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

瑜伽部論_T30n1579瑜伽師地論卷001-01(五識身相應地):眼識※

講義出處:法雲資訊網:瑜伽師地論:初發論端-卷一-卷十
參考資料: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100卷講記 電子筆錄
錄音檔:Tape 008、Tape 009、Tape 010


主旨:
進入本文:第一.五識身相應地。
此篇講眼識的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


段義及註釋:
*****
云何瑜伽師地?謂十七地。何等十七?嗢柁南曰:五識相應意,有尋伺等三;
三摩地俱非,有心無心地。聞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有依及無依,是名十七地。

妙境長老說:
《瑜伽師地論》一共是分五分,一共有五分。
〈本地分〉、〈攝決擇分〉、〈攝釋分〉、〈攝異門分〉、〈攝事分〉。

第一分叫做〈本地分〉,就是根本的瑜伽師地,所以叫〈本地分〉。
其餘的四分都是屬於〈本地分〉,是解釋〈本地分〉。
以這第一分為根本,所以稱之為〈本地分〉。
而《瑜伽師地》,也以〈本地分〉來立名。
〈本地分〉,它是根本的瑜伽師地,這裡面說了十七地,都是屬於瑜伽師的境界。

第二分叫〈攝決擇分〉,是解釋瑜伽師地的深隱要義。
〈披尋記〉上都是根據《瑜伽師地論釋》,作這樣解釋的。
〈攝決擇分〉,就是解釋〈本地分〉,不容易明白的精要之義,那麼這是第二分大意。

第三分叫做〈攝釋分〉。
〈攝釋分〉是說什麼?通說一切《阿含經》裡面的內容。
《四阿含經》裡面究竟說的什麼呢?它把它分成多少類,統一起來,叫做〈攝釋分〉。

第四分,就是〈攝異門分〉。
〈攝異門分〉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阿含經》裡面用不同的名,表達相同的內容的解說,那叫做〈攝異門分〉。

最後一分叫做〈攝事分〉。
〈攝事分〉裡面說的什麼呢?就是解釋《雜阿含經》。


○「得三摩地」= 欲界定再進一步到了未至定,未到地即是;
「三摩地圓滿」=由未至定再進一大步,到初禪、二禪、三禪、四禪;
「三摩地自在」=得禪定後,破除愛、慢、見、疑,破除這些煩惱。

「三摩地」,從欲界定到四禪,都可以如此稱。
「三摩地俱」=出禪以上,等於「三摩呬多」,它也是初禪以上。
「三摩地俱非」= 非三摩地俱,散漫的境界。

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尋有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
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無心地。
十者聞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
十三者聲聞地。十四者獨覺地。十五者菩薩地。十六者有餘依地。十七者無餘依地。
如是略說十七。名為瑜伽師地。



云何五識身相應地。
謂五識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如是總名五識身相應地。


後面會解釋這五個。


何等名為五識耶?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
彼所依者:
俱有依,謂眼。
等無間依,謂意。
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俱有依,謂眼」
「俱有依」,又叫「增上緣」,他的意思是,
 它活動的時候,它所依靠的這個東西一定和它同時存在的,
 不然的話它不能活動。
 這裡要講,眼識,一定要跟眼根,一起活動。

○「等無間依」
前一剎那的眼識滅,是後一剎那念眼識生起的依止,
這已滅的前一剎那眼識,稱為等無間依;也稱為意。
意是依止的意思;也稱為無間緣依。

○謂「意」:依止,不是第六意識。

○「執受所依」,眼、耳、鼻、舌、身是為阿賴耶識所執受。
○「異熟」=變異而熟,異時而熟,異類而熟。
○種子依:
眼識生的種子依是指含藏一切種子、執受根身,異熟所攝的阿賴耶識


如是略說二種所依。謂色、非色。
眼是色、餘非色。


○等無間依和種子依,這兩種依不是色。


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

三種有對:
(1)境界有對,是以色法而言,如眼根於色塵,乃至身根於觸塵,
 諸根於各自所取的境界,有所拘礙,稱作境界有對。
(2)障礙有對,指色法之間互為障礙稱作障礙有對。
(3)所緣有對,是以心法而言,
 如眼識乃至身識等心心所法,各於自所緣的色乃至觸等有所拘礙,就稱為所緣有對。


○眼根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種所造;
是眼識所依止的清淨色法,唯清淨的天眼才可以看到,一般的肉眼看不到,
能看的到是扶根塵,只是保護眼根的眼球。
「無見」,就是看不到(淨色根);
「有對」,即是有障礙,或有拘礙的意思。
(包括了障礙有對,且是境界有對,但不是心法,所以不是所緣有對。)


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
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戲論 =能引無義,不能引義。

彼所緣者:謂色,有見有對。此復多種。略說有三:謂顯色、形色、表色。

說完"自性、彼所依",再來是彼所緣。
○彼,在說眼識。
○「有見」,眼識看得到「顯色、形色、表色」等多種。
「有對」,這就是所緣有對


顯色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雲、煙、塵、霧、及空一顯色。
形色者:謂長、短、方、圓、麤、細、正、不正、高、下色。
表色者:謂取、捨、屈、伸、行、住、坐、臥,如是等色。


這「光」和「明」有什麼不同呢?這個太陽發出來的叫做「光」。
月亮、星辰,或者是燈,或者是其他的什麼寶珠,發出來的叫做「明」。



第二輪
又顯色者:謂若色顯了,眼識所行。
形色者:謂若色積集長短等分別相。


○若色顯了:色法很顯著的能令你明瞭(區別)。
○眼識所行:僅眼識可以看到,耳識、鼻識...等,不行。
○積集:組識成就了,它也是眾緣所生,所以叫做「積集」。


表色者: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因,於先生處,不復重生。
轉於異處,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或即於此處異生,是名表色。
 

○舉例:
這個心,譬如說我們這個手要動,手本身是不會動的,
因為心有所求,去指揮這個手去動,所以手才會動。
所以心動是變異的因,變異的一個原因。
「不復重生」,不繼續重復的顯現出來了。
「轉於異處」,就轉到另外一個地方去了。
我現在在這裏,心裡面又有另一個想法,要到別的地方去了。
所以外面的這個色法裡面,也就隨著心的變異就變異了。  


第三輪
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
形色者:謂長短等積集差別。
表色者:謂業用為依,轉動差別。


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
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

○眼所行、眼境界:指眼根
○眼識所行、眼識境界:指眼識
○意識:指第六意識

大意:
對形相有所籌慮稱為所緣,
第六意識的作意心所,推動眼識依止眼根,去緣色境時
同時攝取阿賴耶識中色法種子所現的疏所緣緣之色境,
眼識自體會現出一個與外境相同的親所緣緣之影相,來緣慮它,
第二剎那之後意識就尋求、決定,分別取相,了知所緣是樹、花或是燈等,
故顯形表色也是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又即此色,復有三種:謂若好顯色、若惡顯色、若俱異顯色;似色顯現。

○喜歡、不喜歡、不是喜歡也不是不喜歡

○似色顯現,妙境長老說:
「似色顯現」,這一切的色法都是阿賴耶識的變現。
我們的眼識和意識去緣慮的這個色法,和阿賴耶識所顯現的色法是相似的。
相似而不說就是,只是相似而已。
意思是說阿賴耶識所變現的一切法,都是如化如幻的,
就是依他起,都是如幻如化不真實的。
但是我們的意識要去緣慮,就變成遍計執了,
都認為都是真實的了,這個真實是個錯誤。


彼助伴者:謂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
謂作意、觸、受、想、思,及餘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



○「作意、觸、受、想、思」,這五叫做遍行心所。


又彼諸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俱有相應,一一而轉。
又彼一切各各從自種子而生。

○五遍行都是緣慮阿賴耶識所變的顯、形、表,都是緣這個為色法,「同一所緣」。
○非一行相
=心所各式各樣的心所的相貌還是不一樣的。
作意是一個相貌,觸又是個相貌,受、想、思又是另個相貌。


彼作業者:當知有六種。
謂唯了別自境所緣,是名初業。


這有一個。
○唯了別自境所緣 =只能了別"色"的境

唯了別自相、唯了別現在、唯一剎那了別。

這有三個。
○自相,是對"共相"說的。

大意:
譬如看到花時,只能了別花的青黃赤白、形狀、動態,
不能知道花是無常、空、無我的共相。
只能了別現在色境,過去與未來的色境即不能了別,
但是意識卻可以了別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境。
其他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也是一樣,只能了別現在,
而且只能一剎那了別,不能有二剎那相續、俱生。
第二剎那之後尋求、決定,乃至染淨、等流即是意識的作業。


復有二業。
謂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


大意:
眼識活動時,先由意識作意心所推動眼識去看,
眼識緣境一剎那之後,意識尋求所見色相的種類,接著決定色境的名稱,
並發動善心或煩惱心,此時眼識也跟著意識生起或善或染汙的心所,
接著隨意識決定發動任何善不善業,眼識也配合著意識發業而轉。

又復能取愛非愛果、是第六業。

前面講的是惑(善染)、業(發業),這裡在說果(愛非愛果)。

大意:
眼識又能取得可愛或不可愛的果報。當眼識隨意識力與善心所相應,
而有善業,來生就在人天取得可愛的果報。譬如眼力很好,眼相莊嚴等。



------------------------------------------------
2019.02.14 整理
------------------------------------------------

唯識-妙雲集《唯識學探源》第一章.第二節 原始佛教的根本思想,第一段

文章連結:上編 原始佛教的唯識思想
香嚴:我是加以分段,加上一些附帶說明。
主題:緣起法的流轉與還滅

第一段:
唯識思想的源泉,應從『阿含經』去探索,因為四阿含是大小乘共信的,
公 [P5] 開流行的時期也比較的早(『雜阿含經』是更古典的)。

要從「四阿含」裡,抉出唯識的先驅思想,這對於阿含思想的中心,有先加認識的必要。
「四阿含」所開示的法門,好像是很多,但自有一貫的核心,這便是緣起

緣起的定義,像經上說:「此有則彼有,此生則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
意思說:宇宙 、人生,要皆為關係的存在,無獨立的個體,因關係的演變分離而消失。

佛法雖以「因緣生」總攝一切,說明一切,但主要的是生命緣起
假使離此業果緣起, 泛談因緣所生,還是不能理解佛教真相的。

 香嚴:意思是,「因緣果」是可以解釋一切的,
    例如事情的成敗,植物的成長,物理化學的變化 等等。
    然而最重要的是要拿來解釋"生命的緣起"。
    假使不討論生命的緣起,廣泛的討論因果,
    仍是不理解佛教的真相,生命的本質所在。

整個佛法,可以分為流轉、還滅兩門 ;
還滅、流轉,都建立在業果緣起的基礎上。
「此有則彼有」,開示了生死相續的因果法則,
不息的在三界五趣裡輪轉,這就是雜染的流轉。

「此無則彼無」, 是說截斷了生死相續的連繫,
不再在三界中受生,這就是清淨的還滅。

 香嚴:承上,從生命的緣起,佛陀教導我們認識兩件事(真相)。
    第一個,流轉門。
    是怎樣的因果流動,產生今天的"苦"
    (不是苦受、樂受的苦,是「無常故苦」的苦)。
    為什麼有老死?因為有出生;為什麼會出生?因為"有"從前的業。

    為什麼有從前的業?因為從前有意識地造作了這個業(執取)。

    為什麼要造業?因為有貪愛、或瞋恚(愛的相反)、或無知。
    (另一種說法:無明與愛)

    為什麼要發起貪愛、瞋恚、無知呢,對象是誰?
    因為有感受,包含苦受、樂受、跟不苦不樂受(捨受),
    苦受就不愛、厭惡,想脫離;樂受便捨不得失去,失去會痛苦萬分;
    不苦不樂受,則覺得無聊、空虛,或是放空發呆的感覺很好,又捨不得失掉...
    總歸還是苦(不是苦受、樂受的苦,是「無常故苦」的苦)。

    為什麼會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因為接觸,有接觸就產生感受。

    為什麼有接觸?因為人類具有六入(這裡可以看出,佛法為人所說),
    有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觸覺)、意(思維想像力....等)
    
    為什麼有六入呢? 因為有「識」跟「名色」的輾轉相依。
    名是精神作用,色是物質作用,「名色」是物質與精神的合稱。
    分兩角度來說,
    (1)以胎生學而言,人的「識」注入(識入母胎)受精卵後,
     身心組織(名色)才會漸漸成熟變化,從孩童而青年、壯年、老年,
     而一旦「識」離開身心,即所謂死亡。所以,「識」「名色」不起作用。
     相反的,無「名色」「識」不起作用,無脫離物質外的精神。
     附帶提,「識」有主導意味,佛教稱此為:「意為前導」、「識緣名色」。
     
    (2)以認識學而言,
「識」跟「名色」亦相互依存的,
     此時的「識」當成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觸覺)、意識;
     「名色」要當成六境,物質界的色、聲、香、味、觸;
     跟精神界的夢境(包含白日夢)、定中看到的境界....等等。
     (其實,還應該把前面的六根,眼睛鼻子...加進來,三事合和而生觸)
     少了一個,就不能產生視覺、聽覺、嗅覺、味覺....等認識作用。

     或者,可以把「識」+「名色」看成五蘊,色、受、想、行、識。
     識=識,色=色,名=受、想、行。五蘊的認識作用。
    可參考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的第五章第一節   

    做個順序而下的歸納,人因為有識與名色的因緣,便有了六入,
    有了六入的因緣,才有觸;有了觸的因緣,才有受...
    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此即「此有故彼有」,所謂的流轉門。


    第二個,還滅門。
    那麼,我們要解脫,結束輪迴的痛苦,該怎麼辦呢?
    合理推斷,,取消「生」,才能取消「老死」
    取消「有」,才能取消「生」....最終要取消「識」,那麼癥結點是怎麼取消呢?
    
    佛陀跟我們說,在「觸」與「受」之間,或者「受」與「愛」之間下手。
    (1)觸與受之間(請參考雜阿含經209經),
    斷掉過程中自己產生的貪愛、瞋恚、無知(無明與愛),便不再有後面的業了。
    換言之,當我們接觸到順境,逆境,內心不起執著。
    可參考故事:在黑牛與白牛之間
    
    (2)受與愛之間(請參考雜阿含經213經)
    當產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捨受)之後,
    我們不產生貪愛、瞋恚、無知(無明與愛)便不再有後面的業了。
    可參考故事:就像接連中了兩支毒箭

    "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就像一條頭尾相接的項鍊。
    在「觸」與「受」之間,或者「受」與「愛」斷了,
    整條項鍊上的珠子就跟著散落,輪迴隨之被取消。
    
    而這一種逆向回去找癥結,解決問題的方法,
    即「此無故彼無」,所謂的還滅門。
莊春江《印順導師著作-正聞篇》


    所以,重點在:→觸→受→愛
    我們佛弟子,總是在(1)眼見色、耳聞聲..... 等六項,
    或是(2)這六項接觸完,產生的苦受、或樂受、或不苦不樂受之時候,留意。
    
    我們對於接觸外境並無好惡,而是在乎是否因此有了貪、瞋、痴。
    畢竟有執著之苦,
    不是眼睛、耳朵....等六根的錯,也不是對應的六個,色、聲....六境的錯。
    是居中 有著強大引力/斥力之貪、瞋、痴的錯。
        
不但「阿含」以緣起為中心,
就是後代龍樹、無著諸大論師的教學,也不外此事,
無非解釋發揮這緣起流轉,和怎樣證得這緣起的還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