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

名相_三明※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的「三明」解釋有二,
普遍所談的,是第一個,如下:
 「三明」指三種修證境界︰又作三達、三證法。
 謂至無學位(阿羅漢)除盡愚闇,於三事通達無礙的智慧神通。即︰
 (1)宿命智證明(pu^rva-niva^sa^nusmr!ti- jn~a^na-saks!a^t-kriya-vidya^)︰
  又稱宿住隨念智作證明、宿住智證明、宿命明。指明白宿世住處、
  種姓等的智慧,乃對治前中後三際中的前際愚。
 (2)生死智證明(cyuty-upapa^da-jn~an!a-sa^k-s!a^t-kriya-vidya^)︰
  又作死生智證明、天眼明。指知道未來世的有情死此生彼的智慧,對治後際愚。
 (3)漏盡智證明(a^srava-ks!aya-jn~a^na-sa^k-s!a^t-kriya-vidya^)︰
  又稱漏盡智明、漏盡明、漏盡智。
  是證知斷盡有漏煩惱、離開生死繫縛的智慧,對治中際愚。


 此三明相當於六神通的第五、第二、第六神通。由於三智對治三際愚,所以稱為三明。
 《俱舍論》卷二十七將三明稱為無學明,意即無學的聖者所起。
 其中,前二明也起於有學的聖者,只有第三漏盡明限於無學聖者。
 依《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九所載,宿命明可離常見,天眼明可離斷見,漏盡明可得中道。
 由於三明對治三際愚、了達三世,故《心地觀經》卷一稱之為三達智,謂︰
 以三達智悟三世法。《觀念法門》亦云︰「佛是三達聖人」,意指佛為具有三明的聖者。



六神通有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六個。
三明是第五、第二、第六神通,即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僅佛教才有)。
因為它們分別是對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了知,
所以被稱為「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
而《瑜伽師地論》卷69則說(註1):
後三神通(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
令遠離常邊斷邊,能無顛倒離增上慢,於漏盡宣說中道。
意思為:宿命明可離常見,天眼明可離斷見,漏盡明可得中道。才被稱為明(亦通亦明)。

由於翻譯的不同,「三明」另有不同稱法。
像玄奘大師所譯的「三明」為:
宿住隨念智作證明(宿命通)死生智作證明(天眼明)、漏盡智作證明(漏盡明)。


我覺得論典說明「三明」(註2),以《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6(註3)最詳盡。
(一)云何無學宿住隨念智作證明?
答:如實憶知諸宿住事,謂如實憶知過去世,
或一生、或十生、或百生、或千生、或百千生、或多百生、或多千生、
或多百千生、或壞劫、或成劫、或壞成劫、或多壞劫、或多成劫、或多壞成劫,
我於如是有情聚中,
曾作(1)如是名、如是種、如是姓,(2)曾食如是食,
(3)曾受如是苦、如是樂,(4)曾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量邊際。
(5)我曾從彼處死生於此處,復從此處死生於彼處。
(6)於如是等若形相、若因緣、若言說無量種宿住事,皆能隨念如實憶知,
是名無學宿住隨念智作證明。問:此中何者是明?答:知前生相續智,是名明。

原文沒有阿拉伯數字,是我標上用以分類。
這段在說,什麼是「無學宿住隨念智作證明」,也就是什麼是宿命通?
能回憶起前生好幾世的六類事(以人為主)。
(1)什麼種族、姓什麼、名什麼
(2)曾經吃過什麼食物
(3)受過什麼苦、什麼樂
(4)壽命長短為何
(5)在何地出生,在何地死亡
(6)外表如何...等等。
結尾問為何稱它為"明",因為此神通可以知曉前世與今生的相續。


(二)云何無學死生智作證明?
答:以淨天眼超過於人,見諸有情死時生時,
若好色若惡色、若劣若勝、若往善趣若往惡趣。
如是有情成就身惡行、成就語惡行、成就意惡行,
發起邪見毀謗賢聖,成就邪見業法受因,由此因緣身壞命終,墮諸惡趣生地獄中。
如是有情成就身妙行、成就語妙行、成就意妙行,
發起正見讚歎賢聖,成就正見業法受因,由此因緣身壞命終,昇諸善趣生於天中。
於如是等諸有情類業果差別皆如實知,是名無學死生智作證明。
問:此中何者是明?答:知自業智是名明。

什麼是死生智作證明?也就是天眼通。
可以看到人(這一輩子)死後,往生六道輪迴的哪一道,則擁有天眼通。
我覺得翻成"天眼"會讓人誤解,以為像望遠鏡,能看到遠處發生的事。
然而,這裡的天眼通,是時間的天眼,而不是空間的天眼。
於後,又自問:為什麼稱此為"明",因為能看清"業"的作用。


(三)云何無學漏盡智作證明?
答:如實知此苦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趣苦滅道聖諦。
彼如是知如是見,心解脫、欲漏心解脫、有漏心解脫、無明漏心解脫,
已如實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名無學漏盡智作證明。
問:此中何者是明?答:知漏盡智是名明。

此段解說"漏盡通",瞭達四聖諦,現時得解脫者,就是俱足漏盡通。
而這個"明"、這神通,僅佛教才有。
何以是明,能夠"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肯定是明。


如何才能發這三明,《俱舍論卷27》(註4)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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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九

註2:內觀禪林21:佛法總綱1-眾生的輪迴
資訊出處


註3: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第六


註4: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七
諸有欲修宿住通者。先自審察次前滅心。漸復逆觀此生分位前前差別至結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