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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同在波逸提戒中共有九十條,由於環境的限制,我們所能做到的,實在並不理想。
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中,佛制:「無事斷食,得越法罪。」
比丘不得以斷食顯異,而來沽名釣譽。
但是佛制比丘,除了不許非時食,還鼓勵實行頭陀行中的一坐食與節量食。
《涅槃經》中並說,進食時應作如食子肉想。由於須借此色身修道,不得已飲食,
絕非為了貪求自身的肥美好看而求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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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每天的明相出現──拂曉時分,到每天的日影正中,這階段中,稱為食時,
允許比丘進食,所進之食,就叫時食,這是合法的。
再從每天的日影過中,直到第二天清晨明相出現──拂曉時分,這階段中,稱為非食時,
不允許比丘進食,如果進食,便叫非時食。
如果沒有必須進食的理由,而於非時之中進食,便不合要求。
所謂明相出,即是能夠見到光明相時,在屋外伸手能夠辨別手紋時,
便叫見明相,解釋成拂曉時分,比較切近。
五、時食與非時食
在家人,不論何時,均可進食,通常人家,總是早中晚一日三餐,
何以佛教的比丘,只許從每天的明相出到每天的日中之間才可進食?這有兩個原因:
(一)依照常情,早晨是天人進食,日中是佛陀進食,下午是傍生進食,夜晚是餓鬼進食。
比丘為斷六道之因,應該效法佛陀,日中一食,所以十二頭陀行中,便是規定日中一食的,
但此乃是精進法門,不是比丘戒律,不持日中一食法,不算犯戒。
小乘三果聖人,多住色界淨居天中,比丘效法天食,尚無不可,
如果與傍生、餓鬼同時進食,就不對了。
尤其是夜晚進食,餓鬼聽了飲食碗盞之聲,咽中火起,又不得飲食,倍增痛苦,
為了慈憫餓鬼,也不應夜晚進食。
(二)印度的習慣,凡是出家僧侶,不論信仰什麼宗教,無一不是托鉢乞食的。
乞食在其他的國家,尤其是近世的社會中,不但不受人的尊重──乞丐誰去尊重他?
甚至還在取締之列。但在印度,所有的乞食者,都被尊為聖人。
但是乞食總以上午為宜,如果竟日在外乞食,那就不能修道了。
所以佛在《舍利弗問經》中說:「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
在佛律中其他的好多制限,也是根據印度當時的風俗而制戒的,
所以佛在《五分律》中曾說:「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
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佛陀是非常開明的,
佛陀絕不希望有人對佛教生起反感,所以允許比丘們可以隨方見機而行。
非時食戒,就是這樣產生的,但這也是對的。
比丘非時食戒的緣起,是由迦留陀夷尊者,夜晚到村中食,當時正在雷電交加,
村婦持食出來,從閃電光中見他臉黑,驚疑是鬼,隨即暈倒地上。
適巧這個村婦在懷孕中,經這一嚇,便小產了。
於是她便咒罵著說:「這個佛教的出家人哪!即使把肚子餓破了,
也不應該夜晚出來乞食呀!」佛陀知道之後,
便規定比丘們不應再有中後乞食的事情發生。
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中,另有一個緣起:有十七位少年比丘,進城乞食時,
聽到婦女們互相說著不堪入耳的討厭話,便覺得在家人太討厭了,不想再去乞食。
但到日中以後,肚子餓得難忍,又向一處俗人的園遊會中,飽餐了一頓,
長老鄔波難陀問他們為什麼中後乞食,他們還自以為理直氣壯地說:
「中前不得食,中後又不許食,難道要我們白白地餓死不成?」
佛陀知道了,便制定非時食戒。
這裡的第一段中有些問題:
天人在天上,諸佛在常寂光中,天上的時間不同於人間,
常寂光中更無時間可言,如何去學天學佛呢?
這都是比照天人在人間,佛陀在人間時的法則而定,
實際上無色界只有識食,法身佛根本不需食。
註2:
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條目:非時食
關於制戒的因緣,依
《四分律》卷十四、《五分律》卷八等所述,
乃起因於迦留陀夷日暮入羅閱城乞食,使一妊婦受驚而墮娠。
《十誦律》卷十三則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
十七群比丘於節日入諸居士園林酒宴場,受食而醉亂迷悶。
《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諸比丘夜食為世人所譏。
此戒除了出家五眾應遵守之外,受八齋戒的在家眾,在齋戒期間也需遵守。
但《沙彌十戒儀則經》認為病僧應不受此限制,云(大正24‧936b)︰
「如有比丘病,治病救於身,可許中後食。」
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條目:過午不食
○關於此戒之制戒緣起,佛典中常有記載,茲舉數例如次︰
(1)佛一日在王舍城耆闍崛山,爾時城中人民節會,作眾伎樂,
難陀跋難陀(六群比丘之一)入城觀看,眾人與食,食訖再看,日暮方還,
諸比丘皆加嫌責,並往白佛,佛遂制此戒。
(2)迦留陀夷(亦六群比丘之一)日暮入城乞食,值天陰闇,雷電交作,
一孕婦見比丘,疑為鬼,驚嚇而流產。諸比丘聞知乃嫌責迦留陀夷,
並陳述於佛前,故佛制此戒。
(3)《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載(大正22‧359b)︰「佛住舍衛城,(中略)爾時比丘日暝食,
為世人所譏︰『云何沙門釋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輩失沙門法,何道之有﹖』
諸比丘聞已,以是因緣往白世尊。佛告諸比丘︰『汝等夜食,正應為世人所嫌。
從今日後,前半日聽食,當取時。』」
(4)何以世尊制定弟子「前半日聽食」﹖箇中緣由,《毗羅三昧經》曾有解釋,
略云︰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
如來欲斷六趣因令入道中,故制令同三世佛食。
○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出家眾的飲食〉
(摘錄自《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四章第三節)
上座部佛教國家,如緬甸、泰國,嚴格禁止午後進食固態食物。
福報禪師答:佛世時,曾因有位弟子傍晚托缽,因天黑看不清,嚇壞一位孕婦導致流產,
又因為一天兩次托缽,減少弟子修道用功的時間,從此戒律規定過午不食。
由此可知過午不食的本意是,印度乞食制度下出家眾為減少對施主的干擾,
並增加學佛修道的時間。
仔細省察過午不食的意義,原本是要佛弟子減少食物的貪求,用心在修行辦道上,
很多人卻為了持午(過午不食),讓別人忙著打果汁、熬米湯等。
古來祖師大德,搬柴運水,願為眾生馬牛,我們何德何能?
又有多少福慧浪擲,讓別人花費心力打點,此種修行心態實不可取。
持午最重要是能了解佛陀本懷,動機在止消貪念,增長慈心悲願,精進修持辦道,成就佛果。
對現今法務或度眾法師而言,若過午不食,易體弱羸虛,無法廣行利他事業,
故權設方便,以藥石療飢;對在家眾而言,平常若無嚴格自我要求,
短暫數日要養成過午不食的習慣也是相當不易。
(三)《四分律行事鈔批》卷 10:「朝為諸天子食。日中為佛食。
晡時為諸畜生食。夜為鬼神食。唯日中與朝食。得福。晡夜二食使人得病也。」,
經云早上吃 飯為「天人食」,中午吃飯是「諸佛食」,下午則是「畜生食」、
晚上則是「餓鬼食」, 若晚上用餐則易得病,且似是與餓鬼爭食,
因此就把晚餐當成是滋養色身的藥品。 不過對於現代人的飲食習慣大師表示:
佛教的飲食很簡單。有人主張:早晨,天人吃;中午,佛子吃;晚上, 餓鬼吃。
其實也不見得是這樣的,可以吃三餐,因為現代社會工作時間 加長,
早上得要吃得飽,中午吃得好,晚上因為要睡覺了,所以要吃得少。
重視養生保健,「吃」可謂舉足輕重!
佛陀除制定「次第乞食」制之外,也因應當時弟子在乞食過程中與信施者之間所遇因緣,
做出合情合理的決定而制定戒律,如一般人認為佛教徒必要「過午不食 的」就是其一,
佛陀制定過午不食之原由於《增壹阿含經》可見:
爾時,迦留陀夷向暮日入,著衣持缽,入城乞食。爾時極為闇冥。
時優陀夷漸漸至長者家,又彼長者婦懷妊,聞沙門在外乞食,即自持飯出惠施之。
然優陀夷顏色極黑,又彼時天欲降雨,處處抴電。爾時,長者婦 出門見沙門顏色極黑,
即時驚怖乃呼:「是鬼。」自便稱喚:「咄哉!見鬼。」即時傷胎,兒尋命終。
是時,迦留陀夷尋還精舍,愁憂不歡,坐 自思惟,悔無所及。
註3:
T22n1428 《四分律》卷14時迦留陀夷聞此語已,還至僧伽藍中,以此因緣向諸比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