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日

般若部經_妙境法師『摩訶般若經天王品』:身放光明

出處:prajna-M01_1-001a


經曰:「是諸四天王天乃至首陀婆諸天,業報生身光明,
於佛常光,百分、千分、千萬億分不能及一」。


妙境長老的解釋:
在《大智度論》上的解釋,就是你在因地的時候,
能用光明布施給人,你將來得的果報身就會有光明。
譬如說這個地方是黑暗、沒有光明,
但是大眾都需要從這裡經過,你能在那裡放一個燈,
破除了黑暗,方便眾人從這裡經過,那麼將來你的身體就會有光明;
或者是在佛前你供一個燈,將來也能令你的身體有光明。
那麼這都是由布施光明,而得到這樣的果報。

其次,若是你能夠同情他人的苦難,
布施你的心力、體力、財力,解除他人的苦難,
你有這樣的功德,也會有光明。或者是持戒,持戒清淨;
你受的五戒,或者十善戒,
或者是比丘戒、比丘尼戒,或者是菩薩戒,你持戒清淨,
將來你得到的身體,也會發出光明來。

但是在諸天,在色界天以上的天人,他們不但是有布施持戒的功德,
同時他們還修學禪定,這個禪定將來所得的果報也會有光明。
總而言之,是內心清淨,將來的果報就是有光明



佛教的身放光明,就是完成人的光明面,布施、持戒(道德)、禪定。
而最究竟的是智慧,內心的清淨如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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