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4日

瑜伽部論_T30n1579瑜伽師地論卷000-02※

講義出處:法雲資訊網:瑜伽師地論:初發論端-卷一-卷十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100卷講記 電子筆錄
錄音檔:Tape 003、Tape 004
原文:T42n1828_001 瑜伽論記 第1卷

主旨:
仍然在說相當於國文課本中:題解、作者的部分。
繼續說:"第二、彰所因者"。



段義及註釋:
*****
然世代玄遠,名既湮滅,唯有無著,天人共知,感慈氏化,飡受諸教。 
飡受 =得到了營養,把這些營養普遍到全身,然後這個人才得到它的好處。

今此論中,理無不窮、事無不盡、文無不釋、義無不詮、
疑無不遣、執無不破、行無不備、果無不證。 

自非玄鑒高士,孰能唱和於此者哉? 

○孰能唱和於此者
 =那個人對此論能唱、能和呢?=那個人能「唱和」於此論呢?

就是你想學習也不容易,何況造論的人啊!


奘法師以超世之量,悼還源之梗流,故能出玉門而遐征,戾金沙而殉道。
○悼還源之梗流
=追溯佛法的源頭時遇阻,而感到悲傷。
至於為什麼悲傷,另文說明:玄奘往印度的目的

○戾= 到達
○金沙=(八百里)沙漠
○殉道=為了正道,而輕視生命。

○妙境長老說到這,附帶提了義淨法師的詩:
晉宋齊梁唐代間,高僧求法離長安。去人成百歸無十,後者焉知前者難。
 遠路碧天唯冷結,沙河遮日力疲殫,後學如未諳斯旨,往往將經容易看


乃到中印度摩揭陀國那爛陀寺,遇大三藏尸羅跋陀羅。
始聞此論,文義領會,意若瀉瓶。雖復所逕諸國備通群章之妙,而研究法相特思於茲文。
既而旋軔上京,奉詔於弘福寺,
以貞觀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肇譯此論,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絕筆解座。
此論梵本有四萬頌,頌三十二言,譯為一百卷。

○「摩揭陀」翻個持甘露,也翻個「無惱害」,沒有惱害。

○雖復所逕諸國,備通群章之妙
=雖然是又經過了很多的地區、國家,
親近了很多的善知識。通達了、學習了很多的經論的微妙。

○而研究法相特思於茲文
=然而,學習佛法的性相的道理、真義,特別的要以《瑜伽師地論》的講法為準。


自佛法東流,年載修遠。雖聞《十七地論》之名,而不知十七者何也。
《地持》、《善戒》但是菩薩一地。《決定藏論》是決擇分初。
自餘漢土皆未之有
(善戒經是求那跋摩譯,地持論是曇無讖譯。
 傳聞梁武帝時,真諦太清四年歲次庚午十月,
 往富春令陸元哲宅,為擇瓊等二十名德翻十七地論,始得五卷)。
今始部分具足,文義圓明。蕩蕩乎明大明於重冥、鍠鍠焉聲希聲於宇內,
斯可謂整蹄駕於玄途、闢幽關乎虛室者也。

○《地持》、《善戒》只是當中的 <菩薩地>(《瑜伽師地論》十七地當中一地)。

○真諦三藏翻譯的《決定藏論》也是《瑜伽師地論》裡面的一部分,是那一部分呢?
是<決擇分>裡面最初的那一部分。

○「自餘漢土皆未之有」
=除了這幾種之外,剩下的那《瑜伽師地論》,我們漢土都沒有,都沒有翻譯過來。

○註解:傳聞梁武帝時,真諦太清四年歲次庚午十月,
 往富春令陸元哲宅,為擇瓊等二十名德翻十七地論,始得五卷
=傳聞梁武帝時,真諦三藏在太清四年、歲次庚午十月,他到富春令(縣),
在陸元哲宅的家裡面,「擇了瓊等二十位知名有學問的法師,翻譯《十七地論》。
由於不完整,只翻譯五卷。

○今始部分具足,文義圓明,
=現在本論的五大部分就全部圓滿具足了,文也圓滿了、義也圓明了。

後面是讚嘆的話。


*****
第三、明宗要者。
《釋論》下云:又十七地具攝一切,文義略盡。
後之四分,皆為解釋十七地中諸要文義。故亦不離瑜伽師地,由是此論用十七地以為宗要。

最勝子菩薩等所著的《釋論》下卷說:
十七地的本地分具足收攝一切所有的重要文義,從凡夫到成佛的境界全部收錄在裡面。
後面四分,都是為了解釋十七地中重要的文義。所以,本論的宗要就是十七地論。

*****
第四、顯藏攝者。
《釋論》下云:雖復通明諸乘境等,然說者問答決擇諸法性相,
意為菩薩令一切皆得善巧,修成佛果,利樂無窮。
是故此論屬菩薩藏阿毘達磨,欲令菩薩得勝智故。

這段好理解,大意是說:
雖然說明一切眾生、人天、聲聞、緣覺、菩薩的境行果,
其主要目的是為攝受菩薩,利益學菩薩道者能夠成佛,
達到最終正法久住、利益有情的目的。

換言之,《瑜伽師地論》屬於菩薩乘法。

○阿毘達磨 =對法,意思有二:
1. 對者,向也,向涅槃那裡去。對法,向著涅槃的佛法。
2. 對者,觀(察)也。
 觀察苦集滅道、或觀察「唯識無義」、觀察第一義諦、觀察三自性種種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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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4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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