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溯連結:目次 → 主架構 → 下半部架構
-----------------------------------------------------------------------------
真正讓心陷入暗昧的根本原因,
為了對治這種黑暗,我們必須修習「光明想」。
依據《瑜伽師地論》〈三摩呬多地〉(第11卷)的完整教導,
光明想主要分為兩種操作(依身光明除外):
1. 治闇光明(觀想日月星辰等):
2. 法光明(觀想法義、隨念佛等):
這股強大的法光明,專門用來對治深層的「無明」與「疑惑」這兩種黑闇。在〈修所成地〉此處,彌勒菩薩特別聚焦於 「法光明」 的運用。
這股強大的法光明,總共能對治我們在
「思惟(思所成慧)」與「修習(修所成慧)」階段所產生的十一種具體暗昧過失:
在栽培思所成慧的階段,法光明主要用來對治四種初階的暗昧過失:
- 1. 對治「不善觀察與猶豫不決」:修行人對緣起與四聖諦的道理觀察不深,內心無法決定,導致時常有疑惑隨逐。
2. 對治「夜間懶惰與多睡」:在夜裡懶惰懈怠,貪戀睡眠,虛度了修習止觀的寶貴光陰。
3. 對治「白日飲食不當」:白天受用了容易引發貪瞋或惛沉的「邪惡食」,導致身體不調柔,無法隨順諦觀諸法實相。
4. 對治「雜住與不能如理作意」:喜歡與不修行的出家或在家人雜住、散心雜話,導致對聽聞的佛法無法如理作意思惟。
當進入修所成慧(實戰修習止觀)的階段,法光明則進一步用來對治七種更深細的過失:
1. 對治「極勇精進(掉舉)」:修舉相時用力過猛,本想對治惛沉,卻反而讓心浮動,成了「掉舉」。
2. 對治「極劣精進(惛沉/沉沒)」:修止相時心力過於羸弱,失去了明了性,墮入惛沉或沉沒的狀態。
3. 對治「貪著定味」:修捨相而獲得輕安樂時,不知出離,反而對禪定的滋味產生貪愛與戀著。
4. 對治「對涅槃生怖畏與瞋恚」:因為不了知涅槃無我的真實義,害怕入涅槃後「我」就斷滅了,因而心生恐怖、瞋恚與退縮怯弱。
5. 對治「多生言論障礙寂靜」:在法義上過度精勤於論辯與決擇(喜歡與人爭論破立),心思相續不捨,反而障礙了內心的寂靜與正思惟。
6. 對治「執取五塵相好」:不靜坐時,六根接觸外在色聲香味觸的境界,不如理作意,反而執取相好,產生不正尋思,令心散亂。
7. 對治「強思不應思處」:
勉強攝心去思惟那些不該去推測的事情(例如「九種不可思議事」:如來死後有無、世界有邊無邊等),
這會直接障礙契入第一義諦的現觀。
總結
這十一種過失,包含了從日常生活(睡眠、飲食、交友)
只要能時刻以「法光明」(將佛法的正知正見明記不忘)來照耀自心,
讓思所成慧與修所成慧變得無比清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