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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原始_隨筆_四食與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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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道眾生於佛教所說四食之中,主要依何者為食,存在不同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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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說有四種食(營養),可以資益增長有情的生命,此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它們分別為:摶食、觸食、思食、識食。
其意旨在肯定飲食對生命的重要,破除「自餓」等外道苦行的無意義,
並藉由觀察維持生死流轉之因——眾生所攝取的四食,得以體悟緣起性空。
而如何準確區分這四種食,或各類有情眾生分別具備幾種、慣以哪種而活,
我的建議是:不必太過精研這些問題。不妨舉幾個例子來談。


第一個例子,我從小就聽不少法師說過:
「鬼道眾生以觸食為主,他們聞供品,三牲五果的氣味就能飽腹」,
網路隨意找到類似說詞,諸如
(1)李姿慧〈蒙山施食研究─ 歷史發展與當付台灣的實踐〉(2016)ㄧ文(註1):
 「觸食乃以六識相應之心,觸可意之境,鬼神乃觸氣而飽。」

(2)水月閣: 〈供水及施食〉2005/6/12的發文(註2):
「鬼道眾生以觸食為食,所施之食及觀想之食物,宜為熟食,能令其飽足者為佳。」

(3)〈如本大法師佛學講座講義 --楞嚴經第八卷〉(註3):
「何謂觸食?觸即感觸,對於飲食,只需觸其氣,便已構成飽食。鬼神等眾生因無執受之身,
 只須觸氣即可飽足。……鬼道及色界天人無段食(即摶食),但具三食,而以觸食為主。」

我雖暫未查得此說所本之經論,但我相信應當有所依據。


第二個例子,有法師說:
「蒙山施食屬於『思食』,因施食者念咒觀想而生飲食,供餓鬼道眾生享用。」  
我對「思食」的理解或許與法師不同——我不曉得如何把我的「想」變成你的「想」。  
若從信仰的角度,這或許可理解為咒語的神力化現,使鬼道眾生得見並攝取實物,也說得通。


那麼,經論中是否提及鬼道眾生汲取養分,有四食中哪幾項呢?
我搜到一處,《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百三十(註4)載曰:「鬼趣具四,思食偏增。」  
白話意思是:鬼道眾生具有摶食、觸食、思食、識食四種,但以「思食」為主。
這段之後,接一個故事,十分精彩——我曾聽過數回,這裡直接譯成白話:
有一次,滿願尊者外出乞食,正要進入布色羯邏伐底城。
走到城門前,他忽然看見一位年老的女餓鬼,便問她:「妳為什麼站在這裡?」
那鬼女反問:「尊者真的看見我了嗎?」  
尊者回答:「是的,我看見妳。」
女鬼便說:
「我的丈夫進了城裡,他希望能遇到那些長者、富人中身上長瘡、流膿爛肉的人,
 好去擠壓收取他們的膿血帶回來,讓我們一起吃。因為這樣,我才在這裡等他。」
尊者又問:「妳的丈夫進城多久了?」  
女鬼回答:
「我被飢渴迷亂,不記得他進城已經多久。
 不過,我還記得這座城旁的大河,曾經七次改道流向城南,又七次改道流向城北,
 但他到現在都還沒回來。」
尊者聽了,心中生出悲憫,愁悒難安,只能靜靜離開。
那餓鬼女人因為長久飢渴,仍懷著希望等待丈夫回來,勉強維持著這具身體不散。
她那份「冀求未來」的執念,正是「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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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3

原始_三轉法輪※


按《雜阿含經》第379經(註1),
佛陀於鹿野苑三轉四諦(法輪)初度眾生,使五比丘證得阿羅漢果。

師父從前講解時曾言:
「『三轉』的『三』不一定指三次,而是分為「三個階段」(three phases),逐漸加重說明。
 阿含經一向簡潔,很難想像當時的人憑三言兩語就能悟證。
 或許為了方便記誦經典,將其簡言歸納。『三』,未必真是次數上的『三』。」

我們可以本著這個概念來看待近代對「三轉四諦」(註2)的以下整理:
三轉包含示轉、勸轉、證轉(註3),各有不同意義:
一、示轉:「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
二、勸轉:「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
三、證轉:「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

為何要分成三個階段呢?用個比較形象的比喻吧!
就像一個人不知道路(古仙人道)如何走,
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給他一張地圖,讓他了解位置關係;
若還是不懂,就進入第二階段,拿起地圖給予指示,畫出路徑;
如果還不明白,就說:「我就是這麼走的,跟著我走吧(照著做)。」
這便是上文所述的「示轉」、「勸轉」、「證轉」。

維基(註4)引用《解深密經》闡釋「三轉」,分為阿含期、般若期、唯識期。
對此說法,我們表示尊重,但若追溯至原始經典,仍應回歸《阿含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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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包含示轉、勸轉、證轉。
揭示真理(示轉)、鼓勵行動(勸轉)、以自身證悟為例(證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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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此苦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聖諦智(知)當復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苦集聖諦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諦已知當{知}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以(次),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比丘!此苦聖諦已知、知已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出,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2)註解:
 「三轉」(tiparivaṭṭ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三階段」(three phases),
即對四聖諦第一轉的「知」,第二轉的「應遍知/應斷/應修/應證」
以及第三轉的「已遍知/已斷/已修/已證」。
後來「慧遠」(523~592AD)在其《大乘起信論義疏》中,
分別以「示轉」、「勸轉」、「證轉」稱之,也很貼切。
1.【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無苦集滅道 (如上重複)
一、示轉:「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
二、勸轉:「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
三、證轉:「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


註3:T1843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篇章 二
《大乘起信論義疏》卷2:
「四諦三轉法輪也。
示猶示轉。教猶勸轉。利喜是其猶證轉也。示轉者示苦示集。示滅示道名示轉也。
言勸轉者苦應知集應斷。道應修滅應證。
言證轉者苦我已知。集我已斷。道我已修。滅我已證也。
示可當相示苦令知。教集應斷。道利應修。滅喜應證也。」
(CBETA 2024.R2, T44, no. 1843, p. 193b18-24)[3] 示【大】,亦【考偽-大】 


註4:維基百科:三轉法輪



2008/01/17

隨筆-原始-輪迴長(647)

很喜歡佛典故事的一段話。
(白話文)佛陀說:
勞累的人,感覺路很長﹔
寂寞的人,感覺夜很長﹔
愚痴的人,感覺輪迴很長。

我有說過,佛教裡講輪迴,但比起核心思想,那是次要的。
我們用他的因果關係,以建立佛教最重要的無自性之體悟。

是故,於著重因果這點上,我們可以將輪迴概念,推而廣之。
善性循環,即是輪迴﹔惡性循環,即是輪迴。
非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人若活在重覆的錯誤中,那即身陷輪迴之中。

2007/11/14

隨筆-原始-樹葉

(專注自己愛的事物,曲解了其餘許多事的真實與價值)

佛典上有一個小故事,我很愛說。
那故事是講:
佛問弟子:在樹林裡葉子被偷走了,你會傷心嗎?
弟子答:不會。
佛問弟子:那你的衣服放在樹林裡被偷走,你會傷心嗎?
弟子答:當然會。
佛陀說:同樣是在樹林的東西,你為什麼一者會,一者不會。
原因在夾雜著愛。
同理,衣服若非你所有...沒意外,你會當成葉子遺失般,沒多大感傷。

若我們再進一步追問:賊兒要偷走的葉子是青色?是紅色?
我想有人會答:我都不關心樹葉了,還管它的正確顏色?
人們往往注目在自己所摯愛的事上(滿足自我感),
所以,人有了愛執,便會活在自己的世界,認識不清以外的真相。


*****
愛執包含愛、恨。
沒多久前,
我讀到某仁兄(以下簡稱:A)節出某大德(以下簡稱:B)文章,批評B怎樣如何。
後經我查,那段雖然出自B之文,但很遺憾,那根本不是B的主張!
為什麼?
那段文字是B為了駁斥另一位(以下簡稱:C)的謬論,從別處引用的文字。
換句話說,A從B之文所節錄到的,是C的論述。
因此,應該說A成見已深,未必關心真正的是非曲直。


我國中時,
老師講〝數個世紀前,英法商人和平地用彩色彈珠交換非洲土人鑽石〞的故事。
雖然覺得詫異,但在當時,搞不好土人笑商人蠢。
我們見到商人的貪婪,卻沒有看到土人的愛癡。
人阿,喜愛的,就是最大價值,不喜愛的,就一文不值。
人的一生持續依此通則,目視所有...


倘若不能參透關鍵在於「愛煩惱」的一葉障目,
至少先時時提醒自己: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永遠別忘記,看待任何事莫憑一己之愛惡,莫存預設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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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雜阿含經 269經、274經

2007/01/11

隨筆-原始-佛陀何時交付正法眼藏

記不得在哪本書,或者在網路上看到的,
他說:
「很多人都說,佛陀拈花微笑時,惟大迦葉會意。
 此即象徵正法(也有人說佛法心要)於該時傳承給大迦葉。
 可是對此,他卻持不同看法。
 他認為:當大迦葉結集藏經時,才是正法眼藏傳遞之始。」
別誤會,他所爭執的不是那個時間點。

他的理由:
佛教的慧燈不滅,著重於正法(正見)上的綿延,經典之弘傳。
換句話說,佛教的慧來自三藏十二部,佛陀法舍利的傳承。
修行的目的,並不是企盼有朝逢到,
如佛陀拈花那般的示意、或短剎那能入玄妙
。


要知道頓教(立時開悟)是從漸教(點滴修行)的累積而來。
覺證會如此快速,本就是宿世因緣,而修行人的本分應踏實於經典學習上。
如果還渴求能霎時開悟證果,那更應該在經教的學習上加功用行。

這段話令我覺得很感動,也讓我想到妙境長老說過:
「有些名叫修行人的人,不肯努力修行,理由就是怕苦。
 內心老想著,要是佛陀能賜給他個初果,該有多好阿!」

2006/11/21

隨筆-原始-為何非得論到前世

昨天跟朋友聊到新聞那起重大車禍。

他說:那人平時行善積德,為何遭此橫禍?
我說:我的思維,受佛教的影響,
   所以就以我所學,來說明我的觀點。

   第一,我不否認佛教前世今生的說法,
   但對我而言,不過是可能性之一,不應該著重用此解釋。
   況且,後功抵前過的說法,有不少罪不能適用如此。
   如殺一個人,救十個人,就沒罪了嗎?
   此原因在於對象不同,而不是否認後來救十人無功。
   雖然可以用此說法去圓融,但是我不偏向這般解釋。

   第二,我認為此事件的因果關係,要看法律層面。
   以目前證據指向,肇因於對方駕駛的過失、精神不濟。
   可是這還等真正判決完,
   才算確定真正原因,而暫時就用這個肇因說明。

   再者,試想,我的善心積德,能造就你去避免駕駛疏忽嗎?
   我認為,這件事是很難的。
   佛教的業有新舊之分,在此,我討論的是新業。
   也就說,這可以說明,人類有辦法,利用因緣去創造新局面。
   不說過去世,於現在世,
   壞的遭遇就可以轉成好的,你我都可以去創造。
   間接來說,一個人的疏忽,可以是他的新業,這就非關前世。

   
   再說,如何去避免這種車禍,
   可以去形成共業,如制定法律與宣導,造成共識。
   這還是不違背佛教的道理─因緣法,
   像這一類善心積德的因,才屬直接避免車禍。
   畢竟,種蘋果,不可能得香蕉。

他又說:我又不知道我前世是誰,但我也不在乎來世如何,
    我關心的現在世,為什麼佛教老是把今生所受都講前世。
    為什麼,事事講前世因果?
    像此人那麼好卻發生車禍,看起來不像是今生造成?
    這樣的因果不是很可怕嗎?佛教為何要認同這個?
    我希望,佛菩薩們能調整這件事,
    把過去世對今生的比重,調成20%,
    今生所作,調成80%,
    讓作善事的人,不會有意外或疾病纏身,
    並降難給作惡事的人,直到他們改進為止。
    且隨時都能因他的善惡作福禍更動。

我答:一:
   我剛剛就說了,講前世造成,只是可能性之一,
   我強調有新業這回事,如同佛教三世重今世,三時重現在。
   二:
   你說的調整這一件事,人就可以辦到這一點,
   重視來生的人,可以往生西方,前世讓他的苦報是稀微的。
   重視現生的人,可以創造共業,前面也說過。
   不然,佛教徒就不用提倡人間淨土這一回事。
   就譬如瑞典的社會福利...。這是人可辦到的。
   三:
   我既然說人可以創造新業,就已經認同人有主導因果的能力,
   人的福禍,人主宰。非佛菩薩及神明等...。
   這是一種積極的想法,也符合因果。
   所以對因果定則的觀感好壞,且看你往哪正面還是負面想。
   若覺生死疲勞,想得解脫,
   心力要放在蘊處界觀察...,別老在前世今生想法打轉。

   不要去想像有一個主宰者,掌握人類,賜福降禍。
   這樣是否認人類價值的,人是有主導自己命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