯艱澀語句。


《大唐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第八頁:
 法師既遍謁眾師,備餐其說。詳考其義,各擅宗塗。驗之聖典,亦隱顯有異,莫知適從。
 乃誓遊西方,以問所惑。并取《十七地論》以釋眾疑。即今之《瑜伽師地論》也。
 又言昔法顯、智嚴,亦一時之士,皆能求法導利群生。
 豈使高跡無追、清風絕後?大丈夫會當繼之!


○「驗之聖典」
=在經論上去考查一下,他們說的法門對不對呢?

○「亦隱顯有異」
=這表面上是對,但是又好像有一點不大對,
 或者是明顯的是不對了,但是又不能說完全錯,又好像有一點點對。

○「莫知適從」
=究竟說得對不對呢?不能決定,我不知道誰說的對。


《大唐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第十三頁:
法師對曰:奘桑梓洛陽,少而慕道。
兩京知法之匠、吳蜀一藝之僧,無不負笈從之,窮其所解。
對揚談說,亦忝為時宗。欲養己修名,豈劣檀越敦煌耶?
然恨佛化經有不周、義有所闕。故無貪性命,不憚艱危,誓往西方,遵求遺法。

○奘桑梓洛陽
=我(玄奘)家鄉在洛陽。

○對揚談說,亦忝為時宗
=我與人對答佛法,或我為人宣說佛法,(很慚愧)猶能為當時人所尊重的。

○欲養己修名,豈劣檀越敦煌耶?
=如果說是我不想到印度,為了「養己」,怎麼會怠慢施主(王祥)且不去敦煌呢?
§意思是,就因為不求明聞利養,所以才大膽拒絕前往敦煌§


*****
《大唐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第十九頁: 
去聖時遙,義類差舛。遂使雙林一味之旨,分成當現二常。
大乘不二之宗,析為南北兩道。紛紜諍論凡數百年,率土懷疑,莫有匠決。
玄奘宿因有慶早預緇門,負笈從師年將二紀。名賢勝友備悉諮詢,大小乘宗略得披覽。
未嘗不執卷躊躇捧經侘傺,望給園而翹足,想鷲嶺而載懷,願一拜臨啟申宿惑。

難度陡升,此段要全文翻:
離佛世(佛在世時)久遠,義理有些走樣、偏失了。
竟然使得《涅槃經》的解釋常住佛性產生分說,分「當常」和「現常」!
(佛在雙樹林那裡入涅槃,雙林一味之旨,是佛陀那時說的經,就是《涅槃經》)

§何謂「當常」、「現常」?另作此文解釋:
 中華人物_玄奘大師往印度的目的之一:解決「現常」與「當常」§

中國大乘佛教,在南北朝時有兩位梵僧,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
這兩個梵僧,在《十地經論》翻譯好了以後,都講這《十地經論》,弘揚佛法。
而這個菩提流支是屬於北道,這個勒那摩提是南道,南北兩道。
這兩道是指地點說的,但是他們宣揚的佛法也不一樣。

這兩道,我挑你的毛病,你挑我的毛病,互相諍論了數百年。
全面的中國的佛教徒都對「當常」和「現常」有懷疑,
但沒有一個大善知識能決斷這個疑問的。

我,玄奘過去栽培過多少善根,特別的慶幸,能很早入佛門,來寺院裡出家。
背著書包,我到處去參學,到現在差不多有二十年了。

有名望的這些賢者,和有殊勝功德的好友、善知識。我全都到那兒去請教,釋疑。
大小乘的宗要,我都約略(謙詞)學習過、讀過。

我不曾沒有(就是有)手捧這個經卷,心裡面就猶豫,究竟是「現常」或如何呢?
捧著經書時,失志。

我要遠遠的看祇樹給孤獨園而期盼,心想著靈鷲山還滿懷希望,
(這兩處有大德能為我解答)我希望我一下子能到那裡拜見他們,
給予啟示,一解我長久的疑竇。


*****
《大唐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二第二頁:
明日,王請過宮備陳供養。而食有三淨,法師不受,王深怪之。
法師報此慚教所開,而玄奘所學者,大乘不爾也,受餘別食。
食訖,過城西北阿奢理兒寺(唐言奇特也)。是木叉鞠多所住寺也。
鞠多理識閑敏,彼所宗歸。遊學印度二十餘載,雖涉眾經而聲明最善。
王及國人咸所尊重,號稱獨步。見法師至徒以客禮待之,未以知法為許。
謂法師曰:
「此土《雜心》、《俱舍》、《毘婆沙》等一切皆有,學之足得,不煩西涉受艱辛也。」
法師報曰:「此有《瑜伽論》不?」
鞠多曰:
「何用問是邪見書乎?真佛弟子者不學是也!
 法師初深敬之,及聞此言,視之猶土。」
報曰:
「婆沙、俱舍本國已有。恨其理疎言淺,非究竟說。
 所以故來欲學大乘《瑜伽論》耳。又《瑜伽》者,是後身菩薩彌勒所說。
 今謂邪書,豈不懼無底枉坑乎!」

○王是龜茲國王,他請玄奘大師來王宮應供。

○"慚"教,這是錯字,是"漸"教,此處在說小乘教。
在佛教中,也可以是「頓(悟)教」的相對。

大意是龜茲國王以三淨肉供養,
玄奘大師說:「這是小乘法才能這樣(吃),我學大乘法,故吃素。」
後面易懂,因此,不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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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的補充資料
講義出處:法雲資訊網:瑜伽師地論:初發論端-卷一-卷十
錄音檔:Tape 003

2019.01.24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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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4日

瑜伽部論_T30n1579瑜伽師地論卷000-02※

講義出處:法雲資訊網:瑜伽師地論:初發論端-卷一-卷十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100卷講記 電子筆錄
錄音檔:Tape 003、Tape 004
原文:T42n1828_001 瑜伽論記 第1卷

主旨:
仍然在說相當於國文課本中:題解、作者的部分。
繼續說:"第二、彰所因者"。



段義及註釋:
*****
然世代玄遠,名既湮滅,唯有無著,天人共知,感慈氏化,飡受諸教。 
飡受 =得到了營養,把這些營養普遍到全身,然後這個人才得到它的好處。

今此論中,理無不窮、事無不盡、文無不釋、義無不詮、
疑無不遣、執無不破、行無不備、果無不證。 

自非玄鑒高士,孰能唱和於此者哉? 

○孰能唱和於此者
 =那個人對此論能唱、能和呢?=那個人能「唱和」於此論呢?

就是你想學習也不容易,何況造論的人啊!


奘法師以超世之量,悼還源之梗流,故能出玉門而遐征,戾金沙而殉道。
○悼還源之梗流
=追溯佛法的源頭時遇阻,而感到悲傷。
至於為什麼悲傷,另文說明:玄奘往印度的目的

○戾= 到達
○金沙=(八百里)沙漠
○殉道=為了正道,而輕視生命。

○妙境長老說到這,附帶提了義淨法師的詩:
晉宋齊梁唐代間,高僧求法離長安。去人成百歸無十,後者焉知前者難。
 遠路碧天唯冷結,沙河遮日力疲殫,後學如未諳斯旨,往往將經容易看


乃到中印度摩揭陀國那爛陀寺,遇大三藏尸羅跋陀羅。
始聞此論,文義領會,意若瀉瓶。雖復所逕諸國備通群章之妙,而研究法相特思於茲文。
既而旋軔上京,奉詔於弘福寺,
以貞觀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肇譯此論,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絕筆解座。
此論梵本有四萬頌,頌三十二言,譯為一百卷。

○「摩揭陀」翻個持甘露,也翻個「無惱害」,沒有惱害。

○雖復所逕諸國,備通群章之妙
=雖然是又經過了很多的地區、國家,
親近了很多的善知識。通達了、學習了很多的經論的微妙。

○而研究法相特思於茲文
=然而,學習佛法的性相的道理、真義,特別的要以《瑜伽師地論》的講法為準。


自佛法東流,年載修遠。雖聞《十七地論》之名,而不知十七者何也。
《地持》、《善戒》但是菩薩一地。《決定藏論》是決擇分初。
自餘漢土皆未之有
(善戒經是求那跋摩譯,地持論是曇無讖譯。
 傳聞梁武帝時,真諦太清四年歲次庚午十月,
 往富春令陸元哲宅,為擇瓊等二十名德翻十七地論,始得五卷)。
今始部分具足,文義圓明。蕩蕩乎明大明於重冥、鍠鍠焉聲希聲於宇內,
斯可謂整蹄駕於玄途、闢幽關乎虛室者也。

○《地持》、《善戒》只是當中的 <菩薩地>(《瑜伽師地論》十七地當中一地)。

○真諦三藏翻譯的《決定藏論》也是《瑜伽師地論》裡面的一部分,是那一部分呢?
是<決擇分>裡面最初的那一部分。

○「自餘漢土皆未之有」
=除了這幾種之外,剩下的那《瑜伽師地論》,我們漢土都沒有,都沒有翻譯過來。

○註解:傳聞梁武帝時,真諦太清四年歲次庚午十月,
 往富春令陸元哲宅,為擇瓊等二十名德翻十七地論,始得五卷
=傳聞梁武帝時,真諦三藏在太清四年、歲次庚午十月,他到富春令(縣),
在陸元哲宅的家裡面,「擇了瓊等二十位知名有學問的法師,翻譯《十七地論》。
由於不完整,只翻譯五卷。

○今始部分具足,文義圓明,
=現在本論的五大部分就全部圓滿具足了,文也圓滿了、義也圓明了。

後面是讚嘆的話。


*****
第三、明宗要者。
《釋論》下云:又十七地具攝一切,文義略盡。
後之四分,皆為解釋十七地中諸要文義。故亦不離瑜伽師地,由是此論用十七地以為宗要。

最勝子菩薩等所著的《釋論》下卷說:
十七地的本地分具足收攝一切所有的重要文義,從凡夫到成佛的境界全部收錄在裡面。
後面四分,都是為了解釋十七地中重要的文義。所以,本論的宗要就是十七地論。

*****
第四、顯藏攝者。
《釋論》下云:雖復通明諸乘境等,然說者問答決擇諸法性相,
意為菩薩令一切皆得善巧,修成佛果,利樂無窮。
是故此論屬菩薩藏阿毘達磨,欲令菩薩得勝智故。

這段好理解,大意是說:
雖然說明一切眾生、人天、聲聞、緣覺、菩薩的境行果,
其主要目的是為攝受菩薩,利益學菩薩道者能夠成佛,
達到最終正法久住、利益有情的目的。

換言之,《瑜伽師地論》屬於菩薩乘法。

○阿毘達磨 =對法,意思有二:
1. 對者,向也,向涅槃那裡去。對法,向著涅槃的佛法。
2. 對者,觀(察)也。
 觀察苦集滅道、或觀察「唯識無義」、觀察第一義諦、觀察三自性種種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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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4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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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日

瑜伽部論_T30n1579瑜伽師地論卷000-01※

講義出處:法雲資訊網:瑜伽師地論:初發論端-卷一-卷十
錄音檔:Tape 001、Tape 002

主旨:
原則上,採概要性語譯。
易解的文句,約略帶過;難懂的段落,才多篇幅解釋清楚。

這篇相當於國文課本中:題解、作者的部分。



段義及註釋:
*****

初發論端,六門分別:
一、敘所為,二、彰所因,三、明宗要,四、顯藏攝,五、解題目,六、釋本文。

○「敘所為」,敘述所為。就是說這一部論的目的是什麼?
○「彰所因」,顯示怎麼一個因緣,有這一部論。這個和那個所為不一樣。
○「明宗要」,《瑜伽師地論》的宗旨是什麼呢?
○「顯藏攝」,顯示大乘的藏和小乘藏,都有經律論的,它是屬於那一部分的?
 叫做「顯藏攝」。
○「解題目」,解釋《瑜伽師地論》的題目。
○「釋本文」,解釋本文。


*****
第一敘所為者。此論所為有何等耶?如《釋論》明,有十番兩緣。
十番兩緣,兩緣,就是"既怎樣,又如何"。十番兩緣,十個的"既怎樣,又如何"。
例如,第一個,「為法久住及利有情故」= 既"(1)讓佛法久住,又"(2)有利於有情"。

一、(1)為法久住及(2)利有情故。

二、(1)為聖教已隱沒者重開顯;隱沒者倍興盛。

  (2)及有情界中,有種姓者出生死;無種姓者脫惡趣故。
有種性是指小乘種性、大聖種性;無種性:五乘種性。

三、為(1)捨無見及(2)(捨)有見故。
 可以當作斷見、常見。


四、(1)為成熟菩薩(種)姓人,
唯依大教,遍於諸乘文義行果,生巧便智,斷障得果,自他俱利。
(2)及二乘(種姓)、無姓,亦依大教,各於自乘文義行果生智斷伏,得自乘果,離惡趣故。

五、(1)為執著邪教不信大乘者,及(2)於深經種種意趣,迷亂誹毀者,令生信解故。

六、為(1)攝益樂略言論,及(2)樂廣者故。
有人喜歡簡略的言論,也有人喜歡廣博的言論,這兩種人都適合學《瑜伽師地論》。

七、為(1)立正論,及(2)破邪故。

八、為顯三性有無;及世間、道理、證得、勝義四法門故。
三性: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
四法門:我覺得能將其說是苦、集、滅、道的道理。
妙境長老認為:
世間 =遍計所執性;
道理 =五蘊,說十二處、十八界,苦、集、滅、道,這一切的事情。
證得 =按照佛說的這個苦、集、滅、道的道理去修學能有成就,
    可得須陀洹果了、得斯陀含果、阿那含果、得阿羅漢果。
勝義 =一切阿羅漢、辟支佛、到佛的境界,
    他們成就的廣大無分別的智慧,所證悟的第一義諦。

九、為(1)開隨轉、真實二種理門,令知二藏、三藏法教不違;
 及(2)開因緣、唯識、無相、真如四理門,令修觀行有差別故。

(1)隨轉(權),就是隨順學習佛法的人的根性而說法。
真實(實),佛自己的智慧,隨順佛自己的智慧宣揚這樣的佛法。
我認為,亦可以當成,契機、契理。

二藏,聲聞藏、菩薩藏,應該寫成"大小乘";三藏,則是經律論。
聲聞藏一般說就是小乘佛法了,菩薩藏就是大乘佛法,
這兩種佛法裡面都有經藏、有律藏、有論藏,有這三藏。
而且,這兩種佛法內容並沒有矛盾,是可以互相貫通的。

(2)因緣:12因緣;
唯識:即唯識學(就如同《攝大乘論》的思想)。
無相:一切法是因緣有、自性空。(中觀是一切法畢竟空)
真如:小乘、大乘佛教的學者所證悟的理性是平等的。
教導這四種理門,「令修觀行有差別故」,叫我們知道修學聖道的觀行是不一樣的。


十、為(1)示境別,令知諸法體、相、位別;
 及(2)示行別,令知三乘、方便、根本、果差別故。

(1)「示境別」這句話是總說的,「令知諸法體、相、位別」是別說。
「示境別」:
譬如三惡道的境界、人間的境界、天上的境界;
這個散亂心人的境界,和有禪定人心的境界,乃至到聖人的境界,都不一樣。

「令知諸法體、相、位別」:
表現於外的是「相」狀,它本身的事情叫作「體」。而「位」指地位、境界。
這裡面主要是說凡、聖的高、低,深、淺不同。

(2)「及示行別」也是總說的;「令知三乘方便根本果差別故」,這是別說的。
前面是講"境界",後面則說"行動"。
「示行別」,這個「行」是我們重新創造的一種活動。

主要指三種佛法,三乘,聲聞乘、辟支佛乘、佛乘,這三種佛法。
三種佛法裡面有方便、有根本、有的不同,每一種佛法都有這三種不同。

「根本」是發心,譬如說是這個聲聞乘的佛法,要發出離心,這是「根本」。
這個「方便」呢?就在凡夫位的時候的修行,叫作「方便」;入了聖位以後叫作「果」。


如是等類所為諸緣,處處經論種種異說,當知皆是此論所為(ㄨㄟ\)。


*****
第二、彰所因者。
按《釋論》等云。 佛涅槃後,魔事紛起,部執競興,多著有見。
有見,執有我。
龍猛菩薩證極喜地,採集大乘無相空教造《中論》等,究暢真要,除彼有見。
龍樹菩薩證初地。

聖提婆等諸大論師造《百論》等,弘闡大義。由是眾生復著空見。 
這個空見,是對中觀的誤解。以為"空",是什麼都沒有。這是錯誤的!

九百年時,有出家士名阿僧佉,唐云無著。
應中印度阿瑜陀國(本生處者北印度犍馱羅國是也),
其國王城西五百里,營立禪省,領數百人授以禪法。
禪省=禪寺

無著為人位登初地,證法光定得大神通,事大慈尊請說此論等。
慈氏菩薩隨無著機,恒於夜分從知足天降於禪省。 
知足天=兜率天

為說五論之頌。一、瑜伽論。二、分別觀行名分別瑜伽論。
三、大莊嚴論。四、辨中邊。五、金剛般若。 
瑜伽論=《瑜伽師地論》
分別觀行名分別瑜伽論,這個沒有翻譯過來,
 但是《解深密經》裡面有個〈分別瑜伽品〉,應該有可以相通的地方。
大莊嚴論=《大莊嚴論》
辨中邊=《辨中邊論頌》
金剛般若=《金剛般若論》
五個中只缺"分別觀行名分別瑜伽論"一個沒翻譯成漢文。

于時門人,或見光明,不見相好,不聞教授;或見相好,不聞教法;或見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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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重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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