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9日

隨筆-其他-心甘情願付出,代表前世有欠?

從前聽一法師說個論點:「心安情願為某人付出,代表你前世對他有虧欠。」
意思不難懂,而且,我覺得這套說法,很多人能接受。
不然,何以解釋,有些人願意對心中感到特別卻毫無血緣關係的人,犧牲奉獻。
他們藉由此說釋懷,不再對那人討回所付出的代價。然而,佛教因果真是這樣?


仔細推敲,便能意會那是如同安慰劑、白色謊言(又稱善意謊言)的"善巧方便"。
我們都見過很多出家人、修女、神父等等神職人員,
展現無私的關懷、投入心力、精神、物質協助苦難的人們,
難不成,這些善心皆因前世的虧欠。那佛菩薩的救渡也據於此嗎?
不,佛教的說法是來自「感恩」,上報四重恩的「世間恩」。
感謝眾生的因緣,不管是順增上緣(協助)或逆增上緣(逆境的磨練),得以成就佛道。
當然,本身的努力才最重要的,因為懂得自轉因緣(善用因緣),才能在順、逆緣中成長。
而懷著感恩,能增善慈、減驕慢,於道業進步。


或許有人說:這不適用於聖人。
那詐欺呢?哪回的詐欺成功,不是源於自願,
什麼中獎要付稅金、親人綁架要贖款、始亂終棄..等等,而後才察覺設局受騙。
這可以歸咎到前世(虧欠)的頭上嗎?這樣還需要立法執法去緝拿罪犯、求償嗎?


又或許有人說:我舉的是"對方存心使壞"的例子,那非自願。
要"對方不想佔你便宜,而你仍自願給予"才是。
第一,你怎知"對方不想佔你便宜"?
 如不想佔你便宜,第一時間就回絕你;
 如不想佔你便宜,之後,對方定會找機會回報。

第二,就順應假設(對方不想佔你便宜),看到對方順眼,
 勾起你對善良人性的信任,或與對方擁有美好未來的企盼,
 但最終,事與願違,卻順勢還了前世的債。
 這便生出另一個問題,怎樣才算還完呢?心不再自願?
 欠債是鐵板釘釘的事(既成事實),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可是自願這件事,可能今天願意,明天不願意,後天又願意。
 人心是起伏動盪的,能說今天欠,明天不欠,後天又欠嗎?要如何對應得上呢?
抽象的意念,怎樣對上具體的事務?

一個道理,只在某情境下正確,但不能絕對正確,就不是真理。
可見這仍是過於一廂情願的宿命論說詞,真實因果往往並非如此。
就當它是寬慰別人的說詞吧,
讓人多少遮蓋住遺憾和愚痴-"我不能自控不是我的錯,是上輩子的錯",
有個台階下,能擺脫懊悔,繼續往前行。這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吧。


我去年(2016)讀了不少與人溝通的文章。
他們第一個建議就是,"承認對方的情緒",再後續動作。
比如說:
不能對別人說"這有什麼好傷心的",也不能說"唉什麼,你這問題有何困難"。
一開口就否定別人(情緒),好像搧臉,要叫別人怎麼聽你後面的話呢?
不論用什麼理由,給予情感上的撫慰,莫使沉溺於心情的低氣壓,恢復平靜,
再一步步開導面對事實,解決問題,才是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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