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

中華人物_(五代)布袋和尚※


援引自《宋高僧傳》卷21(註1),布袋和尚的故事。
原文:
唐明州奉化縣契此傳

釋契此者,不詳氏族,或云四明人也。形裁腲脮,蹙頞皤腹,言語無恒,寢卧隨處。
常以杖荷布囊入鄽肆,見物則乞,至于醯醬魚葅,
纔接入口,分少許入囊,號為長汀子布袋師也。
曾於雪中卧,而身上無雪,人以此奇之。
有偈云:「彌勒真彌勒,時人皆不識
等句。人言慈氏垂迹也。
又於大橋上立,或問:「和尚在此何為?」曰:「我在此覓人。」常就人乞啜,其店則物售。
袋囊中皆百一供身具也。示人吉凶,必現相表兆。
亢陽,即曳高齒木屐,市橋上豎膝而眠。水潦,則係濕草屨。人以此驗知。
以天復中終于奉川,鄉邑共埋之。後有他州見此公,亦荷布袋行。江浙之間多圖畫其像焉。

白話翻譯(註2):
釋契此,不詳何方人氏,或云四明(今浙江寧波)人。
身材肥胖,皺鼻大肚,言語不怎麼正常,隨處寢臥,
常以杖挑一布袋走街串巷,遇人則乞,所乞之物不拘魚肉,
剛要送入嘴,則分少量裝入袋中,故號為長汀子佈袋和尚。
曾經臥於雪中,而身上無雪,人們以此對其人頗感奇異。
當時曾流傳「彌勒真彌勒,時人皆不識」等偈句,人們都說這是慈氏(即彌勒佛)垂跡於世。
他曾站立於大橋上,有人問他:「和尚站在這裡做什麼?」,他說:「我在這裡找人」。
常常跟店家行乞,該店就會生意興隆。
他所帶的袋中常裝有許多供身之具,示人吉凶,必現相表徵。
炎陽高照時,他拖著高跟木屐,在市橋上豎膝而眠:
下雨時,他則腳穿一雙濕草鞋,人們有時以此來預報天氣。
天復年間(904年)命終於奉川,眾鄉鄰把他埋葬起來。
後來有人在外地也遇見他,同樣以杖挑一布袋四處遊化。江浙一帶有許多他的畫像。


*****
另一部紀載布袋和尚的書是《景德傳燈錄》卷27(較著名),
則將上述「彌勒真彌勒,時人皆不識」完整寫出:
 彌勒真彌勒,分身千百億。時時示時人,時人自不識。
並言道,這是在梁貞明二年(917年)丙子三月,他示寂前(圓寂)說的偈語。
從這,明顯察覺兩書的圓寂時間不一致。

除了這首偈,布袋和尚還有一首偈也常傳誦,同出自《景德傳燈錄》,
 一鉢千家飯,孤身萬里遊。青目覩人少,問路白雲頭。


即便是兩書加起來,對布袋和尚的內容仍少之又少,無以識別修學法門,
不能說禪宗為他立傳,就說他是禪宗。影視劇能拍幾十集,創作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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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處








2021年12月2日

阿含部經_T02n0099《雜阿含經》1006經:愛無過於己※



《雜阿含經》1006經屬於「八眾誦」的「諸天相應」。
經文:獅子吼站:《雜阿含經》1006經


把最重要的一段對答翻成白話:
一位天道眾生(天子)說:
 人最愛的是,兒子;比財物珍貴的是,牛;最光明的是,太陽;
 (薩羅=溪流)比溪流大的是,大海(匯聚)。

佛陀說:
 人最愛的是,自己;比財物珍貴的是,五榖;最光明的是,智慧;
 比溪流大的是,沉淪生死的邪見。

應該會疑惑是佛陀說的後面一句「比溪流大的是,沉淪生死的邪見」。原文為:薩羅無過見
引據獅子吼站的註解:
1. 經上常以大海、洪流比喻生死輪迴,
 此處或可解讀為沒有比造成生死輪迴的邪見更大的溪流、池水。
2. 《別譯雜阿含經》經文作「雨為第一淵」,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雨為最上湖」。

所以說,這裡的「溪流」是比喻,比喻成生死洪流,
生死洪流之大,是由邪見造成,故而邪見便巨於它。
而在別《別譯雜阿含經》、南傳相應部,對應的經文是寫「雨」大於溪流。
當時的邏輯是,地上的水都來自天上降雨,因此,雨水的量會大於溪流。


復次,我認為此經中最重要的一句:人最愛的是自己。原文:愛無過於己
兒子是「我所」,是因為先有「我(能)」存在,才有「我所」,
而且一切「我所」,說穿了,依然是為了滿足「自我」。

中國也有類似的文句,老子說:「吾所以有大患者,爲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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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會記錯,誤寫成「愛莫過於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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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

阿含部經_N07《增支部》10.48經:出家人經常省察十件事※


原文是巴利文,我採用的是開仁法師上課時提供的譯文(註1)。
另有莊春江居士版本(註2),及Cbeta版本(註3)可參閱。

出家者應時常觀察:
一.我已是無階級的人(四姓平等)。
二.我(四資具)依靠他人供養。
三.我言行舉止跟一般人不同(安詳、威儀)。
四.有無以戒律糾正自己(還是糾正別人)。
五.修梵行的道友,有無以戒律糾正我。
六.喜愛的東西都在改變和分離。
七.我是我造業的負責人、繼承人、承擔人。
八.我如何度過日夜。
九.是否喜歡寂靜住處(安住在法上)。
十.是否證得上人法(殊勝知見),臨終時被問及此事,我不慚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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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N0007 增支部經典卷十 四十八 法



2021年11月19日

經藏合輯_孫陀利謗佛※

《佛光大辭典》(註1)言:孫陀利至少有三人。
第一位,謗佛者,名又作須陀利、酸陀利、酸陀難提。意譯為好首、可愛;
第二位,難陀之妻,我喜歡《出曜經》卷24(註2)提到她的那段;
第三位,一位相好莊嚴的阿羅漢。
此篇說的是第一位。

又,依據《佛光大辭典》,孫陀利的謗佛事件,載於:
一.《佛說孛經抄》卷一(註3),
經中敘述事件經過,大致是外道女酸陀利(後文用「好首」)告訴她師父:
「我將頻繁出入佛陀僧團的精舍,一個月後請殺了我,將我埋在祇樹之間,
 誣陷是他們僧團行淫亂之事,將我滅口。」
(從這可以推測地點是祇樹給孤獨園,祇桓太子的樹、孤獨長者的園地)
後來,外道為利爭吵,事實爆露,還僧團、佛陀清白。
佛陀因而開示的前世因緣,但並非現今流通較廣的版本,我就略過不提。

二.《佛說義足經》卷1陀利經(註4),
此經亦記此事,外道女好首自告奮勇...情節大體不差,字數為多,但沒談前世因緣。

三.《佛說興起行經》卷一(註5),
經裡沒描述事件始末,而是講佛陀和孫陀利的前世因緣,此即是現在常見的版本。
舍利弗問佛陀:「以何因緣,孫陀利來誹謗?」...
比較建議讀《法苑珠林》卷五十九的<孫陀利謗佛緣第一>(註6),是其略要。

其他有提此事的經典,僅略略幾句,
如《六度集經》卷五釋家畢罪經(註7):「勸女弟子名曰好首,以毀天尊。」;
如《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30世尊品(註8):「須陀利異道,共議誣謗我」。


*****
網路上,結合謗佛事件前世今生的白話完整故事,
也就是前述的《佛說孛經抄》的「今生」加上《佛說興起行經》的「前世」,
可參考這篇:佛 陀 被 孫 陀 利 誹 謗 宿 緣,文如下:
孫陀利是一位外道女尼,她被同修說服來誣陷佛陀和祂的弟子們。
孫陀利依計每天晚上帶花到佛陀所住的祇園精舍裏,佯裝聽法,
隔日清晨從祇園精舍方向走出來。
幾天之後,外道之徒僱了幾個人殺死了孫陀利,
並把她的屍體埋在祇園精舍附近的一堆垃圾裏。
當這個消息傳到國王那裏時,國王派人搜查並找到了孫陀利的屍體,
於是孫陀利的同修們便在城裏的大街小巷中四處散佈是非謠言,
佯稱此事是佛陀所為,最低限度孫陀利和祇園精舍中的人有不淨的行為。
後來,當國王派人仔細地蒐集證據並深入調查時,才澄清了佛陀和祂弟子們的罪名。 

舍利弗問佛陀:「世尊,請問為何孫陀利要誣陷您?可否請您為我們大家說出前因後果?」 
於是佛陀講解祂被孫陀利陷害的前生惡業因緣: 
「在過去很久、很久以前,波羅奈城有一博戲人叫淨眼,他善於歌唱及演戲;
 另一位名叫鹿相的妓女,長得非常的漂亮。
 有一天,淨眼對鹿相提出約會,鹿相很高興地接受邀請,
 到了晚上,倆人一起出城至郊外的一處樹園中纏綿了一晚。
 天即將亮,淨眼發現鹿相的衣服非常貴重,心生歹念,
 將鹿相殺害,謀取她身上的衣物寶飾。
 當時有一位名叫樂無為的辟支佛,其住處附近有一樹園,
 淨眼待辟支佛入城乞食,將鹿相的屍體藏匿在樹園中。
 淨眼又生歹念,打算將殺人之事嫁禍給辟支佛。
 第二天一早,淨眼便將鹿相的其中一件衣物故意放置在辟支佛的茅廬旁。
 因為鹿相是交際花,認識很多達官貴人,大家都找不著鹿相,便向國王梵達王告知此事。
 梵達王於是下令徹查全國,最後在城外郊區的樹園中找到鹿相的衣服,
 調查人員盤問樂無為辟支佛是否姦殺了鹿相。辟支佛竟默然不答。
 於是,調查人員將辟支佛倒吊懸掛,嚴刑拷打。 辟支佛為何不說話呢?
  原來辟支佛很明白這一切都是他自己過去前生的惡業造成,
 所以他決定坦然面對,選擇緘默。
 樹園中一棵大樹,裏面住著一個樹神,不忍辟支佛遭受拷打,
 於是顯靈現身,勸喻眾人不可再屈打辟支佛。
 眾人並不理會樹神,直接將辟支佛拖到梵達王面前,指控辟支佛姦殺了鹿相妓女。
 梵達王勃然大怒,將辟支佛捆綁起來,用驢子載著,沿路敲鑼打鼓,遊街示眾。
 辟支佛沿路受盡羞辱,眾人見之,有人相信辟支佛清白,但也有人不信。
 當時,淨眼躲在人羣中,還好他尚有良心,不忍見辟支佛代他受罪,
 於是出來阻止遊街示眾。
 淨眼對官員說:『放了這名修行人,兇手不是他,是我殺了鹿相。』 
 官員驚覺冤枉了辟支佛,捉住淨眼,放了辟支佛,並一起在辟支佛面前跪下,
 謝罪懺悔道:『我們實在太愚蠢了,竟不明究理冤枉了您,希望您寬恕我們的罪業。』 
 樂無為辟支佛依然保持沈默,不說任何一句話,但眼裏盡是慈悲的光芒,
 他知道自己的惡業已經消失了,在這個世間的塵緣也已了結,
 他決定圓寂,於是當眾施展神通。他飛升至虛空中,在空中來回往返七次,
 最後,舉身出煙、出火、出水,於空中燒身滅度。
 這時,大家都知道錯怪了一位聖者,感到很難過,有人下跪懺悔。
 隨後,眾人便將淨眼執行死刑。」 

佛陀對舍利弗說:
「你們可知當時的淨眼是誰? 他就是我的前身。至於鹿相則是今日的孫陀利。
 當時的梵達王則是今日執行調查殺害孫陀利的官員。
 舍利弗! 我在當時殺害鹿相,陷害辟支佛,
 以這兩項嚴重的惡業,墮入地獄裏長達無數千歲,承受烹煮及上劍樹的刑罰;
 又經歷無數千歲,墮入畜生道中;又再經歷無數千歲,墮入在餓鬼道中。
 直到今日,雖已成佛,仍因承擔以前殘餘的惡業,受到孫陀利的誣陷。」 
佛陀告訴舍利弗:
「你們看我今已成佛,雖有不可思議的功德,仍尚不免受此宿世惡業的糾纏,
 更何況是那些尚未得道的凡夫俗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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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常見孫陀利謗佛之前世今生故事,
是《佛說孛經抄》說的「今生」加上《佛說興起行經》講的「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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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名 Sundarī。(一)又作須陀利、酸陀利、酸陀難提。意譯為好首、可愛。
佛在世時,嘗有淫女孫陀利在大眾中謗佛,是為佛十難之一。
興起行經卷上孫陀利宿緣經、孛經抄等皆載有孫陀利過去宿世之因緣。
〔六度集經卷五釋家畢罪經、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世尊品、義足經卷上須陀利經〕

(二)孫陀羅難陀尊者出家前之妻之名。意譯為艷。〔法華玄贊卷一〕

(三)羅漢名。有一聚落之小兒,生而端正,名孫陀利。
波斯匿王率此小兒詣佛所,佛為說四諦法,小兒悟道。佛說其宿因,載於百緣經卷十。 p4081


是時,難陀前白佛言:
「是何天宮殿快樂無比?七寶殿堂彈琴鼓瑟,作倡伎樂共相娛樂昔所未聞。
 然此天女無有夫主,唯願世尊解我狐疑。」
爾時世尊告難陀曰:「汝自往彼問其情實?天女自當與汝說之。」
難陀受教至彼天宮,以其情實問天女曰:
「汝等天女自然受福,七寶殿堂五樂自娛,汝等夫主竟為所在?」
天女報曰:
「汝不知乎?閻浮利地迦維羅竭國,釋迦文佛並父弟名曰難陀,命終之後當來生此處在天宮,
 彼人即我等夫主。」難陀聞之密自歡喜:「今所論者正是我也。」
 即還佛所具以此情白世尊言:「此諸宮殿玉女營從盡是我許。」
佛告難陀:「快修梵行,如是不久當來至此受福自然。」
是時,世尊以神足力,手接難陀將至地獄,路經鐵圍山表,見一獼猴瞎無一目。
佛語難陀:「汝孫陀利婦何如是瞎獼猴乎?」
難陀白佛:
「止止世尊勿復說此!豈當以此方之彼人?孫陀利者女中英妙,六十四術無事不閑。」
爾時世尊告難陀曰:「瞎獼猴比孫陀利,復以孫陀利比諸天女,億千萬倍不以譬喻為比。」
是時,世尊即接難陀將至地獄,示彼苦痛考掠搒笞酸毒難計,八大地獄湯煑罪人,
一大地獄十六隔子圍繞其獄,刀山劍樹火車爐炭,燒炙缹煮苦痛難陳。
有一大鑊獄卒圍遶,湯沸火熾不見罪人。
難陀白佛:「不審,世尊!斯諸地獄皆有罪囚,斯是何鑊不見罪人?」
佛告難陀:「汝躬自往問彼獄卒,自當為汝說其本末。」
是時,難陀受佛教誡,往問獄卒:「斯是何鑊空無罪人?」
獄卒報曰:
「閻浮利地,真淨王家兒得成道,並父弟甘露王兒,名曰難陀,為人放逸婬欲情多,
 自恃豪族輕忽萬民,彼命終之後當來入此鑊中,經歷劫數乃得免脫。卿欲知者其事如是。」
難陀聞已衣毛皆竪,形體戰慄顏色變異,往趣世尊前白佛言:
「唯然天師二界大護,今覩此變倍懷恐懼。」尋於佛前而說此偈:
「今捨天上位,不造生死本,求離地獄苦,願說泥洹滅。」
爾時世尊漸與難陀說微妙法,安處無為令至道場。


國中本共事五百異道人,異道眾邪是時皆廢。諸異道人乃共嫉妬,謀欲毀佛,以望敬事。
其女弟子名酸陀利,曰:「師莫愁也。我能令人不復敬佛,事師如故。
便從今始,欲日日莊嚴,往來佛邊、諸沙門所。至一月後,可默殺我,埋祇樹間,佯行求索。
眾人當言:『數見此女往來精舍。』即詣王告,乞吏搜索,啼哭出尸。道其婬亂,無戒行意。
國人聞是,必當捨佛,來事諸師。」諸師曰:「善。」
女如其言,往來一月。師使四人,共殺埋之。分布求已,詣闕告言:
「生亡一女,眾人悉見日日往來諸沙門所,乞吏搜求。」
王即勅外部吏與行。諸師乃徘徊再三過,出尸輿載,遍行啼哭曰:
「沙門之法,戒當清淨,反婬人婦。恐事發覺,殺而藏之,有何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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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孫陀利此生是外道女,而不是婬女,此需更正]

[僅事件,無前生;這只有說孫陀利與佛陀的當生]

2021年11月17日

隨筆-戒律-議題:佛陀時代,戒律能制、能開、能改※

聖嚴法師《律制生活》(註1):
我們看佛陀的根本精神,凡舉一樣規制,無不要求實事求是,
 並且極富民主的色彩,凡為一項規定,一條戒律,
 若有充分的理由,建議進的,佛陀無不從善如流。
 故在比丘戒中,多數的條文,都是經過修正的,其中有一條,修正的次數,達十次之多
 這種開明的精神,即使擬之今世的各國憲法的立法議程,也只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記憶中,法師的另一本著作有寫明確的數字...好像13次,
然而,也沒有確切道明是那一條戒的修改紀錄(忘了哪本)。我當時查了好久,沒著落。


我所受到的佛學知識支持法師論述,
佛陀制戒真實情況像莊春江《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所言(註2):
佛陀也曾經對某些有關食、衣、住、行,與醫藥的戒律,因時、因地、因人,
 或是一制、再制;或是一開、再開;或是制了又開,開了又制


佛滅之後理當延續,
可是第一次經律結集時,大迦葉尊者要求:「若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違」,
(白話:如果佛沒有制定的戒律,就不應該妄自新增,如果是佛已經制的戒律,就不應該違背)
此言一條戒都不能更動,近乎不可能應付將來的變化。

最好是要順應《五分律》卷二二:
佛言……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
 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
」(《大正藏》二二.一五三頁上)
(白話:佛陀說...雖然是我制的戒律,如果某些地域認為不清淨的話,就不須持守,
 雖然不是我沒制過的規範,某些地域認為應該持守,那得持守。)
才能適應現實世界。大德說:戒律是因緣所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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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

統合_A《佛法概論》chap19:題目:四無量心(定)不能斷煩惱?※

《佛法概論講義》chap 19 282頁:
聲聞者不能即俗而真,不能即緣起而空寂,
以為慈悲等四無量心,但緣有情,不能契入無為性。不知四無量心是可以直入法性的...

按照此講義註解9及厚觀法師《大智度論卷20講義》
「聲聞者認為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定)是有漏的、不能斷煩惱」這見解出自:
1.《發智論》卷 17:
思惟何等入慈定?答:與有情樂。……思惟何等入捨定?答:於有情捨。
 慈斷何繫結?答:無。悲、喜、捨斷何繫結?答:無。」(大正 26,1010c5-8)
白話大意:
 問:四無量心(慈、悲、喜、捨)的所緣?答:(欲界)有情眾生;
 問:四無量心能斷煩惱不?答:不能。 

2.《大毘婆沙論》卷 83:
 「問:無量為能斷煩惱不?……答:應作是說:『無量不能斷諸煩惱。』
  問:若爾,善通定蘊所說。此經所說當云何通?
  答:斷有二種:一、暫時斷,二、畢竟斷。
  依暫時斷,此經說能斷;依畢竟斷,定蘊說不斷;如是經論二說善通。
 (大正 27,427b14-21)
白話大意:
 問:四無量心能斷煩惱不?答:確切地說:四無量心不能斷煩惱。
 問:既然這樣,為什麼此經說可以呢?
 答:斷除有兩種,一種是暫時的(治標)、一種是永久的(治本)
   四無量心可以暫時斷除(治標),但不能永遠斷除。


*****
對於「聲聞者認為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定)不能斷煩惱」,菩薩學者反駁(講義註解9)。
《大智度論》卷 20〈1  序品〉:
復次,佛知未來世諸弟子鈍根故,分別著諸法,錯說四無量相。
 是四無量心眾生緣故,但是有漏;但緣欲界故,無色界中無。
 何以故?無色界不緣欲界故。
 為斷如是人妄見故,說四無量心無色界中。
 佛以四無量心,普緣十方眾生故,亦應緣無色界中。
 如《無盡意菩薩問》中說。慈有三種:眾生緣、法緣、無緣。
 論者言:眾生緣是有漏,無緣是無漏,法緣或有漏或無漏。」(大正 25,211c18-26)
白話大意是:
聲聞學者(特指"說一切有部")錯誤認識四無量心,主張:
1.四無量心是緣眾生((眾)生緣慈),但,是有漏的。
2.四無量心只能緣欲界眾生,不能緣無色界眾生。為什麼不能緣無色界眾生?
 因為無色界不包含在欲界以下(註1),無法作為修定之所緣。
[我覺得意思可能是,說一切有部主張:四無量心只能到欲界定,
不能上升到未到地、色界、無色界定,便沒有後面修觀斷煩惱的可能性]

對此,龍樹菩薩不認同,他說:
 佛菩薩修四無量心,普緣一切眾生,理應該也包含無色界眾生。(針對2)
 而且,如《無盡意菩薩問》(註2)中說:「慈悲有三種,眾生緣慈、法緣慈、無緣慈。」
 所謂的眾生緣慈是有漏法(善法、但不能斷煩惱)、
 法緣慈通有漏法和無漏法(能斷煩惱)、無緣慈是無漏法。(針對1)

是故,慈無量心是囊括有漏法和無漏法
換言之,修四無量心可以斷煩惱,只不過這裡以慈無量心為例而已。


*****
有漏、無漏的關鍵在於,有沒有通達「空理」。
而何謂:生緣慈、法緣慈、無緣慈,同在《大智度論》卷 20,於後有說明。
「善修」者,是慈心牢固。初得慈心,不名為修。
 非但愛念眾生中、非但好眾生中、非但益己眾生中、非但一方眾生中名為「善修」;
 久行得深愛樂,愛、憎及中三種眾生,正等無異。
 十方五道眾生中,以一慈心視之,如父如母,如兄弟、姊妹、子姪、知識,常求好事,
 欲令得利益安隱。如是心遍滿十方眾生中。如是慈心,名「眾生緣」。
 多在凡夫人行處,或有學人未漏盡者行。

 「法緣」者,諸漏盡阿羅漢、辟支佛、諸佛。是諸聖人破吾我相、滅一異相故,
 但觀從因緣相續生諸欲。以慈念眾生時,從和合因緣相續生,
 但空五眾即是眾生,念是五眾。以慈念眾生不知是法空,而常一心欲得樂;
 聖人愍之,令隨意得樂,為世俗法故,名為「法緣」。

 「無緣」者,是慈但諸佛有。何以故?諸佛心不住有為無為性中,
 不依止過去世、未來現在世;知諸緣不實、顛倒虛誑故,心無所緣。
 佛以眾生不知是諸法實相,往來五道,心著諸法,分別取捨;
 以是諸法實相智慧,令眾生得之,是名「無緣」。

白話解說,可參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的「慈悲」:
1.眾生緣慈︰非但緣一切眾生而起慈悲,也是緣眾生相而起,故云眾生緣。
 即緣某甲某乙等眾生之姿而起,故云眾生緣慈悲。

2.法緣慈︰諸聖者破吾我相,滅一異相,觀眾生但為五陰假和合而起慈悲。
 亦即此等眾生,不知法空,妄起欲念,故聖者憐之,令隨意得樂。

3.無緣慈︰佛心不住有為、無為性中,不住過去、未來、現在世,
 知諸法不實、顛倒虛誑之相,心無所緣,故以其無緣佛心,
 愍念眾生不知諸法實相,往來五道,執著諸法,分別取捨,
 為此,令眾生得諸法實相之智慧。


我個人是覺得舉例比較好懂,拿降伏或斷除「嗔心」為例。
眾生緣慈(以眾生作所緣(依眾生),修慈心),
就是練習先對最親近、最愛的人行慈心,不起嗔心;
其次,對陌生人行慈心,不起嗔心;最後,對討厭的人行慈心,不起嗔心。
另有人說:
把厭惡的人先假想成陌生人,練習不起嗔心;
然後,將其假想成親人朋友,練習不起嗔心,還能溫和待之;
再然後,將其觀想成所愛之後,練習不起嗔心,還能笑臉迎之。
前面說過,這是有漏的,只能暫時性、降伏嗔心,無法斷除嗔心。
因為這未達空理,依然當對方是有形象(有實在本體)。

法緣慈(以佛法作所緣(依佛法),修慈心),
則是依據佛教五蘊、六處等等教法修慈心,
定中將對象當成是因緣(或五蘊)和合,不存在實在本體。其實,嗔心也是無實在本體。
在未體證空理前,依著觀察因緣,不起嗔心,則為有漏。
而體證空理後,覺知對象無實在本體,自然不起嗔心,則為無漏。
所以,法緣慈包含暫時地降伏嗔心,跟永久地斷除嗔心。

無緣慈(無緣=空,以空所緣(依空理),修慈心),
即已達通空理而行慈心,乃無漏,永久地斷除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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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部學者認為「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定)不能斷煩惱」。
龍樹菩薩於大智度論中,
提出「佛以四無量心普緣十方眾生」和「慈悲有三種,眾生緣慈、法緣慈、無緣慈」作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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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厚觀法師《大智度論卷20講義》註解166
 Lamotte(1970, p.1272, n.2):
 《大智度論》此處是在批評說一切有部──毘婆沙師之見解,
 因為他們主張四無量是以眾生為所緣,特是以欲界眾生為所行之範圍
 參見《俱舍論》卷 29(大正 29,150c);Abhidharmadīpa(《阿毘達磨燈論》), p.429。
 大乘經典,特別是《阿差末菩薩經》(Akṣayamatinirdeśa),
 這在前面已經引述兩次,則說四無量還可以諸法為所緣,以及所謂之「無緣」。


註2:
1. 厚觀法師《大智度論卷20講義》註解168
參見《大寶積經》卷 41〈12 菩薩藏會〉(大正 11,236a19-21);
《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 16(大正 11,820a16-18);
《大方等大集經》卷 29〈12 無盡意菩薩品〉(大正 13,200a12-18)。

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無緣
〈無緣慈悲〉(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無緣慈悲」為三種慈悲之一。龍樹《大智度論》卷四十(大正25‧350b)︰
慈悲心有三種,眾生緣、法緣、無緣。凡夫人,眾生緣;
 聲聞、辟支佛及菩薩,初眾生緣,後法緣;諸佛善修行畢竟空,故名為無緣。
此中之「無緣」,為大乘佛教所言「空」思想的極致,
是完全無自他之對立,乃絕對的慈悲,亦為最高的慈悲。

何謂無緣﹖按諸佛之心不住有為、無為性中,不依止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
知諸緣不實顛倒虛誑,故心無所緣。
佛以眾生不知諸法實相,往來五道、心著諸法分別取捨,
乃以是等諸法實相智慧,令眾生得之,是名無緣。
《大智度論》卷五十又謂,無緣大悲名為具足,所謂法性空乃至實相亦空,是名無緣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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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1. 第十九章、菩薩眾的德行

2. 厚觀法師《大智度論卷20講義》註解165、166、167、168



2021年10月26日

統合_A《佛法概論》chap19:略說菩薩道的根源與原理※

第一節 菩薩行通說:一、空與慈悲:略說菩薩道的根源與原理

《佛法概論講義》chap 19 279頁:
前來所說的在家與出家,約釋尊適應當時的一般聲聞弟子說。

前面講的在家德行是chap 16,出家德行是chap 17,這是一般聲聞乘的修行法,早期佛典。


 *****
《佛法概論講義》chap 19 279頁:
 本章的菩薩,雖不出于在家與出家,但約追蹤釋尊精神,發揮釋尊本懷的佛教徒說。
 菩薩道源于釋尊的本教,經三五百年的孕育長成,才發揚起來,自稱大乘。

前已述,這裡"出家、在家"在講:釋尊適應當時的一般聲聞弟子所說法
菩薩不出於在家與出家...,是說:菩薩教不出自於早期佛典,
這帶出一個重要問題:不是佛說的法,就不是佛法嗎?或者,佛法一定要佛說嗎?

依據文獻考古,大乘經典於西元前一世紀才大量出現,
那距離佛滅度的西元前390年(註1),已經過去約三四百年,
大乘經典難以證實為佛所說,或坦白講:不是佛說。然而,佛法非得佛金口所說嗎?

按照最初集結經典的原則:「誦經者集經,持律者抉擇律」( 《赤銅鍱律》「自恣揵度」),
順於教理教義,不違戒律等等,就可稱佛經,等同佛說。
阿含經中,也不少是佛弟子所說。而《大智度論》卷二則云:
佛法五種人說:一、佛說。二、佛弟子說。三、仙人說。四、諸天說。五、化人說。」

佛法不是非得佛說。因此,
上文:但約追蹤釋尊精神...菩薩道有發揮佛陀本懷,菩薩道是佛法之意。
又,三五百年的孕育,便是前面我說佛滅至西元前一世紀大乘現身於世之間隔時長。


*****
《佛法概論講義》chap 19 279頁:
 大乘教雖為了適應時機而多少梵化,
 然而它的根本原理,到底是光華燦爛,能徹見佛法真髓的!

前一大段在講大乘教為何是佛法,因為它通於佛陀本懷,如後面介紹的「空與慈悲」。
也說大乘教有雜入非佛法的元素:梵化(應當改「天化」,接著會解釋),
需要留意,別被誤導。那是為了接引眾生,不得已的方便。
(拿掉,可能當時無法吸引眾生入佛門;不拿掉,可能會買櫝還珠,誤解佛教)


對此,《佛法概論講義》chap 19 279頁的註解1-1,
印順導師在其他著作重複強調「留意梵化」:
 印順導師《印度之佛教》(p.a6-p.a7):
 「印度之佛教,自以釋尊之本教為淳樸、深簡、平實。
 然適應時代之聲聞行,無以應世求,應學釋尊本行之菩薩道。
 中期佛教之緣起性空(即緣起無我之深化),雖已啟梵化之機,而意象多允當。
 龍樹集其成,其說菩薩也:
 〔1〕三乘同入無餘涅槃而發菩提心,其精神為「忘己為人」。
 〔2〕抑他力為卑怯,「自力不由他」,其精神為「盡其在我」。
 〔3〕三阿僧祇劫有限有量,其精神為「任重致遠」。菩薩之真精神
 可學,略可於此見之。龍樹有革新僧團之志,事未成而可師。
 能立本於根本佛教之淳樸,宏闡中期佛教之行解(梵化之機應慎),
 攝取後期佛教之確當者,庶足以復興佛教而暢佛之本懷也歟!」

看劃底線部分,第四~五行。
聲聞乘佛教於後來,不太好適應時代,故應該改學釋尊本行(本生故事)的菩薩道。

中期佛教,就是西元前一世紀之後集出的佛典,
雖然有「梵化」,但是緣起性空的道理,不單是通於早期佛典空理,且更加深化。
倒數第二行劃底線部分云:梵化之機應慎。換言之,留意「梵化」。


《佛法概論講義》chap 19 279頁的註解1-2補充說明:
1. 「留意梵化」的「梵化」,要改成「天化」。
2. 什麼是「天化」?
目的導向,我只摘錄與此最相關的部分: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四冊(p.41-p.42):
 「什麼是「(梵化之機應慎)」?梵化,應改為天化,也就是低級天的鬼神化
 ...
 三、「念佛」(「念菩薩」)、「念法」法門,或是往生他方淨土,
 或是能得現生利益──消災,治病,延壽等。
 求得現生利益,與低級的神教、巫術相近。「大乘佛法」普及了,而信行卻更低級了!

見畫底線部分。
天化,就是低級天的鬼神化,也就是低級神教、巫術,燒香祭牲、求神問卜之類的。
(梵是高級天,少欲有禪定,故不宜)
而大乘的求現生利益,諸如消災,治病,延壽等,與之相近。

這裡是說「相近」,不是「相同」。因為佛教勸人相信因果。
想得福分,終究是自己要做五戒十善等善行(自力),這是與外道根本上的差異。
要別人給(他力),總是權宜、不怎實際,或許將來得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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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乘佛教(佛典),絕大多數非佛親口所說,但是是佛法。
2. 須留意大乘佛教的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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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佛光大辭典》:佛滅年代


2021年10月24日

統合_A《佛法概論》chap18:從三解脫門:契入法性的覺證※

慧學:二、慧與覺證:契入法性的覺證

修三解脫門,是要觀察覺知空、無我的道理,進而契入法性之覺證。
《佛法概論講義》chap 18 269頁:
法,是緣起假名而本來空寂的,
但人類由于無始來的愚昧,總是內見我相,外取境相,不知空無自性,而以為確實如此。
由此成我、我所,我愛、法愛,我執、法執,我見、法見。
必須從智慧的觀察中來否定這些,才能證見法性,離戲論纏縛而得解脫。

慧有三種,聞慧、思慧、修慧。而修慧之後,就是覺證。
要先曉得一個概念:思慧和修慧的最大差別在有定、無定(註1),定力最好在「未到地」以上。
思慧和修慧,基本上所學習的內容(material)都相同,
若是散心去觀察覺知法性:空、無我,是思慧;
若是在定中去觀察覺知法性:空、無我,是修慧。
而所作的觀察覺知...,就是文中所言:
 不知空無自性..由此成我、我所,我愛、法愛,我執、法執,我見、法見。
 必須從智慧的觀察中來否定這些。


*****
這是前一段話的經證,《佛法概論講義》chap 18 270頁:
◎這必須「于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
 (雜含卷一‧二三經)。
◎必須「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我若取色,即有罪過。……
 作是知已,于諸世間則無所取,無所取者自覺涅槃」(雜含卷一○‧二七二經)。
◎要不住四識住,「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于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著。
 無所取、無所著已,自覺涅槃」(雜含卷二‧三九經)。79

由慧觀而契入法性,不是取相分別識的觀察,是從無自性分別而到達離一切取相戲論的。

用慧觀的方式,覺知、覺證經中所云:
(1)一切相無我、(2)不(執)取一法、
(3)不四識住(識蘊不執取住於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凡夫叫五取蘊、聖人叫五蘊)。


*****
然後,也不執著佛法,《佛法概論講義》chap 18 270頁~271頁:
如有一毫相可取,即不入法性。所以如中道的德行,
◎從離惡行善的方面說,這是要擇善而固執的。
◎但從離相證覺說,如取著善行,以為有善行可行,有我能行,即成為如實覺的障礙,
大乘稱之為「順道法愛」。釋尊所以常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先用佛法斷除煩惱,再放下佛法。
不要生「順道法愛」,世間法尚且不執著,更何況出世間法?一樣也不能執著!
(執著,即認為有實在性、永恆不變性、獨一性、主宰性)
這有如船筏譬喻。故有人言:「先以福捨禍,後以捨捨福」,類似的意涵。


*****
最後,覺證「勝義空觀」,真正契入緣起性空的中道。
《佛法概論講義》chap 18 271頁:
如佛常說地水火風等觀門,
如「於地有地想,地即是神(我),地是神所,神是地所。
彼計地即是神已,便不知地。……於一切有一切想,一切即是神,
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計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中含‧想經)。
此經主旨:無一切想。
「地即是神」,是即蘊計我。「地是神所,神是地所」,是離蘊計我。

所以佛為跋迦利說「真實禪」──勝義空觀說:
「於地想能伏地想,于水、火、風想,
 無量空入處想,識入處想,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想,
此世他世,日月,見聞覺識,若得若求,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
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雜含卷三三‧九二六經)。
此經主旨:不依一切(於一切想而伏(「除遣」)一切想。依一切法而離一切想)。

這是都無所住的勝義空觀,迦旃延修這樣的禪觀,
由于佛的教化──緣起假有性空的中道而來(雜含卷一二‧三○一經),
這是慧證法性的不二門。

印順導師以這兩部經作經證:
說明迦旃延尊者所修-無所住的勝義空觀,「緣起假有性空」的中道。
不過,這兩部經不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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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三解脫門,以慧觀(有定力)的方式覺證無我、空。
2. 不執著一切(世間法),而後亦不執著佛法,如船筏譬喻。
3. 最終得證「勝義空觀」,了達緣起性空的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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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統合_A《佛法概論》chap18:快到見道位(初果),轉修三解脫門※

慧學:二、慧與覺證:引發如實覺的觀慧──三解脫門

《佛法概論講義》chap 18 268頁:
方便是非常眾多的,
◎或說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或說四諦觀;
◎或說緣起的生起還滅觀。
但達到根本處,切近實證處,都是同觀實相的──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

這是說,大家都一致,不管修什麼法門,快到見道位(初果),要轉修三解脫門
從哪個門進去皆能見道(同等的),之後得涅槃。

這裡複習chap 12提過的概念:
未達見道位,稱「三三昧」,達見道位,稱「三解脫門」(註1)。
順道重讀《佛法概論講義》chap 12的內容:「三法印」對應「三解脫門」。
 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
 ◎依無常門而悟入的,即無願解脫門;
 ◎依無我而悟入的,即解脫門;
 ◎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無相解脫門。
其註解則再加入三三昧,將三三昧、三解脫門、三法印三者作對照整理:
 《空之探究》(p.65):
  空等三三昧,與無常等三法印的關係,如下:
  空-----------空--------諸法無我
  無所有----無願------諸行無常
  無相-------無相------涅槃寂靜
而聲聞學者對此的修學次第:
依聲聞常道說,即先觀無常,由無常而觀無我,由無我而到涅槃,
為修行的次第過程。如經中常說:厭、離欲、解脫,這即是依三法印修行的次第。


*****
同樣是《佛法概論講義》chap 18 268頁:
這是三法印的觀門:依無常成無願門,依無我成空門,依涅槃成無相門。
等到由此而知法入法,即無二無別。如前「三大理性的統一」中說:
法性是空寂而緣起有的,
◎從緣起的生滅邊,觀諸行無常與諸法無我;
◎從緣起的還滅邊,觀諸法無我與涅槃寂靜。
直從法性說,這即是性空緣起的生滅觀,生滅即是寂滅。

例子一(三法印→三解脫門):
修三法印的修行者,有從緣起法的「流轉門」,修諸行無常&諸法無我;
也有從緣起法的的「還滅門」,修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重複前述:快到見道位(初果),要轉修三解脫門
諸行無常→無願門;諸法無我→空門;依涅槃寂靜→無相門。


*****
接下文,《佛法概論講義》chap 18 268頁~269頁:
所以,四諦觀,緣起觀,
或側重緣起流轉而觀不淨、苦、無常、無我(即四念處觀),都是契入法性空的方便。
由於適應時機,根治對於物欲、色欲的繫著,所以說苦觀、不淨觀。
如不能依苦而起無量三昧,或偏於不淨觀,會造成嚴重的錯誤,
佛世即有比丘厭身而自殺的(如《雜含》卷一三‧三一一經)。
佛為此而教令修安般,這那裡是佛法觀慧的常道!


例子二(四念處→三解脫門):
不淨觀、安般念是適應眾生的方便法門。
比如有些人就因為修了不淨觀,厭惡自己身體而自殺,佛陀改教他安般念。
也就是說,不管四念處的不淨觀、安般念或其他的修行法門
要還是得證入法性空,也就通過三解脫門。
(雖然佛陀當初在菩提樹下,是借助安般念,最後得解脫,但證悟的關鍵是後面的空、無我觀)
重複前述:快到見道位(初果),要轉修三解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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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脫門可謂是入見道位(證初果)的臨門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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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三三昧:
○此三三昧通於有漏、無漏。
 其無漏者,為入涅槃解脫之門,故稱三解脫門;有漏者即三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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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2021年10月22日

名相_經論所說「作意」,略有三種※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一冊<辨法法性論>中的一段(註1):
經論所說作意,略有三類意義:
 一、注意,如作意心所。
 二、作意,是修定時,內心的觀想繫念。
 三、這裏的作意,是思惟,思考抉擇的意思。

第一個,觸、作意、受、想、思五遍行(心所)之一。
第二個,觀想的別名,勝解作意、真實作意。
第三個,指的是「如理作意」的「作意」。
實際上,這三個相互牽連,很難切開。

作意的梵文及巴利文是:manasikāra。我認為要翻成英文,應該是這幾個字。
第一,Attention
第二,mindfulness,而之後是concentration
第三,thinking
我個人意見,作參考。

復次,《入阿毘達磨論》的「作意」(註2),則解說成「亦是憶持曾受境等」。
曾受境,即"過去承受過",故,「作意」也有回憶之意。這應該是偏向於注意(Attention)。

「作意」是頻繁出現的詞彙。需要記住這三種意思,幫助了解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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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意大致有三種意思:注意、觀想繫念、思考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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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華雨集》第一冊<辨法法性論>


註2: 玄奘譯《入阿毘達磨論》卷 1
「作意謂能令心警覺,即是引心趣境為義,亦是憶持曾受等。」
(大正 28,982a12-14) 
[這在《佛法概論》的第八章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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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開仁法師《佛法概論》課:ffgl023A(20100528).mp3

2021年10月10日

隨筆-三乘-三果不來人間※

我深記著《增一阿含經》(註1)的一段話:
三十三天著於五欲,彼以人間為善趣,於如來[法]得出家,為善利而得三達,
 所以然者,[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
 是故,比丘!於此命終當生天上(註2)。

我誤以為,只要是覺悟者,包含阿羅漢,全會在人間現最後身(以人的身分)。
都云阿那含(三果)是不來,意為不再來人間。
我卻跟人說:「阿那含得回到人間證阿羅漢果。」(錯)


莊春江《學佛的基本認識》(註3)第六章中一段:
 「『阿那含果』的標準是斷「身見、戒禁取、疑、貪、瞋」(這五項稱為五下分結),
 只剩下癡──無明;深層的我慢之類的煩惱尚未斷盡。
 這一類的聖者他們不會再來人間了,最多往生天界後,即在天界成就解脫
書中註解引用雜阿含1248經:「得阿那含,於彼受生,不還此世。
這已經明確地說:阿那含不必回人間才能證阿羅漢、入涅槃,於天界就能完成。

我覺得這像是討論「厭離心」和「出離心」的差別,
以離開三界的「意願」和「能力」來說,
「厭離心」和「出離心」皆想擁有離開三界的「能力(貪嗔痴永盡)」,
「厭離心」比「出離心」有更強烈離開三界的「意願」。
阿那含要不要回人間入滅,是意願問題,而非能力問題,
換言之,並不是只有人才有能力從三果證四果。
我之前說:「阿那含得回到人間證阿羅漢果。」是錯的。

所以,我覺得,一生補處菩薩從兜率天回到人間成佛,也出自意願。
佛菩薩意欲利益眾生,而六道之中,人是比較好度化、從凡入聖的,
五蘊、六處等佛法便是為人施設,人間是善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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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果有能力於天界證阿羅漢、入涅槃。
2. 中文的「心」有多種含意,「厭離心」和「出離心」的「心」,意思是intention。
 「厭離心」比「出離心」有更強烈離開三界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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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中「於此命終當生天上」的意義似與前後文無法銜接,
內容應該是「於此命終當生善趣」,但在傳抄當中「善趣」與「天上」用詞混淆了。
而接下來佛陀也解釋了對比丘而言「善趣」是指涅槃


註3:
這一類的聖者他們不會再來人間了,最多往生天界後,
即在天界成就解脫(阿那含的義譯即為「不還」)
[我在此書讀到]


得阿那含,於彼受生,不還此世。


2021年9月24日

本緣部經_T04N0209《百喻經》:渴見水喻※

渴見水喻,是《百喻經》(註1)第五個譬喻。原文為:
 過去有人,痴無智慧,極渴須水,見熱時燄,謂為是水,即便逐走,至新頭河。
 既至河所,對視不飲。
 旁人語言:「汝患渴逐水,今至水所,何故不飲?」
 愚人答言:「若可飲盡,我當飲之。此水極多,俱不可盡,是故不飲。」

 爾時眾人聞其此語,皆大嗤笑。
 譬如外道,僻取其理,以己不能具持佛戒,逐便不受,致使將來無得道分,流轉生死。
 若彼愚人見水不飲,為時所笑, 亦復如是。

華嚴蓮社(註2)將其翻譯成白話:
過去有一個人,愚昧無知,他口渴得厲害,急著要喝水。
看到田野間蒸騰的水汽,以為是水,就急忙趕過去,一直追到了印度河邊。
但他到了河邊,卻呆呆地看著河水,並不去喝水。

旁邊的人問:「你渴極了到處找水喝,現在已經到了水邊,為什麼不去喝呢?」
蠢人回答說:
「如果能把水喝完的話,我就喝了。
 但這裡的水太多了,怎麼喝也喝不完,所以我就不喝了。」

當時許多人聽了他的這番話,都大大嗤笑他。
這就像那些外教徒一樣,思想狹隘,偏執一端。
因為自己不能全面接受佛陀的戒律,所以乾脆就不去受持戒律了。
致使以後失去了得道的希望,流轉沉溺於生生死死的世界裏,
正像那個見水不飲的愚蠢漢一樣,被當時的人譏笑,事理是相同的。

我之所以挑這篇譯文,是由於它較其他版本完整。
然而,我覺得有一段需再說明清楚,會更好懂些。這並非它的錯,是原文本身的問題。


*****
對比原文中的兩句:
(1) 愚人答言:「若可飲盡,我當飲之。此水極多,俱不可盡,是故不飲。」
(2) 譬如外道,僻取其理,以己不能具持佛戒,逐便不受。致使將來無得道分,流轉生死。
可得知:
「渴求出離生死的人」,被比喻成「極端口渴的人」;
「足夠幫助了脫生死的戒律數(俱足)」,則被比喻成「達到解渴的水量。」

因此,
愚人答言:「若可飲盡,我當飲之。此水極多,俱不可盡,是故不飲。」
不應直譯成:
「如果能把水喝完的話,我就喝了。
 但這裡的水太多了,怎麼喝也喝不完,所以我就不喝了。」
而是:
 如果可以完全解渴,我早就喝了。
 但要解渴,得喝的水太多了,我不可能喝夠那量,索性不喝了。
畢竟,重點是喝到不渴,而不是把整條河的水飲盡。


*****
《論語》<子罕>:
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
後段的「雖覆一簣」近於此譬喻的精神。
不該因為多而退卻。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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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T04N0209百喻經卷一


2021年8月16日

隨筆-書記-來生得度嗎?※


這故事可能來自佛典,也可能來自後人杜撰,雖不確定真偽,但我覺得寓意不錯,可以說說。

佛陀在世時,有一在家居士前來請教佛陀:
 「佛陀,您入涅槃後,未來世會有其他佛出世成道弘法嗎?」
佛陀:「有(佛經紀載下尊佛是彌勒佛),未來佛一位位綿綿接連。」
居士說:「若是如此,我何必急著現在修,將來有的是機會。」拜別佛陀而歸。

隔日,那居士又來,此次問:
 「佛陀,您出世成道弘法之前,過去世有其他佛如您一樣成就的嗎?」
佛陀:
 「有(佛經紀載前尊佛是迦葉佛),過去佛可一位位無盡回溯。」
居士說:
 「我信輪迴,信有前生,說不定我前生就曾見佛,可是至今仍未悟道。
  假若我心態(將來有的是機會)不變,那麼,我來世必像前世,永無解脫的一天,
  不如我今世努力向佛陀學道。」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如偈所云:
「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
並且,常說的「眾生皆能成佛」,
那個「能」,是可能,而不是必定能,全仗個人願不願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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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4日

文藝_不努力,未來只不過是過去的複製※

這故事可能來自佛典,也可能來自後人杜撰,雖不確定真偽,但我覺得寓意不錯,能夠說說。
 
佛陀在世時,有一在家居士前來請教佛陀:
「佛陀,您入涅槃後,未來世會有其他佛出世成道弘法嗎?」

佛陀:「有(佛經紀載下尊佛是彌勒佛),未來佛一位位綿綿接續。」

居士說:「若是如此,我何必急著現在修,將來有的是機會。」拜別佛陀而歸。


隔日,那居士又來,
此次問:「佛陀,您出世成道弘法之前,過去世有其他佛如您一樣成就的嗎?」

佛陀:「有(佛經紀載前尊佛是迦葉佛),過去佛可一位位無盡回溯。」

居士說:
「我信輪迴,信有前生,說不定我前生就曾見佛,可是至今仍未悟道。
 假若我心態(將來有的是機會)不變,那麼,我來世必像前世,永無解脫的一天,
 不如我今世努力向佛陀學道。」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宛如偈云:
「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

2021年7月18日

文藝_沉默能助人?※

這是最近聽到的故事,不明來處。

有一乞丐當要不到飯時,就會羨慕廟裡的佛,
喃喃自語:「要是我能坐著就有人供養,該有多美。」
某天,佛現身在他面前,對他說:
「今天我滿你的願,讓你坐那。不過,條件是:你必須沉默。」,乞丐應承。


第一位來拜"佛"是貴婦,離開時落下皮包,包內財物不少。
第二位來求"佛"的男子,他父親亟需開刀,但缺錢,祈佛賜靈感,指引方向。
求完後發現皮包,金額足夠醫費,欣悅感激之餘,趕奔醫院。
第三位出現的是漁民,出海捕魚前,他來此懇請佛庇佑此趟一帆風順、滿載而歸。
正當說時,貴婦回廟尋找失物,懷疑漁民暗藏,雙方因此吵架。

座上的"佛",即乞丐,眼見不平,便忘了對佛的承諾,開口敘述整件事的始末。
最終,皮包物歸原主,錢財諸數追回,但其實,這筆錢沒了,對貴婦損失不大;
男子的父親則因手術不及,所以病故。而漁民,他搭乘漁船遭災,包含他,船員悉皆罹難。

若是乞丐信守諾言,不發一語,結果將是:
貴婦失去錢財,可是不影響她生計;男子父親能夠得救;
漁民即使被送交警局,但沒證據,終將沒罪,而且由於作筆錄誤了船期,幸免厄運。


*****
姑且撇開「命運是定數」,「預知未來(上帝視角)的真實性」,
這種「你認為最好處理方法,跟別人不同」的事情,當如何處置較宜?

有人說:不就依「事實掌握度」而定,掌握愈好,處置愈佳。
大家列出比對,掌握度低的人就聽掌握度高的人。
那會不會有全然清楚實情而採取行動,卻結局糟糕?有,乞丐可以算一例吧!
他怎樣都預料不到將來會是:
丟錢的貴婦不會尋死覓活、男子借不到錢、發生船難,
而不說話竟然讓漁民因禍得福、男子父親因過(男子犯罪)得壽。
即便如此,處置通則照樣是「按事實掌握度」。


或許上述故事還有一層意思在勸「全然聽智者,莫自作聰明」,但我覺得不能拿此總結,
應該觀察智者之所以為智者,在於知前因後果,和對應作出的言行,
而這依舊彰顯「掌握事實」的重要性。該學習的在此,非一昧信仰。
同時,這故事也不可作為「佛菩薩沉默,就能幫助眾生」的例證,此屬湊巧。

2021年7月11日

般若部論_T25n1509《大智度論》卷13:信戒為基※

原文:
《大智度論》卷 13〈1 序品〉(註1):
持戒為八正道初門,入道初門,必至涅槃。
問曰:「如八正道,正語、正業在中,正見、正行在初,今何以言『戒為八正道初門』」?
答曰:
「以數言之,大者為始;正見最大,是故在初。 
 復次,行道故,以見為先;諸法次第,故戒在前。
 譬如作屋,棟梁雖大,以地為先。」


*****
我大致翻譯為白話:
持戒是八正道的起步(起手式),從這一路走下去,僅一朝向,通向覺悟(涅槃)。
有人便問:
「可是八正道順序:正見(right view)、正志(right intention)、正語(right speech)、
 正業(right action)、正命(right livelihood)、正精進(right effort)、正念(right mindfulness)、
 正定(Right concentration)。
 正見、正志是慧學;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正念、正定是定學)。
 怎麼會說:持戒是八正道的起步?」

論主(龍樹)回答:
「依整體修行佔的比重來說,佔最大比重的,要置於首位。
 修行從頭至尾都要正見,因此,八正道就把『正見』擺在最前;
 而付諸於實踐,要先從戒下手,亦是修行整個過程都得持戒,
 先隔絕惡因緣、防非止惡,才有後來的安心修定、證慧,所以,『戒學』擱在最初。
 這就好比在建"修行"大廈,
 雖然正見如同梁柱,但要穩穩往上高築,必須有戒學這個地基。」


*****
佛教常言:「信戒為基」,
指正見,即智信(不是迷信;有智就不會疑,正見成就=信根成就,註2),
和持戒二項是修行的基礎。
正見,用通俗言語來表達,就像世間處理問題的三階段:
解釋(定義)問題、解決問題、預測(未來)問題。
它處於八正道起頭,負責的是「解釋問題」:
人生有那些問題(苦諦)、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麼(集諦),
及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道諦),
繼起 正志(right intention)朝「問題解決」的目標(滅諦)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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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印順法師《華雨集》第二冊(p.24-p.25):
依經說,應該先修清淨戒與正直見,然後依(正見正)戒而修四念處,
這是符合八支正道的次第進修的。如以五根與八正道對論,那末,
(一)信(śraddhā)是依勝解而來的,所以正見能成就信根。
(二)精進(vīrya)根是止惡行善的,與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相當。
(三)念(smṛti)根與(四)定(samādhi)根,就是正念與正定。
(五)慧(prajñā)根,約次第說,就是無漏慧了。
八正道以正見為先,五根以慧根為後,其實,慧是在先的,也與一切正道不相離的,
如《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三中)說:
「此五根,一切皆為慧根所攝受。譬如堂閣眾材,棟為其首,皆依於棟,以攝持故。」 

2021年7月10日

文藝_阿難化緣:渡有緣人※

若提及「佛渡有緣人」,《大智度論》卷9(註1)城東老母的故事,似乎是標準範例。

原文如下:
佛與阿難入舍衛城乞食,是時有一貧老母立在道頭。
阿難白佛:「此人可愍,佛應當度。」
佛語阿難:「是人無因緣。」
阿難言:「佛往近之,此人見佛相好光明,發歡喜心,為作因緣。」
佛往近之,迴身背佛;佛從四邊往,便四向背佛,仰面上向;
佛從上來,低頭下向;佛從地出,兩手覆眼不肯視佛。
佛語阿難:「復欲作何因緣?」有如是人無度因緣,不得見佛。
以是故佛言:「佛難得值,如優曇波羅樹華。」


*****
即使讀來已近白話,但我仍大概翻譯一下:
佛陀和阿難進舍衛城乞食,見一貧窮的老婦人站在路邊,
阿難對佛陀說:「這人好可憐,佛陀應該要渡渡她。」
佛陀說:「她與佛無緣。」
阿難說:「佛陀您可以走接近她,她見佛陀的相好莊嚴,她心歡喜便結善緣。」
佛陀便走近,可是老婦卻轉身背對佛陀。
佛陀來她東邊,她就背東;佛陀在西,她就背西;
佛陀在南,她就背南,佛陀在北,她就背北,並臉面朝上。
然後,佛陀現神通,從上方俯視她,她便低頭。
佛陀再現神通,從地上鑽出和她打照面,她便兩手遮眼。總之,死活不看佛陀。
佛問阿難:「還想到什麼方式"見一面"?」

此即言:沒有被渡化的因緣,便見不到佛(常言道:佛度有緣人)。
所以,佛說:「出生正值佛在世的時代,又能見佛,就像遇見優曇波羅樹開花。」
(世間並沒有優曇波羅樹花。可以將其想作曇花一現,千載難逢)


*****
除了這典故外,也有人會舉「阿難化緣(取瓜或取水)」之事(註2)為例。
然而,我到目前依然找不到它的原典出處,以下是挑諸多講述「阿難化瓜」的當中一篇。
昔日,佛陀帶著迦葉尊者與阿難尊者一同去行腳。
近午,一行人感到有些口渴,便在路旁的大樹下休息。
佛陀見不遠處有塊瓜田,便請阿難尊者去化緣西瓜,讓大家解渴。

阿難尊者見一年輕女子看守西瓜,就上前客氣地說:
「施主,我的老師釋迦牟尼佛行腳至此,又飢又渴,
 您可否布施一個西瓜,讓我回去供養佛陀?」
阿難尊者話未說完,那位女子便惱怒地拒絕了阿難的請求,
並惡言惡語地要阿難尊者趕快離開瓜田。

之後,佛陀又請迦葉尊者去化緣西瓜,沒想到女子還沒等尊者開口,
就很高興地站起來向尊者頂禮,並且詢問是否需要食物?
還主動地挑了一顆最好、最大的西瓜供養尊者。

佛陀知道阿難心中感到納悶,便為兩人說明過去生的因緣。
在數萬劫以前,兩人同為出家眾,經常結伴行腳參訪。
一天,行經的路上正好有隻死貓,屍體已發出腐敗的臭味,
且身上滿是蟲蟻,正在囓食著死貓身上的腐肉。
阿難見到這隻死貓,立刻摀住鼻子,匆忙地離開;
而迦葉看到死貓,即慈悲地為牠三皈依,並在路旁挖了個坑洞,將貓埋葬,
祝願牠能早日超生善道。

佛陀說道:
「瓜田中的女子就是過去死貓投胎轉世而來,
 因為迦葉尊者為其皈依祝願的關係,所以得為人身。
 因此她一見到迦葉尊者就心生歡喜;而阿難尊者因為一念嫌惡之心,
 不但化緣不到,反而遭受辱罵。」
由此,可以了解結善緣的重要。


其他版本(別的人寫的),化緣的主角,或被異動成"阿難跟舍利弗";
化緣的物品,也許置換為"水";女人前世,可能改編成"死老鼠",
但劇情保留一致,談的是「有緣」,
而這緣分是為將來的「渡化,成就佛道」鋪路(未成佛道,先結人緣)。

所以,我覺得後出一個版本(註3)很特別,它把「修道因緣」轉換成「男女姻緣」:
從前有個書生,和未婚妻約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結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卻嫁給了別人。
書生受此打擊,一病不起。這時,路過一游方僧人,從懷裡摸出一面鏡子叫書生看。

書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海灘上。
路過一人,看一眼,搖搖頭,走了。又路過一人,將衣服脫下,給女屍蓋上,走了。
再路過一人,過去,挖個坑,小心翼翼把屍體掩埋了。

僧人解釋道,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
你是第二個路過的人,曾給過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戀,只為還你一個情。
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後那個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現在的丈夫。

書生大悟。


我不認為這是真實故事,極高機率是「阿難化緣」的改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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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T25n1509 大智度論卷九


註2:
1. 阿難化瓜:智慧歡喜結善緣 (引用出處)





2021年6月12日

隨筆-戒律-議題:過午不食

持午、持齋、時食(相反詞:非時食),講的全是「過午不食」。
齋,著重於「特定時間才能吃飯」,其餘時間不准,因此被稱為「時食」。
「過午不食」的午,日正當中的意思,大致在中午十二點。
這是說,過日正當中,至隔日的「明相」出現期間(明相:拂曉陽光足以見到手掌掌紋),
不能進食。南傳佛教持守此條比北傳嚴格。

其次談持齋的葷、素問題。佛陀時代,出家眾是吃葷的。
今天漢傳佛教講的持齋,一定是素食,是佛教西來之後的事。
但吃素和持齋與不同,吃素是不拘時段的,夜間也能吃,食材對了便行(同註1)。


是何因緣佛陀制定「過午不食」的戒律的呢?
我讀到的「起源」有五種(註2),其中兩種最廣為人知:
一.迦留陀夷日暮入城乞食事
 迦留陀夷傍晚入城乞食,孕婦拿著食物出來布施,
 天空突下閃電,電光讓孕婦見到迦留陀夷的黑臉,驚喊見鬼,嚇壞流產。
 迦留陀夷:「我是沙門,不是鬼」,
 孕婦咒罵道:「佛教的出家人即使把肚子餓破了,也不應該夜晚出來乞食呀!」
 佛陀知後,便規定比丘們不應再有中後乞食的事情發生。
 此事出自:《四分律》卷14(註3)、《五分律》卷8(註4)。

二.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
 瓶沙王問佛:「為什麼佛陀日中一食(午後就不再進食)?」
 佛說:「早晨是天人進食,日中是佛陀進食,下午是傍生進食,夜晚是餓鬼進食。」
 此段出自《毗羅三昧經》,而此經沒收錄進大藏經,有可能是偽經,
 不過,蓮池大師所著的《沙彌律儀要略增註》(註5)有引用。

聖嚴法師認為第二種說法有問題(同註1),因為「天上時間與人間不同」。
比如:四天王天的一天等於人間五十年,若要講:早起諸神食,感覺牽強。


*****
佛教的在家戒(八關齋戒)和出家戒(比丘、比丘尼戒),
皆有「過午不食」這項,卻不強制日中一食。
「日中一食」是頭陀行(佛教允許的苦行),能做,嘉許;不能做,不勉強。

自不待言,減少餐數,能助成「飲食知節量」之修行。
然而,倘若將一日三餐改成一日兩餐或一餐後,
食欲未變,食量不減反增,那不過是徒具形式罷了。
廣欽老和尚的《廣公上人事蹟續編》(註6)中的一段,傳達的概念便是這樣。
 民國69/06/09
 清早,老和尚在庭前閒坐,香燈師上前請問:
 「師父,您看我試著學美國法師日中一食,可以嗎?」
 老和尚正色說:
 「你三餐吃飽,身體強健,體力充足,好好給我打鐘﹑打鼓﹑做常住的工作,
  為大眾做些功德,才是正事。日食一餐,也要看自己的體能是否可以,
  慢慢試練,自然而然成習慣。若勉強而行,身體無法支撐,疾病就跟著來。
  日食一餐,還是執著一個我相,執著我在怎樣,
  那只是為自己,沒有為他人,我們修苦行的,要利益眾人,不必效仿這一套。」

 民國69/06/10
 傍晚,課誦結束後,傳×師與傳×師,就日中一食這問題,再請示師父。
 老和尚說:
 「修行不是在忍飢渴,一天吃一餐,
  不但體內虛火會上升,身體會虧損,且忍久了,還會淪為餓鬼道的一份子。
  來這裡的美國法師,他們並不是沒有吃,你看他們,中午不是都吃得很多嗎?
  三餐的份量併一餐吃,胃腸不是過飢,就是過脹,反把胃腸撐大,
  不如正正常常的,三餐只為療飢,只要不吃得過多,恰恰飽,不去貪著它就可以。
  現在剛死去的傳能師,本來身體很好,就是勉強忍飢,
  打一個星期的餓七,才把身體弄壞,且難再調復。」

 老和尚接著說:
 「行日中一食,或過午不食,那是順著身體的自然情況,
  在飽足清淨的情況下,自然不需多食,而捨下一些多餘的飲食,並不是勉強去行的。
  像你們現在,還是一身的無明習氣在妄動,所吃的,恐怕都還不夠體內的消耗,
  還談什麼日中一食?不變成餓鬼就好了。」

 傳×師問:「那麼,我們應如何了生死?」
 老和尚說:
 「了生死那有那麼簡單,不吃飯就可以了生死,那大家都不吃好了。
  了生死,必須祛無明習氣,要忍辱,忍辱第一道,這是最重要的
  不是不吃就可以了生死。」

並且,《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29(註7)有云:「若無事斷食者,得越法罪」,
聖嚴法師對其的解釋是:比丘不得以斷食顯異,而來沽名釣譽(同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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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聖嚴法師《律制生活》Page 153~189
1. Page 184~186
持午這個名詞,尚有研討的必要,
以十二時辰推算,午時是日中十一點到下午一點,
如說過午不食,應到下午一點鐘以後才不能進食,
其實持齋的是過日中不食,應當稱為到午不食。
所以持午一詞,頗為含混不清,叫得並不恰當。照本義說,應稱持齋,因為過中不食是齋戒。
但到今天,多半把吃素叫作吃齋,若說持齋,很多人是分不清的。
事實上,吃素就叫吃素,絕對不可稱為吃齋。
過中不食,在比丘戒中,僅是波逸提戒,我們生活之中,比這更大更嚴重的問題,
還有很多,同在波逸提戒中共有九十條,由於環境的限制,我們所能做到的,實在並不理想。

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中,佛制:「無事斷食,得越法罪。」
比丘不得以斷食顯異,而來沽名釣譽。
但是佛制比丘,除了不許非時食,還鼓勵實行頭陀行中的一坐食與節量食。
《涅槃經》中並說,進食時應作如食子肉想。由於須借此色身修道,不得已飲食,
絕非為了貪求自身的肥美好看而求飲食。

2. Page 158
從每天的明相出現──拂曉時分,到每天的日影正中,這階段中,稱為食時,
允許比丘進食,所進之食,就叫時食,這是合法的。
再從每天的日影過中,直到第二天清晨明相出現──拂曉時分,這階段中,稱為非食時,
不允許比丘進食,如果進食,便叫非時食。
如果沒有必須進食的理由,而於非時之中進食,便不合要求。
所謂明相出,即是能夠見到光明相時,在屋外伸手能夠辨別手紋時,
便叫見明相,解釋成拂曉時分,比較切近。

  五、時食與非時食
在家人,不論何時,均可進食,通常人家,總是早中晚一日三餐,
何以佛教的比丘,只許從每天的明相出到每天的日中之間才可進食?這有兩個原因:
(一)依照常情,早晨是天人進食,日中是佛陀進食,下午是傍生進食,夜晚是餓鬼進食。
比丘為斷六道之因,應該效法佛陀,日中一食,所以十二頭陀行中,便是規定日中一食的,
但此乃是精進法門,不是比丘戒律,不持日中一食法,不算犯戒。
小乘三果聖人,多住色界淨居天中,比丘效法天食,尚無不可,
如果與傍生、餓鬼同時進食,就不對了。
尤其是夜晚進食,餓鬼聽了飲食碗盞之聲,咽中火起,又不得飲食,倍增痛苦,
為了慈憫餓鬼,也不應夜晚進食。
(二)印度的習慣,凡是出家僧侶,不論信仰什麼宗教,無一不是托鉢乞食的。
乞食在其他的國家,尤其是近世的社會中,不但不受人的尊重──乞丐誰去尊重他?
甚至還在取締之列。但在印度,所有的乞食者,都被尊為聖人。
但是乞食總以上午為宜,如果竟日在外乞食,那就不能修道了。
所以佛在《舍利弗問經》中說:「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
在佛律中其他的好多制限,也是根據印度當時的風俗而制戒的,
所以佛在《五分律》中曾說:「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
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佛陀是非常開明的,
佛陀絕不希望有人對佛教生起反感,所以允許比丘們可以隨方見機而行。
非時食戒,就是這樣產生的,但這也是對的。

比丘非時食戒的緣起,是由迦留陀夷尊者,夜晚到村中食,當時正在雷電交加,
村婦持食出來,從閃電光中見他臉黑,驚疑是鬼,隨即暈倒地上。
適巧這個村婦在懷孕中,經這一嚇,便小產了。
於是她便咒罵著說:「這個佛教的出家人哪!即使把肚子餓破了,
也不應該夜晚出來乞食呀!」佛陀知道之後,
便規定比丘們不應再有中後乞食的事情發生。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中,另有一個緣起:有十七位少年比丘,進城乞食時,
聽到婦女們互相說著不堪入耳的討厭話,便覺得在家人太討厭了,不想再去乞食。
但到日中以後,肚子餓得難忍,又向一處俗人的園遊會中,飽餐了一頓,
長老鄔波難陀問他們為什麼中後乞食,他們還自以為理直氣壯地說:
「中前不得食,中後又不許食,難道要我們白白地餓死不成?」
佛陀知道了,便制定非時食戒。

這裡的第一段中有些問題:
天人在天上,諸佛在常寂光中,天上的時間不同於人間,
常寂光中更無時間可言,如何去學天學佛呢?
這都是比照天人在人間,佛陀在人間時的法則而定,
實際上無色界只有識食,法身佛根本不需食。


註2:
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條目:非時食
關於制戒的因緣,依《四分律》卷十四、《五分律》卷八等所述,
乃起因於迦留陀夷日暮入羅閱城乞食,使一妊婦受驚而墮娠。
《十誦律》卷十三則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
十七群比丘於節日入諸居士園林酒宴場,受食而醉亂迷悶。
《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諸比丘夜食為世人所譏。
此戒除了出家五眾應遵守之外,受八齋戒的在家眾,在齋戒期間也需遵守。
但《沙彌十戒儀則經》認為病僧應不受此限制,云(大正24‧936b)︰
「如有比丘病,治病救於身,可許中後食。」

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條目:過午不食
○關於此戒之制戒緣起,佛典中常有記載,茲舉數例如次︰
(1)佛一日在王舍城耆闍崛山,爾時城中人民節會,作眾伎樂,
 難陀跋難陀(六群比丘之一)入城觀看,眾人與食,食訖再看,日暮方還,
 諸比丘皆加嫌責,並往白佛,佛遂制此戒。
(2)迦留陀夷(亦六群比丘之一)日暮入城乞食,值天陰闇,雷電交作,
 一孕婦見比丘,疑為鬼,驚嚇而流產。諸比丘聞知乃嫌責迦留陀夷,
 並陳述於佛前,故佛制此戒。
(3)《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載(大正22‧359b)︰「佛住舍衛城,(中略)爾時比丘日暝食,
 為世人所譏︰『云何沙門釋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輩失沙門法,何道之有﹖』
 諸比丘聞已,以是因緣往白世尊。佛告諸比丘︰『汝等夜食,正應為世人所嫌。
 從今日後,前半日聽食,當取時。』」
(4)何以世尊制定弟子「前半日聽食」﹖箇中緣由,《毗羅三昧經》曾有解釋,
 略云︰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
 如來欲斷六趣因令入道中,故制令同三世佛食。

○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出家眾的飲食〉
 (摘錄自《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四章第三節)
 上座部佛教國家,如緬甸、泰國,嚴格禁止午後進食固態食物。

福報禪師答:佛世時,曾因有位弟子傍晚托缽,因天黑看不清,嚇壞一位孕婦導致流產,
又因為一天兩次托缽,減少弟子修道用功的時間,從此戒律規定過午不食。
由此可知過午不食的本意是,印度乞食制度下出家眾為減少對施主的干擾,
並增加學佛修道的時間。

仔細省察過午不食的意義,原本是要佛弟子減少食物的貪求,用心在修行辦道上,
很多人卻為了持午(過午不食),讓別人忙著打果汁、熬米湯等。
古來祖師大德,搬柴運水,願為眾生馬牛,我們何德何能?
又有多少福慧浪擲,讓別人花費心力打點,此種修行心態實不可取。

持午最重要是能了解佛陀本懷,動機在止消貪念,增長慈心悲願,精進修持辦道,成就佛果。
對現今法務或度眾法師而言,若過午不食,易體弱羸虛,無法廣行利他事業,
故權設方便,以藥石療飢;對在家眾而言,平常若無嚴格自我要求,
短暫數日要養成過午不食的習慣也是相當不易。

(三)《四分律行事鈔批》卷 10:「朝為諸天子食。日中為佛食。
晡時為諸畜生食。夜為鬼神食。唯日中與朝食。得福。晡夜二食使人得病也。」,
經云早上吃 飯為「天人食」,中午吃飯是「諸佛食」,下午則是「畜生食」、
晚上則是「餓鬼食」, 若晚上用餐則易得病,且似是與餓鬼爭食,
因此就把晚餐當成是滋養色身的藥品。 不過對於現代人的飲食習慣大師表示: 
佛教的飲食很簡單。有人主張:早晨,天人吃;中午,佛子吃;晚上, 餓鬼吃。
其實也不見得是這樣的,可以吃三餐,因為現代社會工作時間 加長,
早上得要吃得飽,中午吃得好,晚上因為要睡覺了,所以要吃得少。
重視養生保健,「吃」可謂舉足輕重!

佛陀除制定「次第乞食」制之外,也因應當時弟子在乞食過程中與信施者之間所遇因緣,
做出合情合理的決定而制定戒律,如一般人認為佛教徒必要「過午不食 的」就是其一,
佛陀制定過午不食之原由於《增壹阿含經》可見: 
爾時,迦留陀夷向暮日入,著衣持缽,入城乞食。爾時極為闇冥。
時優陀夷漸漸至長者家,又彼長者婦懷妊,聞沙門在外乞食,即自持飯出惠施之。
然優陀夷顏色極黑,又彼時天欲降雨,處處抴電。爾時,長者婦 出門見沙門顏色極黑,
即時驚怖乃呼:「是鬼。」自便稱喚:「咄哉!見鬼。」即時傷胎,兒尋命終。
是時,迦留陀夷尋還精舍,愁憂不歡,坐 自思惟,悔無所及。


註3:T22n1428 《四分律》卷14
於時日暮,迦留陀夷著衣持鉢入羅閱城乞食,天陰闇至,一懷妊婦女家乞食,
此婦女持食出門,值天雷電暫見其面,時婦女怖稱言:「鬼!鬼!」即墮娠。
迦留陀夷語言:「大妹!我非鬼!我是沙門釋子!」
婦女恚言:「沙門釋子寧自破腹不應夜乞食。」
時迦留陀夷聞此語已,還至僧伽藍中,以此因緣向諸比丘說。...
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難陀、跋難陀釋子及迦留陀夷已,
告諸比丘:「自今已去不得觀伎。觀伎者,突吉羅。自今已去與比丘結戒,
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非時受食,食者波逸提。」


註4:T22n1421《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8
時迦留陀夷著雜色衣,面黑、眼赤闇中乞食。有一懷妊婦人電光中見,
便大驚喚言:「毘舍遮!毘舍遮!」迦留陀夷言:「我是沙門乞食,非毘舍遮。」
便苦罵言:
「汝何以不以刀決腹,而於暝夜闇中乞食!餘沙門、婆羅門一食便足,汝今云何食無晝夜?」
諸長老比丘聞,種種呵責,以是白佛。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迦留陀夷:「汝實爾不?」
答言:「實爾。世尊!」佛種種呵責已,告諸比丘:
「今為諸比丘結戒,從今是戒應如是說:「若比丘,非時食,波逸提。」


註5:X1118 《沙彌律儀要略增註》卷1
《毗羅三昧經》:瓶沙王問佛:「何故佛日中食」。
佛言「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



2021年6月10日

隨筆-律部-議題:出家,父母聽許?

少時聽法師言,成年男子出家,不須經父母同意的。
不知法師特別舉「男子」一詞,是不包含「女性」或是「女子一體適用」呢?
出處為何?我那時沒問。
比來,親友與我討論:「佛教出家要父母同意不?」
我說:「應該不需要吧,釋迦摩尼佛是成年娶妻後,未經父親淨飯王允許下而私逃出家。」
可是,這不必然會成為戒律,佛陀亦有六年苦行,但佛教痛斥苦行之無益。

若按聖嚴法師於《叮嚀:聖嚴法師談天下事》(註1)所談,要點有四:
(1)未成年者,出家需徵得監護人同意。
(2)結婚者,出家需徵得配偶同意。
(3)軍、公職人員,出家需先離職。
(4)除以上情況外,戒律上並無說:「成年人出家需徵得家人同意」
 聖嚴法師的看法:雖這麼說,但最好徵得,有困難則以善巧得到允許。
我感覺,聖嚴法師是較鼓勵要家人同意。
戒律乃因緣所顯(註2),我想得回歸教典,了解制戒時空背景如何,我因此搜索這方面的資料。


我所找到的律典,並沒有支持「成年人出家不用父母同意」的戒條或典故(可能我沒找著),
卻有(1)出家要「父母聽許」(聽到父母許可)的儀軌、(2)善巧地讓父母許可的例子、
以及(3)某些條件成立下(佛教講的"開緣"),不須獲得父母許可的情況。
就先從佛陀何以制「父母聽許」這條規範開始吧!

《五分律》卷17(註3)或《四分律》卷34(註4)寫:
釋迦摩尼佛回祖國-迦毗羅衛見到羅睺羅(俗家兒子),並引導他出家,交由舍利弗教導。
淨飯王(佛陀的俗家父親)得聞後,悲泣地來到佛的住所,
向佛陀說:
「世尊阿,當你拋棄王位,我想還有你堂弟難陀可以繼承;
 當你度了難陀後,我想還有你兒子羅睺羅可以繼承,
 現在又把羅睺羅剃度了,我該拿國家大計怎麼辦?」
又說:
「世尊阿,人皆愛子,但諸位比丘,不聞不問地奪人所愛,這樣要如何傳播佛教呢?
 希望世尊能制定戒律,以後出家者,得父母答允才行。」
之後,佛陀為淨飯王開示許多佛法,使其歡喜而歸,並制下戒律:出家要取得父母答應。

《四分律》卷35,受具足戒(出家戒)的儀軌裡,會問十三重難與十六輕遮(註5),
即13條嚴重妨礙出家的大問題,和16條輕微影響出家的小問題。
若13條大問題有1條成立,這輩子不可出家。
若16條小問題有1條或數條成立,在全部排除後,隨時能出家。
父母聽許(聽到父母許可出家),是16條之一。


*****
順利者,自然沒啥好提;不順利者,則要以"善巧"得父母聽許,例子多著是,如:
1. 《賴吒和羅經》(註6,T01n0068)的賴吒和羅,以絕食獲得;
2. 《護國經》(同註6,T01n0069)的護國長者,以絕食獲得;
3.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13(同註6,T23n1442_013)的實力子,以絕食獲得;
4. 《十誦律》卷25(同註6,T23 n1435)的億耳,父母與之商量,兩老百年之後可出家;
5.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32(註7,T24n1451)的法與童女,證阿羅漢果出家。


那些不用父母同意的例子,讀起來像特例,如:
1. 《十誦律》卷54(同註6,T23n1435) :
 問:「養兒欲出家,應問何母?」答:「應問所養母。」
 問:「[19]如佛所[20]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戒。』頗有父母不聽得出家受具戒耶?」
 答:「有!若父母是畜生得。」
意為:如果是養子,則問養(父)母;如果父母是畜生,則不須牠們同意。

2.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13(同註7,T24n1458):
 若父母不聽者不得,若遠方者無犯。
意為:距離父母太遠,則不需要。

3.《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17(同註7,T24n1450):
 佛言:「不然!長者子,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戒。」
 爾時頻毘娑羅王白佛言:
 「我是國主,於彼長者庫藏資產事皆由我,王既聽許,唯願如來令其出家。」
 佛言:「善來苾芻!」
意為:國君可以代替父母行同意權。

4. 《 善見律毘婆沙》卷17(同註6,T24n1462):
 語比丘言:『若不度我者,我當焚燒寺舍。』若有如是難事度出家不犯。
 若有餘方餘國度出家,不須問父母。
意為:如果威脅要燒寺廟,就讓他出家,不用問他父母意見;
   離父母太遠者,也不需要(與2重複)。

5. 大乘經典的《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註8),直接了當,證悟如同出家:
 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
 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
這與前面的法與童女的例子,概念相通。


照目前資料,我的結論是:出家得父母聽許,若不行,就方便善巧獲取~
而那些"不用父母聽許",多數像特殊情境下的開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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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戒律中有這樣的規定:
「未成年出家,必須徵得監護人同意;丈夫或妻子要出家,必須徵得配偶的同意;
軍人和政府官員要出家,必須取得長官許可退役離職的同意,否則的話,就不能出家。」
但是,並未規定「成年人出家,要徵得家人的同意。」這和當年釋迦牟尼佛出家的典故有關。
釋迦牟尼佛在沒有告知父母親的情況下就去出家了,
他的父親派了五個人去追他、陪伴他,他把那些追他回家的人,通通度化出家了。
後來,釋迦牟尼佛回去探望他的父王時,也把釋迦族裡許多的年輕人度化出家,
甚至,連婦女都跟著他出家去了。由戒律和原始佛教的成例來講,
今日的青年不辭父母而去出家,是有例可循的...

我的看法是:成年人為了表示對父母的尊重,向父母說一聲也是應該的,
如果父母不同意,有些父母甚至會對要求出家的子女說:
「你要怎樣都可以,就是不會讓你出家。」
碰到這種情況,就要用智慧、用信心、用耐心來取得家人的支持了。


註2:T27n154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 序言
復次所顯亦有差別。謂素怛纜次第所顯。謂素怛纜中,應求次第
何故世尊此品無間宣說彼品若毘㮈耶,緣起所顯
毘㮈耶中,應求緣起。世尊依何緣起制立彼彼學處。
阿毘達磨,性相所顯。謂阿毘達磨中,應求諸法真實性相。
不應求彼次第緣起,或前或後或無緣起俱無過失。
[序言的意思:修多羅次第所顯,毘奈耶因緣所顯,阿 毘達磨性相所顯]


爾時世尊在釋迦國,諸比丘度父母所不聽人,諸居士譏呵如上。

於後世尊晨朝著衣持鉢到淨飯王宮。時羅睺羅母,將羅睺羅在高樓上,遙見佛來,語言:
「汝見彼沙門不?」答言:「見!」又語言:「彼是汝父,可往索父餘財。」
佛既入宮,於中庭露地坐,羅睺羅馳下趣佛,頭面禮足,立佛影中,白言:
「是影甚樂!願佛與我父餘財!」佛語言:「汝審欲得不?」答言:「欲得!」
佛便將還所住,告舍利弗:「汝可度之。」舍利弗白佛:
「世尊先制不得畜二沙彌,我已有周那,不復得度。」
佛言:「今聽如汝等能教誡者,畜二沙彌。」

應作如是度:先授優婆塞三歸法,教言:「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比丘僧。」
如是三說。復教言:「我某甲,歸依佛已、歸依法已、歸依比丘僧已。」
亦三說。「我是佛婆伽婆優婆塞。」復應教言:
「我某甲,盡壽不殺生、盡壽不盜、盡壽不邪婬、盡壽不妄語、盡壽不飲酒。」

復應教言:「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比丘僧。」如是三說。
「我今於釋迦牟尼如來、應供、等正覺所,出家作沙彌,和尚某甲。」
即應語言:「盡壽不殺生,是沙彌戒;盡壽不盜,是沙彌戒;盡壽不婬,是沙彌戒;
盡壽不妄語,是沙彌戒;盡壽不飲酒,是沙彌戒;
盡壽不歌舞作倡伎樂,不往觀聽,是沙彌戒;盡壽不著華香塗身,是沙彌戒;
盡壽不坐臥高大床上,是沙彌戒;盡壽不受畜金銀及錢,是沙彌戒;
盡壽不過時食,是沙彌戒。」是為沙彌十戒。

時淨飯王聞佛已度羅睺羅,便大懊惱,出詣佛所,白佛言:
「佛昔出家,尚有難陀,不能令我如今懊惱。難陀已復出家,餘情所寄唯在此子。
今復出家,家國大計永為斷絕,未能忘情,何能自忍?」王又推己而白佛言:
「子孫之愛徹過骨髓。如何諸比丘誘竊人子,而度為道?
願佛從今勅諸比丘,父母不聽不得為道!」佛為王說種種妙法,示教利喜已,辭退還宮;
即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諸比丘:「父母不聽,汝等實度與受具足戒不?」
答言:「實爾。世尊!」佛種種訶責已,告諸比丘:「從今父母不聽不得度!」亦如上說。


如《四分律》卷三十四說:「爾時,輸頭檀那王聞佛度羅喉羅出家,
悲泣來僧伽藍中,至世尊所。到已,頭面禮足,在一面坐,一面坐已,白世尊言:
『世尊出家,我有少望心,而難陀童子當為家業,而世尊復度令出家。
難陀既出家已,我復有少望心,羅喉羅當為家業,紹嗣不絕,而今世尊復度出家,
父母於子,多所 饒益;乳巷瞻視,遂其成長,世人所觀;而諸比丘,父母不聽、輒便度之
唯願世尊,自今已去,敕諸比丘,父母不聽,不得度令出家。」爾時,世尊默然受王語。
王見世尊然然受語已,即從坐起,頭面禮足,遶三匝而去。
爾時,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告諸比丘:
『父母於子,多所饒益;養育乳哺,冀其長大,世人所觀;而諸比丘,父母不聽,輒便度之。
自今已去,父母不聽,不得度令出家;若度,當如法治。』」

《增壹阿含經》卷二十四說:「爾時,長者子即以香華散如來上,
復以新白氈奉上如來,頭面禮足,在一面住。是時,世尊漸與說法。
所謂論者,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不淨,漏為是大患,出家為要。
是時,世尊以知小兒心開意解。諸佛世尊常所說法苦、習、盡、道。
是時,世尊盡與彼長者子說;是時,長者子即於坐上,諸塵垢盡,得法眼淨,無復瑕穢。
是時,長者子即從坐起,頭面禮足,白世尊言:『唯願世尊,聽使出家得作沙門。』
世尊告曰:『夫為道者,不辭父母,不得作沙門。』
是時,長者子白世尊言:『要當使父母聽許。』……
爾時,長者子即從坐起,頭面禮足,便退而去;
還至所在,白父母言:『唯願聽許得作沙門。』
父母報言:『我等今日唯有一子,然家中生業,饒財多寶,行沙門法甚為不易。』
長者子報言:如來出世億劫乃有,甚不可遇,時、時乃出耳,亦如優曇缽華,時、時乃有耳;
如來亦復如是,億劫乃出耳。』是時,長者子父母,各共嘆息而作是言:
『今正是時,隨汝所宜。』是時,長者子,頭面禮足,便辭而去;
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立。爾時,彼長者子白世尊言:
『父母見聽,唯願世尊,聽使作道。」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今度此長者子使作沙門。』
舍利弗對曰:『如是世尊。』爾時,舍利弗從佛受教,度作沙彌,日日教誨。」

由此可見,初期佛教在沒有妨礙到氏族制的家庭倫理之理念下,將出家生活正當化,
同時亦闡述假如親族當中有一人出家,且獲得成就,
其所流露出來的氣質、智慧、身教等修道功德,
皆能正面的影響到家族,以及周遭的有緣群眾。
並且激發他們的善心去修學佛法,且從中獲得佛法利益。


註5:
所以,學佛(不即是出家)的條件是來者不拒,
出家的要求則有十三重難與十六輕遮,現在分列如下:
(一)十三重難者:壞內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壞工作來出家者),
破他梵行(與淨戒人行淫者),賊心入道(偷聽說戒),黃門(無性機能的人),
二根(具有男女兩種性器者),畜牲變為人形者,非人變為人形者,
犯邊罪(曾經受戒而犯大戒者),弒父,弒母,弒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二)十六輕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盜賊,不度負債人,
不授年未滿二十歲者具足戒,
不度癩、白癩、癰疸、癲狂等的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整者皆不度),
父母不聽者不度不度軍公現職人員,不得無衣無鉢受大戒,
不得借人衣鉢受大戒,不自稱名不得戒,不肯稱和尚名不得戒,
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著俗服、外道服及裝飾品者不得戒。
如《百一羯磨》中說:「端正者出家,清淨者圓具(受大戒)。」
這便是出家的條件了,所謂重難者,只要任佔一難,今生便不聽在佛法中出家,
至於輕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隨時出家
另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九中說:
「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設師僧強授,亦不得……唯聽為沙彌;
七歲以下,亦不聽度,度受戒俱突吉羅。」太小太老,都不許出家,
《摩訶僧祇律》卷二三中說:
「若減七歲,若滿七歲,不知好惡,皆不應與出家。」
又說:「若減七十,不堪造事,臥起須人,是人不聽出家,
若過七十,能有所作,是亦不聽,年滿七十,康健,能修習諸業,聽與出家。」
可知七歲以下七十歲以上,皆不許度其出家,二十歲以前,六十歲以後,
雖許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彌,老則老沙彌,
小沙彌終將可成大比丘, 老沙彌則永不得受大戒。
這些條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中國的佛教徒,卻只限於紙上談兵,
登壇秉具之時,教授與戒和尚,固然會問遮難,但總未見一個新戒被難住和遮住的。
在大陸上有些戒場,為貪戒子多,明知小沙彌不夠二十歲,竟教他們先打妄語說已滿二十歲;
做得好看一點的戒場,便由戒和尚送幾歲,以便湊滿二十歲,這是笑話了!
還有見到癩頭的、瞎眼的、跛腳的,也都能夠受到具足戒;
至於年過六十歲,當然更在方便之例了!
那些人能不能得戒,自是問題,那些戒場的傳戒師,
應不應該負起一些輕法慢制的責任,又是一個問題了!
正因如此,難怪一般人以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如要求其比較合乎律制的規定,
在現代來說,剃度師們固然應以審慎的尺度,選擇出家的弟子;
在戒場傳戒之時,新戒報名,也必須附繳一份健康檢查表,
然後經過一次當面的口試,最後才可決定應否予以授戒。
否則的話,所說的條件,根本就不是條件,而是虛應的幌子!

(1)即使他的出家經歷是如此,但他可沒鼓勵弟子效仿,
反而在成立僧團後,規定「父母聽許」是受具足戒的必備條件(註 6)。
難道他會是那 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人嗎?當然不是!
他只是很清楚:僧團要存在於世間,就不能太過牴觸世間。
即使是「出家」這樣一件僧團中如此重要的事情,
最好都要在「大家歡喜,各方圓滿」的情形下進行之,以免帶來社會的反撲。
 以今時而言,剃度二十歲以下未成年人,若未得其監護人同意,
監護人已可依法追究其責任,因為那已觸犯法律;即便二十歲已滿,
個人已有行為自主權,但是為了讓各方圓滿,依戒律還是要徵得父母親(及配偶)的同意。
所以面對世間,佛陀對僧眾的規範,不但不觸犯法律,甚且斟酌民情風俗,
使其規範比法律往往更要嚴格,以避世譏嫌,「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長」。

(2)其註解6:如《四分律》卷三五:「佛言:自今已去,聽先問十三難事,然後授具足戒。…
 父母聽否?」(大正二二‧八一四下)

年滿二十不?衣鉢具足不?父母聽汝不?


1. 《四分律》卷三十四 :爾時,輸頭檀那王聞佛度羅喉羅出家...

2. 《四分律》卷38:「佛問守籠那:「汝父母聽汝不?」答言:「世尊!父母未聽。」
佛言:「若父母不聽,如來不聽出家。」答言:「我今當作方便令父母聽。」
佛言:「今正是時。」」(CBETA, T22, no. 1428, pp. 843c25-844a2)
[修行如調弦的典故]

3. 《賴吒和羅經》中說:「賴吒和羅……佛言:「汝報父母未?」
賴吒和羅言:「未報父母也。」佛言:「諸佛法,父母不聽者不得作沙門,亦不得與戒。」
賴吒和羅言:「諾!請歸報父母。父母聽我作沙門者,我當來還。」
佛言:「大善!自思議之。」」(CBETA, T01, no. 68, p. 869a22-29)

4. 《護國經》:「佛言護國長者子:「汝信出家,父母聽不?」
護國答言:「不也。世尊!父母不聽。」
佛言護國:「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護國復白佛言:「世尊!雖父母未聽,我當求請,堅令聽許。」
佛告護國:「如汝所願,今正是時。」」(CBETA, T01, no. 69, p. 872b18-22)

5. 《十誦律》卷25:「億耳……迦旃延言:「沙門億耳,父母聽汝出家不?」
答言:「大德!我父母未聽。」迦旃延言:「我曹法,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億耳言:「大德!我自求是事,若父母聽,當來出家受具足戒。」
迦旃延言:「汝宜知是時。」」(CBETA, T23, no. 1435, p. 180c11-20)

6.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13:
「時實力子……
問馬勝曰:「大德!我今頗得於此善說法律出家圓具成苾芻性,於大德所修梵行不?」
馬勝報曰:「太子!汝之父母見聽許不?」
實力子曰:「大德!未曾聽許。」
馬勝報曰:「若如來及如來弟子與他出家,父母不聽無宜輒度。」
實力子曰:「大德!我以方便必令見許。」馬勝報曰:「斯極善哉!」
(T23, No144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13)

7. (不用聽父母的例子)《十誦律》卷54:「問:「如佛所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受戒。』
頗有父母不聽得出家受具戒耶?」答:「有!若父母是畜生得。」」
(CBETA, T23, no. 1435, p. 397b16-20)
此說,若有父母為畜生道眾生,可以不聽父母同意而出家。

8.  (不用聽父母的例子)《善見律毘婆沙》卷17中說:
「……若有餘方、餘國度出家,不須問父母。」(CBETA, T24, no. 1462, p. 792a14-15)


我們知道比丘尼僧團的出現,是淨飯王死後,王妃大愛道等五百女眾追隨佛陀而建立起來的。
在比丘尼的故事中,曾經有這樣一個傳奇,事出於《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二,
故事的主人公叫法與比丘尼。
法與是一位富有的大長者的女兒,從小就被父親許配給了另一位長者的兒子。
但是法與一點也不貪慕世間的富貴,一心都想要出家修行。
她把這個想法告訴了父親,遭到父親的嚴詞拒絕。
法與因此而一直很憂心,直到有一天她見到了蓮花色比丘尼。
法與請求蓮花色,是否能偷偷度她出家。蓮花色在徵得了佛陀的同意之後,
悄然為法與授了沙彌尼十戒和正學女戒,讓她繼續留在家中假扮俗人暗自修行。

兩年過去了,法與到了出嫁的年齡,她的父母開始為她籌辦婚禮。
遍智的佛陀了解到此事,為了救脫法與,便派遣蓮花色比丘尼做使者,
向法與傳達了二部僧團的決議,令她成為了比丘尼。這種做法叫做遣使授戒。
法與在成為比丘尼之後,一夜間證得阿羅漢果,向父母禀白了真相。
父母知道生米早已做成熟飯,也就不能再留難她。
他們在婚禮的當天請來佛陀,供完齋後佛陀攜僧團離開之時,
法與跟在佛陀身後,忽然騰空而起,示現種種阿羅漢的神變。
所有人都驚呆了,在法與比丘尼的開示下全部皈依了三寶甚至有不少人當場證到了聖果。
佛於是誇讚法與比丘尼,說她是說法第一。
那麼法與比丘尼隱身於家中而出家證道,是因為什麼緣起呢?
佛告訴大家說,那是因為往昔在加攝波如來時,
法與比丘尼曾經做過和蓮花色比丘尼一樣的事:
度一父母不同意出家的女子出家而令她依舊潛伏於家中修行,最終證果。
這女子被加攝波如來授記為說法第一。
法與比丘尼的前世看到自己度的這個女子如此優秀,
便也在心中發願,以自己在加攝波如來教下修行的所有善根,
迴向未來世在釋迦佛教下也能成為這樣的一位聖者。

蓮花色度法與出家,這顯然是淨飯王死後很久的事。
法與的父母也是不同意的,而佛觀知法與的根器,知道她道心堅定,絕不會退轉,
便親自同意了她以這種非常罕見的形式而出家。這是一種極大的慈悲和方便。
另外在律典中,還散見著一些其他的開緣。
比如《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三有若離父母很遠,那麼不禀白父母也可出家
或者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一七中有一則被權貴保薦,
父母不聽也照樣出家的故事
甚至《善見律毘婆娑》卷一有如果威脅和尚說“你若不肯度我,我就放火燒廟。”
這也可以成為開緣。
綜合來看,若家中不同意,那麼想要出家的孩子首先應該選擇逃跑,
跑到外省甚至外國,則出家就是如法的。如果實在跑不掉,萬般無奈,
也還可以效法法與比丘尼:由師父悄悄剃度授戒,回家修行,等待機緣。
這不是天方夜譚,其實是非常的可行,在我身邊成功的案例也是有的。
但如果有人想採取這個策略,那麼我要鄭重地提醒你幾個條件,
只有你都能做到,才可以走這條路。否則,不要開這種玩笑,出家絕不是你想的這樣隨便!


《維摩詰所說經》〈弟子品〉則說到:
 「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 。』
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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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出家」的意義在哪?
佛教的戒律,當然也富有這樣的性格,
例如《五分律》載有一位迦蘭陀長者的兒子須提那,發心求佛剃度出家,
佛陀問他的第一句話,便是:「已得父母同意否?」答言:「未聽。」
佛言:「一切佛法,父母不聽,不得為道。」

另有一例,亦出於《五分律》,說有許多比丘度沙彌出家,未獲他們父母的同意,
凈飯王即向佛陀建議:「子孫之愛,徹過骨髓,如何諸比丘,誘竊人子而度為道?」
佛陀便集合比丘大眾,種種訶責已,告諸比丘:「從今父母不聽不得度。」

從這兩個例子,可以明白,佛陀時代的印度,不論成年或未成年者,凡欲發心出家為道,
必須取得父母的同意,如果寺院貿然接受未獲父母同意者出家,
整個佛教的僧團都會遭受指責。
雖然釋迦太子喬答摩踰城出家時,也未取得其父母的同意,
但在佛陀成道之後,接受弟子出家時,必須取得其父母的同意。...

若其父母不允,即以三種方式來處理:
(一)例如耶舍欲出家,佛知其父不許,故以佛法感化,使得其父,
見法得果,受了三皈五戒,認同出家的利益,便歡喜地接受了耶捨出家的事實。

(二)例如須提那發心出家時,雖經三請,父母猶不聽,
須提那便以斷食至第六天,父母不忍其子餓死,便噙淚答允:「聽子出家,修於梵行。」

(三)例如天與長者之女──法與童女的出家因緣那樣,
其父自始至終都要逼她嫁人,佛陀知道她於不久即將證得三果不還及四果阿羅漢,
故派尼眾之中神通第一的蓮華色阿羅漢,代表前去為她授戒。
後在大婚之日,供佛齋僧之際,聞佛說法之後,
迎娶之間,法與童女即現神通,變化殊勝,現出家相。

2021年6月1日

隨筆-未入藏-《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可能是偽經

在民間廣泛流傳的鳩摩羅什所譯的《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註1),
我至少二十年前就讀過,且在讀後一兩年,
就聽法師說:只有中國佛教有這部經(印度沒有),它被懷疑是偽經。

我查到的資料都是支持這說法的,以下是維基(註2)對此經真假之概述:
 《父母恩重難報經》歷來被定位為疑經,且其對於中國孝道倫理的含攝,
 使此部經典一直成為「佛教中國化」的最佳事例,
 在《父母恩重難報經》中,可以看到在印度中原本置於次要的「孝道」倫理,
 到了中國為了佛教中國化的關係,而成為佛教中最主要的道德,成為道地的中國化佛教。

 大正藏另外收有一本題為安世高所譯的《父母恩難報經》,
 該經內容與《父母恩重難報經》相異,
 但與《增壹阿含經·善知識品·第十一經》、《增支部·知恩經》相類。
 釋廣興認為《父母恩難報經》是真正從印度翻譯過來的經典
 但由於所講報恩方法,與儒家以「敬」為主的孝道思想衝突,
 因此,漢地僧俗仿照《父母恩難報經》造出《父母恩重難報經》
 然後,又根據相關的大乘經中講孝道思想的經文,為本經增廣刪修許多內容

 釋廣興主張,對於佛教來說,不論是佛所說的真經,
 還是後人託名造經,只要是「善言妙語」都可以認為是佛語。
 加之以本經又切合了儒家的孝道思想,因此,漢地佛教從《父母恩重難報經》中,
 發展出講經文、歌讚、寶卷、大鼓書等多樣化的世俗內容,
 使得本經廣為中國社會所傳誦講習。

大致有兩個重點:
1. 集合印度原有幾部經,再參照漢地的道德、傳統孝道,組合而成(增廣刪修)的經文。
2. 《父母恩重難報經》歷來被定位為疑經。


*****
這是我在某一論壇(註3)看到的論點,亦供參考,作者為巫鵶
 有些在坊間廣為流傳的佛經,在大藏經中是找不到,例如《父母恩重難報經》。
 各版藏經中,只收有《佛說父母恩難報經》與《父母恩重經》,後者亦收在「疑似部」。

 關於《父母恩重難報經》,明代蓮池大師在《竹窗隨筆》中,便提到此書是偽經。
 巫鵶自己的閱讀感想,覺得《父母恩重難報經》是將大藏經中的《佛說父母恩難報經》、
 《父母恩重經》與《父母恩重經變經文偈頌》結合改寫而成
,在部分敘述有雷同處。

 蓮池大師以為,若有意了解佛教的勸孝思想,另有《大方便報恩經》及《盂蘭盆經》,
 而不贊成宣流偽經。不過若讀者想作比較,將三部經書對照閱讀也許可行。

 大藏經所收的《佛說父母恩難報經》,為後漢安世高譯,是相當早的譯經,篇幅也偏短。
 經中提到人子「右肩負父、左肩負母,經歷千年,正使便利背上,然無有怨心於父母,
 此子猶不足報父母恩。」並且對父母不是只有物質奉養,還要「無信,教令信,獲安隱處;
 無戒,與戒教授,獲安隱處」,由心靈層面使父母得安穩,才算盡了子女孝心。

 相較之下,《父母恩重難報經》的篇幅長得多,佛陀先由枯骨談到父母養育子女的辛苦
 接著開示弟子需為父母懺悔罪愆、供養三寶、受持齋戒、布施修福等,以報父母恩典。
 其中經裡敘述十月懷胎的情形,頗有生物學的感覺,有興趣者不妨對照一下。

簡單歸納:
1. 鳩摩羅什所譯的《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未收錄在大藏經。
2. 《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是《佛說父母恩難報經》(註3)、《父母恩重經》(註4)
 與《父母恩重經變經文偈頌》結合,加上改寫。


*****
香光尼眾佛學院(註5)判斷此經真偽,與上二說基本一致,則較為簡潔:
 佛經中宣揚父母恩的主要經文,除鳩摩羅什譯本外,還有二個漢譯本,
 一是《父母恩重經》(入《大正藏》疑偽部),
 二是《佛說父母恩難報經》,安世高譯,
  又稱《父母恩勤報經》、《父母恩難報經》(入《大正藏》經集部)。
 鳩摩羅什譯本雖標明是「佛說」,但在歷史上有諸多懷疑它是偽經,
 唐.智昇編《開元釋教錄》就將此經列為偽經;
 明.袾宏著《竹窗隨筆》亦撰文說明本經非佛說。
 故本經並無入藏,亦即沒有收藏在諸多版本的藏經中,但卻是此三版本經典中流傳最廣的。

三篇的基本論調都是:「歷來多數人認定為是偽經」,而差別在細節陳述之多寡。
除此外,香光尼眾佛學院的經文分析,蠻推薦閱讀的。
但本文針對的是《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的偽經問題,就不引述了(可參考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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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太多次有人找我討論這部經。因此,我寫這文,便於日後的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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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T85n2887_001 父母恩重經 疑似部




2021年5月28日

中華人物_(魏晉)寶誌禪師隨南朝梁武帝看戲?


(民國)圓瑛法師註《勸發菩提心文-講義》(註1),
講解「念生死苦」時,舉了「寶誌禪師隨南朝梁武帝(蕭衍)看戲」的故事(以「看戲」代稱),
原文已經很白話了,不需要翻譯。如下:
 昔梁武帝,禮寶誌公為國師。一日請寶誌公看戲,戲子更加留心,唱得好聽,做得好看。
 帝甚喜,問國師:「今日戲做得好麼?」

 國師曰:「不知。」

 又問:「唱得好麼?」

 國師亦曰:「不知。」

 帝曰:「同在看著聽著,何以不知?」

 國師云:「生死事大,那裏有心看戲聽戲。」
 此即修行人,隨流不變。雖同坐看戲,依然究明生死大事。
 帝聞言不解不信,國師請帝令明日依舊做戲,再來同看。

 國師次日向刑部借一應處死刑囚犯,帶來看戲。
 對帝云:
 「今日帶一囚犯來,請帝下令,令其跪在臺前,看戲聽戲。
  更取一面盆水,令其雙手扶著,頂在頭上,若戲畢水不傾出,今天赦其無罪還鄉;
  水若傾出,戲畢即在臺前斬首。」
 囚犯領旨,心中自思:「今日乃生死關頭」,
 始終注意盆中水(即生死心切),戲畢並不傾出。是日戲子更加出力,做得唱得更好。
 國師令人將囚犯頂上水取下,要他謝帝聖恩。
 請帝問囚犯:「今日戲做得好麼?」
 
 囚犯云:「不知。」

 更問:「唱得好麼?」

 亦云:「不知。」

 帝責曰:「叫汝看著聽著,何以皆云不知。」

 囚犯云:「陛下!我顧著此盆水,都來不及,那裏還有心看戲聽戲。」
 於是帝始悟國師昨日之言,修行人生死事大,那裏有心看戲聽戲。
 以此而觀,念生死苦,則生死心切,六根對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之後的版本,有人將其改成「看戲時,寶誌禪師專注念佛」。
可是,從明朝的《神僧傳》(註2),無法說明他跟淨土宗有淵源。
同時,也找不到「看戲」的典故。

寶誌禪師之所以被載入《神僧傳》,是因為他的言行大大有別於常人。
傳裡說他從劉宋大始初年,行為漸趨怪異。
他居無定所,吃喝不定時,留髮長數寸,用尿液洗頭。
錫杖(地藏王手握那支)上掛著剪刀、鏡子、一兩塊布,時爾拄著,時爾肩扛,赤著腳行走。
樣貌有幾分瘋癲,頻頻展現神通。因此,有人推測他是後來的「濟公傳說」的人物原型(註3)。


*****
寶誌禪師如此特立獨行,不太像會和皇帝看戲,正經八百地開示"念生死苦"的人。
我認為,「看戲」的故事樣板,最原始處應當是《雜阿含.623 經》(註4),而非真有其事。
以下是623經的部分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間言美色、世間美色者,能令多人集聚觀看者不?」

 諸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若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又能種種歌舞伎樂,復極令多眾聚集看不?」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
 「若有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在於一處,作種種歌舞,伎樂戲笑,
  復有大眾雲集一處,若有士夫不愚、不癡;樂樂、背苦;貪生、畏死,
  有人語言:
  『士夫!汝當持滿油鉢,於世間美色者所及大眾中過,
   使一能殺人者,拔刀隨汝,若失一渧油者,輒當{斬}[斷]汝命。』
  云何,比丘!彼持油鉢士夫,能不念油鉢,不念殺人者,觀彼伎女及大眾不?」

 比丘白佛:
 「不也,世尊!所以者何?
 世尊!彼士夫自見其後有拔刀者,常作是念:『我若落油一渧,彼拔刀者當截我頭。』
 唯一其心,繫念油鉢,於世間美色及大眾中,徐步而過,不敢顧眄。」

 「如是,比丘!若有沙門、婆羅門正身自重,一其心念,
  不顧聲、色,善攝一切心法,住身念處者,則是我弟子、隨我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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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勸發菩提心文》是清朝省庵大師的著作)


註2:

[1, 2 都是文言文。而煮雲法師這本書,是在《神僧傳》的原文增幾句,
 並加上現在標點符號,變得更好懂。]




註4:



2021年4月11日

阿含部經_T02n0099《雜阿含經》1019經:熾然修梵行,已洗諸非小

此經中,天人問佛陀4個問題:
1. 什麼不是正道?
2. 什麼日日夜夜在遷流消逝?
3. 什麼垢穢了梵行(清靜的身語意)?
4. 什麼累(每每、往往)煩、絆住了世間的人們?

佛陀答覆天人:
1. 「貪欲」不是正道。
(另外,常在阿含經看到的答案是「無明與愛」,即「見煩惱、愛煩惱」)
2. 壽命、人命在晝夜消失之中。
3、4. 男女欲垢穢了梵行、累煩了世間人。

特別要舉出一點,雖然經文是「女人梵行垢」,但指的是「男女欲」。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18章:
 如說女人男人的戒垢---男人(也)為女人的戒垢,而戒垢實為內心的情欲。


*****
原始經文裡:
 貪欲名非道,壽命日夜遷,女人梵行垢,女則累世間,熾然修梵行,已洗諸非小。
若大致了解上述解釋,便懂前五句,可是「已洗諸非小」一句,就頗令人費解。

獅子吼站(註1)說:由前後文,「小」應作「水」。
我想這個「前後文」應該是"垢",得用水洗。
而且,我猜他有參考《別譯雜阿含》246經經文(註2):
 欲名為非道,人命日夜逝,女為梵行垢,亦惱害世間,專修梵行者,潔淨勝彼水。
後二句句意是:修梵行可以洗去戒垢,潔淨效果比水洗好。

而我覺得對應的南傳經文,表達更清晰。相應部1相應58經/邪道經(莊春江譯):
「什麼為邪道所說?
 什麼日夜滅盡?
 什麼是梵行的垢穢?
 什麼是無水的沐浴?」

「貪為邪道所說;
 生命日夜滅盡;
 女人是梵行的垢穢,在這裡人們執著;
 鍛鍊與梵行,那是無水的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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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0日

阿含部經_T02n0099《雜阿含經》282經:可意、不可意等五句

《雜阿含經》282經屬於「入處相應」。

經文中,佛答阿難所問:佛教經、律中至高無上修行六根的方法。
而答覆的首段是如下的定式句:
 緣眼、色,生眼識,見__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

總共重複五遍(例如第一句是:緣眼、色,生眼識,見可意色,欲修如來厭離,正念、正智),
不同的是空格內文字,它們分別是:
1. 可意
2. 不可意
3. 可意不可意
4. 不可意可意
5. 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
等於說,懂這五項差別便能懂全段落。那麼,它們是什麼意思呢?

獅子吼站(註1)的解釋:
1. 可意=合己意。
 第一個句子的白話:
 見到合於己意的色,要修如來所教的厭離(以不生貪念),
 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2. 不可意=不合於己意。

3. 可意不可意=先合於己意、然後不合己意。
 獅子吼站的白話文:
 先合於己意、然後不合己意的境界,
 要修如來所教的厭離(以對合於己意的境界不生貪念)、
 不厭離(以對不合於己意的境界不生瞋念),
 而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
[我覺得是,原本喜歡,後來不喜歡]

4. 不可意可意=先不合於己意、然後合於己意。
 獅子吼站是舉例:
 例如先聽說要被調職了(而不合於己意),
 然後得知要被調到更好的職位上(而合於己意)。

5. 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合於己意的、不合於己意的、合意及不合意交錯的。
[我覺得是:愛恨交織,說不清,道不明到底喜不喜歡]

也就是,這在五種境界中修行。


*****
說得再簡單點,
一般人對於喜歡的境界,起貪念;不喜歡的境界,起嗔念;
稀鬆平常,流於制式的境界,就渾渾噩噩、糊里糊塗(心念的自動導航),起痴念。
佛教教人從六根下手(這篇我僅列眼、經文裡還有耳、鼻...),革除這些念頭。

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18章寫:
 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
舉個例子來說,不是說不能吃東西,而是吃東西時不起貪、嗔、痴等念頭。
佛教的食存五觀,便是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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