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0

隨筆-律部-議題:出家,父母聽許?

少時聽法師言,成年男子出家,不須經父母同意的。
不知法師特別舉「男子」一詞,是不包含「女性」或是「女子一體適用」呢?
出處為何?我那時沒問。
比來,親友與我討論:「佛教出家要父母同意不?」
我說:「應該不需要吧,釋迦摩尼佛是成年娶妻後,未經父親淨飯王允許下而私逃出家。」
可是,這不必然會成為戒律,佛陀亦有六年苦行,但佛教痛斥苦行之無益。

若按聖嚴法師於《叮嚀:聖嚴法師談天下事》(註1)所談,要點有四:
(1)未成年者,出家需徵得監護人同意。
(2)結婚者,出家需徵得配偶同意。
(3)軍、公職人員,出家需先離職。
(4)除以上情況外,戒律上並無說:「成年人出家需徵得家人同意」
 聖嚴法師的看法:雖這麼說,但最好徵得,有困難則以善巧得到允許。
我感覺,聖嚴法師是較鼓勵要家人同意。
戒律乃因緣所顯(註2),我想得回歸教典,了解制戒時空背景如何,我因此搜索這方面的資料。


我所找到的律典,並沒有支持「成年人出家不用父母同意」的戒條或典故(可能我沒找著),
卻有(1)出家要「父母聽許」(聽到父母許可)的儀軌、(2)善巧地讓父母許可的例子、
以及(3)某些條件成立下(佛教講的"開緣"),不須獲得父母許可的情況。
就先從佛陀何以制「父母聽許」這條規範開始吧!

《五分律》卷17(註3)或《四分律》卷34(註4)寫:
釋迦摩尼佛回祖國-迦毗羅衛見到羅睺羅(俗家兒子),並引導他出家,交由舍利弗教導。
淨飯王(佛陀的俗家父親)得聞後,悲泣地來到佛的住所,
向佛陀說:
「世尊阿,當你拋棄王位,我想還有你堂弟難陀可以繼承;
 當你度了難陀後,我想還有你兒子羅睺羅可以繼承,
 現在又把羅睺羅剃度了,我該拿國家大計怎麼辦?」
又說:
「世尊阿,人皆愛子,但諸位比丘,不聞不問地奪人所愛,這樣要如何傳播佛教呢?
 希望世尊能制定戒律,以後出家者,得父母答允才行。」
之後,佛陀為淨飯王開示許多佛法,使其歡喜而歸,並制下戒律:出家要取得父母答應。

《四分律》卷35,受具足戒(出家戒)的儀軌裡,會問十三重難與十六輕遮(註5),
即13條嚴重妨礙出家的大問題,和16條輕微影響出家的小問題。
若13條大問題有1條成立,這輩子不可出家。
若16條小問題有1條或數條成立,在全部排除後,隨時能出家。
父母聽許(聽到父母許可出家),是16條之一。


*****
順利者,自然沒啥好提;不順利者,則要以"善巧"得父母聽許,例子多著是,如:
1. 《賴吒和羅經》(註6,T01n0068)的賴吒和羅,以絕食獲得;
2. 《護國經》(同註6,T01n0069)的護國長者,以絕食獲得;
3.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13(同註6,T23n1442_013)的實力子,以絕食獲得;
4. 《十誦律》卷25(同註6,T23 n1435)的億耳,父母與之商量,兩老百年之後可出家;
5.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32(註7,T24n1451)的法與童女,證阿羅漢果出家。


那些不用父母同意的例子,讀起來像特例,如:
1. 《十誦律》卷54(同註6,T23n1435) :
 問:「養兒欲出家,應問何母?」答:「應問所養母。」
 問:「[19]如佛所[20]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戒。』頗有父母不聽得出家受具戒耶?」
 答:「有!若父母是畜生得。」
意為:如果是養子,則問養(父)母;如果父母是畜生,則不須牠們同意。

2.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13(同註7,T24n1458):
 若父母不聽者不得,若遠方者無犯。
意為:距離父母太遠,則不需要。

3.《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17(同註7,T24n1450):
 佛言:「不然!長者子,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戒。」
 爾時頻毘娑羅王白佛言:
 「我是國主,於彼長者庫藏資產事皆由我,王既聽許,唯願如來令其出家。」
 佛言:「善來苾芻!」
意為:國君可以代替父母行同意權。

4. 《 善見律毘婆沙》卷17(同註6,T24n1462):
 語比丘言:『若不度我者,我當焚燒寺舍。』若有如是難事度出家不犯。
 若有餘方餘國度出家,不須問父母。
意為:如果威脅要燒寺廟,就讓他出家,不用問他父母意見;
   離父母太遠者,也不需要(與2重複)。

5. 大乘經典的《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註8),直接了當,證悟如同出家:
 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
 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
這與前面的法與童女的例子,概念相通。


照目前資料,我的結論是:出家得父母聽許,若不行,就方便善巧獲取~
而那些"不用父母聽許",多數像特殊情境下的開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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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戒律中有這樣的規定:
「未成年出家,必須徵得監護人同意;丈夫或妻子要出家,必須徵得配偶的同意;
軍人和政府官員要出家,必須取得長官許可退役離職的同意,否則的話,就不能出家。」
但是,並未規定「成年人出家,要徵得家人的同意。」這和當年釋迦牟尼佛出家的典故有關。
釋迦牟尼佛在沒有告知父母親的情況下就去出家了,
他的父親派了五個人去追他、陪伴他,他把那些追他回家的人,通通度化出家了。
後來,釋迦牟尼佛回去探望他的父王時,也把釋迦族裡許多的年輕人度化出家,
甚至,連婦女都跟著他出家去了。由戒律和原始佛教的成例來講,
今日的青年不辭父母而去出家,是有例可循的...

我的看法是:成年人為了表示對父母的尊重,向父母說一聲也是應該的,
如果父母不同意,有些父母甚至會對要求出家的子女說:
「你要怎樣都可以,就是不會讓你出家。」
碰到這種情況,就要用智慧、用信心、用耐心來取得家人的支持了。


註2:T27n154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 序言
復次所顯亦有差別。謂素怛纜次第所顯。謂素怛纜中,應求次第
何故世尊此品無間宣說彼品若毘㮈耶,緣起所顯
毘㮈耶中,應求緣起。世尊依何緣起制立彼彼學處。
阿毘達磨,性相所顯。謂阿毘達磨中,應求諸法真實性相。
不應求彼次第緣起,或前或後或無緣起俱無過失。
[序言的意思:修多羅次第所顯,毘奈耶因緣所顯,阿 毘達磨性相所顯]


爾時世尊在釋迦國,諸比丘度父母所不聽人,諸居士譏呵如上。

於後世尊晨朝著衣持鉢到淨飯王宮。時羅睺羅母,將羅睺羅在高樓上,遙見佛來,語言:
「汝見彼沙門不?」答言:「見!」又語言:「彼是汝父,可往索父餘財。」
佛既入宮,於中庭露地坐,羅睺羅馳下趣佛,頭面禮足,立佛影中,白言:
「是影甚樂!願佛與我父餘財!」佛語言:「汝審欲得不?」答言:「欲得!」
佛便將還所住,告舍利弗:「汝可度之。」舍利弗白佛:
「世尊先制不得畜二沙彌,我已有周那,不復得度。」
佛言:「今聽如汝等能教誡者,畜二沙彌。」

應作如是度:先授優婆塞三歸法,教言:「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比丘僧。」
如是三說。復教言:「我某甲,歸依佛已、歸依法已、歸依比丘僧已。」
亦三說。「我是佛婆伽婆優婆塞。」復應教言:
「我某甲,盡壽不殺生、盡壽不盜、盡壽不邪婬、盡壽不妄語、盡壽不飲酒。」

復應教言:「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比丘僧。」如是三說。
「我今於釋迦牟尼如來、應供、等正覺所,出家作沙彌,和尚某甲。」
即應語言:「盡壽不殺生,是沙彌戒;盡壽不盜,是沙彌戒;盡壽不婬,是沙彌戒;
盡壽不妄語,是沙彌戒;盡壽不飲酒,是沙彌戒;
盡壽不歌舞作倡伎樂,不往觀聽,是沙彌戒;盡壽不著華香塗身,是沙彌戒;
盡壽不坐臥高大床上,是沙彌戒;盡壽不受畜金銀及錢,是沙彌戒;
盡壽不過時食,是沙彌戒。」是為沙彌十戒。

時淨飯王聞佛已度羅睺羅,便大懊惱,出詣佛所,白佛言:
「佛昔出家,尚有難陀,不能令我如今懊惱。難陀已復出家,餘情所寄唯在此子。
今復出家,家國大計永為斷絕,未能忘情,何能自忍?」王又推己而白佛言:
「子孫之愛徹過骨髓。如何諸比丘誘竊人子,而度為道?
願佛從今勅諸比丘,父母不聽不得為道!」佛為王說種種妙法,示教利喜已,辭退還宮;
即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諸比丘:「父母不聽,汝等實度與受具足戒不?」
答言:「實爾。世尊!」佛種種訶責已,告諸比丘:「從今父母不聽不得度!」亦如上說。


如《四分律》卷三十四說:「爾時,輸頭檀那王聞佛度羅喉羅出家,
悲泣來僧伽藍中,至世尊所。到已,頭面禮足,在一面坐,一面坐已,白世尊言:
『世尊出家,我有少望心,而難陀童子當為家業,而世尊復度令出家。
難陀既出家已,我復有少望心,羅喉羅當為家業,紹嗣不絕,而今世尊復度出家,
父母於子,多所 饒益;乳巷瞻視,遂其成長,世人所觀;而諸比丘,父母不聽、輒便度之
唯願世尊,自今已去,敕諸比丘,父母不聽,不得度令出家。」爾時,世尊默然受王語。
王見世尊然然受語已,即從坐起,頭面禮足,遶三匝而去。
爾時,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告諸比丘:
『父母於子,多所饒益;養育乳哺,冀其長大,世人所觀;而諸比丘,父母不聽,輒便度之。
自今已去,父母不聽,不得度令出家;若度,當如法治。』」

《增壹阿含經》卷二十四說:「爾時,長者子即以香華散如來上,
復以新白氈奉上如來,頭面禮足,在一面住。是時,世尊漸與說法。
所謂論者,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不淨,漏為是大患,出家為要。
是時,世尊以知小兒心開意解。諸佛世尊常所說法苦、習、盡、道。
是時,世尊盡與彼長者子說;是時,長者子即於坐上,諸塵垢盡,得法眼淨,無復瑕穢。
是時,長者子即從坐起,頭面禮足,白世尊言:『唯願世尊,聽使出家得作沙門。』
世尊告曰:『夫為道者,不辭父母,不得作沙門。』
是時,長者子白世尊言:『要當使父母聽許。』……
爾時,長者子即從坐起,頭面禮足,便退而去;
還至所在,白父母言:『唯願聽許得作沙門。』
父母報言:『我等今日唯有一子,然家中生業,饒財多寶,行沙門法甚為不易。』
長者子報言:如來出世億劫乃有,甚不可遇,時、時乃出耳,亦如優曇缽華,時、時乃有耳;
如來亦復如是,億劫乃出耳。』是時,長者子父母,各共嘆息而作是言:
『今正是時,隨汝所宜。』是時,長者子,頭面禮足,便辭而去;
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立。爾時,彼長者子白世尊言:
『父母見聽,唯願世尊,聽使作道。」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今度此長者子使作沙門。』
舍利弗對曰:『如是世尊。』爾時,舍利弗從佛受教,度作沙彌,日日教誨。」

由此可見,初期佛教在沒有妨礙到氏族制的家庭倫理之理念下,將出家生活正當化,
同時亦闡述假如親族當中有一人出家,且獲得成就,
其所流露出來的氣質、智慧、身教等修道功德,
皆能正面的影響到家族,以及周遭的有緣群眾。
並且激發他們的善心去修學佛法,且從中獲得佛法利益。


註5:
所以,學佛(不即是出家)的條件是來者不拒,
出家的要求則有十三重難與十六輕遮,現在分列如下:
(一)十三重難者:壞內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壞工作來出家者),
破他梵行(與淨戒人行淫者),賊心入道(偷聽說戒),黃門(無性機能的人),
二根(具有男女兩種性器者),畜牲變為人形者,非人變為人形者,
犯邊罪(曾經受戒而犯大戒者),弒父,弒母,弒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二)十六輕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盜賊,不度負債人,
不授年未滿二十歲者具足戒,
不度癩、白癩、癰疸、癲狂等的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整者皆不度),
父母不聽者不度不度軍公現職人員,不得無衣無鉢受大戒,
不得借人衣鉢受大戒,不自稱名不得戒,不肯稱和尚名不得戒,
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著俗服、外道服及裝飾品者不得戒。
如《百一羯磨》中說:「端正者出家,清淨者圓具(受大戒)。」
這便是出家的條件了,所謂重難者,只要任佔一難,今生便不聽在佛法中出家,
至於輕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隨時出家
另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九中說:
「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設師僧強授,亦不得……唯聽為沙彌;
七歲以下,亦不聽度,度受戒俱突吉羅。」太小太老,都不許出家,
《摩訶僧祇律》卷二三中說:
「若減七歲,若滿七歲,不知好惡,皆不應與出家。」
又說:「若減七十,不堪造事,臥起須人,是人不聽出家,
若過七十,能有所作,是亦不聽,年滿七十,康健,能修習諸業,聽與出家。」
可知七歲以下七十歲以上,皆不許度其出家,二十歲以前,六十歲以後,
雖許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彌,老則老沙彌,
小沙彌終將可成大比丘, 老沙彌則永不得受大戒。
這些條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中國的佛教徒,卻只限於紙上談兵,
登壇秉具之時,教授與戒和尚,固然會問遮難,但總未見一個新戒被難住和遮住的。
在大陸上有些戒場,為貪戒子多,明知小沙彌不夠二十歲,竟教他們先打妄語說已滿二十歲;
做得好看一點的戒場,便由戒和尚送幾歲,以便湊滿二十歲,這是笑話了!
還有見到癩頭的、瞎眼的、跛腳的,也都能夠受到具足戒;
至於年過六十歲,當然更在方便之例了!
那些人能不能得戒,自是問題,那些戒場的傳戒師,
應不應該負起一些輕法慢制的責任,又是一個問題了!
正因如此,難怪一般人以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如要求其比較合乎律制的規定,
在現代來說,剃度師們固然應以審慎的尺度,選擇出家的弟子;
在戒場傳戒之時,新戒報名,也必須附繳一份健康檢查表,
然後經過一次當面的口試,最後才可決定應否予以授戒。
否則的話,所說的條件,根本就不是條件,而是虛應的幌子!

(1)即使他的出家經歷是如此,但他可沒鼓勵弟子效仿,
反而在成立僧團後,規定「父母聽許」是受具足戒的必備條件(註 6)。
難道他會是那 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人嗎?當然不是!
他只是很清楚:僧團要存在於世間,就不能太過牴觸世間。
即使是「出家」這樣一件僧團中如此重要的事情,
最好都要在「大家歡喜,各方圓滿」的情形下進行之,以免帶來社會的反撲。
 以今時而言,剃度二十歲以下未成年人,若未得其監護人同意,
監護人已可依法追究其責任,因為那已觸犯法律;即便二十歲已滿,
個人已有行為自主權,但是為了讓各方圓滿,依戒律還是要徵得父母親(及配偶)的同意。
所以面對世間,佛陀對僧眾的規範,不但不觸犯法律,甚且斟酌民情風俗,
使其規範比法律往往更要嚴格,以避世譏嫌,「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長」。

(2)其註解6:如《四分律》卷三五:「佛言:自今已去,聽先問十三難事,然後授具足戒。…
 父母聽否?」(大正二二‧八一四下)

年滿二十不?衣鉢具足不?父母聽汝不?


1. 《四分律》卷三十四 :爾時,輸頭檀那王聞佛度羅喉羅出家...

2. 《四分律》卷38:「佛問守籠那:「汝父母聽汝不?」答言:「世尊!父母未聽。」
佛言:「若父母不聽,如來不聽出家。」答言:「我今當作方便令父母聽。」
佛言:「今正是時。」」(CBETA, T22, no. 1428, pp. 843c25-844a2)
[修行如調弦的典故]

3. 《賴吒和羅經》中說:「賴吒和羅……佛言:「汝報父母未?」
賴吒和羅言:「未報父母也。」佛言:「諸佛法,父母不聽者不得作沙門,亦不得與戒。」
賴吒和羅言:「諾!請歸報父母。父母聽我作沙門者,我當來還。」
佛言:「大善!自思議之。」」(CBETA, T01, no. 68, p. 869a22-29)

4. 《護國經》:「佛言護國長者子:「汝信出家,父母聽不?」
護國答言:「不也。世尊!父母不聽。」
佛言護國:「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護國復白佛言:「世尊!雖父母未聽,我當求請,堅令聽許。」
佛告護國:「如汝所願,今正是時。」」(CBETA, T01, no. 69, p. 872b18-22)

5. 《十誦律》卷25:「億耳……迦旃延言:「沙門億耳,父母聽汝出家不?」
答言:「大德!我父母未聽。」迦旃延言:「我曹法,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億耳言:「大德!我自求是事,若父母聽,當來出家受具足戒。」
迦旃延言:「汝宜知是時。」」(CBETA, T23, no. 1435, p. 180c11-20)

6.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13:
「時實力子……
問馬勝曰:「大德!我今頗得於此善說法律出家圓具成苾芻性,於大德所修梵行不?」
馬勝報曰:「太子!汝之父母見聽許不?」
實力子曰:「大德!未曾聽許。」
馬勝報曰:「若如來及如來弟子與他出家,父母不聽無宜輒度。」
實力子曰:「大德!我以方便必令見許。」馬勝報曰:「斯極善哉!」
(T23, No144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13)

7. (不用聽父母的例子)《十誦律》卷54:「問:「如佛所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戒。』
頗有父母不聽得出家受具戒耶?」答:「有!若父母是畜生得。」」
(CBETA, T23, no. 1435, p. 397b16-20)
此說,若有父母為畜生道眾生,可以不聽父母同意而出家。

8.  (不用聽父母的例子)《善見律毘婆沙》卷17中說:
「……若有餘方、餘國度出家,不須問父母。」(CBETA, T24, no. 1462, p. 792a14-15)


我們知道比丘尼僧團的出現,是淨飯王死後,王妃大愛道等五百女眾追隨佛陀而建立起來的。
在比丘尼的故事中,曾經有這樣一個傳奇,事出於《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二,
故事的主人公叫法與比丘尼。
法與是一位富有的大長者的女兒,從小就被父親許配給了另一位長者的兒子。
但是法與一點也不貪慕世間的富貴,一心都想要出家修行。
她把這個想法告訴了父親,遭到父親的嚴詞拒絕。
法與因此而一直很憂心,直到有一天她見到了蓮花色比丘尼。
法與請求蓮花色,是否能偷偷度她出家。蓮花色在徵得了佛陀的同意之後,
悄然為法與授了沙彌尼十戒和正學女戒,讓她繼續留在家中假扮俗人暗自修行。

兩年過去了,法與到了出嫁的年齡,她的父母開始為她籌辦婚禮。
遍智的佛陀了解到此事,為了救脫法與,便派遣蓮花色比丘尼做使者,
向法與傳達了二部僧團的決議,令她成為了比丘尼。這種做法叫做遣使授戒。
法與在成為比丘尼之後,一夜間證得阿羅漢果,向父母禀白了真相。
父母知道生米早已做成熟飯,也就不能再留難她。
他們在婚禮的當天請來佛陀,供完齋後佛陀攜僧團離開之時,
法與跟在佛陀身後,忽然騰空而起,示現種種阿羅漢的神變。
所有人都驚呆了,在法與比丘尼的開示下全部皈依了三寶甚至有不少人當場證到了聖果。
佛於是誇讚法與比丘尼,說她是說法第一。
那麼法與比丘尼隱身於家中而出家證道,是因為什麼緣起呢?
佛告訴大家說,那是因為往昔在加攝波如來時,
法與比丘尼曾經做過和蓮花色比丘尼一樣的事:
度一父母不同意出家的女子出家而令她依舊潛伏於家中修行,最終證果。
這女子被加攝波如來授記為說法第一。
法與比丘尼的前世看到自己度的這個女子如此優秀,
便也在心中發願,以自己在加攝波如來教下修行的所有善根,
迴向未來世在釋迦佛教下也能成為這樣的一位聖者。

蓮花色度法與出家,這顯然是淨飯王死後很久的事。
法與的父母也是不同意的,而佛觀知法與的根器,知道她道心堅定,絕不會退轉,
便親自同意了她以這種非常罕見的形式而出家。這是一種極大的慈悲和方便。
另外在律典中,還散見著一些其他的開緣。
比如《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三有若離父母很遠,那麼不禀白父母也可出家
或者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一七中有一則被權貴保薦,
父母不聽也照樣出家的故事
甚至《善見律毘婆娑》卷一有如果威脅和尚說“你若不肯度我,我就放火燒廟。”
這也可以成為開緣。
綜合來看,若家中不同意,那麼想要出家的孩子首先應該選擇逃跑,
跑到外省甚至外國,則出家就是如法的。如果實在跑不掉,萬般無奈,
也還可以效法法與比丘尼:由師父悄悄剃度授戒,回家修行,等待機緣。
這不是天方夜譚,其實是非常的可行,在我身邊成功的案例也是有的。
但如果有人想採取這個策略,那麼我要鄭重地提醒你幾個條件,
只有你都能做到,才可以走這條路。否則,不要開這種玩笑,出家絕不是你想的這樣隨便!


《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則說到:
 「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
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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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出家」的意義在哪?
佛教的戒律,當然也富有這樣的性格,
例如《五分律》載有一位迦蘭陀長者的兒子須提那,發心求佛剃度出家,
佛陀問他的第一句話,便是:「已得父母同意否?」答言:「未聽。」
佛言:「一切佛法,父母不聽,不得為道。」

另有一例,亦出於《五分律》,說有許多比丘度沙彌出家,未獲他們父母的同意,
凈飯王即向佛陀建議:「子孫之愛,徹過骨髓,如何諸比丘,誘竊人子而度為道?」
佛陀便集合比丘大眾,種種訶責已,告諸比丘:「從今父母不聽不得度。」

從這兩個例子,可以明白,佛陀時代的印度,不論成年或未成年者,凡欲發心出家為道,
必須取得父母的同意,如果寺院貿然接受未獲父母同意者出家,
整個佛教的僧團都會遭受指責。
雖然釋迦太子喬答摩踰城出家時,也未取得其父母的同意,
但在佛陀成道之後,接受弟子出家時,必須取得其父母的同意。...

若其父母不允,即以三種方式來處理:
(一)例如耶舍欲出家,佛知其父不許,故以佛法感化,使得其父,
見法得果,受了三皈五戒,認同出家的利益,便歡喜地接受了耶捨出家的事實。

(二)例如須提那發心出家時,雖經三請,父母猶不聽,
須提那便以斷食至第六天,父母不忍其子餓死,便噙淚答允:「聽子出家,修於梵行。」

(三)例如天與長者之女──法與童女的出家因緣那樣,
其父自始至終都要逼她嫁人,佛陀知道她於不久即將證得三果不還及四果阿羅漢,
故派尼眾之中神通第一的蓮華色阿羅漢,代表前去為她授戒。
後在大婚之日,供佛齋僧之際,聞佛說法之後,
迎娶之間,法與童女即現神通,變化殊勝,現出家相。

2021/06/01

隨筆-未入藏-《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可能是偽經

在民間廣泛流傳的鳩摩羅什所譯的《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註1),
我至少二十年前就讀過,且在讀後一兩年,
就聽法師說:只有中國佛教有這部經(印度沒有),它被懷疑是偽經。

我查到的資料都是支持這說法的,以下是維基(註2)對此經真假之概述:
 《父母恩重難報經》歷來被定位為疑經,且其對於中國孝道倫理的含攝,
 使此部經典一直成為「佛教中國化」的最佳事例,
 在《父母恩重難報經》中,可以看到在印度中原本置於次要的「孝道」倫理,
 到了中國為了佛教中國化的關係,而成為佛教中最主要的道德,成為道地的中國化佛教。

 大正藏另外收有一本題為安世高所譯的《父母恩難報經》,
 該經內容與《父母恩重難報經》相異,
 但與《增壹阿含經·善知識品·第十一經》、《增支部·知恩經》相類。
 釋廣興認為《父母恩難報經》是真正從印度翻譯過來的經典
 但由於所講報恩方法,與儒家以「敬」為主的孝道思想衝突,
 因此,漢地僧俗仿照《父母恩難報經》造出《父母恩重難報經》
 然後,又根據相關的大乘經中講孝道思想的經文,為本經增廣刪修許多內容

 釋廣興主張,對於佛教來說,不論是佛所說的真經,
 還是後人託名造經,只要是「善言妙語」都可以認為是佛語。
 加之以本經又切合了儒家的孝道思想,因此,漢地佛教從《父母恩重難報經》中,
 發展出講經文、歌讚、寶卷、大鼓書等多樣化的世俗內容,
 使得本經廣為中國社會所傳誦講習。

大致有兩個重點:
1. 集合印度原有幾部經,再參照漢地的道德、傳統孝道,組合而成(增廣刪修)的經文。
2. 《父母恩重難報經》歷來被定位為疑經。


*****
這是我在某一論壇(註3)看到的論點,亦供參考,作者為巫鵶
 有些在坊間廣為流傳的佛經,在大藏經中是找不到,例如《父母恩重難報經》。
 各版藏經中,只收有《佛說父母恩難報經》與《父母恩重經》,後者亦收在「疑似部」。

 關於《父母恩重難報經》,明代蓮池大師在《竹窗隨筆》中,便提到此書是偽經。
 巫鵶自己的閱讀感想,覺得《父母恩重難報經》是將大藏經中的《佛說父母恩難報經》、
 《父母恩重經》與《父母恩重經變經文偈頌》結合改寫而成
,在部分敘述有雷同處。

 蓮池大師以為,若有意了解佛教的勸孝思想,另有《大方便報恩經》及《盂蘭盆經》,
 而不贊成宣流偽經。不過若讀者想作比較,將三部經書對照閱讀也許可行。

 大藏經所收的《佛說父母恩難報經》,為後漢安世高譯,是相當早的譯經,篇幅也偏短。
 經中提到人子「右肩負父、左肩負母,經歷千年,正使便利背上,然無有怨心於父母,
 此子猶不足報父母恩。」並且對父母不是只有物質奉養,還要「無信,教令信,獲安隱處;
 無戒,與戒教授,獲安隱處」,由心靈層面使父母得安穩,才算盡了子女孝心。

 相較之下,《父母恩重難報經》的篇幅長得多,佛陀先由枯骨談到父母養育子女的辛苦
 接著開示弟子需為父母懺悔罪愆、供養三寶、受持齋戒、布施修福等,以報父母恩典。
 其中經裡敘述十月懷胎的情形,頗有生物學的感覺,有興趣者不妨對照一下。

簡單歸納:
1. 鳩摩羅什所譯的《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未收錄在大藏經。
2. 《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是《佛說父母恩難報經》(註3)、《父母恩重經》(註4)
 與《父母恩重經變經文偈頌》結合,加上改寫。


*****
香光尼眾佛學院(註5)判斷此經真偽,與上二說基本一致,則較為簡潔:
 佛經中宣揚父母恩的主要經文,除鳩摩羅什譯本外,還有二個漢譯本,
 一是《父母恩重經》(入《大正藏》疑偽部),
 二是《佛說父母恩難報經》,安世高譯,
  又稱《父母恩勤報經》、《父母恩難報經》(入《大正藏》經集部)。
 鳩摩羅什譯本雖標明是「佛說」,但在歷史上有諸多懷疑它是偽經,
 唐.智昇編《開元釋教錄》就將此經列為偽經;
 明.袾宏著《竹窗隨筆》亦撰文說明本經非佛說。
 故本經並無入藏,亦即沒有收藏在諸多版本的藏經中,但卻是此三版本經典中流傳最廣的。

三篇的基本論調都是:「歷來多數人認定為是偽經」,而差別在細節陳述之多寡。
除此外,香光尼眾佛學院的經文分析,蠻推薦閱讀的。
但本文針對的是《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的偽經問題,就不引述了(可參考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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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太多次有人找我討論這部經。因此,我寫這文,便於日後的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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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T85n2887_001 父母恩重經 疑似部




2021/05/28

中華人物_(魏晉)寶誌禪師隨南朝梁武帝看戲?


(民國)圓瑛法師註《勸發菩提心文-講義》(註1),
講解「念生死苦」時,舉了「寶誌禪師隨南朝梁武帝(蕭衍)看戲」的故事(以「看戲」代稱),
原文已經很白話了,不需要翻譯。如下:
 昔梁武帝,禮寶誌公為國師。一日請寶誌公看戲,戲子更加留心,唱得好聽,做得好看。
 帝甚喜,問國師:「今日戲做得好麼?」

 國師曰:「不知。」

 又問:「唱得好麼?」

 國師亦曰:「不知。」

 帝曰:「同在看著聽著,何以不知?」

 國師云:「生死事大,那裏有心看戲聽戲。」
 此即修行人,隨流不變。雖同坐看戲,依然究明生死大事。
 帝聞言不解不信,國師請帝令明日依舊做戲,再來同看。

 國師次日向刑部借一應處死刑囚犯,帶來看戲。
 對帝云:
 「今日帶一囚犯來,請帝下令,令其跪在臺前,看戲聽戲。
  更取一面盆水,令其雙手扶著,頂在頭上,若戲畢水不傾出,今天赦其無罪還鄉;
  水若傾出,戲畢即在臺前斬首。」
 囚犯領旨,心中自思:「今日乃生死關頭」,
 始終注意盆中水(即生死心切),戲畢並不傾出。是日戲子更加出力,做得唱得更好。
 國師令人將囚犯頂上水取下,要他謝帝聖恩。
 請帝問囚犯:「今日戲做得好麼?」
 
 囚犯云:「不知。」

 更問:「唱得好麼?」

 亦云:「不知。」

 帝責曰:「叫汝看著聽著,何以皆云不知。」

 囚犯云:「陛下!我顧著此盆水,都來不及,那裏還有心看戲聽戲。」
 於是帝始悟國師昨日之言,修行人生死事大,那裏有心看戲聽戲。
 以此而觀,念生死苦,則生死心切,六根對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之後的版本,有人將其改成「看戲時,寶誌禪師專注念佛」。
可是,從明朝的《神僧傳》(註2),無法說明他跟淨土宗有淵源。
同時,也找不到「看戲」的典故。

寶誌禪師之所以被載入《神僧傳》,是因為他的言行大大有別於常人。
傳裡說他從劉宋大始初年,行為漸趨怪異。
他居無定所,吃喝不定時,留髮長數寸,用尿液洗頭。
錫杖(地藏王手握那支)上掛著剪刀、鏡子、一兩塊布,時爾拄著,時爾肩扛,赤著腳行走。
樣貌有幾分瘋癲,頻頻展現神通。因此,有人推測他是後來的「濟公傳說」的人物原型(註3)。


*****
寶誌禪師如此特立獨行,不太像會和皇帝看戲,正經八百地開示"念生死苦"的人。
我認為,「看戲」的故事樣板,最原始處應當是《雜阿含.623 經》(註4),而非真有其事。
以下是623經的部分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間言美色、世間美色者,能令多人集聚觀看者不?」

 諸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若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又能種種歌舞伎樂,復極令多眾聚集看不?」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
 「若有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在於一處,作種種歌舞,伎樂戲笑,
  復有大眾雲集一處,若有士夫不愚、不癡;樂樂、背苦;貪生、畏死,
  有人語言:
  『士夫!汝當持滿油鉢,於世間美色者所及大眾中過,
   使一能殺人者,拔刀隨汝,若失一渧油者,輒當{斬}[斷]汝命。』
  云何,比丘!彼持油鉢士夫,能不念油鉢,不念殺人者,觀彼伎女及大眾不?」

 比丘白佛:
 「不也,世尊!所以者何?
 世尊!彼士夫自見其後有拔刀者,常作是念:『我若落油一渧,彼拔刀者當截我頭。』
 唯一其心,繫念油鉢,於世間美色及大眾中,徐步而過,不敢顧眄。」

 「如是,比丘!若有沙門、婆羅門正身自重,一其心念,
  不顧聲、色,善攝一切心法,住身念處者,則是我弟子、隨我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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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勸發菩提心文》是清朝省庵大師的著作)


註2:

[1, 2 都是文言文。而煮雲法師這本書,是在《神僧傳》的原文增幾句,
 並加上現在標點符號,變得更好懂。]




註4:



2021/04/11

阿含部經_T02n0099《雜阿含經》1019經:熾然修梵行,已洗諸非小

此經中,天人問佛陀4個問題:
1. 什麼不是正道?
2. 什麼日日夜夜在遷流消逝?
3. 什麼垢穢了梵行(清靜的身語意)?
4. 什麼累(每每、往往)煩、絆住了世間的人們?

佛陀答覆天人:
1. 「貪欲」不是正道。
(另外,常在阿含經看到的答案是「無明與愛」,即「見煩惱、愛煩惱」)
2. 壽命、人命在晝夜消失之中。
3、4. 男女欲垢穢了梵行、累煩了世間人。

特別要舉出一點,雖然經文是「女人梵行垢」,但指的是「男女欲」。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18章:
 如說女人男人的戒垢---男人(也)為女人的戒垢,而戒垢實為內心的情欲。


*****
原始經文裡:
 貪欲名非道,壽命日夜遷,女人梵行垢,女則累世間,熾然修梵行,已洗諸非小。
若大致了解上述解釋,便懂前五句,可是「已洗諸非小」一句,就頗令人費解。

獅子吼站(註1)說:由前後文,「小」應作「水」。
我想這個「前後文」應該是"垢",得用水洗。
而且,我猜他有參考《別譯雜阿含》246經經文(註2):
 欲名為非道,人命日夜逝,女為梵行垢,亦惱害世間,專修梵行者,潔淨勝彼水。
後二句句意是:修梵行可以洗去戒垢,潔淨效果比水洗好。

而我覺得對應的南傳經文,表達更清晰。相應部1相應58經/邪道經(莊春江譯):
「什麼為邪道所說?
 什麼日夜滅盡?
 什麼是梵行的垢穢?
 什麼是無水的沐浴?」

「貪為邪道所說;
 生命日夜滅盡;
 女人是梵行的垢穢,在這裡人們執著;
 鍛鍊與梵行,那是無水的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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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阿含部經_T02n0099《雜阿含經》282經:可意、不可意等五句

《雜阿含經》282經屬於「入處相應」。

經文中,佛答阿難所問:佛教經、律中至高無上修行六根的方法。
而答覆的首段是如下的定式句:
 緣眼、色,生眼識,見__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

總共重複五遍(例如第一句是:緣眼、色,生眼識,見可意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
不同的是空格內文字,它們分別是:
1. 可意
2. 不可意
3. 可意不可意
4. 不可意可意
5. 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
等於說,懂這五項差別便能懂全段落。那麼,它們是什麼意思呢?

獅子吼站(註1)的解釋:
1. 可意=合己意。
 第一個句子的白話:
 見到合於己意的色,要修如來所教的厭離(以不生貪念),
 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2. 不可意=不合於己意。

3. 可意不可意=先合於己意、然後不合己意。
 獅子吼站的白話文:
 先合於己意、然後不合己意的境界,
 要修如來所教的厭離(以對合於己意的境界不生貪念)、
 不厭離(以對不合於己意的境界不生瞋念),
 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我覺得是,原本喜歡,後來不喜歡]

4. 不可意可意=先不合於己意、然後合於己意。
 獅子吼站是舉例:
 例如先聽說要被調職了(而不合於己意),
 然後得知要被調到更好的職位上(而合於己意)。

5. 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合於己意的、不合於己意的、合意及不合意交錯的。
[我覺得是:愛恨交織,說不清,道不明到底喜不喜歡]

也就是,這在五種境界中修行。


*****
說得再簡單點,
一般人對於喜歡的境界,起貪念;不喜歡的境界,起嗔念;
稀鬆平常,流於制式的境界,就渾渾噩噩、糊里糊塗(心念的自動導航),起痴念。
佛教教人從六根下手(這篇我僅列眼、經文裡還有耳、鼻...),革除這些念頭。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18章寫:
 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
舉個例子來說,不是說不能吃東西,而是吃東西時不起貪、嗔、痴等念頭。
佛教的食存五觀,便是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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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阿含部經_T02n0099《雜阿含經》1286經: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

《雜阿含經》1286經云:
 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

獅子吼站(註1)的白話註解:
 世間的一切外境,不脫色、聲、香、味、觸,這些並不能叫「欲」(它們只是物質);
 一旦眼、耳、鼻、舌、身對於這些物質產生了主觀的貪愛執著,
 則色、聲、香、味、觸才叫做「欲」,也就是我們熟知的「五欲」。

獅子吼站又說:《雜阿含經》752經也有類似經文:
 然彼(色、聲、香、味、觸)非欲,於彼貪著者,是名為欲。

雖然說,我們習慣稱「色、聲、香、味、觸」為五欲,
但佛陀說那是因為我們內心對其起貪、嗔、痴的緣故。
我覺得與此類似的有:五蘊,在凡夫稱為「五取蘊」,聖人身則稱「五蘊」。
"取"是"執取",強調從凡致聖的是貪、嗔、痴的脫離。
解釋再通俗一點,這有點像古人說的:「色不迷人人自迷、酒不醉人人自醉。」自個招的。

其次,偈中的「士夫」,莊春江居士有註解:
 南傳作「人;個人」,菩提長老英譯為:the person。


*****
按南北傳阿含經對讀,
「相應部1相應36經/信經(諸天相應/有偈篇/祇夜)(莊春江譯)」的有些偈語,
是天神白佛陀所言,其南傳經文的中文翻譯如下:
 一位天神在世尊面前說這偈頌:
  「信是男子的伴侶,如果不信則不住立,從此有名聲與名望,離開遺骸後,他到天界。」
  那時,另一位天神在世尊面前說這偈頌:
  「應該捨棄憤怒,應該放棄慢,應該超越一切結,
   他對名色不執著,無所有者執著不降臨。」
  「缺乏智慧的愚癡人們,他們從事放逸,有智慧者保護最上財產的不放逸。」
  「請你們不要從事放逸,不要親近欲與樂,不放逸地修禪,以獲得廣大的安樂。」

對應的《雜阿含經》1286經經文則為:
 信為士夫伴,不信則不度,信增其名稱,命終得生天。
 於身虛空想,名色不堅固,不著名色者,遠離於積聚。
 觀此真實義,如解脫哀愍,由斯智慧故,世稱歎供養。
 能斷眾雜相,超絕生死流,超度諸流已,是名為比丘。

意思是:
信戒為基,持五戒十善,在世時,成為君子;離世後,得生天上(欲界天),
但莫若斷煩惱,了脫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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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1

名相_陀螺與陀羅尼:佛教的主軸思想:無我(Anātman)、空

《華雨香雲》p.176:陀螺與陀羅尼
陀螺為兒童玩物,圓形,或圓柱形,中貫以軸心。
旋之,抽之,或以帶而旁擊之,旋轉不已,能保持力之均衡而不致傾倒。
唐譯《大毘婆沙論》(卷七)云:「如舞獨樂,緩見來去,急則不見」。
涼譯(卷三)則作:「猶如小兒舞於獨樂,旋速則見如住,旋遲則見來去」。
獨樂,顯見為陀螺之異譯;從可知陀螺乃來自印度者。
陀羅,梵語,應為 dhara ,譯意為「持」。
軸心能保持力之均衡而不失墜,乃名為陀羅耳。
佛法之核心為法 Dharma ,大乘之不共為陀羅尼 Dhāraṇī (《大智度論》),並以 Dhṛ 字根而成。
大乘之所以特重陀羅尼者,
以即萬化而深入無二之法性(不變之真性,合於持義,此猶為大小共通之「法」義),
又即萬化之紛紜,得其中心而攝持無遺(此乃大乘特質)。
「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攝持萬化於一極,為大乘特有之傾向,
亦即陀羅尼獨到之本義。末流偏於咒語,非其本也。


由此文,梵語裡,陀羅尼和陀螺(玩具)二字是有關聯的,
"陀羅尼"指的是佛法的核心思想,無論時代如何流轉,亙古不變,
正如同"陀螺之軸心,旋轉時能均衡不傾"。
那何謂「核心思想」,我認為是無我(Anātman)、一切法畢竟空。
如上述所示,可惜的是,
後來的學者都把"陀羅尼"解讀成咒語(和"依義不依語",反其道而行吧)。
再者,看待佛法一期一期的流變,吾人應著重其不變的共通性。

隨筆-其他-佛菩薩聖誕?

親友問我:「XX菩薩有在薩婆世界出世?」
我說:「沒阿。」
又問:「那為什麼有XX菩薩的聖誕?」
我一時語塞,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而且,我覺得這不重要,何曾聽過佛陀在世時,弟子為他慶生(浴佛節)嗎?
但是,據我所知,有佛教徒重視這個,會在「所謂的佛菩薩聖誕」獻禮祝壽。

事實上,除了釋迦摩尼佛,絕大部分大家所熟悉的菩薩,都未在薩婆世界降生。
如下圖列表,之所以說得出"幾月幾日",
有些來自於古代某高僧大德的行誼如同某某菩薩,
或他專拜某某菩薩、又或者,他臨終前有交代他是某某菩薩再來,
因此,便將他生日訂為某某菩薩壽誕日;其餘的,來路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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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諸佛菩薩聖誕  圖片出處

2020/12/26

隨筆-基礎-是佛說、非佛說,是佛法、非佛法

最近常被問「XX經是佛說嗎?」、「XX經為什麼有人講不是佛說?」。
我明白他其實問的是:「那是佛親口所說嗎?」,
但我總是繞開原題,作如下回答:
「這已不可知不可考,亦非重點。重點是"該經所言的是不是佛法嗎?
 是佛法的話,就等同於佛說。
 從第一次集結經典,諸大阿羅漢、佛弟子集經一貫秉持的精神就是『佛語具三相』(註1),
 換言之,不違背這三個任一個條件,便如佛說,可編入經藏」,
因此,大智度論卷二:
佛法有五種人說:一佛自口說,二佛弟子說,三仙人說,四諸天說,五化人說」,
佛經、佛法不一定要來自佛親口。這也有「依法不依人」的味道。


再者,我所受的佛學教育告訴我,大乘經典裡有許多是寓言故事。
除了別在意經典中說法者是誰,也別太在意聽眾何人、在何處(管它是天上、人間)。
人物、地點的「準確度」並非抉擇「是佛法、非佛法(是佛經、非佛經)」的關鍵。
重點仍是在「佛語具三相」。
我們讀佛經是學裡頭的佛法,如同讀寓言是獲得裡面的啟發,
人物、地點不精準或杜撰,根本沒差。

這參考《十誦律》卷40(註2),內文:
 長老優波離問佛陀:「我們忘了佛陀您在何處說過佛法、戒律,那該怎麼辦?」
 佛陀答:「那不妨寫在六大城市,我經常說法的地方。」
又,《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 25(註3)亦講同一件事,內文:
 長老優波離問佛陀「人們多健忘,若是忘記佛陀您在哪裡說法、制戒,該怎麼辦?」
 佛陀答:「忘了地點,就寫在六大城市;忘了聽眾是誰,就寫該城市的國王、長者,
 如舍衛城,則可寫波斯匿王、孤獨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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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2. 若想知道「佛語具三相」的經證,
 請參考莊春江《學佛基本認識》第三章第二節的註解19:
佛在舍衛國。長老優波離問佛:「世尊!我等不知佛在何處說修多羅、毘尼、阿毘曇。
我等不知云何?」佛言:「在六大城:瞻波國、舍衛國、毘舍離國、王舍城、波羅[木*奈]、
迦維羅衛城。何以故?我多在彼住,種種變化皆在是處。」

時鄔波離請世尊曰:「大德!當來之世,人多健忘念力寡少,
不知世尊於何方域城邑聚落說何經典?制何學處?此欲如何?」
佛言:「於六大城,但是如來久住大制底處,稱說無犯。」
「若忘王等名,欲說何者?」
佛言:「王說勝光、長者給孤獨、鄔波斯迦毘舍佉,如是應知,
於餘方處隨王長者而為稱說。」
「若說昔日因緣之事,當說何處?」
「應云:『婆羅痆斯王名梵授,長者名相續,鄔波斯迦名長淨。』隨時稱說。」
「若於經典不能記憶,當云何持?」
佛言:「應寫紙葉讀誦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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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印度人物_摩訶男、琉璃王、佛陀的俗家關係

佛陀的家族(釋迦族),滅於琉璃王之手,
其原因是,琉璃王幼時受到他母族,也就是釋迦族的同輩親屬(表兄弟們)的嘲笑,
笑他是奴婢之子,他認為此是奇恥大辱,立誓滅了釋迦全族。

琉璃王真是奴婢之子嗎?
時間回溯到琉璃王父親-波斯匿王年輕時,
波斯匿王統治的國家,遠比釋迦族的迦毗羅衛國國富兵強。
因而波斯匿王要迦毗羅衛國國王摩訶男,將女兒嫁給他(或許這是一種表臣服的宣示)。
可是,釋迦族自認為血統高貴,不屑於跟他結姻親,貶抑自身尊貴。
於是,摩訶男認一婢女為公主(女兒),"下嫁"給波斯匿王。
這一齣是不是和中國漢朝和親很像?
後來,那位號稱公主之兒子琉璃王到外公摩訶男家玩時,發覺此事。


迦毗羅衛國末代國王 摩訶男與佛陀在俗家時,是何關係呢?
維基(註1)云:
梵文大事(Maha^vastu)等載其為甘露飯王之子。
於其弟阿那律入佛門出家後,即治理家事,重佛之教法,常布施湯藥、衣食等予僧眾


甘露飯王,是佛陀俗家的叔叔。換言之,摩訶男是佛陀的堂弟。
若說琉璃王是摩訶男的"外孫",那佛陀應該算琉璃王的祖父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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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1

隨筆-中華佛史-如來禪者,先儒所謂語上而遺下,彌近理而大亂真者是也

江教授書中引用
黃宗熙《明儒學案》<泰州學案·文肅趙大洲先生貞吉>(註1)的部分文字,
我看不懂當中兩句:「如來禪者,先儒所謂語上而遺下,彌近理而大亂真者是也」。
一.什麼是「語上而遺下」?
二.什麼是「彌近理而大亂真」?
當前沒有《明儒學案》全文的白話語釋,我僅能以其它類似文句推敲其義。


一.「語上而遺下」
朱熹《四書集註》子罕第九(註2)有這句。
如答樊遲之問仁知,兩端竭盡,無餘蘊矣。
 若夫語上而遺下,語理而遺物,則豈聖人之言哉?
「語理而遺物」,猜得出意思,講理論而不講物質(實務),不是聖人會說的話。
而「語上而遺下」,也不是聖人會說的話。
這樣就可推測,"上"會跟理(理論)相似,"下"會跟物(物質)相像。
因此,語上而遺下,就是講得很高超,實際上,做不到,有自立崖岸的感覺。


二.「彌近理而大亂真」
辭典能查到的,亂真=逼真。
而在一篇論文(註3)有相像句:
 「禪學者借以為據依」。
 黃震謂「心不待傳」,道統授受只是反求內心本有、人人所同之天理,
 非真有一物可供傳承,故「傳心」之說彌近理而大亂真
 此論獲顧炎武響應,並成為清代漢學家持以攻擊宋學陽儒陰釋的論據之一,
 致使後來方東樹《漢學商兌》花費不少篇幅駁斥之。


如此,「彌近理而大亂真」就很清晰,意思為:「非常接近真理,幾乎像真的一樣」,
但畢竟是假貨,所以,這是貶義。


總合以上所言,
「如來禪者,先儒所謂語上而遺下,彌近理而大亂真者是也」,
這是當時儒家批評:如來禪,講理論不符合實務,但講得實在太好,竟讓人誤以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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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四書章句集注 -> 論語集注 -> 子罕第九




2020/09/08

阿含部經_T02n0099《雜阿含經》260經:觀想或遠離

真正地敢說自己已不再貪愛、憤怒,應當是面對可樂、可瞋的境界不動念。
但是﹐要修行到這種境界,須點點滴滴累積,
而且,一開始練習,不可以挑戰難度太高的,往往容易退道心。
法師教導我們遇到自己非常貪戀或瞋恨的人事物時,得「未修忍辱行,先修遠離行」。
知道自己現階段承受不了,先是迴避。我相信這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然而,目前我在佛經裡找不到類似「未修忍辱行,先修遠離行」的偈語。

我覺得,法師說的「遠離行」很有可能是(六)根律儀(善護根門),
這是《雜阿經》卷43當中許多經所談到的重點。
1165經是其中的一部。
經中,阿羅漢開示,對付男女欲,(男子)見女色,年長的,應觀想成姊姊或母親。
年幼的,則作妹妹、女兒。
若觀成親屬失敗,則改用不淨觀對治;
若不淨觀仍是失敗,那就守護六根,不使接觸。

2020/09/06

三乘_初禪的五禪支




以下,是根據上面影片中,開仁法師解說什麼是「初禪的五禪支」所作的筆記:

南傳佛教的禪師斷定你有沒有得初禪,是用「心所」來審查。
他會問:
「你觀察你的所緣,例如呼吸,
 靜坐時有哪幾個『心所』能保持一個星期,不動的?」
能現五禪支:尋、伺、喜、樂、一心持續不動,禪師方會說你已經達到初禪定。


那什麼叫作「尋」心所(五禪支之一)呢?
正確的「尋」,其作用就是能尋到、鎖定能幫助我們進入禪定的所緣。
反之,如果找到的是,無法進入禪定的所緣,比如好吃的、好聽的...,那就是錯誤的「尋」。
凡夫平常就有「尋」心所,但是是散亂的。
而且,找到的所緣,不能幫入禪定,卻會使心亂上加亂。
論典中,譬喻「尋」如同蜜蜂飛入花叢, 直到找到自己喜歡的花朵,才會落腳。
而譬喻「伺」,則是那之後, 蜜蜂的駐足不飛,採花粉。
簡言之,找到花,「尋」心所;停住後,採花粉,「伺」心所。


(講完了定義和譬喻)下面,以實際修行為例,說明「尋」心所、「伺」心所。
多數人的身口意是很散亂的,不能一坐下來便攝心於一處。
因此,我們在學習舍摩他(定),老師會教我們「由粗到細」。
若無這種善巧,你一坐下就注意呼吸或念佛,
一段時間,會察覺肩膀很緊、或頭痛、或脖子歪了、或妄想紛飛,無法專(注)在一處,
這就是我們「前方便」沒有做好。解決這問題就得靠「由粗到細」。

南傳佛教的禪師教導數息觀,會叫你先找好安靜的禪坐處,
而後安坐(不一定要盤腿),和自己意念講:「我這支香要修安般念(安那般那念、數息觀)」,
讓散在心外的心念收攝回來,把專注力放在自己的身心上。
再來,告訴自己:「全身放鬆」。
下一步,問自己:「坐姿是否舒適,要不要調整?」、
「我的坐墊是否墊得剛剛好?」、「呼吸是否自然?」等等...
全都檢查完,將專注力範圍縮小,從全身縮小到臉部,
其餘部位,手、腳...放鬆之後,就不須再管。

當感覺臉部有放鬆、眉毛有放鬆、精神很好,
慢慢地告訴自己:「專注力回到臉部了,再縮小到"人中"」。
而注意力已然在"人中"時,才開始觀察呼吸的「進」跟「出」(出入息)。
由於有這樣循序收縮的「前方便」,便比較容易專注於呼吸上,不會有其他的問題產生。
能這麼說,禪修有許多的「前方便」不能被忽略。平常自己在用功時,就該如此。


*****
南傳、北傳看待禪修的不同觀念之一是:
「南傳認為:禪修就是生活(或說禪修是生活的一部分)」,
所以,南傳佛教的「禪坐」不注重盤腿姿勢。
比如說:有些老年人、腳不好的人連散盤都盤不起來,怎麼辦?不就沒辦法打坐了嗎?
就是因為禪修就是生活,南傳禪堂裡,老人家都是正常坐姿坐在椅子上,和大伙靜坐。
禪坐是可以像你一般生活的坐姿。

而且,要練習能二十四小時裡隨時找機會回到禪修的「所緣」
(你決議要修安般念,其所緣是「呼吸」),
練習地點並非一定得在禪堂,吃飽飯在等結齋、出坡時、走路時、
有一、兩分鐘或幾分鐘的空檔,就練習回到「所緣」,
學會熟悉「所緣」,跟「所緣」作好朋友。
等回到禪堂禪坐,心念便很容易聚焦回「所緣」上。
相反的,如果在禪堂才觀察「所緣」,平常沒有念力守護「所緣」,
放牛吃草,任意心散。當回到禪堂打坐,你是收不回來的。
換言之,南傳佛教的「禪修就是生活」,也有要你「生活上能修持」的意思。


*****
從坐下對自己說:「修安般念了」,到收攝心念、要自己「全身放鬆」;
再從確定「全身放鬆」、身體無任何不適,
到專注範圍縮小到臉部,再小到"人中",再小到"呼吸的進出",
此時,「尋」心所才真正出現。

找到"呼吸的進出"之後,培養定力之故,
專注點不能跟著吸氣進到身體內,亦不能隨著呼氣到身體外。
堅定地釘死在一個呼氣、吸氣進出的固定點,不移動,
一直觀察呼吸進和出,好像一位守門人,這就是「伺」心所
如前述的蜜蜂譬喻,蜜蜂停留在花上,不飛了,開始採花粉,好比「伺」心所。

專注久了,會有一股「喜」、「樂」產生。為什麼?
因為「昏沉」、「掉舉」不再生,並知道老師所教的方法是真實能體驗的,生成信心,
所以,身心「喜」、「樂」。然後,進入「心一境」的定。
如果在一個小時內、兩個小時內、或一個星期內、兩個星期內,
禪坐時的每柱香,能夠不斷地維持專注在「所緣」,那就已經有粗淺的「定力」。

不論是修不淨觀、數息觀、念佛,都可以用上述方法,
「靠自己」檢視出有沒有尋、伺、喜、樂、一心,進而知曉自己是進步了或退步了。

2020/07/26

阿含部經_T02n0125《增一阿含經》27品3經:布施<持戒<修止觀※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16章(註1)云:
布施不如持戒,持戒不如慈悲等定,這是佛為須達多長者所說的(增一含等趣四諦品)


「增一含等趣四諦品」,即是《增一阿含》(第19卷)27品3經(註2),
佛對 須達多長者(經文是寫:給孤獨長者)講梵志 毗羅摩(佛陀的過去生)的故事。

印順導師主要由當中的這段經文得出上述結論:
彼毗羅摩雖作是布施,不如作一房舍,持用布施招提僧,此福不可計量。
 正使彼作如是施,及作房舍持用施招提僧,不如受三自歸佛、法、聖眾,此福不可稱計。
 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又受三自歸,雖有此福,猶不如受持五戒。
 正使彼人作如是施,及作房舍,受三自歸,受持五戒,雖有此福,
 故不如彈指之頃慈愍眾生,此福功德不可稱計。
白話文可參考悟慈和尚的翻譯(註3)。

將此段細分的話,如開仁法師歸納(註4),有六個層次(五段比較,六個層次)。
(1)梵志名毘羅摩用種種珍寶布施, 不如作一房舍,布施招提僧。
(2)用種種珍寶布施、作一房舍施招提僧,不如自受三歸依。
(3)用種種珍寶布施,乃至自受三歸依,不如受持五戒。
(4)用種種珍寶布施,乃至自受三歸依、 受持五戒,不如彈指之頃,慈愍眾生。
(5)用種種珍寶布施,乃至彈指之頃,慈愍眾生,不 如須臾之間,起世間不可樂想。
簡言之,
布施所有錢財<布施出家人<自受三皈依<受持五戒<慈憫眾生<起世間不可樂想。


與其相近內容(註5)的中阿含155經裡,
「慈憫眾生」、「世間不可樂想」被寫為:
「一切眾生行於慈心」、「觀一切諸法無常、苦、空及非神者」
南傳:增支部9集20經裡,
「慈憫眾生」、「世間不可樂想」被寫為:「修習慈心」、「修習無常想」

依「戒、定、慧」三學次第來說,
「慈憫眾生」、「世間不可樂想」,說的應該是定慧。
那麼,「慈憫眾生」可衍伸成「慈悲等定」,
「世間不可樂想」加以擴展,則是「無常、苦、空、無我」之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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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第十六章 在家眾的德行


註2:cbeta: T0125 增壹阿含經卷十九


註3:白話文(關鍵字:二三七):增壹阿含經卷第16-20




2020/06/16

阿含部_《雜阿含經論會編》:45經

原文:《瑜伽師地論》卷 86(大正 30,780a19-b8):
由三解脫門增上力故,當知建立四種法嗢陀南,
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
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者,依無願解脫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陀南。
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陀南。
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陀南。


嗢陀南,是「印」的意思,法嗢陀南=「法印」,故此段大致翻譯如下:

由於三解脫門的增上力的原因,能建立四法印。
何謂三解脫門?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

依(據)著無願解脫門,可建立「一切行無常(諸行無常)」、
「一切行苦(諸受皆苦)」的第一、第二法印;

依著空解脫門,可建立「一切法無我(諸法無我)」的第三法印;

依著無相解脫門,可建立「涅槃寂靜」的第四法印。

2020/06/12

阿含部經_T02n0125《增一阿含經》49品4經:有十一法,阿羅漢所不習者※

開仁法師《《佛法概論》講義》的第15章註解19-2,
引用《增一阿含經》49品4經(註1)中,
象舍利弗(與 舍利弗是不同人)說漏盡的阿羅漢不做的11件事,
來解釋《佛法概論》所說:「如在家的得四果,那一定要現出家相。」

我綜合莊春江工作站(註2)、獅子吼站(註3)、悟慈和尚譯述《增一阿含經》(註4)的解說,
這十一件事,應該是(中文數字是原順序):
(一)不會還舍法服,去習白衣之行
→白衣即「在家人」,相對而言,「法服」應該指「出家人」。
 我認為這一條就是:「如在家的得四果,那一定要現出家相」的理由。

(二)不會去習行不淨行
→依上下文,阿難尊者撞見,象舍利弗身為一個比丘,竟然和女人勾肩搭背。
 然而,象舍利弗"真正"證阿羅漢果之後,便永遠不會有這種不清淨的行為。
 這裡特意標出"真正",這是因為:
 象舍利弗曾經以為自己已經證阿羅漢果,並跟人說自己證果,
 後來,卻對女色克制不住,方知自己錯了(沒證阿羅漢)。

(三)羅漢不殺生、(四)不偷盜、(六)不妄語、(八)不會吐惡言
→戒律有訂,好理解。


(五)食終不留遺餘
→不浪費食物。我覺得也可視為:阿羅漢只取自己吃得完的量。

(七)不群類相佐
不結黨營私

(九)不狐疑、(十)不會恐懼
→不懷疑,我認為這應該和四不壞信有關;
 不恐懼,應該就是阿含經常提的「遠離憂悲苦惱」的境界。


(十一)不受餘師,又不會更受胞胎
→不再信仰天魔外道、也免於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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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T02n0125《增一阿含經》49品4經


註2:莊春江工作站:北傳:增壹阿含49品4經 南傳:無
§此經沒有相對應的南傳經典§


註3:獅子吼: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六(四)


註4:增壹阿含經卷第46-51(四三七):白話文全譯
(一)漏盡的阿羅漢終皈不會還舍法服,去習白衣之行的。
(二)漏盡的阿羅漢終皈不會去習行不淨行的。
(三)漏盡的阿羅漢終皈不會殺生的。
(四)漏盡的阿羅漢終皈不會偷盜的。
(五)漏盡的阿羅漢,食終不留遺餘的。
(六)漏盡的阿羅漢終皈不會妄語的。
(七)漏盡的阿羅漢終究不會群類相佐的。
(八)漏盡的阿羅漢終究不會吐惡言的。
(九)漏盡的阿羅漢終皈不會有狐疑的。
(十)漏盡的阿羅漢終究不會恐懼的。
(十一)漏盡的阿羅漢終究不受餘師,又不會更受胞胎的。

2020/05/13

中華史地_北周武帝滅佛的果報

中國佛教的「三武滅佛」,其中一個「武」是北周武帝宇文邕(543年-578年)。
一本中國僧人所著的有名論典-《法苑珠林》的卷94(註1),
紀載他滅佛下地獄受苦的果報故事。《明倫月刊》(註2)將其譯成白話:
 周武帝勤於政事,生活簡樸,穿布袍,蓋布被,唯獨喜歡吃雞蛋,一次就吃好幾枚。
 有一位監膳官拔虎,由於經常侍候皇帝用膳,受到皇上的寵信。
 隋文帝即位,他還是做監膳官,伺候隋文帝的飲食。
 開皇年間,他忽然暴病而死,死後心口尚有熱氣,所以家人不忍心把他埋葬。
 三天之後,拔虎醒了過來,一開口就說:
 「準備馬車,抬我去見皇上,我要替周武帝傳話。」

 拔虎見了隋文帝,文帝招來問話,他說:
 當初忽然聽見有人叫我,就跟著他走到一個地方,那裡有個大坑洞,
 那兒所有的道路,都是直通洞穴。我才走到洞穴口,遙見西方有一百多人騎馬而來,
 他們護衛著一位好像帝王的人。等到他們騎進洞穴口,一看才知道那人就是周武帝。
 於是我就向武帝禮拜,武帝說:
 「閻王傳喚你來作證我的事,你本身沒有罪。」講完話,武帝就進入洞穴。
 使者也帶我進入穴中,見到宮殿的大門。
 使者帶我進入宮庭裡,我見到武帝和一個人一起坐著,
 武帝對那人似乎十分恭敬,原來是閻王,使者命我拜見閻王。

 閻王問:「你為武帝準備飲食的這些年來,武帝前前後後共吃了幾枚白團?」
 我不知道何謂「白團」?就看看兩邊的人,他們告訴我:「雞蛋就是白團。」
 於是我回答說:「武帝經常吃白團,但是數目有多少,實在記不清楚。」
 閻王就向武帝說:「這個人記不清楚你吃了多少白團,那就必須拿出來看看。」
 武帝一聽,臉色變得淒慘難看,很不高興的站了起來。
 殿內前面忽然出現了一張鐵床,還有幾十名獄卒,全都長得牛頭人身,
 而武帝已經身臥床上。獄卒就用鐵梁來壓武帝,武帝的兩邊肋骨因而斷裂,
 在斷裂處雞蛋不停湧出,不久就堆積得有床那麼高,幾乎有十幾斛之多(五斗為一斛)。

 叫人清點數量後,床和獄卒忽然又都不見了,武帝仍然和閻王坐在一起。
 閻王對我說:「你回去吧。」
 於是就有人帶我出到洞穴口,這時武帝出來告訴我說:
 「你替我傳話給大隋天子,以前他曾與我共事過。現在國庫內的金玉絹帛,
 也都是我儲蓄的。我因毀滅佛法,現在身受極大的痛苦,希望他能為我做些功德。」
 於是隋文帝就詔告天下,全國人民每人各出一錢,為周武帝作功德祈福。


其實,《法苑珠林》並非原始出處,
它引自《冥報記》(註3)。我比對過:文字幾乎一模一樣。

有人評論:
「這是政治操作,隋文帝楊堅(541年~604年)為了政權的合法性,
 令人杜撰這故事,使之流傳」。
 意思是:「故事是假的、編的,目的要告訴天下人:
 隋朝皇帝信佛興教而得天命,北周皇帝滅佛毀教而失國祚,這是天意」。
我覺得不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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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2

隨筆-書記-《竹窗隨筆》1.2:人命呼吸間

原文出處:人命呼吸間
一僧瘵疾經年,久憊枕席,眾知必死,而彼無死想,語之死,輒不懌。
予使人直告:「令速治後事,一心正念。」彼謂男病忌生日前,過期當徐議之耳。
本月十七日乃其始生,先一日奄忽。
吁!人命在呼吸間,佛為無病人言之也。況垂死而不悟,悲夫!


◎華藏版將「令速治後事,一心正念」的「正念」解釋成「一心念佛,求生淨土」,
蠻有可能是蓮池法師的原意。不過,也可以把它說成是念「佛法的正見」:
正確的意識、想法,例如:意念世間苦、空、無常、無我。

◎此文中,我認為有點不好懂的是這句:「彼謂男病忌生日前,過期當徐議之耳。」
白話:
他說:「男子忌諱在生日之前說這個(處理後事),等生日過後再慢慢談」。

我好奇的是:那女子呢?倘若亦是如此,就無必要說「男」。
這一篇的主旨在於人命呼吸間的「無常」,
世事不是能照你預期那樣,就像說生日後再徐議的這位,就死在生日前一天。
而當知「無常」,更要有所作為。不然,僅是楚囚對泣,悲傷得毫無意義。



2020/04/01

隨筆-書記-《竹窗隨筆》1.1:僧無為

我是在1997年讀《竹窗隨筆》一筆、二筆、三筆的。
我一貫做法是:若有白話語譯,就以其為優先,可惜當時沒有,就硬著頭皮讀原文。
雖然不曉得自己的理解對不對,可是我仍是堅持讀完它。

前幾天,有人問我這本書,我便上網查,
瞧見華藏淨宗學會出了有註解、譯文的免費電子書(之後簡稱華藏版),
連結在下方,我將再次重讀,並作筆記及心得。

竹窗隨筆1
http://www.amtb.tw/pdf/CH18-01-04.pdf
 
竹窗隨筆2
http://www.amtb.tw/pdf/CH18-02-01.pdf
 
竹窗隨筆3
http://www.amtb.org.tw/pdf/CH18-03-01.pdf


*****
1之1:僧無為(原文)。
◎這篇牽涉到兩個典故,
第一個:「普慧、普賢二大菩薩求入匡廬蓮社」;
第二個:「董蘿石謁新建故事」。

華藏版並沒有註解詳記,我援用淨律寺的解釋(註1),如下:
第一個:
匡廬蓮社:宋朝元佑四年(1089年),
宗賾大師于真州長蘆寺遵昔年廬山蓮社之規,建蓮華勝會,普勸念佛,期生淨土。
一夕夢見一烏巾白衣人,風貌清奇,年約三十許,合掌對賾說:“願入蓮華會,求書一名。”
賾取會錄,問何姓名。答:“普慧。”
賾書已,白衣人又言:“請為家兄也書一名。”
賾問:“令兄何名?”答:“普賢。”言訖遂隱。
賾夢醒後,對諸蓮友說:“《華嚴經·離世間品》中,
有普賢、普慧二菩薩助揚佛化,吾今建此蓮華勝會,共期西方,
感得二大士幽贊,今當以二大士為會首。”
由是遠近僧俗皆踴躍參加。
事見《淨土聖賢錄》卷三。


第二個:
董蘿石,明朝詩人,祖籍浙江海鹽。
新建,指明朝理學家王守仁,字伯安,學者稱“ 陽明先生”。世宗時封為“新建伯”。
浙江余姚人。提倡“知行合一”和“知行並進”的學說,而以致良知為主。
董蘿石年六十八,立志禮陽明為師。時陽明年方五十二,因對蘿石辭道:
“豈有弟子之年過於師者乎?”然蘿石猶再三致禮。
其平日詩友笑之,謂:“翁老矣!何自苦?”
蘿石正色道:“吾今而後始得離於苦海,吾願從吾之所好。”因自號“從吾道人”。
見《明儒學案》卷十四


◎我覺得比較難懂的是這段:「以賢下愚,有古人風,筆之以勸後進」。
原因是它省略主詞,這倒不是作者的錯,文言文應該都是這個樣子吧!
而這段的意思是
(無為能法師)像不能自己的人(蓮池法師自謙)請益,有古人的風範,
我(蓮池)特此記下,以勉勵後學。


*****
這篇可能被討論的是「普賢、普慧菩薩是否參加蓮社」。
第一,那是夢境。我較接受「意有所極,夢亦同趣」,
而且也相信宗賾法師說那些出自於鼓勵信徒的善心,
希望他和他蓮社所有人的「不退菩薩為伴侶」。
第二,不管是哪一位悲智雙運菩薩,看到如此善舉,一定發心參加。
世界要變好,是我成就你,你成就我而來。

我想,蓮池法師寫這篇的目的,
在讚嘆無為能法師的謙卑(以賢下愚,有古人風),及鼓勵後進學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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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5

經集部經_T17n0721《正法念處經》:36種鬼道

鬼道的類別,興慈法師《重訂二課合解》: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有三品九類;《正法念處經》有三十六種;
施食儀註,有三十六部鬼王;大吉義咒經,有四天王所領八部鬼神。

而李炳南居士《十四講表》(註1):
 鬼種類繁多,《楞嚴經》舉十種鬼、《正法念處經》舉三十六種鬼,
 而《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則列三品九類。
自此二書,能曉得鬼道眾生在不同經論有不同分類。

僅舉《正法念處經》為例,《正法念處經》卷16(註2):
復次,比丘知業果報,觀餓鬼道,餓鬼所住在何等處?
作是觀已,即以聞慧,觀諸餓鬼略有二種。何等為二?
一者人中住;二者住於餓鬼世界。
是人中鬼,若人夜行則有見者;
餓鬼世界者,住於閻浮提下五百由旬,長三萬六千由旬,
及餘餓鬼惡道眷屬,其數無量,惡業甚多,住閻浮提,有近有遠。

「復次,比丘知業果報,觀諸餓鬼有無量種。彼以聞慧,略觀餓鬼三十六種。
 一切餓鬼皆為慳貪嫉妬因緣,生於彼處,
 以種種心造種種業、行種種行,種種住處、種種飢渴自燒其身,如是略說三十六種。
 何等為三十六種?.....


簡略說明:
鬼道眾生所在的地方有兩處,一.跟人同住;二.閻浮提底下(沒有"人"住那)。
鬼道眾生種類繁多,墮入軌道不出"慳貪嫉妬",三十六種不過是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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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佛學概要十四講表(二十三) ── 第六講表 宇宙有情概況(之五)


註2:N0721 正法念處經卷十六
§《小泉八雲怪談》Page 228有提到§

2020/02/05

文藝_變文

摘要《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的「變文」:
○唐、五代流行的民間講唱文學作品。也是佛教所曾用來佈教的通俗文學作品之一類。 
「變」,有「變更」之義;即變更佛經本文而成通俗之文,故稱為變文。
 在美術方面,「變」為變相之意,即指將佛典經文圖像化的變相圖。
 按,講唱淨土變、阿彌陀變等變相之活動,謂之俗講,俗講的腳本即稱變文。
 其後,變文漸不以寺院中之佈教文學為限,
 而且也泛指唐、五代所流行之同性質的民間講唱文學

變文最初產生的年代不詳,考察現存各種變文,大致可推定為中唐時期

○取材自佛典的變文,內容遍及宣傳教義、讚美佛陀、獎勵信仰、菩薩與高僧等事蹟,
 乃至地獄及極樂世界之描述等

 其內容之構成,大抵皆是敷演經典,而採用通俗易懂且引人入勝之方式,
 在人物、背景的描寫上加以潤色,或巧妙地融合中國思想,強調救母孝行之類,
 兼採豐富的譬喻與寓言。在佈教的同時,亦兼顧民間文學之適合性。


○就其表現的文學形式而言,係採用韻文與散文交叉使用

摘要維基(註1)的「變文」:
○變文,是中國唐朝受佛教變相藝術的影響而興起的一種文學體裁
 是一種佛教通俗化、佛經再翻譯的運動
 由於佛經經文過於晦澀,僧侶為了傳講佛經,
 將佛經中的道理和佛經中的故事用講唱的方式表現,
 這些故事內容通俗易懂,寫成稿本後即是變文

 變文有時書寫在變繪上,兩者統稱「變相」。

○1929年,鄭振鐸第一次採用了「變文」這一名稱,
 他於《敦煌的俗文學》中說:
 「這種俗文雖可說是佛曲的起源,卻並不是佛曲;
  『變文』之體,似更近於佛曲,
  所以我們應該更正確的名之曰『俗文』、曰『變文』。」
 中國的長篇小說乃起源於佛教俗講的變文,已經是一種公認的說法



*****
綜上所言:
一.變文是佛教通俗化、佛經再翻譯的運動。
  由於佛經經文過於晦澀,僧侶為了傳講佛經,
  將佛經中的道理和佛經中的故事用講唱的方式表現,
  這些故事內容通俗易懂,寫成稿本後即是變文。

二.變文最初產生的年代大致可推定為中唐時期

三.內容遍及宣傳教義、讚美佛陀、獎勵信仰、菩薩與高僧等事蹟,
 乃至地獄及極樂世界之描述等,或巧妙地融合中國思想。

四.形式採用韻文與散文交叉使用

五.中國的長篇小說乃起源於佛教俗講的變文,已經是一種公認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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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則是名詞(名相)解釋,本應歸至總類的名相,
然而,為了找尋的方便,放置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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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維基:變文


隨筆-文藝-不只經文的梵翻中有難度,梵唄也很難"翻譯"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的條目:梵唄,第一段云:
 又稱讚唄。與印度歌讚之法並不相同
 因為梵音和漢語的構造有異,無論用梵腔以漢語,或用漢曲而歌梵聲,都有困難。
 故佛教傳入中國之初,譯經事業雖漸發達,而梵土歌唄卻未獲傳授。
 梁‧慧皎說(大正50‧415a)(註1)︰
 「自大教東流,乃譯文者眾,而傳聲蓋寡。良由梵音重複,漢語單奇。
 若用梵音以漢語,則聲繁而偈迫;若用漢曲以梵文,則韻短而辭長。
 是故金言有譯,梵響無授。」


這有兩個重點,
一.佛教的「梵唄」與印度「歌讚」不同。歌讚,我猜測應該和「讚歌」同義。
二.金言有譯,梵響無授。沒辦法用梵腔(印度的唱腔)唱中文,
  也沒辦法用中國的樂曲唱梵文。
  從而曉得,現在中國佛教的梵唄,
  如爐香讚、蓮池讚等唱腔,應當都是中國本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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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T50n2059 高僧傳卷十三

中華人物_(民國)濟濤法師

從前我曾在蓮因寺請過廣化法師的《戒學淺說》,
好像在這本或是廣化法師的其他著作中,
得知他的戒學思想不少來自濟濤法師(有可能是謙卑),
因而,後來又找了《濟濤律師遺集》來讀。
以下是我從《濟濤法師傳》(註1)節選出,跟現在台灣(南山)律宗有關聯的部分。
 

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年),
他辭去東林寺住持,由香港來到台灣,駐錫南投埔裡觀音山圓通寺,建立男眾靜修道場。
(中略)
六十二年,他應屏東東山寺天機尼師之請,主持結夏安居,講比丘尼戒,
前後三年,開台灣寺院講戒之風氣
 
他曾發心要創辦一所律學院,惜以機緣未熟,未能如願。
民國六十七年(一九七八年),他年已七十五歲,在觀音山因地滑跌倒,腿骨跌斷。
他自知行將遷化,不願就醫,預寫遺書,囑托後事,每日唯佛是念,惟淨土是歸。
雖斷腿處不覺有何痛苦。
事為台中南普陀寺(註2)廣化法師所聞,趕到埔裡觀音山,
至病榻前懇切相告曰∶
「長老!您不能走,您若走,吾國律宗將中絕矣!
 長老且留下來,我與您合作,您為主,我為副,合力創辦一所律學院,
 培植僧材,續佛慧命。」 
辦律學院,是濟師唯一心願,他聞言精神一振,曰∶
「我已年邁氣衰,無能辦事,你為主,我為副。」兩人彼此謙讓再三,廣化不再與爭。
 
在其往生前夕,廣化法師又趕到山上。
濟師在病榻上,命弟子將其生平著作,搬到病榻前,給廣化法師檢視。
那一大堆手稿,多是有關律藏的札記紙片,
大者盈尺,小者寸許,皆法句嘉言,彌足珍貴。

廣化法師知其心意,說∶
「長老放心,這些稿件,我代您整理,將來書成流通益世,不使您老心血白費。」
 
濟老往生後,廣化法師不負亡友所托,
即住在觀音山圓通寺,假濟老禅房為書室,為其整理《遺集》,
經數月之力,在大堆遺稿中,爬梳整理出《濟濤律師遺集》一钜冊,
都四十余萬言,排版印刷行世。
 
這本書的精華,在首章〈護教匡時〉一章中,
廣化法師的序文,對於此章特別加以介紹∶佛制「比丘不得度尼」、「僧尼不得共住」,
此則古今中外凡有佛法處,莫不皆然,唯獨日本於明治維新後例外。
(中略)
比丘度尼」、「僧尼共住」,是日本佛教遺留下的陋習。
台灣光復之後,未能及時改正,沿用至今,以致積非成是,
習以為常,到了見怪不怪、理所當然的地步。
事實上,這是違背佛制的,何時佛門中有領導佛教龍象出世,
作獅子吼,振聾發聵,來糾正這陋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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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唯識_命終時,第八意識從哪裡離開?※

中國佛教有一流傳很廣的偈語:
「頂聖眼生天,人心餓鬼腹。旁生膝蓋離,地獄脚板出。」
意思是說:
臨終的人,身體最後有溫度的地方(比身體其他部位溫度高),決定他往生到哪。
如果是全身涼了,剩頭頂有餘溫,這是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瑞相;
如果餘溫在眼睛部位,往生天道(五道輪迴:天、人、餓鬼、畜生(旁生)、地獄);
如果餘溫在心臟部位,往生人道;如果餘溫在腹部,往生餓鬼道;
如果餘溫在膝蓋,往生畜生道;如果餘溫在腳底板,往生地獄道。


有人問我:「這是《瑜伽師地論》所說嗎?」
查到的結果,《瑜伽師地論》無此說法。
它的正確出處是: 《八識規矩補註》(大正藏第45冊諸宗部二,總經號1865經的 卷2)
原文如下:
 此識是總報主故。有情投胎時最先。命終時居後也。
 依憑經(即雜寶藏經)論(即瑜伽與攝論)略辨此識捨出之處,總括經論。
 頌曰。善業從下冷。惡業從上冷。二皆至於心。
 一處同時捨(二論之義)頂聖眼生天。人心餓鬼腹。旁生膝蓋離。地獄脚板出(經義)。


我稍作解釋:
投胎時,第八意識最先到這個身體(之後,才有第七、第六、前五意識),
將死時,第八意識是最後一個離開這個身體(前五、第六、第七意識先消失)。
經典和論典,皆有說明:人死之前,第八意識是從身體哪個部位離開。

論的話,有《瑜伽師地論》和《攝大乘論》。
綜合兩部論的主張是
「造惡業多的人,死前從頭頂先涼(降溫),漸漸往下涼到心臟,待第八意識離開,全身涼;
 造善業多的人,死前從腳底先涼,漸漸往上涼到心臟,待第八意識離開,全身涼;
 因此,無論是善業、惡業之人,第八意識都是從心臟離開。」

經的話,有《雜寶藏經》,總結經義(原文沒有這個偈)為:
「頂聖眼生天,人心餓鬼腹。旁生膝蓋離,地獄脚板出。」這上面已經解說過了。
然而,若我沒查錯經典,
《雜寶藏經》(大正藏第4冊本緣部下,總經號203經)並沒有與此相關的經文。


*****
妙境長老講《瑜伽師地論》卷1的本地分中意地第二之一(註1),
說道:
《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都提到,作惡業的人,識從上分開始棄捨;
 作善業的人,識從下分開始棄捨;無論那一類有情,最後都是從心臟最後捨。
 在《大毘婆沙論》雖舉出不同的說法,說到三惡道的眾生識是從腳滅,
 生天的則是頭,再來人間的是在心臟捨,若是阿羅漢入無餘涅槃,識也是在心處滅。
 但是,「眼生天」、「餓鬼腹」和「膝蓋離」,就看不出是根據什麼說的。


因此,
一.「頂聖眼生天」一偈,並非出自《瑜伽師地論》。
二.「頂聖眼生天」一偈的部分說詞,出處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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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6

經集部經_T14n0468《文殊師利問經》卷1:不得作聲?或身、口、木、石及諸餘聲

T0468《文殊師利問經》卷1中一段:
 文殊師利白佛言:「四眾於何時中不得作聲?或身、口、木、石及諸餘聲。」
 佛告文殊師利:
 「於六時不得,禮佛時、聽法時、眾和合時、乞食時、正食時、大小便時。」

 文殊師利白佛:「何故於是時不得作聲?」
 佛告文殊師利:
 「於是時有諸天來,彼諸天常清淨心、無染心、空心、隨波羅蜜心、觀佛法心,
  以彼聲故,令心不定。以不定故,悉皆還去。
  以諸天去故,諸惡鬼來,作不饒益、不安隱事。
  彼人於此,生諸災患,人民飢餓,更相侵犯。
  是故文殊師利!應寂靜禮佛、應供、正遍知。」

我大略翻為白話:
文殊問佛:
「在家男居士、女居士、比丘、比丘尼什麼時候不能發出聲響,
 包含身上發出的(例如拍手)、嘴發出的(例如說話、唱誦)、敲擊木、石等物所發之音聲。」
佛說:
「只要是禮佛時、聽法時、大眾聚會、乞食時、吃飯時、上廁所時,
 不管是幾點鐘做這些事,都不能出聲。」

佛又說:
「因為這幾段時間,天道眾生會來,他們聽到聲音,心便不定,心便不定,他便離去。
 他便離去,惡鬼便來,惡鬼來則作祟,不吉祥事隨即發生,飢荒、爭鬥等。
 是故,文殊師利,禮佛時,應當保持寂靜。」
 

*****
有法師引用這段說:
 比較如法的作法是,在大殿中不擺木魚、磬缽,自然也不允許敲擊,保持安靜。
 南傳佛教的佛寺就沒有中國佛教裡的這些法器。
 (這我不確定,因為我沒有去過泰國、緬甸的寺院)
或許是中國佛教老在大殿裡敲敲唱唱,所以歷朝歷代,干戈不止。

2020/01/02

綜合_A《成佛之道》五乘:得清淨智、發天眼通,方能親自證實有輪迴※

厚觀法師《成佛之道講義》chap3 Page 30:
別述「3、正見有前生有後世」
[隨業報善惡,五趣常流轉,隨重或隨習,或復隨憶念,由業往後有,薪盡火相傳。]

(一)(p.74~p.75)相信有前生,有後世:
1、有些人,只信現業現報,不信後世。
2、有些人,只信善惡業的報在子孫,如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
必有餘殃」。
3、有些人,只信今生到來生,不信前生,如耶穌教等。(p.75)
4、佛教:前生與後世之間,不一不異,不斷不常的延續,確是甚深而不容易明見的。
 最好是依佛法修學,得清淨智,發天眼通,去親自證實有前生有後世。
 此外,唯有仰信如來的教說,及從推理去信解了。(p.78)

世間正見有四個,這是第三個:有前生、有後世。
1、2、3不需說明,需要說明的是4。
(印順)導師說,如何親自證實有有前生後世呢?依據佛法修學...得天眼通,就能見到。
若無法得天眼通,那就靠對佛陀的信仰力,相信佛陀所言不虛,
按佛教術語,就是相信聖言量


*****
有沒有經證呢?我查到一個,《中阿含》第71經<蜱肆經>(註1)。
經文很長,全文白話可參考悟慈和尚的譯文(註2)。
直接進入蜱肆王和鳩摩羅迦葉尊者辯論的環節,以下是我大略翻譯,沒逐字逐句:

經文(A段):
時,蜱肆王即便問曰:
「迦葉!我如是見,如是說,無有後世,無眾生生。沙門鳩摩羅迦葉!於意云何?」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
「蜱肆!我今問王,隨所解答。於王意云何?今此日月,為是今世,為後世耶?」
蜱肆答曰:「沙門鳩摩羅迦葉雖作是說,但我如是見,如是說,無有後世,無眾生生。」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復更有惡而過此耶?」

蜱肆王(後以國王代稱):「...我認為沒有後世,也沒有眾生之再生...」
尊者鳩摩羅迦葉(後以尊者代稱):
「...日月並不是我們親自去過的,但我們卻確定有日月的存在,
 因此不能說沒去過日月,日月就不存在。
 比喻:雖然我們還沒到後世,卻不能就否定後世的存在。
 (本經此段略過細節,相當的《長阿含》第7經〈弊宿經〉經文描述得較為詳細。) 」(註1)
國王:「雖然你說這麼說(有理),...但我依然認為沒後世,也沒有眾生之再生。」
尊者:「你這樣認為,是不是還有其他原因要說?」


經文(B段):
蜱肆答曰:
「如是。迦葉!復更有惡。迦葉!我有親親疾病困篤...(略)...
 若汝等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者...(略)...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
「蜱肆!汝應如是觀於後世,莫如肉眼之所見也。蜱肆!
 若有沙門、梵志斷絕離欲,趣向離欲,斷絕離恚,趣向離恚,斷絕離癡,趣向離癡,
 彼以清淨天眼出過於人,見此眾生死時、生時,好色、惡色,或妙、不妙,
 往來善處及不善處,隨此眾生之所作業,見其如真。
蜱肆王復言:「沙門鳩摩羅迦葉雖作是說,但我如是見,如是說:無有後世,無眾生生。」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復更有惡而過此耶?」


國王:
「我有一個作惡多端的親友,按你們的說法有後世,此人死後會下地獄。
 於是,他臨終時,我要他死後若真下地獄,來告知我,令我相信:有地獄、有後世。
 但之後,他沒出現。所以,沒有地獄、沒有後世。」
尊者:
「我說譬喻給你聽,有智慧的人能從譬喻得到解答。
 好比一盜匪犯了死罪,即將斬首,
 他跟守衛說:『能否放我回家,跟鄉里鄉親告別?』,國王,你覺得守衛會答應嗎?」
國王:「不會。」...
尊者:「同樣道理....若你親友下地獄,地獄的鬼卒也不會同意你親友回來見你。」
尊者:
「國王,用肉眼是無法見到後世的!
 得像修行人、出家人,修學離貪、嗔、痴,並且,除盡貪、嗔、痴,
 以清淨的天眼通,看清楚三世業果,才是真正地親自證實有(前生)後世。」
國王:「雖然你說這麼說(有理),...但我依然認為沒後世,也沒有眾生之再生。」
尊者:「你這樣認為,是不是還有其他原因要說?」


經文(C段):
蜱肆答曰:
「如是。迦葉!復更有惡。迦葉!我有親親疾病困篤...(略)...
 若汝等身壞命終,必昇善處,生天上者...(略)...
    生天上者,可還語我:「蜱肆!天上如是如是樂。」若當爾者,我便現見。...(略)...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
「蜱肆!汝應如是觀於後世,莫如肉眼之所見也。蜱肆!
 若有沙門、梵志斷絕離欲,趣向離欲,斷絕離恚,趣向離恚,斷絕離癡,趣向離癡,
 彼以清淨天眼出過於人,見此眾生死時、生時,好色、惡色,或妙、不妙,
 往來善處及不善處,隨此眾生之所作業,見其如真。
蜱肆王復言:「沙門鳩摩羅迦葉雖作是說,但我如是見,如是說:無有後世,無眾生生。」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復更有惡而過此耶?」

國王:
「我有一個樂施精勤的親友,按你們的說法有後世,此人死後會上天上。
 於是,他臨終時,我要他死後若真上天天,來告知我,令我相信:有天上、有後世。
 但之後,他沒出現。所以,沒有天上、沒有後世。」
尊者:
「我說譬喻給你聽,有智慧的人能從譬喻得到解答。
 若有人從糞坑爬出,沐浴潔淨後,還會想回去糞坑嗎?」
國王:「不會。」...
尊者:「同樣道理....若你親友上玅勝超凡的天上,不會想回五欲臭處不淨的人間來見你。」
尊者:
「國王,用肉眼是無法見到後世的!
 得像修行人、出家人,修學離貪、嗔、痴,並且,除盡貪、嗔、痴,
 以清淨的天眼通,看清楚三世業果,才是真正地親自證實有(前生)後世。」
國王:「雖然你說這麼說(有理),...但我依然認為沒後世,也沒有眾生之再生。」
尊者:「你這樣認為,是不是還有其他原因要說?」

以上三段格式類似。


*****
經文(D段):
蜱肆答曰:
「如是。迦葉!復更有惡。迦葉!我有親親疾病困篤...(略)...
生天上者,可還語我:「蜱肆!天上如是如是樂。」
 若汝天上而作是念:「我若還歸,當何所得?」蜱肆王家多有財物,吾當與汝。...(略)...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天上壽長,人間命短。...(略)...
蜱肆王言:「...(略)...沙門鳩摩羅迦葉!精進不應比我如彼盲人。」

國王:
「我有一個樂施精勤的親友,按你們的說法有後世,此人死後會生天上。
 於是,他臨終時,我要他死後若真生天上,(稍微體驗一下)來告知我,
 若問回到人間見我有什麼好處?我會給他許多財物。
 但之後,他沒出現。所以,沒有天上、沒有後世。」
尊者:
「天上壽命長,人間壽命短,忉利天的一天,相當於人間百年,
 他稍微體驗兩三天,回來就見不著你了。」
國王:「我不相信有天上、有後世。因此,也不信忉利天的一天,相當於人間百年...」
尊者:
「我說譬喻給你聽,有智慧的人能從譬喻得到解答。好比盲人看不到黑白、長短...等等,
 所以,能說世間沒有黑白、長短...等等嗎?」
國王:「不能。」
尊者:「國王便像那位盲者,沒見過長壽的天人,就說沒這回事。」
國王:
「大可不必這麼說吧!怎把我的精進向上、追求真理,比喻為如同盲人(註3)。
 因為你們所說若為真:做善事的人死後得生天上,
    那現在我就會開始精進行善,做一大堆善事之後,立即自殺,等著升天。
 所以,不可以把我的精進向上、追求真理,比喻為如同盲人。」


經文(E段):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
「蜱肆!復聽我說喻,慧者聞喻則解其義。蜱肆!猶如梵志有年少婦,方始懷妊,...(略)...
    汝應如是觀於後世,莫如肉眼之所見也。
    蜱肆!若有沙門、梵志斷絕離欲,趣向離欲,斷絕離恚,趣向離恚,斷絕離癡,趣向離癡,
    彼以清淨天眼出過於人,見此眾生死時、生時,好色、惡色,或妙、不妙,
    往來善處及不善處,隨此眾生之所作業,見其如真。」

尊者:
「我說譬喻給你聽,有智慧的人能從譬喻得到解答。
 從前有一個梵志,總共娶了兩房夫人。大夫人早逝,留下一個兒子,早已長大成人;
 大夫人死後,他又娶了一房太太。在老梵志臨死前,二夫人已經身懷六甲。
 待喪事辦完,老梵志的大兒子就找到二夫人,對她說:
 『現在老頭子已經死了,
  按常理,家中所有的財寶和地產,都是歸長子繼承,你是沒有份的。』
    那個二夫人就對長子說:
    『你也不用太著急,我肚子裡已經有了小孩。
        等孩子生下來後,如果是男孩,家中的財產應有他的一份;
 如果是女孩,一切悉聽尊便,我們不要任何財產。』
 可是老梵志的大兒子很不耐煩,隔三差五就就跑到二夫人那裡去吵吵鬧鬧,
 弄到二夫人心情煩躁,整天精神恍惚。
 後來沒等到肚中的孩子出世,她就用利刃剖開自己的肚皮,掏出胎兒,
 想看看裡面到底懷的是男孩還是女孩。
 結果呢,那個二夫人,自己的命丟了不算,還白白搭上胎兒的性命(註4)。

 國王你就像二夫人一樣(比喻:扭曲因果輪迴)。
 用肉眼是無法見到後世(因果輪迴)的!
 得像修行人、出家人,修學離貪、嗔、痴,並且,除盡貪、嗔、痴,
 以清淨的天眼通,看清楚三世業果,才是真正地親自證實有(前生)後世。」


經文(F段):
蜱肆答曰:
「如是。迦葉!復更有惡。迦葉!我有親親疾病困篤,我往彼所,慰勞看彼,
彼亦慰勞視我;彼若命終,我復詣彼慰勞看彼,彼亦不復慰勞視我,我亦不復慰勞看彼。
迦葉!以此事故,我作是念:無眾生生。」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
「蜱肆!復聽我說喻,慧者聞喻則解其義。蜱肆!猶如有人善能吹螺...(略)...
    蜱肆!若有沙門、梵志斷絕離欲,趣向離欲,斷絕離恚,趣向離恚,斷絕離癡,趣向離癡,
    彼以清淨天眼出過於人,見此眾生死時、生時,好色、惡色,或妙、不妙,
    往來善處及不善處,隨此眾生之所作業,見其如真。
蜱肆王復言:「沙門鳩摩羅迦葉雖作是說,但我如是見,如是說:無眾生生。」
尊者鳩摩羅迦葉告曰:「蜱肆!復更有惡而過此耶?」

國王:
「尊者,我還有話要說。我有個親戚,臨終之前,我曾去探視。
    人在沒死之前,會對前來看望他的人,   說上幾句感謝的話或者點頭示謝。
    可是等到他死去了,他再也不會點頭,更不會開口說話了。
    因此,可以推知沒有後世(死後什麼都沒有了)。」
尊者:
「從前有一個人很善於吹螺,有一天,他來到一個國家表演吹螺。
    可是,這個國家上至國王下至臣民,
    從來沒有聽到過螺聲,大家一聽到螺聲,都紛紛湊過來聽聽,聲音果然是十分美妙。
    於是大家都圍在吹螺人的四周,七嘴八舌地問個不停,
    大家都說你剛才所吹出來的聲音,為什麼這麼好聽呢?這聲音到底是從哪裡發出來的呢?
    吹螺人聽後,就把螺置於地上,然後指著地上的螺對大伙說:
    『剛才大伙所聽到的動聽音樂,就是這個東西裡發出來的。』

    村民們很好奇,就拾起地上的螺反復觀看,反復撫摩,滿腹狐疑地問吹螺人:
 『這個東西會發出聲音嗎?你說什麼我們都不相信啊。
        你說會發聲,為什麼到了我們的手裡,就發不出聲音了呢?』
    那個吹螺人沒有辦法,就取過貝來放在嘴上,吹了一通。
    如此演奏了好幾次,這些村裡人忽地恍然大悟:
    『我們終於搞明白了,剛才所發出的美妙的聲音,並非螺的功勞,
        而是吹螺人朝螺裡吹氣的功勞啊!
        如果你不往貝殼裡面吹氣,螺是永遠也不會發出聲音來的。』(註4)
     (輪迴基於: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五蘊)滅矣,異陰(另一個五蘊)相續。
     所以是業力作用、牽引,不是同一個五取蘊身在輪迴)

    國王,用肉眼是無法見到後世(因果輪迴)的!
    得像修行人、出家人,修學離貪、嗔、痴,並且,除盡貪、嗔、痴,
 以清淨的天眼通,看清楚三世業果,才是真正地親自證實有(前生)後世。」
國王:「雖然你說這麼說(有理),...但我依然認為沒後世,也沒有眾生之再生。」
尊者:「你這樣認為,是不是還有其他原因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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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翻譯這六段就足夠了。
從B、C、E、F段,就能得出:得清淨智、發天眼通,方能親自證實有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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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0更新。主旨如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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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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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阿含經》第71經『毗肆王經』後面,毗肆王與鳩摩羅迦葉尊者的故事。
毗肆王不相信人有生死輪迴,認為人沒有來世,
便去與鳩摩羅迦葉尊者辯論,鳩摩羅迦葉尊者用了各種比喻來證明生死輪迴,
包括日、月、蛇、天上天下、地獄眾生等等,
毗肆王仍不相信輪迴,盛氣凌人的要與尊者辯論...
[當中鳩摩羅迦葉尊者就有說到,清淨天眼可以看到輪迴]

[鳩摩羅迦葉尊者,又稱童女(子)迦葉,當成姓氏就好,無須過多解釋,
 就像有人姓童,但不是小孩子]


4. 讀書會側方|重溫2500年前的精彩辯論
書友們兩兩組合模擬迦葉尊者與蜱肆王的辯論,分別朗讀了書中選取的六個片段。
關於後世是否存在的問題,
蜱肆王一一舉出反證,堅持認為沒有後世,沒有輪迴,迦葉尊者均巧妙地舉喻說服他。
這六個片段分別是死囚之喻、深廁之喻、天壽之喻、稱鐵之喻、挑麻之喻、豬虎之喻,
迦葉尊者與蜱肆王一來一去,你問我答,時而令人捧腹,時而發人深省,層層遞進,寓理於趣


2019/11/27

隨筆-三乘-佛教的核心在定慧,但仍是信戒為基

與親友談佛教,我說佛教修行的核心是在止觀(定、慧),它們能夠徹底解決煩惱。
然後,她問:「佛教不是戒定慧三學嗎?為什麼你只提定慧。」
我說:
「信戒為基,持戒是基本前提,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戒可以防非止惡,但不能斷煩惱,因此,我講核心在止觀。」


信戒為基,可見於《雜阿含》836經(註1):
於佛不壞淨、於法不壞淨、於僧不壞淨、於聖戒成就」,
此即「四淨信」,是證初果(入流)、所謂的成就者應當具備的。

從前印度佛教曾有過"重定慧而輕戒"的修行者,比如:化地部和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
這個「重定慧而輕戒」要加引號。

化地部說:「道唯五支」(註2),
意思是把佛陀說的八正道,去除「正語、正業、正命」,
其餘五個(正精進是要歸於定或慧,說法有分歧)和定慧相關才是道體,戒為助道資糧,
但南傳的《論事》(註3)說它是邪執。

而譬喻師也類似,著重止觀的實踐,輕視身語行為的戒學,
說「奢摩他(定)、毘鉢舍那(慧)是道諦。」(註4)。

大眾部則走更遠,提倡:唯獨"慧(般若)"才是道體。

我不覺得他們是認為不需要"戒",更有甚者,連"定"都拋棄了。
而是戒是增上戒,持戒是為了修定;定是增上定,修定為了發慧
只有成就慧,才能完成佛教的終極目標,戒與定是必經的階段。
 然從聖道的修習來說,經中或先說聞法,或先說持戒,
 而真能部分的或徹底的斷除煩瑙 ,那就是定與慧了。
 化地部說:「道唯五支」(4);不取正語,正業,正命(這三 支是戒所攝)為道體,
 也是不無意義的。

 在佛法的宏傳中,上座說一 切有部,是堅定地受持的,
 所以『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二)說:「云何法輪? 謂八支聖道」。
 法以聖道為本,在佛教的部派發展中,可說都在探求最根本的, 最主要的聖道。
 赤銅鍱部的『分別論』(一一‧二),並列八支聖道與五支聖道 。
 化地部就說:「正道唯五」(論事二0‧五)。
 這與譬喻師所說:「奢摩他毘缽舍那是道諦」(大毘婆沙論卷七七),意見相合。
 這是說:在聖道的體證中, 是沒有正語、正業、正命的。
 這是以戒為助道的資具,定慧才是道的主體。
 大眾部更進一步,如『異部宗輪論』說:「慧為加行,能滅眾苦」。
 這是以慧(般若為道體,聖道的修證,就是般若的修證。



4. 《中觀論誦講記》觀四諦品第24,Page 433
道(諦)是八正道;後來 ,化地部學者說五法為道,瑜伽學者說止觀為道。


註3:N62n0030_020 論事(第6卷-第23卷) 第20卷
今稱道論。此處,言「彼先之身業、口業、活命是清淨」,
依止此經及正語、正業、正命是心不相應,
於無限制言「有五支之道」者,乃化地部之邪執。
(自)有五支道耶?(他)然。(自)「有八支道,此即正見……乃至……正定」
非世尊所仰耶?(他)然。
(自)若「有八支道,即正見……乃至……正定」者是世尊所仰,
汝不應言:「有五支道。」

○(第一節,第一項的內容)
『大毘婆沙論』,有「譬喻尊者」,「譬喻師」,這是當時的一大系。
 如看作經量部,與說 一切有部分立的經部譬喻師,那是不大妥當的。

○譬喻者也是禪者,重於止觀的實踐。
 佛說「八正道」,譬喻者輕視身語行為的戒學,
 而說「奢摩他毘缽舍那(止觀)是道諦」。
 這與化地部的正道唯五說相合,偏重於唯心的實踐。
 譬喻者都被推為菩薩,這不但由於讚頌佛德,莊嚴教化,
 而思想也確乎與大乘唯心有相通 [P375] 處。
 將來北方(小乘)佛教的迴心向大,成為瑜伽唯識一流,
 就是從這內重禪觀,外重教化的譬喻師、禪師中出來。

譬喻者說。諸名色是苦諦。業煩惱是集諦。業煩惱盡是滅諦。奢摩他毘鉢舍那是道諦。

2019/11/21

隨筆-日本佛教-愛染明王

在日本的佛寺,有供奉密教的「愛染明王」。
下方照片是我在日本千葉縣成田山新勝寺所拍。由於室內禁止拍攝,我僅拍外部。




日本人立廟拜祂的目的,是為了祈求愛情順利,
維基(註1)云:
愛染明王其身顏色代表 敬愛、和合,小愛與大愛圓滿...為密教的『愛神邱比特』」。
然而,我們都知道,學佛最重要的目的,
是斷愛煩惱、見煩惱(或說貪嗔癡),這不就牴牾了嗎?
 
出處同樣來自維基,對其的解釋是:
『煩惱即菩提』佛法之勝義諦不言可喻,
 愛染明王法是在染愛情慾的基礎上去修習淨菩提心
 希望眾生能由愛慾中覺悟,而最後開悟成道。」,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理解何謂「染愛情慾的基礎上去修習淨菩提心」的,
而我的想法是這樣的,就像《學佛三要》(註2):
初學的從不同方便而來,是由於眾生的根性不同。大概的說:
 貪行人從慈悲門入,瞋行人從智慧門入,癡行人從信願門入」,

意思是:"貪愛"跟"慈悲"雖不同,但是是相仿的,
我們可以先把對自己愛、對親人的愛,推廣到陌生人、乃至非人(推己及人、民胞物與),
最終,昇華成慈悲,達到無我。這是一種修行的方便。
所以,我覺得說祂是邱比特...,
這是「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智」的牽引方便,最後得入佛智。

再者,這跟我們所熟知的「多貪眾生(應修)不淨觀」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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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隨筆-般若部論-T25n1509《大智度論》卷12:舍利弗布施眼睛

「舍利弗布施眼睛」的故事,流通最廣的故事情節,
是像星雲法師《十大弟子傳》(註1)的那個版本。
內容大致是:
一位青年在哭泣,舍利弗問原因,
青年答:「母親得了不治之病,醫生說一定要用修道者的眼珠煎藥。」
舍利弗便勇猛忍苦的把左眼珠挖出,交到青年的手中。
但,青年人接了眼珠,大叫道:「醫生說我母親的病要吃右邊的眼珠才會好。」
舍利弗又挖右眼珠給他。青年接過過,一句感謝也沒有,
鼻子上嗅了一嗅舍利弗的眼珠,當即往地上一摔,並罵道:
「你是什麼修道的沙門?你的眼珠這麼臭氣難聞,怎麼好煎藥給我母親食用!」
舍利佛嘆口氣,心中想:
「眾生難度,菩薩心難發,我不要妄想進修大乘,還是先重在自利的修行吧!」
此時天空出現很多天人,對舍利弗說道:
「修道者!你不要灰心,剛才的青年是我們天人來試探你的菩薩道心的,
 你更應該要勇猛精進,照你的願心去修學。」
舍利弗一聽很慚愧,利他的菩薩心又再生起,當即成就了不退的道心。


我找不到經典的出處,
我懷疑那是《大智度論》卷12的增飾(在原有故事上發揮、增添)。
原文為:
如舍利弗於六十劫中行菩薩道,欲渡布施河。時有乞人來乞其眼,
舍利弗言:「眼無所任,何以索之?若須我身及財物者,當以相與!」
答言:「不須汝身及以財物,唯欲得眼。若汝實行檀者,以眼見與!」
爾時,舍利弗出一眼與之。乞者得眼,於舍利弗前嗅之嫌臭,唾而棄地,又以腳蹋。
舍利弗思惟言:
「如此弊人等,難可度也!眼實無用而強索之,既得而棄,又以腳蹋,何弊之甚!
 如此人輩,不可度也。不如自調,早脫生死。」
思惟是已,於菩薩道退,迴向小乘,是名不到彼岸。

而這一段勾起我第一次去蓮因寺的回憶。
我在那第一堂上的課是法藏法師的《出家功德經》,
第二門課的主講法師和課程名稱忘了,僅記得法師批評台灣最大的佛教慈善團體,
他說:
「做善事,卻沒有在行門、解門下功夫,對佛教知見不理解,是不可能有智慧斷煩惱的。
 他們做的事跟其它慈善團體(非佛教)又有什麼兩樣呢?」
並且,我記得慧律法師也說過:
「"助人為快樂之本"是對的嗎?假如面對生老病死苦、愛別離...苦等,
 你能靠作善事來滅除內心的苦嗎?比如:你的至親過世,
 任憑你多會想像(往好處想)或多做善事,就能立刻釋懷嗎?
 用『時間沖淡一切』還比較說得通。」
那麼,行善助他人,能否對自己斷煩惱有益處嗎?
 
若以大乘佛教來說,答案是肯定的。
我並不是反駁法師所說,大乘法的正見依然得由「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而來,
我們也是從佛教中才了解緣起性空的道理。
廣義來說,「做善事」可以算是「布施」,布施自己的才智、或體力、或物質。
六度中的第一個就是「布施度」(意譯字),又稱「檀波羅蜜」(音譯字)。
「度」就是「到彼岸」的意思,即斷煩惱。


而這一則舍利弗故事即是反例:「為什麼布施,卻沒有"到彼岸"」
後頭,龍樹還講布施達到「三輪體空」:
我與(施者)、彼受(受施者)、所施者財,三者自性空,不起執著,就能度彼岸。

因此,斷煩惱還是得靠無我觀、空觀的通達。
而在行善(行布施)時,練習放下自我(無我),
例如頂得住別人的嫌棄或是別人的忘恩負義,
便是佛教修行,有別於其它非佛教的慈善團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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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6

隨筆-涅槃部經-T12n0389《佛遺教經》:修定的前方便※

經文:T0389 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卷一


廣泛流通、被喚作《佛遺教經》,它原名是《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
辭典說「遺教」有兩個意思,
一.前人所遺留下來的思想、學說、主張等;二.臨死時的訓詞。
因此,它是後者,才被簡稱成《佛遺教經》,大正藏將它收錄在「涅槃部」。


印順導師的《成佛之道》<三乘共法>(註1,聲聞乘),修行次第中,
介於增上戒學與增上定學之間,有修定的前方便
講得白話點,就是學定之前,必須具足的條件,或說是準備動作。偈誦如下:
密護於根門,飲食知節量,勤修寤瑜伽,依正知而住;
知足心遠離,順於解脫乘,此能淨尸羅,亦是定方便,進修於定學,離五欲五蓋。


這皆有經論出處,如"密護於根門,飲食知節量,勤修寤瑜伽,依正知而住"
是出自《雜阿含》275經,《瑜伽師地論》卷23,
但在這裡,其出處及義理就不細述了,
先知道《成佛之道》三乘共法之「定的前方便」是這樣。

天台宗的修法,
同樣是戒與定之間,亦有「定的前方便」,統稱為「二十五方便」
可參考智者大師的三本書,
(1)《修習止觀坐禪法要》(俗稱小止觀)
(2)《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3)《摩訶止觀》
據廖誠麟居士(妙境長老的弟子)說,修學天台宗的定,一定要交相參考這三本書。
而前面提的「二十五方便」,略述如次(註2):
(1)具五緣︰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閒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
(2)呵五欲︰呵色欲、呵聲欲、呵香欲、呵味欲、呵觸欲(《大智度論》卷17)
(3)棄五蓋︰棄貪欲蓋、棄瞋恚蓋、棄睡眠蓋、棄掉悔蓋、棄疑蓋(《大智度論》卷17)
(4)調五事:調食、調睡眠、調身、調息、調心
(5)行五法︰行欲、精進、念、巧慧、一心(《大智度論》卷17)


出處及義理的細節部分也是不提,我要說的是:
「二十五方便」《成佛之道》三乘共法之「定的前方便」,基本是一致的。
我們以此回頭對《佛遺教經》。以「二十五方便」為主。


*****
經文中,
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戒為第一安隱功德住處。
→戒學

復次,經文: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當制五根,勿令放逸,入於五欲。...
 制之一處,無事不辦。是故比丘,當勤精進,折伏汝心

→(2)呵五欲

復次,經文:
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於好於惡,勿生增減...
 汝等比丘,晝則勤心修習善法...若無愧者,與諸禽獸無相異也。
→(4)調五事:飲食、睡眠;(3)棄五蓋︰棄睡眠蓋;多提一個慚愧

復次,經文:
汝等比丘!若有人來節節支解,當自攝心,無令瞋恨...
 譬如清冷雲中,霹靂起火,非所應也。
→(3)棄五蓋︰棄瞋恚蓋

復次,經文:
汝等比丘,當自摩頭...若起憍慢,當疾滅之...諂曲之心,與道相違...是名少欲。
 汝等比丘,若欲脫諸苦惱,當觀知足。...是名知足。
 汝等比丘,欲求寂靜無為安樂,當離憒鬧,獨處閒居。...是名遠離。

→(1)具五緣︰衣食具足、閒居靜處、息諸緣務;《成佛之道》:知足心遠離

復次,經文:
汝等比丘,若勤精進,則事無難者,是故汝等當勤精進。...是名精進。
→(5)行五法︰精進(勉強可以這麼看)
復次,經文:
汝等比丘,求善知識,求善護助,無如不忘念。...名不忘念。
→(1)具五緣︰近善知識
復次,經文:
汝等比丘,若攝心者,心則在定。..是名為定。
→定學

而在後面,就是慧學,及四諦法。


*****
應該可以這樣說,《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又名《佛遺教經》,
經文是按照戒→定→慧的教學為次第。其次,多數的內容是在說明:修定的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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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詞條:二十五方便

隨筆-經集部經-T17n0784《四十二章經》:屬於大乘經※

按照文獻、考古,小乘經典(如四阿含經)是先出的,大乘經典(如般若經)是後出的。
我個人深信大乘經典的法空慧、慈悲心、菩提心是佛陀本懷。
小乘經典談修行是依照出世間兩大正見:十二緣起、四諦法,又名三乘共法。
大乘經典談修行,則以六度為主: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
又名大乘不共法,其內容涵蓋到三乘共法,而主要多了法空慧、慈悲心、菩提心。
兩者修學次第的全局觀,可以參考《成佛之道》的偈頌。


有了上述的基本概念,下面的推論就比較好理解了。
《四十二章經》是從不同佛經摘錄蒐集而成的抄經,乃傳入中國的第一部佛經。

它傳入時間在東漢(25年-220年)末年。此時的印度,已經進入初期大乘時代。
從《四十二章經》裡,可以發現(註1):
第10~12章:布施度;
第13~14章:持戒度;
第15章:忍辱度:
第16章為禪定度;
第17章至第26章:般若度;
第27章至第36章:精進度。
因此,以時間點,《四十二章經》可能是小乘或大乘經典,但以經文,它歸于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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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法師這也是這樣說,可用關鍵字:四十二章經 六度 佛光山

隨筆-經集部經-T17n0784《四十二章經》:怎麼看「欲莫甚於色」※

經文:T0784 四十二章經卷一


有人說:「《四十二章經》第24章云:
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賴有一矣,假其二,普天之民,無能為道者』,
 所以,男女淫欲才是愛欲最嚴重的」。

依他之見,色(欲)就是男女欲,這段話翻成白話應該:
「佛說:諸愛欲之中,沒有一種欲超過色欲,色欲作為欲望,沒有其他慾望比他大的。
 幸虧如斯大的欲望僅色欲一個,
 倘若再有一個跟色欲一樣大的,世間上再也沒有修行人了。」


針對男女淫欲,我的主張是根據印順導師所說:「男女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但能障道」,
這並不是說我否認其嚴重性,因為"障道",就是其嚴重性。
它之所以不是生死根本,即它不是輪迴生死的最大的煩惱。

我的想法是:
一.色界、無色界的眾生不行男女淫欲,但他們死後仍然輪迴生死,
 原因在於他們仍有強烈的自我感(有取識)及對自己的愛(自體愛)。
二.佛說:「愛無過於己」(雜阿含1006經),男女淫欲根源於「有我」,
 那種種的心思、行為,那怕只得到短暫的歡愉,都是為了滿足自己,
 如果無我,那些頓然無所依而消失。
三.佛教裡能的斷煩惱、了生死的慧,是修空觀、無我觀,
 所以,「有我」才是流轉生死的癥結。

2019/10/02

法華部經_T09N0262《妙法蓮華經》<普門品>:離貪或離婬欲?

《法華經》的第25品:普門品(註1)云:
若有眾生多於婬欲,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
 若多瞋恚,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
 若多愚癡,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

佛教的三毒不是貪嗔癡嗎?為什麼這段中,似乎貪被婬欲(欲)所取代?
這部法華,是由鳩摩羅什(344年-416年)所譯,
我不清楚有沒有原始梵文被保存下來,倒是大正藏裡有其它二譯本。如下:

1.竺法護(約229年-306年)翻譯的《正法華經》的第23品:光世音普門品(註2),
同段為:
若有學人,婬怒癡盛,稽首歸命光世音菩薩,
 婬怒癡休,觀於無常苦空非身,一心得定。」
竺法護早於鳩摩羅什,翻譯時間定然先於《法華經》,它同樣是用「婬」。

2.闍那崛多(523年-600年)和笈多二法師翻譯的《添品妙法蓮華經》的第24品,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註3),同段為:
若有眾生,多於婬欲,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
 若多瞋恚,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
 若多愚癡,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
闍那崛多晚於鳩摩羅什。
從《添品妙法蓮華經》的序文(註4):
「考驗二譯,定非一本。護(竺法護)似多羅之葉,什(鳩摩羅什)似龜茲之文
闍那崛多和竺法護一樣,譯的是"天竺多羅葉本"的法華經;而鳩摩羅什譯的是龜茲本
既然闍那崛多和鳩摩羅什的普門品這段文字一模一樣,
我們可以說:
依現有證據,原文極可能是「婬欲」而非「貪」,而且,兩者意思也可能是互通的。


*****
眾所皆知,天台宗以《法華經》為根本經典,
智者大師是天台宗創始者,他怎麼看這一段?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義疏記會本》(註5)的註釋如下:
﹝智者疏﹞通稱毒者,侵害行人,喻之如毒。但名有單複。
﹝知禮記﹞云貪瞋癡,此三單也;今從複列,故云婬欲、瞋恚、愚癡。
大本疏云:「自愛為欲,愛他為婬;自忿為恚,忿他為瞋;自惑為愚,惑他為癡

白話文:
智者大師說:貪嗔癡是三毒,侵害修行人。
都是將它們比喻成毒,但是名稱有單數和複數的差異。
知禮法師(四明大師960年-1028 年)進一步解釋智者大師的意思,說:
單數是貪、嗔、癡;複數是婬欲、瞋恚、愚癡。此段經文是用複數。
《妙法蓮華經文句》卷六(註6):
貪愛自己:欲;貪愛他:婬;發怒:恚;對他發怒:瞋;自己無知:愚;不理解他:癡。

有趣的是,知禮法師引用的
自愛為欲,愛他為婬;自忿為恚,忿他為瞋;自惑為愚,惑他為癡。
原本是拿來說明「譬喻品」,而非「普門品」。
換言之,《妙法蓮華經文句》的<釋普門品>並對沒對"婬欲、瞋恚、愚癡"作解釋。
然而,不管<釋譬喻品>或<釋普門品>,都是智者大師的話,
知禮法師拿<釋譬喻品>來註<釋普門品>,好像沒有不妥之處。
所以,我認為
智者大師的意見是"婬欲"等同於"愛自己"、"愛他"的貪愛(三毒之一)
沒專指男女淫欲(性行為)。


*****
網站般若文海(註7)有近代好幾位法師的<普門品>講記,
他們對於"婬欲"的看法,羅列如下:
1. 圓瑛法師:
婬欲,即財色名食睡,五欲中色欲,此專指貪愛女色而言。
→專指男女淫欲

2. 文珠法師:
 孟子說:「食色性也」。圓覺經說:「一切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
 古人說:「萬惡淫為首」,貪欲熾盛的人,既不能修習不淨觀,
 又無其他的方法可節欲的話,則其後患,實不堪設想。...
專指男女淫欲

3. 倓虛法師:
又由貪瞋癡三毒而生。欲不受苦報,須莫造惡因。知此,則對治三毒之法,誠甚要矣。
佛在四十年前。為聲聞弟子,對治多貪,則用不淨觀。...
→婬欲=三毒中的貪,沒特指是男女淫欲

4. 淨心法師:
眾生的貪欲有貪財、貪色、貪名、貪食、貪睡等等,種類很多。
但所有貪欲之中,以婬欲為最強盛而難斷,所以就拿婬欲來代表其他的貪欲
意思就是說,最強盛而難斷的婬欲,
尚可因觀音菩薩的威神之力來消滅他,何況其他的欲念呢?
→專指男女淫欲。因為它是種種貪欲中最強者,拿來代表三毒的貪。

5.演培法師:
三毒煩惱的名稱,經中有時以貪、瞋、癡的單數來說,
有時以貪欲、瞋恚、愚癡的複數來說,本經亦是以複數說的。
關於複數的解釋,古德曾這樣的分別:『自愛為欲,愛他為淫』:
人以及一切眾生,沒有不愛自己的。
愛著自己的生命自體,欲求自己的生命生存,是名為欲。
在這現實世間,男女之間的相愛,彼此的恩愛淫行,是名為淫。
→婬欲=三毒中的貪,和智者大師意見略同。

6. 寶淨法師:
圓覺經說:「一切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淫欲是生死的根本。...
常念觀世音菩薩,便得離欲絕欲。淫欲為萬惡之首,眾苦之本,
能不懍慄戒懼,而時時發勇猛心,發恒常心,專念聖號嗎?

→專指男女淫欲。

7. 聖一法師
欲界的眾生是有淫欲的,但是不能多;一多就作業,多就造罪。若有眾生多於淫欲...
→專指男女淫欲。

由上,多數法師觀點是:婬欲專指男女淫欲。


*****
依我個人的看法,<普門品>那段的「婬欲」應該視為三毒之一的「貪(愛)」就好,
不需要再進一步被說成"淫欲(性行為)",或稱之是貪愛的代表。
在《雜阿含經》1006經(註8),
佛陀說:「愛無過於己」,人最愛的還是自己,即「自體愛」。
而且,正如印順導師所主張:淫欲不是生死根本,而是障道因緣(註9)。
所以,"淫欲"不足以表徵"貪愛",
我猜上述的諸位法師會這麼說,是受到中國傳統道德「萬惡淫為首」的影響吧!

智者大師所言的:「自愛為欲,愛他為婬」,
當中的「自、他」,我認為是:「自體愛」和「境界愛」。
因為佛教以"愛"為集諦,
《雜阿含經》70經(註10)云:
云何有身邊?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
《瑜伽師地論》卷27:
若愛、若後有愛、若喜貪俱行愛、若彼彼喜樂愛等。名集聖諦。
統合起來:"愛"可分成四種(1)愛、(2)後有愛、(3)喜貪俱行愛、(4)彼彼喜樂愛。

《瑜伽師地論》卷86(註11),則對此四者作解說:
(1)愛、(2)後有愛,是「自體愛」;(3)喜貪俱行愛、(4)彼彼喜樂愛是「境界愛」。
(1)是對現生已得之自體的愛;(2)是渴望有美好未來世之自體的愛;
(3)是對現生已得之境界的愛;(4)是渴望有美好未來世之境界的愛。

因此,智者大師講的「愛他」的「他」,應該是「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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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卷二




註7:般若文海:法華經普門品


註8:北傳:雜阿含1006經, 別譯雜阿含232經 南傳:相應部1相應13經
世尊說偈答言:愛無過於己,財無過於穀,光明無過慧,薩羅無過見。


註9:
有人說:人類的一切愛,都是以男女間的性愛為根本。
愛兒女、父母、愛朋友等,不過是性愛的另一姿態。然以佛法說,這是不盡然的。
有情是可以沒有性欲的。如欲界以上; 即如一類下等動物,也僅依自體的分裂而繁殖。
所以論到情愛的根本,應為「自體愛」

人類生而有男女根, 淫欲不是生死根本...男女的牽制,繫縛力特別強;
在男女相互佔有的社會結構中,苦痛是無法避免的 ,實是障道的因緣
 釋文:從佛法觀點看「情」與「欲」:解釋《華雨集》第五冊:三八、答昭慧尼


註10:
1. 北傳:雜阿含70經 南傳:相應部22相應103經

2. 《瑜伽師地論》卷 27:「云何集聖諦?謂若愛,若後有愛,若喜貪俱行愛,
 若彼彼喜樂愛等,名集聖諦。」(大正 30,434c13-15)


註11:
1. 《瑜伽師地論》卷 86(大正 30,782a5-11):
「愛自性者,略有三種:一、後有愛,二、憙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
 如是三愛,略攝為二:一者、有愛,二者、境愛。「後有愛」者,是名有愛。
 「喜貪俱行愛」者,謂於將得現前境界,及於已得未受用境,
 并於現前正受用境所有貪愛。「彼彼喜樂愛」者,謂於未來所希求境所有貪愛。」

2. 《瑜伽師地論》卷 27(大正 30,435b12-19):
「又即彼愛亦名希求,亦名欣欲,亦名喜樂。即此希求由三門轉。
 謂希求後有,及希求境界。若希求後有名「後有愛」。
 希求境界復有二種:謂於已得境界,「有喜著俱行愛」。
 若於未得境界,「有希求和合俱行愛」。
 當知此中,於已得境界,喜著俱行愛,名「喜貪俱行愛」;
 於未得境界希求和合俱行愛,名「彼彼喜樂愛」。」

2019/09/19

隨筆-名相-瑜伽

昨天有人問我什麼是「(佛教)瑜伽」,
我就答:「相應」。相應什麼?上契佛理,下契眾生根器。
再白話點說:遵循佛教教理,找適合你(受眾)的止觀法,調和身心。
 
我就在想:「為什麼問我?這不是查一行佛學辭典就能知道嗎?」
再者說,我哪能精準背那麼多解釋與出處。
臨時問我,我至多說個大概,無法回答得完整。
但後來想,應該是他們耐心有限,字數太多不想看,徒要個一兩句話的簡單解釋就好。
若是這樣,那就記上面說的:
 「瑜伽」是「相應」,相應什麼?...
而詳細的部分,就看一行佛學辭典所寫。


底下照片,紅色圈起是的「軛」,「瑜伽」在梵文是名詞,
由「軛住(牛、馬)」的動詞,轉詞性而來。

2019/09/14

其他_佛能度無緣眾生嗎?※

在中國佛教有個流傳甚廣的概念,佛有三不能(縱然有意願,但沒這三種能力):
一.無緣之人不能度;二.無法令一切眾生界盡成佛;三.定業不能轉。
就談「無緣之人不能度」吧,更優美的說法是:
「天雨雖寬,不潤無根之草;佛門廣大(或佛法無邊),難度無缘之人」,
我覺得它能作為第二句「眾生沒法度盡」的原因。
而且,亦可以和第三句稍稍地和它扯上關係,
既然(無緣)緣分都無法改變,定業肯定也無能無力。


佛真的不能度無緣眾生嗎?
從《佛學大辭典(丁福保)》、《佛光大辭典》(註1)可知,
這段話的原始出處是:《傳燈錄.四》所載唐代禪宗北宗僧元珪禪師之語。
禪宗北宗就是神秀禪師那一系,與禪宗南宗的六組慧能相對。
雖然元珪禪師這麼說,但是,他還說這是指小乘的佛陀觀,而非大乘的佛陀觀。
(此語自《佛光大辭典》,我沒有查證《傳燈錄.四》是否有這段)
換言之,禪師的意思是,依究竟義而言,佛是可以度無緣眾生的。

我曾經聽聞某法師講過一故事(註2,網路上有,直接引用其文字):
 有一天,有位喝醉酒的婆羅門,
 跌跌撞撞地闖進了佛陀的祇園精舍,還醉醺醺地央求佛陀一定要為他剃度。
 一旁的大弟子們見狀,紛紛勸阻說:「佛陀!這醉漢瘋言瘋語的,根本不可聽信!」
 可是佛陀仍然微笑地應許了醉漢的出家,並指示阿難尊者即刻為婆羅門剃度。
 
 過了半日,婆羅門終於醒了過來,酒意也退了大半,
 驚見自己竟然一身出家相,因而恐慌地逃出精舍。
 弟子們看著逃走的醉漢,不禁疑惑地問:
 「佛陀!您明知酒醉下所說的話不可當真,為什麼還要答應醉婆羅門的要求呢?」
 
 佛陀慈悲地說:
 「這位婆羅門從無量劫以來,一直都未萌生出家的念頭。
 今日因為喝醉酒的緣故,好不容易生起一絲出家的善念,
 我們要為他種下得度解脫的因緣。
 只要種子落地了,即使時間再久,終有開花結果的一天。
 醉漢以半日出家的因緣,將來必定會發出離心,出家得道。」


這名婆羅門,若照他無量無盡的前生因緣,
他是不可能「出家入佛門學道」,可以說:徹徹底底的「無緣」。
然而,佛陀因他一句的醉後不清醒的話,使無緣便有緣。
不正是「無緣之人可度」的例子嗎?


最後,補充幾句,此故事出於《大智度論》卷13(註3)。
龍樹菩薩(大智度論作者)講這故事的目的,是在勸出家,出家之利,功德無量。
你看這位婆羅門,此生之前的生生世世都沒出家過,僅以半日之緣,佛曰來生當得道。
我想也能借這故事解釋,因緣是可以新造作的(新薰)。
因為佛教是因緣論,不是宿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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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1.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名數)唐嵩嶽之元珪,於佛立三能三不能。
三能者:
一、空一切之相,成萬法之智也。
二、知群生之性,窮億劫之事也。
三、度無量之眾生也。
三不能者:一、不能滅定業也。二、不能度無緣也。三、不能盡眾生界也。
傳燈錄四(元珪傳)曰:
「佛能空一切相成萬法智,而不能即滅定業;佛能知群有性窮億劫事,而不能化導無緣;
佛能度無量有情,而不能盡眾生界;是謂三不能也。」
無盡居士之護法論曰:「嵩嶽珪禪師云:佛有三能三不能。」

2. 《佛光大辭典》:三不能
指改變定業、化導無緣眾生及救度所有眾生等三種不可能之事。
此乃唐代禪宗北宗僧元珪禪師之語。即:
(一)不能免定業,佛雖具足不執著於一切現象之智慧,然對招感善惡結果之定業亦無法改轉。
(二)不能度無緣,佛雖能了知諸眾生之性質,窮盡無限事,然亦無法化導無緣之眾生。
(三)不能盡生界,佛雖能救度世間一切眾生,但卻無法令眾生界盡。
此三者是為三不能。但依元珪禪師之意,此三不能係對小乘之應身佛而言,
若對大乘之法身佛而言,則無所謂三不能者。
〔大乘起信論、大智度論卷六十四、護法論、景德傳燈錄卷四〕 p529


註2:
1. 七葉佛教書舍:醉漢出家 [日期:2012-05-03]
「又有一次,佛祖在寺裡講法時,有一個婆羅門喝醉了,
帶著醉意來到佛的住處,對佛說他要出家當比丘。
佛祖答應了他的請求,就讓侍者阿難為他剃髮,穿上法衣,出家當了比丘。
「過了多時,醉漢漸漸醒了,他慢慢睜開雙眼,見自己在佛的住處,
先吃了一驚,隨即又看見自己身穿法衣,摸摸頭也光了,感到驚駭恐怖,轉身就走開了。

「眾比丘見此,就問佛祖:『佛祖,為什麼要答應這個醉漢出家的要求呢?
他本無此心,現在又逃到世俗中去了』。」
「佛祖回答道:『這個婆羅門,在以往的無數劫中,都沒有產生過出家的心思,
現在,他因為喝醉了酒的緣故,微有一點兒出家求道之心了。
因為有了這種因緣,他以後一定能夠出家得道。」』...
——摘《大智論》

2. 醉漢出家 妙境法師講述

3. 《星雲禪話》醉漢出家
佛陀為酒醉的婆羅門剃度,不只是慈悲,也是肯定每一位眾生的佛性,就算半日出家,
一念出離心的發起,佛都一律平等慈悲待之,為眾生種下得度的菩提因緣。


註3:
T1509 大智度論卷十三
復次,如佛在祇洹,有一醉婆羅門來到佛所,求作比丘。
佛勅阿難與剃頭,著法衣。醉酒既醒,驚怪己身忽為比丘,即便走去。
諸比丘問佛:「何以聽此醉婆羅門作比丘?」佛言:
「此婆羅門無量劫中初無出家心,今因醉故暫發微心,以是因緣故,後當出家得道。」
 如是種種因緣,出家之利,功德無量。以是故,白衣雖有五戒,不如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