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8日

隨筆-其他-苦行、自虐

我小時候,看到廟宇建醮,
有"乩童"打赤膊拿著刀、劍、刺、狼牙棒傷害自己,
弄得鱗傷淌血,在用金紙(紙錢)止血,我大惑不解。
在展現神明附體(神功護體;神打),不懼疼痛嗎?
後續有接受治療,如包紮、塗藥嗎?
若有,不就證明你是血肉之軀;
若沒有,真那麼神,八國聯軍時,義和團有保護住大清嗎?

我還聽過另一種說法,為神明服務,或者被神明"薄懲",可以消業障。
我不曉得,前面說的自虐,是不是含此目的。
但我真的看過有些寺廟,廟方人員會"體罰信徒",說這樣能消災度厄。
這思維跟印度的「尊祐論」相同,
人的福與禍,都是有主宰者(們)所定奪,獎與罰如金錢數目記於帳本上計算。
此事損失,彼事給予補償;該事犯錯,另事與予懲罰。

我曾看過一齣話劇,講有一個人去算命,
算命的說:「你近日有血光之災。」
他問:「那該怎麼辦?」
算命的答:「去捐血吧。」
但他沒去,有天他走在路上不專心,撞上路燈。
路燈燈罩砸在他頭上,頭破血流,他指著血哀嚎說:「這是血。」
又指向燈罩說:「這是光,血-光-之-災。」
這樣的情節,不單是「尊祐論」,還摻入「宿命論」的定報(定業)。

我侵害了A,我救助B能打平,反正神明會幫我調配功過。
這很奇怪,難道殺一個人,就能用"救一個人"抵銷嗎?
這都因為,把它"量化"了,而忽略債主和受恩者是不同對象。
 
 
苦行亦如此,忍著身體的痛苦,以為來生受的苦因而減少,乃至只剩樂報,
都是對「宿命論」或「尊祐論」的想像。
之前(2016.07.31)我提過的禪宗公案:
「牛車不行,鞭車幹嗎,鞭牛才是。」
要修練的是心,虐待身體不可能得到心靈的昇華,
但我相信你可以練得比較不怕痛、不怕餓。
可能會反駁:「有提升阿,可以忍住"貪快樂"的慾望。」
那便要問:
「有本事忍住不虐待自己嗎?且不說抵禦誘惑,
 當你會害怕、會心虛接觸正常飲食、環境等等,
 代表你本身還有煩惱,恐懼自己一碰就會放縱。」

正如我的師父所言:
「真正的苦行,不是忍飢受寒不睡、蹂躪自己。
 而是看清自己、根治心中的貪嗔癡,徹底地擺脫掙扎,才是真正的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