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4日

名相-擇滅無為

擇滅無為,我從前在《百法名門論》讀過,故屬於中期大乘-虛妄唯識系的思想。
我個人覺得,這名相得是對唯識學有基礎的人,才有辦法理解。
我就以網路上查到的三筆資料作說明:

1.有為無為-淨宗學院
 二、擇滅無為。「擇」是選擇;選擇放下,放下妄想、分別、執著;
        「滅」是斷除煩惱。滅煩惱需修戒定慧,以智慧斷除煩惱。
        煩惱斷除,所顯真理,其作用可以教化眾生;
        雖教化而無執著,故云「無為」。
        正如世尊示現為大眾講經說法,說而無說、無說而說,入不二法門。

 三、非擇滅無為。此者不需以智慧斷煩惱。
         如惠能大師,一聽即悟,徹底放下,屬菩薩上上根性。

 它的意思是說:「擇滅」,
 「擇」就是選擇,因為慧,能明白分辨一切,以簡擇為性,所以立一個「擇」字。
 「滅」就是斷除煩惱,也就是覺悟(涅槃)的境界。
 統合起的意思是,「用智慧去抉擇,而斷除煩惱」。
 
 同理,「非擇滅」則是「不須用智慧去抉擇,而斷除煩惱(自顯覺悟)」。


 此滅有二種,以智慧之簡擇力斷滅煩惱,不令再生,謂之擇滅無為,即涅槃也。
 又不依擇力,僅由缺有為法之自生緣,而畢竟不生,謂之非擇滅無為。

 雖然是文言文,看得出來跟上面意思不同。佛學辭大致在說「緣缺不生」。


 何謂「擇滅無為」?百法直解云:「正慧簡擇,永滅煩惱,所顯真理,本不生滅,
 故名無為。」即依正確簡別決擇之能力為因,而得永斷煩惱繫縛之果,
 此果乃由斷煩惱所顯,本不生滅之涅槃真理,故名「無為」。
 .....
 又作「非數滅無為」,謂此種無為;不必依正慧簡擇,而後永斷煩惱方顯...

 與上兩個語句不同,然意思與1相同。 


總結以上三項,
擇滅,是需要透過智慧的簡擇力,而達到斷煩惱、覺悟之境。
非擇滅,是是不需要簡擇,直接讓自性(覺悟性)顯現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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