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性空學探源》第二章 阿含之空:第一節 總說 第4項 思擇與現觀
第4項 思擇與現觀(摘要)
◎上面所談,是關於事理的,現在來說「思擇與現觀」。
佛法說空,有體驗的方法,這是屬於修行實踐的,也可說是「空的方法論」。
學者每因所用方法的不 同,而對空也就說得不同,這可見方法論的重要。
◎現觀
§觀察的對象是有情的身心:蘊、處、(界)、業果相續§
§總結一下,思擇就是觀察,觀察什麼呢?蘊、處、(界)、業果相續。
接著,進入理智直覺的體證,也就是所謂的現觀,
這接近人家說的神秘經驗,
有別於其他宗教,佛教的神祕經驗中,含有"理智(空的智慧)",
什麼樣的理智?"無主宰性,無實在性,無永恆不變性,無獨一性§
第4項 思擇與現觀(摘要)
◎上面所談,是關於事理的,現在來說「思擇與現觀」。
佛法說空,有體驗的方法,這是屬於修行實踐的,也可說是「空的方法論」。
學者每因所用方法的不 同,而對空也就說得不同,這可見方法論的重要。
◎現觀
先說現觀。
經中說的知法、現法、入法,正見、正觀、如實知……等,都是現觀的別名。
現觀,是一種親切、直接而明明白白的體驗;
觀察→體證§
◎現觀成就的結果,可得到一種離絕一切思惟分別、能知所知平等平等、融 一體的直覺,經中說的知法、現法、入法,正見、正觀、如實知……等,都是現觀的別名。
現觀,是一種親切、直接而明明白白的體驗;
是一種直覺到的經驗,不是意識的分別,不是抽象的說明,也不是普通生活的經驗;
它是內心深入對 象的一種特殊經驗。拿個現代名辭來說,就是一種神秘經驗。
§我習慣稱之:觸證§
這種直覺的神秘經驗,本來為世界各宗教所共有,
而且作為他們的理想境界,所追求到達的目的, 不過內容與佛法不同吧了。
他們在狂熱的信心中,加上誠懇的宗教行為,或祭祀 、或懺悔、或禁食、或修定時,
由精神的集中,迫發出一種特殊的經驗;
在直覺中,或見神、或見鬼、或見上帝,有種種神秘的現象。
佛法中的現觀,也就是這種直覺經驗。
如聲聞乘的「阿毘曇」,譯為對法或現法;大乘的般若無分別智等 ,都是這類直覺。
假使學佛法,
但著重這直覺的現觀,容易與外道──其他宗教相混,失卻佛法的特質,或不免走上歧途。
因為這種沒有通過理智的直覺,
混入由於信仰及意志集中所產生的幻象,確有其內心的體驗,但不與真相符合。
所以這種不正確的境界,是有非常危險性的。
得此境界的人,儘管可以發生堅強的自信心,
但對身心修養、社會、國家,不能有什麼實際的利益,或者有小利而引起 極大的流弊。
佛法的現觀,與外道的不同,是正覺,在乎特重理智,是通過了理智的思擇。
佛法中,在未入現觀前,必先經過多聞、尋思、伺察、簡擇種種的階段;
這一切,此地總名之曰「思擇」。
§ 多聞、尋思、伺察、簡擇等等=思擇 → 現觀;觀察→體證§
◎思擇
思擇,是純理智的觀察。
在思擇中,得到一種正確的概念之後,再在誠信與意志集中之中去審諦觀察,以達到現觀。
所以,佛法的方法,可說是信仰與理智的合一,一般知識與特殊體驗的合一。
從現觀去體驗空性之前,必先經過分別智慧的思擇,
所以阿含中說:「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
從聞而思,從思而修,從修而證,
這是佛法修行的要則,絕不容踰越躐等;踰越,就踏上了錯誤的歧途。
這是大小經論所共認的。
◎阿含的觀察方法,最重要的一點,是以有情的生命之流為中心對象的。
不過,在這以前的思擇,學派間就有所不 同。
佛說:人們種種思想見解的不同,是為了界的不同。
界,是類的意思;環境 、文化、觀點、方法的不同,影響到所得的結論不同。
這生 命之流有多方面:
一、身心相關,如經中說的六處,是說明這方面的。
二、心境相知,有情是有意識活動的;有能知的精神,就發現到所知的境界。
經中說的五蘊,就是說明這差別的。
三、業果相續,從認識到發為行為的活動,影響於未來 。
將這身心相關、能所相知、業果相續各方面的綜合,就是緣起法。
緣起法是生命之流較具體圓滿的說明;佛法觀察的對象,就是以此為中心的。
所以佛法的探究,可說是對生命之流的一種觀察與體驗,
故佛法是宗教,也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
假使忽略了有情本位的立場,便是破壞佛法的根本立場。
接著,進入理智直覺的體證,也就是所謂的現觀,
這接近人家說的神秘經驗,
有別於其他宗教,佛教的神祕經驗中,含有"理智(空的智慧)",
什麼樣的理智?"無主宰性,無實在性,無永恆不變性,無獨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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