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2日

隨筆-戒律-議題:過午不食

持午、持齋、時食(相反詞:非時食),講的全是「過午不食」。
齋,著重於「特定時間才能吃飯」,其餘時間不准,因此被稱為「時食」。
「過午不食」的午,日正當中的意思,大致在中午十二點。
這是說,過日正當中,至隔日的「明相」出現期間(明相:拂曉陽光足以見到手掌掌紋),
不能進食。南傳佛教持守此條比北傳嚴格。

其次談持齋的葷、素問題。佛陀時代,出家眾是吃葷的。
今天漢傳佛教講的持齋,一定是素食,是佛教西來之後的事。
但吃素和持齋與不同,吃素是不拘時段的,夜間也能吃,食材對了便行(同註1)。


是何因緣佛陀制定「過午不食」的戒律的呢?
我讀到的「起源」有五種(註2),其中兩種最廣為人知:
一.迦留陀夷日暮入城乞食事
 迦留陀夷傍晚入城乞食,孕婦拿著食物出來布施,
 天空突下閃電,電光讓孕婦見到迦留陀夷的黑臉,驚喊見鬼,嚇壞流產。
 迦留陀夷:「我是沙門,不是鬼」,
 孕婦咒罵道:「佛教的出家人即使把肚子餓破了,也不應該夜晚出來乞食呀!」
 佛陀知後,便規定比丘們不應再有中後乞食的事情發生。
 此事出自:《四分律》卷14(註3)、《五分律》卷8(註4)。

二.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
 瓶沙王問佛:「為什麼佛陀日中一食(午後就不再進食)?」
 佛說:「早晨是天人進食,日中是佛陀進食,下午是傍生進食,夜晚是餓鬼進食。」
 此段出自《毗羅三昧經》,而此經沒收錄進大藏經,有可能是偽經,
 不過,蓮池大師所著的《沙彌律儀要略增註》(註5)有引用。

聖嚴法師認為第二種說法有問題(同註1),因為「天上時間與人間不同」。
比如:四天王天的一天等於人間五十年,若要講:早起諸神食,感覺牽強。


*****
佛教的在家戒(八關齋戒)和出家戒(比丘、比丘尼戒),
皆有「過午不食」這項,卻不強制日中一食。
「日中一食」是頭陀行(佛教允許的苦行),能做,嘉許;不能做,不勉強。

自不待言,減少餐數,能助成「飲食知節量」之修行。
然而,倘若將一日三餐改成一日兩餐或一餐後,
食欲未變,食量不減反增,那不過是徒具形式罷了。
廣欽老和尚的《廣公上人事蹟續編》(註6)中的一段,傳達的概念便是這樣。
 民國69/06/09
 清早,老和尚在庭前閒坐,香燈師上前請問:
 「師父,您看我試著學美國法師日中一食,可以嗎?」
 老和尚正色說:
 「你三餐吃飽,身體強健,體力充足,好好給我打鐘﹑打鼓﹑做常住的工作,
  為大眾做些功德,才是正事。日食一餐,也要看自己的體能是否可以,
  慢慢試練,自然而然成習慣。若勉強而行,身體無法支撐,疾病就跟著來。
  日食一餐,還是執著一個我相,執著我在怎樣,
  那只是為自己,沒有為他人,我們修苦行的,要利益眾人,不必效仿這一套。」

 民國69/06/10
 傍晚,課誦結束後,傳×師與傳×師,就日中一食這問題,再請示師父。
 老和尚說:
 「修行不是在忍飢渴,一天吃一餐,
  不但體內虛火會上升,身體會虧損,且忍久了,還會淪為餓鬼道的一份子。
  來這裡的美國法師,他們並不是沒有吃,你看他們,中午不是都吃得很多嗎?
  三餐的份量併一餐吃,胃腸不是過飢,就是過脹,反把胃腸撐大,
  不如正正常常的,三餐只為療飢,只要不吃得過多,恰恰飽,不去貪著它就可以。
  現在剛死去的傳能師,本來身體很好,就是勉強忍飢,
  打一個星期的餓七,才把身體弄壞,且難再調復。」

 老和尚接著說:
 「行日中一食,或過午不食,那是順著身體的自然情況,
  在飽足清淨的情況下,自然不需多食,而捨下一些多餘的飲食,並不是勉強去行的。
  像你們現在,還是一身的無明習氣在妄動,所吃的,恐怕都還不夠體內的消耗,
  還談什麼日中一食?不變成餓鬼就好了。」

 傳×師問:「那麼,我們應如何了生死?」
 老和尚說:
 「了生死那有那麼簡單,不吃飯就可以了生死,那大家都不吃好了。
  了生死,必須祛無明習氣,要忍辱,忍辱第一道,這是最重要的
  不是不吃就可以了生死。」

並且,《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29(註7)有云:「若無事斷食者,得越法罪」,
聖嚴法師對其的解釋是:比丘不得以斷食顯異,而來沽名釣譽(同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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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聖嚴法師《律制生活》Page 153~189
1. Page 184~186
持午這個名詞,尚有研討的必要,
以十二時辰推算,午時是日中十一點到下午一點,
如說過午不食,應到下午一點鐘以後才不能進食,
其實持齋的是過日中不食,應當稱為到午不食。
所以持午一詞,頗為含混不清,叫得並不恰當。照本義說,應稱持齋,因為過中不食是齋戒。
但到今天,多半把吃素叫作吃齋,若說持齋,很多人是分不清的。
事實上,吃素就叫吃素,絕對不可稱為吃齋。
過中不食,在比丘戒中,僅是波逸提戒,我們生活之中,比這更大更嚴重的問題,
還有很多,同在波逸提戒中共有九十條,由於環境的限制,我們所能做到的,實在並不理想。

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中,佛制:「無事斷食,得越法罪。」
比丘不得以斷食顯異,而來沽名釣譽。
但是佛制比丘,除了不許非時食,還鼓勵實行頭陀行中的一坐食與節量食。
《涅槃經》中並說,進食時應作如食子肉想。由於須借此色身修道,不得已飲食,
絕非為了貪求自身的肥美好看而求飲食。

2. Page 158
從每天的明相出現──拂曉時分,到每天的日影正中,這階段中,稱為食時,
允許比丘進食,所進之食,就叫時食,這是合法的。
再從每天的日影過中,直到第二天清晨明相出現──拂曉時分,這階段中,稱為非食時,
不允許比丘進食,如果進食,便叫非時食。
如果沒有必須進食的理由,而於非時之中進食,便不合要求。
所謂明相出,即是能夠見到光明相時,在屋外伸手能夠辨別手紋時,
便叫見明相,解釋成拂曉時分,比較切近。

  五、時食與非時食
在家人,不論何時,均可進食,通常人家,總是早中晚一日三餐,
何以佛教的比丘,只許從每天的明相出到每天的日中之間才可進食?這有兩個原因:
(一)依照常情,早晨是天人進食,日中是佛陀進食,下午是傍生進食,夜晚是餓鬼進食。
比丘為斷六道之因,應該效法佛陀,日中一食,所以十二頭陀行中,便是規定日中一食的,
但此乃是精進法門,不是比丘戒律,不持日中一食法,不算犯戒。
小乘三果聖人,多住色界淨居天中,比丘效法天食,尚無不可,
如果與傍生、餓鬼同時進食,就不對了。
尤其是夜晚進食,餓鬼聽了飲食碗盞之聲,咽中火起,又不得飲食,倍增痛苦,
為了慈憫餓鬼,也不應夜晚進食。
(二)印度的習慣,凡是出家僧侶,不論信仰什麼宗教,無一不是托鉢乞食的。
乞食在其他的國家,尤其是近世的社會中,不但不受人的尊重──乞丐誰去尊重他?
甚至還在取締之列。但在印度,所有的乞食者,都被尊為聖人。
但是乞食總以上午為宜,如果竟日在外乞食,那就不能修道了。
所以佛在《舍利弗問經》中說:「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
在佛律中其他的好多制限,也是根據印度當時的風俗而制戒的,
所以佛在《五分律》中曾說:「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
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佛陀是非常開明的,
佛陀絕不希望有人對佛教生起反感,所以允許比丘們可以隨方見機而行。
非時食戒,就是這樣產生的,但這也是對的。

比丘非時食戒的緣起,是由迦留陀夷尊者,夜晚到村中食,當時正在雷電交加,
村婦持食出來,從閃電光中見他臉黑,驚疑是鬼,隨即暈倒地上。
適巧這個村婦在懷孕中,經這一嚇,便小產了。
於是她便咒罵著說:「這個佛教的出家人哪!即使把肚子餓破了,
也不應該夜晚出來乞食呀!」佛陀知道之後,
便規定比丘們不應再有中後乞食的事情發生。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中,另有一個緣起:有十七位少年比丘,進城乞食時,
聽到婦女們互相說著不堪入耳的討厭話,便覺得在家人太討厭了,不想再去乞食。
但到日中以後,肚子餓得難忍,又向一處俗人的園遊會中,飽餐了一頓,
長老鄔波難陀問他們為什麼中後乞食,他們還自以為理直氣壯地說:
「中前不得食,中後又不許食,難道要我們白白地餓死不成?」
佛陀知道了,便制定非時食戒。

這裡的第一段中有些問題:
天人在天上,諸佛在常寂光中,天上的時間不同於人間,
常寂光中更無時間可言,如何去學天學佛呢?
這都是比照天人在人間,佛陀在人間時的法則而定,
實際上無色界只有識食,法身佛根本不需食。


註2:
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條目:非時食
關於制戒的因緣,依《四分律》卷十四、《五分律》卷八等所述,
乃起因於迦留陀夷日暮入羅閱城乞食,使一妊婦受驚而墮娠。
《十誦律》卷十三則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
十七群比丘於節日入諸居士園林酒宴場,受食而醉亂迷悶。
《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諸比丘夜食為世人所譏。
此戒除了出家五眾應遵守之外,受八齋戒的在家眾,在齋戒期間也需遵守。
但《沙彌十戒儀則經》認為病僧應不受此限制,云(大正24‧936b)︰
「如有比丘病,治病救於身,可許中後食。」

2.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條目:過午不食
○關於此戒之制戒緣起,佛典中常有記載,茲舉數例如次︰
(1)佛一日在王舍城耆闍崛山,爾時城中人民節會,作眾伎樂,
 難陀跋難陀(六群比丘之一)入城觀看,眾人與食,食訖再看,日暮方還,
 諸比丘皆加嫌責,並往白佛,佛遂制此戒。
(2)迦留陀夷(亦六群比丘之一)日暮入城乞食,值天陰闇,雷電交作,
 一孕婦見比丘,疑為鬼,驚嚇而流產。諸比丘聞知乃嫌責迦留陀夷,
 並陳述於佛前,故佛制此戒。
(3)《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載(大正22‧359b)︰「佛住舍衛城,(中略)爾時比丘日暝食,
 為世人所譏︰『云何沙門釋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輩失沙門法,何道之有﹖』
 諸比丘聞已,以是因緣往白世尊。佛告諸比丘︰『汝等夜食,正應為世人所嫌。
 從今日後,前半日聽食,當取時。』」
(4)何以世尊制定弟子「前半日聽食」﹖箇中緣由,《毗羅三昧經》曾有解釋,
 略云︰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
 如來欲斷六趣因令入道中,故制令同三世佛食。

○Holmes Welch著‧阿含譯〈近代中國出家眾的飲食〉
 (摘錄自《近代中國的佛教制度》第四章第三節)
 上座部佛教國家,如緬甸、泰國,嚴格禁止午後進食固態食物。

福報禪師答:佛世時,曾因有位弟子傍晚托缽,因天黑看不清,嚇壞一位孕婦導致流產,
又因為一天兩次托缽,減少弟子修道用功的時間,從此戒律規定過午不食。
由此可知過午不食的本意是,印度乞食制度下出家眾為減少對施主的干擾,
並增加學佛修道的時間。

仔細省察過午不食的意義,原本是要佛弟子減少食物的貪求,用心在修行辦道上,
很多人卻為了持午(過午不食),讓別人忙著打果汁、熬米湯等。
古來祖師大德,搬柴運水,願為眾生馬牛,我們何德何能?
又有多少福慧浪擲,讓別人花費心力打點,此種修行心態實不可取。

持午最重要是能了解佛陀本懷,動機在止消貪念,增長慈心悲願,精進修持辦道,成就佛果。
對現今法務或度眾法師而言,若過午不食,易體弱羸虛,無法廣行利他事業,
故權設方便,以藥石療飢;對在家眾而言,平常若無嚴格自我要求,
短暫數日要養成過午不食的習慣也是相當不易。

(三)《四分律行事鈔批》卷 10:「朝為諸天子食。日中為佛食。
晡時為諸畜生食。夜為鬼神食。唯日中與朝食。得福。晡夜二食使人得病也。」,
經云早上吃 飯為「天人食」,中午吃飯是「諸佛食」,下午則是「畜生食」、
晚上則是「餓鬼食」, 若晚上用餐則易得病,且似是與餓鬼爭食,
因此就把晚餐當成是滋養色身的藥品。 不過對於現代人的飲食習慣大師表示: 
佛教的飲食很簡單。有人主張:早晨,天人吃;中午,佛子吃;晚上, 餓鬼吃。
其實也不見得是這樣的,可以吃三餐,因為現代社會工作時間 加長,
早上得要吃得飽,中午吃得好,晚上因為要睡覺了,所以要吃得少。
重視養生保健,「吃」可謂舉足輕重!

佛陀除制定「次第乞食」制之外,也因應當時弟子在乞食過程中與信施者之間所遇因緣,
做出合情合理的決定而制定戒律,如一般人認為佛教徒必要「過午不食 的」就是其一,
佛陀制定過午不食之原由於《增壹阿含經》可見: 
爾時,迦留陀夷向暮日入,著衣持缽,入城乞食。爾時極為闇冥。
時優陀夷漸漸至長者家,又彼長者婦懷妊,聞沙門在外乞食,即自持飯出惠施之。
然優陀夷顏色極黑,又彼時天欲降雨,處處抴電。爾時,長者婦 出門見沙門顏色極黑,
即時驚怖乃呼:「是鬼。」自便稱喚:「咄哉!見鬼。」即時傷胎,兒尋命終。
是時,迦留陀夷尋還精舍,愁憂不歡,坐 自思惟,悔無所及。


註3:T22n1428 《四分律》卷14
於時日暮,迦留陀夷著衣持鉢入羅閱城乞食,天陰闇至,一懷妊婦女家乞食,
此婦女持食出門,值天雷電暫見其面,時婦女怖稱言:「鬼!鬼!」即墮娠。
迦留陀夷語言:「大妹!我非鬼!我是沙門釋子!」
婦女恚言:「沙門釋子寧自破腹不應夜乞食。」
時迦留陀夷聞此語已,還至僧伽藍中,以此因緣向諸比丘說。...
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難陀、跋難陀釋子及迦留陀夷已,
告諸比丘:「自今已去不得觀伎。觀伎者,突吉羅。自今已去與比丘結戒,
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非時受食,食者波逸提。」


註4:T22n1421《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8
時迦留陀夷著雜色衣,面黑、眼赤闇中乞食。有一懷妊婦人電光中見,
便大驚喚言:「毘舍遮!毘舍遮!」迦留陀夷言:「我是沙門乞食,非毘舍遮。」
便苦罵言:
「汝何以不以刀決腹,而於暝夜闇中乞食!餘沙門、婆羅門一食便足,汝今云何食無晝夜?」
諸長老比丘聞,種種呵責,以是白佛。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迦留陀夷:「汝實爾不?」
答言:「實爾。世尊!」佛種種呵責已,告諸比丘:
「今為諸比丘結戒,從今是戒應如是說:「若比丘,非時食,波逸提。」


註5:X1118 《沙彌律儀要略增註》卷1
《毗羅三昧經》:瓶沙王問佛:「何故佛日中食」。
佛言「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